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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ionhot (tree法狗)
標題 Re: [問卦] 檢察官造成的冤獄賠償為何由全民承擔?
時間 2025-07-24 Thu. 00:06:38


※ 引述《YqYq5566.》之銘言:
:   是這樣啦,無聊想到冤獄一天賠3000,包含羈押期,阿如果有人明明沒罪,檢察官還耍
: 低能故意關人關一年,結果無罪,那個人去申請冤獄國賠,這樣算一下要賠一百多萬欸!
: !
: 檢察官的低能失誤或故意為之,這樣都不用對賠款負責,拍拍屁股閃人,由全民承擔喔?
: 安餒乾丟==?


是這樣的啦

我是覺得不應該拿人民的納稅錢去賠

應該換檢察官進去關才對

關人自己不用被關?

這啥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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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ionhot 時間: 2025-07-24 00:06:38 (台灣)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15 
( ̄︶ ̄)b ao710318, al92610244, et79210 說讚! ( ̄︿ ̄)p bentw 說瞎!
1樓 時間: 2025-07-24 00:26:10 (台灣)
     (編輯過) TW
關不關.羈不羈押是法官的權限.有問題的是法官.
而檢察官的問題在於:構人入罪.
唐朝古書《羅織經》有寫:首先要確定打擊對象,二是告密檢舉,三是等候上司批覆,四是逮捕,五是逼供,此外還要編造犯人口供.
所以妳的問題問錯了.應該說.檢察官造成的冤獄如果是用虛假的證據.該判死刑或無期徒刑才對.
2樓 時間: 2025-07-24 06:05:36 (台灣)
  07-24 06:05 TW
司法官高高在上不食人間煙火,那會懂冤獄對一般人造成的影響
3樓 時間: 2025-07-24 15:17:11 (台灣)
  07-24 15:17 TW
法盲就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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