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 檢察官造成的冤獄賠償為何由全民承擔?
時間 2025-07-24 Thu. 00:06:38
※ 引述《YqYq5566.》之銘言:
: 是這樣啦,無聊想到冤獄一天賠3000,包含羈押期,阿如果有人明明沒罪,檢察官還耍
: 低能故意關人關一年,結果無罪,那個人去申請冤獄國賠,這樣算一下要賠一百多萬欸!
: !
: 檢察官的低能失誤或故意為之,這樣都不用對賠款負責,拍拍屁股閃人,由全民承擔喔?
: 安餒乾丟==?
是這樣的啦
我是覺得不應該拿人民的納稅錢去賠
應該換檢察官進去關才對
關人自己不用被關?
這啥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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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ionhot 時間: 2025-07-24 00:06:3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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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ao710318, al92610244, et79210 說讚! ( ̄︿ ̄)p bentw 說瞎!
1樓 時間: 2025-07-24 00:26:1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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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關不關.羈不羈押是法官的權限.有問題的是法官. 而檢察官的問題在於:構人入罪. 唐朝古書《羅織經》有寫:首先要確定打擊對象,二是告密檢舉,三是等候上司批覆,四是逮捕,五是逼供,此外還要編造犯人口供. 所以妳的問題問錯了.應該說.檢察官造成的冤獄如果是用虛假的證據.該判死刑或無期徒刑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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