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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4-30 20:47:02
看板 marriage
作者 choulu ()
標題 Re: [閒聊] 有再婚但不讓前妻知道的例子嗎?
時間 Fri Apr 30 10:31:05 2021


之前在離婚版也有類似的討論,我提供一位美國知名電台主持人 Dr. Laura 的意見

在美國跟離婚有小孩的男士交往的女性很多,所以 Dr. Laura 常遇到

這一類的諮詢電話

四個主角,小孩,妳,妳男友,妳男友前妻

裡面的三個主角  (除妳之外) 假設 都是以小孩利益為最大考量的

那妳男友的行為就非常可以理解了,不想太過公開,不想趕快再婚,

小孩不想讓媽媽知道爸爸有新的交往對象

媽媽炫耀全家快樂的假象,

都是為了小孩的利益為優先,媽媽現在是小孩主要的照顧者。

爸爸怕脾氣不好的媽媽知道爸爸的情況後會生氣遷怒小孩。小孩也知道。

媽媽這樣做對不對另當別論,但是爸爸方面的確認為有必要保護小孩,

所以你的利益當然就變成其次,但妳又不想分手,那要怎麼做才好。

Dr. Laura 的建議:

(1) 一定要避孕

(2) 不要逼男友結婚或公開,等到小孩滿十八歲再說

(3) 不要放太多在這段感情,因為有人的利益,高過於妳利益
(至少對於其中三個主角而言,的確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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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9.47.240.97 (美國)
※ 文章代碼(AID): #1WYslh9N (marriag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19749867.A.257.html
tskier      : 推1F 04/30 10:38
cuppy       : (4)騎驢找馬,有好對象就分手2F 04/30 10:41
Ewhen       : 推3F 04/30 10:44
tomap41017  : 推4F 04/30 10:47
x22754513   : 不對阿 事主本身就不會在小孩的最高利益上思考5F 04/30 10:49
x22754513   : 既然如此 那列出來的那些原則就跟事主利益牴觸啦
x22754513   : 尤其是(2)就很誇張 如果男的完全不把事主當一回事
j31712      : (5)如果你也想有自己的小孩, 就看下一個對象8F 04/30 10:50
x22754513   : 那怎麼可能會有人會忍到對方小孩18歲才能定下來?9F 04/30 10:51
x22754513   : 跟前任有小孩還要叫戀愛對象為了小孩相忍
j31712      : 所以第三點建議騎驢找馬 XD11F 04/30 10:53
x22754513   : 應該是說 女的不接受就馬上閃人12F 04/30 10:55
j31712      : 他不把你的利益視為優先, 你也不用多忠誠, 真心要13F 04/30 10:55
j31712      : 用真心換
x22754513   : 男的這種條件限制還出來找對象 也是很詭異的事15F 04/30 10:55
j31712      : 男性覺得寂寞吧, 如果有女性也寂寞, 就湊合一陣子16F 04/30 10:59
ror         :  看到也是這樣想,真想打醒她qq17F 04/30 11:01
j31712      : 但這種關係裡的寂寞, 搞不好比一個人的寂寞, 更寂18F 04/30 11:02
j31712      : 寞, 不如找下一個。
weliche     : 這跟單親媽媽找第二春 把跟小孩的緣分 順位擺很高一20F 04/30 11:12
weliche     : 樣啊 怎麼換成男方就這麼難理解 ? 套一句男女版名言
weliche     : 這不是交往前就要知道的事情嗎
candyrainbow: 所以才勸她清醒,後爸後媽難當,她還年輕不需要活得23F 04/30 11:42
candyrainbow: 這麼辛苦
Cauchy2008  : 把小孩利益擺很高,不代表要對外假裝沒離婚吧。這25F 04/30 12:05
Cauchy2008  : 不就是一邊交往一邊跟別人網公網婆?
color821    : 我覺得也不用把前妻臉書行為看得太複雜,就只是要表27F 04/30 12:30
color821    : 示小孩不管怎樣都還是有爸媽很幸福而已,一般來說
color821    : 在台灣通常女性離婚不太會大肆宣揚除非男人太渣
color821    : 前妻要怎麼想怎麼做怎麼告知週遭的人沒辦法控制
color821    : 重點是原原po的“類男友”覺得不表態無所謂
complexe    : 想勸她如果人生不想耽延 應該趁現在快逃 越早越好32F 04/30 12:39
FANNYFISH   : 這篇適合思想成熟的女性,暗黑腦補,原po放不下男33F 04/30 12:41
FANNYFISH   : 方處處委屈自己,其實是男方的經濟力夠好(不想結婚
FANNYFISH   : 只想找小女友的男人,這是標配),不會管她(就沒要
FANNYFISH   : 結婚,當然沒要求),原po自己沉醉在自我粉紅泡中
weliche     : 對阿 男方就是有辦法用這剩餘的愛 hold住女方 結果37F 04/30 12:53
weliche     : 每個都腦補原PO受了什麼天大的委屈一樣 看不懂
xier        : 到了是多有錢或多帥啊  ?39F 04/30 13:05
Lovhamburger: 推實際40F 04/30 14:25
applebrook  : 推實際, 淺顯易懂41F 04/30 14:27
sunlin18    : 推,非常中肯42F 04/30 14:33
finis       : 自己不想生或認為婚姻不需要簽字的人也是有啦,只是43F 04/30 15:10
finis       : 明顯事主不是這樣的人,想定下來(結婚生子)還是別
finis       : 太指望那男的
Kukuxumusu  : 在歐美國家因為福利法律的差異 這種等前妻孩子成年46F 04/30 15:38
Kukuxumusu  : 才結婚的狀況 並不是很奇怪或罕見沒錯 甚至就以女友
Kukuxumusu  : /同居人的身分生孩子 (因為同居人也可以申請很多保
Kukuxumusu  : 障法律上也可以要求執行等 不會沒有婚姻關係而比較
Kukuxumusu  : 弱勢)等十幾年二十幾年 兩個中老年人才在成年孩子
Kukuxumusu  : 的狀況下辦婚禮的也是有
asdfghjklasd: 分手是不會嗎?52F 04/30 18:09
isaacc      : 這篇真是一百分阿。唉。53F 04/30 18:29
mark0204    : 推54F 04/30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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