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09-06 02:50:05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標題 Re: [討論] 我覺得這次巧芯太莽撞了
時間 Tue Sep 6 01:27:47 2022
※ 引述《cherish18 (CHIAO)》之銘言:
: 對!我真的太莽撞了!
: 必須要公開跟黨道歉!
: 一般來說我從政這麼多年,「競選團隊」的通訊錄(非手機)不是什麼隱私,會提供給媒
: 體查詢,讓大家知道每個部門的負責成員是誰,所以我今天也是在網路上收到這份通訊錄
: 時也覺得很正常,選舉是一種公共事務,分機不就是要給人查詢用的嗎?
: 但我錯了!沒有考慮到党不喜歡!
: 這就是非常不對!既然党跟時中不喜歡讓人家知道競選團隊有誰,我就不能公佈出來!
: 向 偉大的党報告!已經按照要求改為最公開透明的塗黑版本!配合保密30年!報告是!
: 已配合偉大的党更正!必須放上党喜歡的版本!
: 全、面、更、新
: https://i.imgur.com/9ys4wGY.jpg
難得可以遇到跟大議員討論法律的機會
鄙人獻醜了
個人資料保護法 略以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聯絡方式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
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第 3 條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第 5 條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
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第 20 條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
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二、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第 28 條
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
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依前二項情形,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
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
第 29 條
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
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請求賠償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
鄙人不知徐大議座是從政多久了,連法條都能超譯,
通訊錄不算個資?
通訊錄上的的這些人有同意你公布嗎?
還有鄙人是不知道公布自然人的聯絡方式算是增進公共利益啦?
公然違法可以硬凹,
不過您的支持者都很欣賞您硬凹跟回去講的能力,
請您一定要出來競選立委,
你的競選口號我都幫您想好了
超越法律的立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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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9-05 22:43 ■ [討論] 我覺得這次巧芯太莽撞了
09-05 23:09 ■ Re: [討論] 我覺得這次巧芯太莽撞了
09-06 00:00 ■ Re: [討論] 我覺得這次巧芯太莽撞了
● 09-06 01:27 ■ Re: [討論] 我覺得這次巧芯太莽撞了
→ : 可憐,法條都不會看就不要來丟臉了2F 09/06 01:32
→ : 去看看蒐集處理的定義好不好?
→ : 三、蒐集: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
→ : 四、處理:指為建立或利用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
→ : 去看看蒐集處理的定義好不好?
→ : 三、蒐集: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
→ : 四、處理:指為建立或利用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
噓 : 喔喔6F 09/06 01:35
→ : 輸入、儲存、編輯、更正、複製、檢索、刪除7F 09/06 01:35
推 : 公佈別人個資有公共利益?阿中要用那些人,誰管的著?8F 09/06 01:35
→ : 、輸出、連結或內部傳送。9F 09/06 01:35
推 : 焦糖4你?10F 09/06 01:35
→ : 你不是焦糖是在BB什麼 叫焦糖出來告
→ : 你不是焦糖是在BB什麼 叫焦糖出來告
→ : 所以我貼20條,加油好嗎?12F 09/06 01:36
→ : 徐大議座的行為是利用,所以我貼20條
→ : 徐大議座的行為是利用,所以我貼20條
推 : 有違法的直接告就好了,焦糖本人的話給推14F 09/06 01:37
→ : 公佈焦糖就氣成這樣 這次選戰真的有趣15F 09/06 01:37
→ : 如果上面有我的名字我一定告,一件可以拿兩萬16F 09/06 01:38
推 : 說個笑話 2萬17F 09/06 01:38
噓 : 快去叫名單上的人提告好嗎?紅豆甲之前胡亂潑糞前怎麼不哭18F 09/06 01:38
→ : 同名同姓也可以告嗎? 我也想賺兩萬19F 09/06 01:40
推 : 敲碗看戲 ~20F 09/06 01:40
推 : 因為是踩別人痛腳啊 當然不哭 現在是自己人被踩 當然要21F 09/06 01:40
→ : 出來蹦蹦跳 是說兩萬跑法院還真不值得…
→ : 出來蹦蹦跳 是說兩萬跑法院還真不值得…
噓 : 好啦競選團隊那麼強公佈一下不行嗎 阿中穩的啦23F 09/06 01:41
→ : 可以繼續轉貼呀,徐大議座都縮了。24F 09/06 01:41
→ : 還是分機號碼一樣的話是不是也是洩漏個資可以賺兩萬?25F 09/06 01:41
→ : 急 在線等
→ : 急 在線等
→ : 還可以集體訴訟喔,所以一張大概幾十萬吧27F 09/06 01:42
推 : 違停都能凹了 這算啥28F 09/06 01:43
推 :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剛好而已,這招數都是DPP教的29F 09/06 01:43
→ : 這名單才值幾十萬?! 這名單好歹值個幾百萬吧 每個都30F 09/06 01:43
→ : 政二代 值啊
→ : 政二代 值啊
推 : 19條是個資搜集,沒寫可以公開,巧芯粉還好嗎?32F 09/06 01:44
→ : 找焦糖哥哥當網路操盤手掀議論 陳時中急出面否認33F 09/06 01:46
→ : 所以要告了沒?雙手支持提告違停仔34F 09/06 01:47
→ : 所以是焦糖就可以公布個資嗎?好笑。35F 09/06 01:47
→ : 時鐘撒謊被這名單揭穿耶 難怪塔綠班跳腳成這樣36F 09/06 01:47
→ : 不然幹嘛主張公共利益之必要
→ : 不然幹嘛主張公共利益之必要
→ : 公然違法也可以護航,巧粉好棒棒。38F 09/06 01:48
推 : 就講了違法就去告啊,當什麼鍵盤法官呢39F 09/06 01:49
→ : 這名單值萬金耶40F 09/06 01:49
→ : 公然違法你說的,你是什麼身分可以判?41F 09/06 01:49
→ : 所以快叫焦糖告違停仔啊,大家只想看血流成河的畫面42F 09/06 01:49
→ : 三個字:快去告43F 09/06 01:49
→ : 攻擊網友也不能掩蓋陳時中說謊的事實啊44F 09/06 01:49
→ : 不要講到去告就顧左右而言它,三分鐘後又繞回違法45F 09/06 01:50
→ : 大家都鍵盤仔,有無違法提告給司法判,所以焦糖要告了沒?46F 09/06 01:50
推 : 告下去還有版面洗聲量 快上 我要看到違停仔賠錢47F 09/06 01:50
推 : 感謝一樓示範公共利益新定義 這樣的話我要巧芯電話48F 09/06 01:51
→ : 一定是最公共利益 他那麼為公共著想 想必他電話應該給
→ : 大家知道 我無聊的時候就想跟她搞論公共利益的事情
→ : 一定是最公共利益 他那麼為公共著想 想必他電話應該給
→ : 大家知道 我無聊的時候就想跟她搞論公共利益的事情
→ : 樓上快去做啊 喔我忘你做不到51F 09/06 01:53
噓 : 要巧芯電話不會自己搜尋喔,議會電話分機都有喔52F 09/06 01:53
推 : 你覺得違法就趕快去告 不要在那邊囉哩叭縮的53F 09/06 01:53
→ : 不要有一種違法叫做 我覺得違法 我們國家有法官檢察官
→ : 好嗎?
→ : 不要有一種違法叫做 我覺得違法 我們國家有法官檢察官
→ : 好嗎?
推 : 徐這種議員就這種水準阿56F 09/06 01:54
→ : 徐算非公務機關嗎?57F 09/06 01:54
→ : 個資法罰事小 性騷擾可能要被關的 珍惜生命啊58F 09/06 01:54
→ : 可惜我不是當事人,只是個喜歡討論法律的鄉民59F 09/06 01:54
推 : 怎麼縮了?變成喜歡討論法律了,應該要鼓勵偷窺中和焦糖提60F 09/06 01:56
→ : 按邏輯本人同意公布的可不算 要被公佈的電話才算61F 09/06 01:57
→ : 告啊,別縮頭,告起來好嗎62F 09/06 01:57
→ : 少偷換概念了 自己0邏輯就別秀63F 09/06 01:57
→ : 議員應該不算公務機關,所以用非公務機關64F 09/06 01:58
→ : 另外這是告訴乃論 文盲就不用在這邊喊要告快告 去找當65F 09/06 01:59
→ : 事人fb喊要告快告比較快zzz
→ : 事人fb喊要告快告比較快zzz
→ : 要不要告是當事人的自由,我開頭就說只是討論法律67F 09/06 02:00
→ : 我看推文的比較氣ㄟ
→ : 我看推文的比較氣ㄟ
→ : 終於發現這是告訴乃論了喔 那之前在吵什麼?69F 09/06 02:01
→ : 這邊應該不少人可以直通名單上面的 相信在這邊請他們轉70F 09/06 02:01
→ : 達不會比FB還要經過小編慢多少
→ : 達不會比FB還要經過小編慢多少
噓 : 看到有的班班吹鬍子瞪眼就好笑...XDD72F 09/06 02:01
→ : 本來就是討論而已,是不能討論了嗎73F 09/06 02:01
→ : 我也覺得這裡面有些推文的人很氣
→ : 我也覺得這裡面有些推文的人很氣
→ : 氣氣氣氣氣.jpg75F 09/06 02:02
推 : 有誰氣了?不都鼓勵偷窺中團隊去告違停仔了嗎?76F 09/06 02:03
→ : 巧芯跟巧粉都法治觀念都要加油77F 09/06 02:04
推 : 違停900都要凹了 這更大條能不凹嗎78F 09/06 02:05
→ oldchang1205 …
→ : 都通靈吧 笑死 吹鬍子瞪眼都看得到 鬼月關滯留人間嗎?81F 09/06 02:06
推 : 快告82F 09/06 02:07
→ : 別急,等子彈飛一會兒83F 09/06 02:07
推 : 我等法院認證 第一次聽到這種算個資84F 09/06 02:08
→ : 我們來看蔣萬安怎麼回應85F 09/06 02:08
噓 : 咦,我是說班班耶,你是承認你是?86F 09/06 02:08
→ : 實不相瞞 我只是假設87F 09/06 02:08
→ : 不過我覺得如果真的告這個滿浪費社會資源的 告完也選完88F 09/06 02:09
→ : 沒想到假設一下 就看到塔綠班氣急敗壞 真慘89F 09/06 02:09
→ : 選完也沒人在乎 結果卻浪費了社會資源90F 09/06 02:09
推 : 選完就選完了貝 我個人是真的想知道有沒有違法91F 09/06 02:10
→ : 保證違法啦,不然大議座怎麼碼了!不過議座有錢不怕告92F 09/06 02:11
→ : 這都是為了正義而提告的 才不是為了選舉 記得把這段話93F 09/06 02:11
→ : 轉給農委會
→ : 轉給農委會
→ : 難得我的文這麼多人看ㄟ,開心。95F 09/06 02:12
推 : 笑了 我想潑你冷水 其實也還好 沒看就差不多的人在推噓96F 09/06 02:13
噓 : 快告97F 09/06 02:14
→ : 有人討論就讓更多人有法治觀念呀,錯誤的就是反面教材98F 09/06 02:15
推 : 乾脆硬ㄠ是憲法言論自由99F 09/06 02:15
→ : 某n邏輯差到好可悲 我是不是班班 都不會改變你可以在電100F 09/06 02:15
→ : 這就是讓台灣法治進步的方式呀101F 09/06 02:15
推 : 來政黑討論法治觀念 你認真的嗎....102F 09/06 02:16
→ : 調到2000 耍猴戲的文就變少了103F 09/06 02:16
→ : 腦前看到你認為的班班吹鬍子瞪眼 這不是人可以做到的104F 09/06 02:16
→ : 臉都腫到老木都快認不得了還樂著105F 09/06 02:17
→ : 天祐台灣,第五縱隊現形。106F 09/06 02:18
推 : 哈 沒想到son這麼快樂啊,記得冰敷喔107F 09/06 02:18
→ : 我認真的阿,我的文幾乎都是討論法律呀108F 09/06 02:18
→ : 中國用語都出來了,看來是很氣!
→ : 中國用語都出來了,看來是很氣!
推 : 分機號碼為什麼是個資?110F 09/06 02:19
→ : 你認真了 說實在也不是每個議員都懂法律111F 09/06 02:20
噓 : 不是班班你這麼7 pupu幹嘛,又不是說你... XDD112F 09/06 02:20
→ : 可以連結到當事人的就是個資呀,不然為什麼名字要打0113F 09/06 02:20
→ : 公務分機很難會被認定是個資……114F 09/06 02:21
→ : 你說的沒錯呀,讓大家知道那個議員不懂法律115F 09/06 02:21
→ : 我覺得這才是公共利益
→ : 我覺得這才是公共利益
推 : 議員不懂法律又不是啥稀奇的事情117F 09/06 02:22
→ : 這不是公務分機喔,就算公務分機也不可以公布全名。118F 09/06 02:22
→ : 要被處罰很難啦119F 09/06 02:22
→ : 電話分機+名字就是個資120F 09/06 02:22
→ : 裡面總共出現三個資訊 人名 職業 分機121F 09/06 02:23
推 : 900自己都縮了,小雞們還在high,笑死122F 09/06 02:23
→ : 你看現在很多分機表都只打林先生而已123F 09/06 02:23
噓 : 好氣好氣 趕緊吉 偷窺中記得也一起告 呵呵124F 09/06 02:23
→ : 五毛沒有法治觀念,別怪他們。125F 09/06 02:24
→ : 沒有辦法處罰呀126F 09/06 02:24
推 : 我到底哪裡7pupu 笑死 我只是對你能通靈感到神奇127F 09/06 02:24
→ : 就只能當事人去告了,有閒的人可以去賺錢。128F 09/06 02:25
推 : 來一個講沒幾句就貼人標籤的地方討論法治,你是現實129F 09/06 02:25
→ : 壓力太大還是完全沒人想陪你聊天?
→ : 壓力太大還是完全沒人想陪你聊天?
→ : 29條還要證明因果關係跟不法行為131F 09/06 02:25
推 : 應該是想找人抬槓吧132F 09/06 02:26
→ : 來政黑板討論法律,不是走錯了就是沒人聊天
→ : 來政黑板討論法律,不是走錯了就是沒人聊天
→ : 就說公布個資讓人心生恐懼或遭人騷擾。134F 09/06 02:29
推 : 巧粉本來就是支持違法的 忘記上次違停?135F 09/06 02:29
→ : 就在這裡才能訓練吵架的功力呀136F 09/06 02:30
→ : 心生恐懼不在規定裡 騷擾也要拿出證據137F 09/06 02:30
→ : 八卦沒得吵,講個4%就被水桶了138F 09/06 02:31
→ : 你這不像吵架啊,因為你一直跳針法條怎樣違法怎樣139F 09/06 02:31
→ : 我看你只是抬槓而已
→ : 我看你只是抬槓而已
噓 : 沒氣很好啊,那我一開始說班班,你幹嘛跳進來...XDD141F 09/06 02:32
→ : 法條怎樣違法怎樣,該做的是去告。而不是跳針。142F 09/06 02:32
→ : 你要打徐巧芯不如打她油嘴滑舌形象越來越像賴品妤
→ : 這個我相信可以激怒她
→ : 你要打徐巧芯不如打她油嘴滑舌形象越來越像賴品妤
→ : 這個我相信可以激怒她
→ : 就違法呀,巧粉硬要說沒違法,想看看沒違法的依據145F 09/06 02:33
→ : 八卦講4%會水桶?(我不知道,沒講過,好奇146F 09/06 02:33
→ : (喔不,可能會一次激怒兩個人)147F 09/06 02:33
→ : 巧粉沒說沒違法啊,是說快去告啊
→ : 巧粉沒說沒違法啊,是說快去告啊
→ : 只有一個說是公共利益,我想知道公共利益在哪?149F 09/06 02:34
→ : 「只有一個」他代表巧粉?150F 09/06 02:34
→ : 他是後援會會長還是什麼抖內大師嗎?
→ : 他是後援會會長還是什麼抖內大師嗎?
→ : 一樓就說沒違法了,還是他不敢承認是巧粉152F 09/06 02:35
→ : 所以十幾個巧粉說違法就去告,你無視,抓一個的話猛153F 09/06 02:35
→ : 回?
→ : 一樓就是你講的「只有一個」不是嗎,他還回一篇了呢
→ : 回?
→ : 一樓就是你講的「只有一個」不是嗎,他還回一篇了呢
→ : 告訴乃論 沒告就視同沒違法156F 09/06 02:35
→ : 但我不知道他是徐巧芯後援會會長,是嗎?157F 09/06 02:35
→ : "ms883050: 只有一個說是公共利益"
→ : "ms883050: 只有一個說是公共利益"
→ : 我本來就是要回他呀,就是要討論法律呀159F 09/06 02:36
推 : 某人上篇還在說大家法盲欸,現在有人說明一下也沒問題,如果160F 09/06 02:36
→ : 他說的有問題,相信會有其他人再反駁他吧
→ : 他說的有問題,相信會有其他人再反駁他吧
→ : 你針對他一個人不就好了,還是他一個人代表全體巧粉?162F 09/06 02:36
→ : 這篇除了NICO之外每一個包括看熱鬧的都是說:去告耶
→ : 這篇除了NICO之外每一個包括看熱鬧的都是說:去告耶
→ : 還有巧芯的公共利益在哪呀?164F 09/06 02:37
→ : 我覺得他科普的很好啊 畢竟上一篇也給一樓帶歪了165F 09/06 02:37
→ : 一樓是巧粉,我說巧粉說沒違法,不對嗎?166F 09/06 02:38
→ : 其他巧粉說去告,我說我不是當事人,那是當事人的權力
→ : 有錯嗎?
→ : 其他巧粉說去告,我說我不是當事人,那是當事人的權力
→ : 有錯嗎?
推 : 為什麼上一篇一樓貼法條不跟他說別再這邊討論法律呢169F 09/06 02:39
→ : 不是每篇都在討論法律嗎
→ : 不是每篇都在討論法律嗎
→ : 跳針的是一直叫我去告的巧粉吧!171F 09/06 02:40
推 : 你是焦糖嗎?不是的話你是那名單的人嗎?172F 09/06 02:40
→ : 不是就不能討論了?173F 09/06 02:41
→ : 那麼這邊有誰可以講話討論
→ : 那麼這邊有誰可以講話討論
→ : 所以不能討論嗎?你要限制我討論法條嗎?175F 09/06 02:42
推 : 不是啊,是說去告不是你去告啊176F 09/06 02:42
→ : 誰會叫你去告啊?你又不是當事人笑死
→ : 誰會叫你去告啊?你又不是當事人笑死
→ : 不是名單上的人不能上政黑嗎?178F 09/06 02:42
→ : "ms883050: 跳針的是一直叫我去告的"179F 09/06 02:42
→ : 你憑什麼告?
→ : 我是回你這句
→ : 不要想太多了,我回的是這句,順序上也是如此
→ : 你不能告的話,那要你去告的人就錯了啊。
→ : 因為你怎麼可以告徐巧芯?她有說你怎樣嗎
→ : 你憑什麼告?
→ : 我是回你這句
→ : 不要想太多了,我回的是這句,順序上也是如此
→ : 你不能告的話,那要你去告的人就錯了啊。
→ : 因為你怎麼可以告徐巧芯?她有說你怎樣嗎
→ : 有人就說要我去告呀,你可以去看上面的推文呀!185F 09/06 02:44
→ : "叫焦糖出來告"186F 09/06 02:44
→ : 我看到是這個耶
→ : 我看到是這個耶
推 : 。。。好無言喔XD188F 09/06 02:45
→ : "vow70: 所以快叫焦糖告違停仔啊"189F 09/06 02:45
→ : 誰叫你去告
→ : 誰叫你去告
→ : 我沒有說我要去告巧芯呀,我還支持他選立委呢!191F 09/06 02:45
→ : 「叫焦糖告」在ms883050看起來等於「叫我告」?192F 09/06 02:45
推 : 個資法有一個秘密 有人告才有違法 沒人告就沒有違法193F 09/06 02:45
→ : " ms883050: 有人就說要我去告呀" ?194F 09/06 02:45
推 : 所以我們只是在討論……前面大家不是也討論的不亦樂呼195F 09/06 02:46
→ : 這沒什麼好「討論」啊,因為沒人提告是在討論空氣196F 09/06 02:47
→ : 你想討論什麼?如果焦糖去提告會不會有罪?
→ : 你想討論什麼?如果焦糖去提告會不會有罪?
→ : 你可以看上面的推文呀198F 09/06 02:47
→ : 那前提是焦糖要去提告啊,不然討論什麼?199F 09/06 02:47
→ : 是喔 我看你也 講了很多話啊200F 09/06 02:47
→ : 搞半天就幾個睡不著的(我也是)在抬槓而已嘛201F 09/06 02:47
→ : 我就晚睡啊,你第一天來政黑?
→ : 我就晚睡啊,你第一天來政黑?
→ : 呵呵,這是民事的侵權呀203F 09/06 02:48
→ : 對啊 都是聊是非 不要說討論這樣就可了204F 09/06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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