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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uod (請詳述,為何按噓?)
標題 Re: [新聞] 17歲等到53歲!自家睡覺卻被誤控性侵 冤獄36年獲釋
時間 2022-08-30 Tue. 17:25:51


有人說,一命償一命,殺了人就是要判死刑,
但是,都已經是相同性別能組伴侶時代
能保證不會有警察、檢察官、法官
為了省事,出現證據與事實不符的判決嗎?

這就是為何我不支持殺人償命的標準,
取而代之的是,
故意執行無差別攻擊行為致死,執行死刑或強制器官捐贈。

而這個無差別攻擊致死行為的定義與討論,

包含了廢除交通規則的酒駕累犯條例,
直接以刑法將故意酒駕行為,列為無差別攻擊致死行為

如果勞工長期超過工時、或是工作環境不人道不改善,
也要視雇主為無差別攻擊致死行為主謀
勞工能健健康康的上班,平平安安的回家

在這定義下,很明顯的他國的侵略行為、恐怖行動、
路邊精神疾病患、等等突然發作攻擊無辜民眾致死,
都應該可以以會對社會大眾造成生命危害名義,
以受害人自我防衛、警察終止危害,或執行死刑的方式,
讓此人永遠不會對社會大眾造成危害。

刑法並不是警告罪人用的,而是用來保護社會大眾,
免於來自人類本身的異常行為影響社會大眾的安全。

如果是故意行為造成指定某人致死,
則分兩種情形,虐殺?則加害者體驗相同過程。
如果是人道執行式,則國軍戰技中心任用與管理。

如果是強制性性行為,對於羅莉控,我希望是留種不留根,
讓他可以想不能做。

但是講那麼多嚴刑峻法,先決條件還是我們法院,
找到要能夠明確的,檢視所有證據,而不是侷限證據的人。

不然,如果每一個官都覺得這只是走流程,反正前面已有人判斷,
每一關都不用檢視,證據是否符合證言,不重要
冤罪會永遠存在,殺錯一個好人,同時就是縱放一個壞人


--
※ 作者: kuod 時間: 2022-08-30 17:25:51 (台灣)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8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375 
( ̄︿ ̄)p sp4520, scm577, darkrise1980, hyde2046, APPLEWALK, ATPX4869, storyo41662, elfin820 共 8 個人 說瞎!
1樓 時間: 2022-08-30 17:33:31 (台灣)
  08-30 17:33 TW
你永遠沒辦法證明殺人償命所帶來的心理慰藉是不重要的
認識到這是個意識形態的領域,而不是邏輯的領域,就可以把論證都省下來了
如果能帶來慰藉,我更希望由被害人家屬來執行死刑,不管是按下致死藥劑,還是電椅、或者是親自開槍。
但是,看一個毫無關係的人死亡,根本就是吃瓜群眾的行為。
2樓 時間: 2022-08-30 18:09:03 (台灣)
  08-30 18:09 TW
該檢視是司法 不是死刑
3樓 時間: 2022-08-30 18:21:17 (台灣)
  08-30 18:21 TW
法律本來就不是使用殺人償命,否則就不會區分過失致死、傷害致死、殺人罪等等一堆
法條,所以不能因為司法系統有可能誤判,就減少犯人該受的處罰,這樣只會讓真正的犯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
08-31 01:17 TW
gotest:[自己刪除]
5樓 時間: 2022-08-31 07:31:51 (台灣)
  08-31 07:31 TW
真不懂蘿莉控就不要假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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