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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26 15:04:53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標題 Re: [討論] 韓國瑜那些小動作能卡罷韓流程?
時間 Thu Apr  9 10:17:59 2020


※ 引述《kim (@@@@@@@)》之銘言:
: 看到那些國瑜黨的小動作,
: 都覺得莫名奇妙,
: 還有昨天goetze的文章也說罷韓是偷跑,
: 拜託,你不是很自恃懂法、懂公共行政嗎?
: 請把條文一字一句讀一下好嗎?
: 選罷法第75條都說了:
: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
: 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 看清楚了嗎?
: 這些條文是說未滿一年,
: 不能提出,也不能進入罷免程序,
: 但沒說不得籌備喔!
: 如果今天一個市長,
: 一上任第一個月就開始惹民怨,
: 市民都填好連署書,
: 等著在滿一年當天送出連署書,
: 這有什麼違法啊?


我自恃懂法、懂公共行政?
塞話到我嘴裡?
噗!!
我只是多花點時間查網路法規罷了
我說
79條
....符合規定人數,即函告提議人之領銜人自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領取連署人
名冊格式,並於一定期間內徵求連署,未依限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者,視為放棄提議。

80條
前條第二項所定徵求連署之期間如下:
一、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長之罷免為六十日。
二、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之罷免為四十日。
三、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之罷免為二十日


你有你的解釋
我有我的看法
我收回我的偷跑論好了
我也就不說滿
因為進入司法了
就讓司法去跑

--
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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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67.22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ZeNPyq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86398681.A.F34.html
※ 編輯: goetze (36.237.67.229 臺灣), 04/09/2020 10:20:24
iWatch2: http://fb.com/25708205465790131F 218.166.77.206 台灣 04/09 10:20
iWatch2: 黃捷腦婆昨天就有打臉了啦
goetze 
goetze: 啊?她打啥?3F 36.237.67.229 台灣 04/09 10:22
downtoearth: 這是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沒有問題4F 59.125.101.96 台灣 04/09 10:25
downtoearth: 現在爭議的一年是 第一階段
downtoearth: 第76條 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
downtoearth: 人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現在吵的是
downtoearth: 這個"百分之一人數的提議人連署"
downtoearth: 在未滿一年就開始 但是法令上沒寫
downtoearth: 對於第一階段"罷免案提出"
downtoearth: 只有75條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downtoearth: 這幾個字
downtoearth: 所以理論上 法律並沒有規定 提議人
downtoearth: 這個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的連署收集
downtoearth: 只能在甚麼時間點之後開始
goetze 
goetze: "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真的太模糊16F 36.237.67.229 台灣 04/09 10:30
chewie: 對啊 只有規範提出時間 實務上也不太可能17F 111.241.162.45 台灣 04/09 10:31
downtoearth: 你講的第79條 是 上面的"提議"通過後18F 59.125.101.96 台灣 04/09 10:31
goetze 
goetze: downtoearth~我承認我這篇錯了19F 36.237.67.229 台灣 04/09 10:31
chewie: 限制連署運作的時間20F 111.241.162.45 台灣 04/09 10:31
downtoearth: 60天內要收集連署書 就是剛剛審完21F 59.125.101.96 台灣 04/09 10:31
goetze 
goetze: 你說的有道理22F 36.237.67.229 台灣 04/09 10:31
downtoearth: 那40萬份 這個部分是沒有問題的23F 59.125.101.96 台灣 04/09 10:31
donkilu: 看字面解釋 提早收集連署書應該ok24F 70.113.12.120 美國 04/09 10:31
downtoearth: 當年編訂選罷法的人 也沒想到有人25F 59.125.101.96 台灣 04/09 10:32
donkilu: (downtoearth說的第一階段)26F 70.113.12.120 美國 04/09 10:32
downtoearth: 廢成這樣 不到一年就真的想罷免他27F 59.125.101.96 台灣 04/09 10:33
downtoearth: 那個一年的規定 原先只是用來規範有
downtoearth: 人 選輸不服氣 刻意用罷免案 來鬧
downtoearth: 比如你今天就職 我明天就提罷免這樣
goetze 
goetze: 我對一年的想法跟你的一樣31F 36.237.67.229 台灣 04/09 10:35
goetze: 所以我認為~~一年是開始所有動作
goetze: 但事先"籌備"?那剛當選也可以籌備壓
goetze: 不就跟選輸不服氣一樣
downtoearth: "提議"有一份公開表格可以下載35F 59.125.101.96 台灣 04/09 10:36
downtoearth: 大家隨時都可以下載下來填 理論上
downtoearth: 發動提議的連署 跟罷免案提出
downtoearth: 並不是絕對的因果關係 發動提議連署
downtoearth: 有可能不成功 有可能成功但不提出罷
downtoearth: 免案 所以 照道理 這是兩個事件
downtoearth: 法律上是要分開規定清楚 沒有規定
downtoearth: 清楚 就看主管機關怎麼解釋
downtoearth: 對主管機關解釋不爽 這個接下來流程
downtoearth: 昨天 英國人有一篇很專業 看那個比
downtoearth: 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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