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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5-25 09:48:1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hwh (雅威)
標題 [新聞]「婚前協議」不敢簽!知名女律師離婚虧大
時間 Mon May 25 08:38:48 2015


蘋果及時

2015年05月25日08:03

婚前協議是明星或是有錢人還在簽的嗎?

隨著時代改變,其實一般人不但應該了解這部份內容,甚至也應該要在婚前簽署。

今天出版的《聯合報》報導,一位在國內有相當知名度的女律師日前傳出離婚,

她感慨雖學習法律,但礙於傳統文化,沒有簽婚前協議,

以致離婚後衍生爭執;法律扶助基金會士林分會前會長張菊芳說,

婚姻中瑣事太多了,以家庭生活費為例,法律規定

「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條文很籠統,

法院一般是認為各自負擔一半,但若是夫妻簽有婚前協議,約定負擔的比例,

就可免除爭執。婦女團體認為類似紛爭非常多,建議主管機關修法,

在民法親屬篇納入夫妻應簽婚前協議的規範。(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goo.gl/84PG9V
「婚前協議」不敢簽! 知名女律師離婚虧大了 | 即時新聞 | 20150525 | 蘋果日報
[圖]
婚前協議是明星或是有錢人還在簽的嗎?隨著時代改變,其實一般人不但應該了解這部份內容,甚至也應該要在婚前簽署。 今天出版的《聯合報》報導,一位在國內有相當知名度的女律師日前傳出離婚,她感慨雖學 ...

 

備註:

可是也一堆肥宅工程師綠綠der~ 離婚分財產都在虧

為啥都沒人抱屈?淚

問掛 文中是哪位苦主鬧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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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221.56
※ 文章代碼(AID): #1LOcyQNA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2514330.A.5CA.html
angelgirl13: ╮(╯▽╰)╭1F 05/25 08:39
pengjoker: 馬U組咪~~2F 05/25 08:39
awen860836: 妃英理3F 05/25 08:40
cmid05: 女律師是要付贍養費?4F 05/25 08:40
DALUGI: 女方吃虧就建議主管機關修法 男生吃虧怎不見女團動靜?5F 05/25 08:41
RIP5566: 還沒結婚就想著怎樣離婚了6F 05/25 08:42
lienghot: 對啊 最近一堆戴綠帽新聞 沒人要修法7F 05/25 08:43
twpost: 哪位知名女律師? 有拍廣告嗎8F 05/25 08:44
RIP5566: 懷孕驗DNA也修一下啦9F 05/25 08:44
cfceo: 那個知名的都不講,‵這樣豈不是害我聯想常上新聞哇娃娃那10F 05/25 08:44

那有兩位耶! 是最近有上那位 ?

還是有一陣子沒見到的那個

bhis: 又在要人強迫簽約,簽約自由都當屁11F 05/25 08:44
softmm: 不合時宜傳統就是造成社會混亂的元兇12F 05/25 08:45
※ 編輯: yhwh (123.240.221.56), 05/25/2015 08:46:11
NokiaX9: 人家女生耶…13F 05/25 08:45
losel: 男生提議要簽沒被炮到死才怪14F 05/25 08:46
D122: 我還是不知道這女律師怎麼了15F 05/25 08:46
aa01081008tw: 男方超有錢時叫女生簽不知會被罵成什樣子16F 05/25 08:47
Lorazin: 沒講細節跟糾紛就要人家支持 打迷糊仗嗎17F 05/25 08:48
joesoul: 男生給女生就是應該 女生給男生就叫虧大了18F 05/25 08:48
tcancer: 婚姻制度廢除掉才是正解 愛時不分你我 等離時才雞雞歪歪19F 05/25 08:48
gunfighter: 男生提簽:不是男人不願意負責  女生提簽:這是女性權益20F 05/25 08:49
Lorazin: 如果改應簽 廣大男性有福了 我支持21F 05/25 08:49
rofellosx: 婚前就知道會離婚也太可悲22F 05/25 08:54
williamsc: 沒辦法 誰剛結婚就在想以後會不會離婚23F 05/25 09:05
kekeyo: 改強制規定不知道可不可行~"~24F 05/25 09:06
realmask: 如果夫妻每一件事都要算得清楚 做什麼事之前還要看一下25F 05/25 09:06
realmask: 還要看一下有沒有逾越條文規定的義務 我建議不要結婚
realmask: 只適合同居...
stareyed: 可以組男權團體啊,女權團體當然管女權28F 05/25 09:07
realmask: 女權團體的 呼籲非常之怪...29F 05/25 09:08
ruqoo: 人家女生耶~~30F 05/25 09:09
realmask: 這些問題都是雙方不適合結婚或沒準備好結婚跑去結婚產生31F 05/25 09:11
realmask: 修法弄那些東西 只是在搞笑
iam0718: 連這玩意都要用法律明文規定的話 別結婚吧33F 05/25 09:14
cms6384: 婚前買的房子登載在女方名下<--多少阿宅幹過這蠢事34F 05/25 09:16
herikocat: 台灣都沒男權團體  性別8035F 05/25 09:26
lulocke: 以前沒想到會出名吧36F 05/25 09:29
bboy5j: 如果我老婆當初要我簽婚前協議,我就不會娶她了,擺明不信37F 05/25 09:32
bboy5j: 任我
mithuang: 人家女生欸39F 05/25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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