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
時間 2022-09-02 Fri. 11:49:17
這案件基本上就是我無法支持現行制度來判決死刑的原因,
所以我才說要以另一種基準來判定。
我國的司法體制,對我來說,早該整個廢除,
日本能拍出像是HERO的故事劇,是因為檢察官認真,
而我國能拍出火神的眼淚,是因為消防員認真,
我們的法院只能拍出神話啦!像是檢察官專搞雛妓,
還是,助理在審案的。
但是,我國檢察院或法院流程是,
先到法院安檢後報到,等待叫號,
然後,檢察官請提告人發誓自己沒說謊,
接著請提告人說明案情,就當案情了。
因為他剛剛已經發誓過自己沒說謊。
然後就立案了。
接著幾周後收到通知大簡易法庭報到,
確認流程是否能"和解",可以和解請去調解庭。
三次調解無果,那就會像這樣不尊重法庭介入,
重罰。
反正鐵定會提二審,再打折,然後就會謝主榮恩。
所以關鍵是要和解,案情啥的法院根本不想知道。
以上就是中華民國長久以來的政府官員處理過程,
而且還都是事務官,還有法源保障工作權,誰也動不了。
但是,我覺得女老師應該是很靠北,
又沒撞到,還有影片為證,
這樣算車禍?那怎麼她前面的貨車不算肇事逃逸?
既然案法院的標準就是她曾在現場,後離開?
更雞掰的是機車騎士,憑什麼認定她是肇事者?
她都停在路口良久等貨車倒車了,
明顯也與突然衝出這定義有差別。
真實的答案是機車騎士公然在法庭上宣誓後說謊,
就跟當年送我進法院的女騎士一樣。
我選擇息事寧人,因為我感受到的氛圍就是法院根本不想還我清白,
只是要和解。
而我也經過成本考量,選擇了原諒這位碰磁小姐。
她真的很誇張,她撞我的時候小擦傷右手右腳(能步行、站立),
機車龍頭扭曲,車身沒事,
2個月後的車鑑會時,她可以左手左腳半身是傷(需要輔具),機車全損。
能理解為何我知道法院要求的是和解嗎?
所以我才說,我們的法院最好是可以整個打掉重煉,
連同考試院之類的,刑法中的死刑不能廢,
但是,執行基準是會對一般民眾造成生命危害的無差別攻擊,
殺人償命,如果被告是被準備證據的冤枉,再加上法官偷懶,
那就是會有冤罪的產生。
而且從小事故都這樣判案了,更何況大案件呢?
--
※ 作者: kuod 時間: 2022-09-02 11:49:17 (台灣)
※ 編輯: kuod 時間: 2022-09-02 11:50:42 (台灣)
※ 同主題文章:
09-01 19:51 ■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
09-01 20:24 ■ 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
09-01 20:45 ■ 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
09-01 22:10 ■ 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
09-02 06:00 ■ 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
● 09-02 11:49 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00
( ̄︿ ̄)p darkrise1980 說瞎!
1樓 時間: 2022-09-02 15:21:43 (台灣)
→
09-02 15:21 TW
你這就是廢死那套以點破面的講法而已,照廢死這套說法,台灣所有刑法都有冤罪的可能,法院乾脆關起來算了.
2樓 時間: 2022-09-02 15:27:40 (台灣)
→
09-02 15:27 TW
而且我最近也在告人公然侮辱,你說的法院要息事寧人的氣氛我也碰到過,那又不妨礙我提出證據,打臉對面那個在偵查庭時說監視器影音證據都是我偽造的住戶,結果呢?在刑事庭上一開始就在哀爸哭母的認罪,哭說自己多窮靠退撫金活(有兩間房子),兒女都不理他不扶養他(這位連孫子都有了).
3樓 時間: 2022-09-02 15:34:22 (台灣)
→
(編輯過) TW
結果法官在這種罪證確鑿的情形下還幫對方說話求情,連公然侮辱罪要除罪化的話都講得出來,要不是我不想得罪法官早他媽的告發了.還沒除罪化不就代表你法官還得照法條來判.最後也是照法條來判,不過是輕判,然後到民事打賠償官司.最後我現在已經打完民事賠償一審,等判決出來大概還得打二審.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