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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4-23 08:54:1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sraelii (chris)
標題 Re: [新聞]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
時間 Thu Apr 22 13:47:31 2021


至於跟騷行為的界定,則有8大類型,內容包括:
1.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的行蹤。
2.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士的住所或經常出入之場所。
3.對被害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等。
4.以無聲電話、空白信等干擾特定人士。
5.過度追求、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
6.寄送物品或影像。
7.出示特定資訊。
8.冒用名義訂購物品或服務。


這樣不對啊,如果跟女生約吃飯看電影,
就算只是初次邀約,女方如果故意弄你,
男生不就面臨刑責,而且是罰的非常重!

這法律也定的太蝦了吧!
酒駕詐騙,甚至精神病殺人都可以無罪,
然後邀約異性吃飯,只要對方一個不高興

對方就可以直接要求警察,這條法律關你!
還有預防性羈押條款,甚至不經過審判喔,
有嫌疑就可以直接關個三五天喔~可悲啊~

用電話或是通訊軟體邀約,有通聯紀錄在,
根本連賴都賴不掉!這個法案真的傻眼貓咪!

還有過度追求,過度追求的標準時什麼?
約了兩次對方不答應,第三次就準備進監獄嗎?
這個法案真的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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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97.3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WGtrl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9070453.A.BD7.html
kilof: 其他唬爛就算了  羈押不用審查?1F 04/22 13:48
aptx1869: 限制追求自由,定義太模糊2F 04/22 13:48
cosmite: QQ3F 04/22 13:49
ppptttqaz: 革命11次算過度嗎4F 04/22 13:49
zzTwo: 女孩們不開心 就是犯罪 記得要請客5F 04/22 13:49
louiswei1986: 如果你爸姓柯可以無視這些6F 04/22 13:49
pierreqq: 連行房記錄器都不用買了... 買了也沒用的時代來臨!!7F 04/22 13:49
Leoreo: 醜肥宅安樂死法案8F 04/22 13:49
Yaomini: 確實可以利用這法還整看不順眼的人9F 04/22 13:50
jim924211: 這個法真的是有蠻明顯的漏洞存在,真的要弄人10F 04/22 13:53
jim924211: 機會應該不小
VVizZ: 這法通過的化武田鐵矢應該還在牢裡12F 04/22 13:54
scum5566: 約吃飯 看電影就中標了13F 04/22 13:54
O300: 你各位還是快去整形整得帥一點啦哈哈哈哈14F 04/22 13:55
scum5566: 女森要跟你吵架 你不能回嘴 不然就是嘲弄、辱罵15F 04/22 13:56
glacialfire: 沒有不經審判啦 只是無端還要面臨訴訟就很靠北16F 04/22 13:56
glacialfire: 就是個整人工具+賺外快
spring53287: 少子化辦公室又做事了,績效真好18F 04/22 13:57
kidd085: 他可以你不行 懂嗎?19F 04/22 13:58
mmchen: 綠圾出品20F 04/22 14:01
zakijudelo: 女權至上條款21F 04/22 14:03
jasonzc3342: 這就是要廢靑們繼續做單身狗22F 04/22 14:03
ms07b3: 完蛋了 不支持的都會被說是噁男做賊心虛了哈哈哈23F 04/22 14:06
lpwerok: 交友軟體約,惹女生不高興就被吉XD24F 04/22 14:10
zakijudelo: 以後大家都當草食男吧25F 04/22 14:12
lee85313xd: 重點在於反覆實施好嗎 你講的初次見面根本不會成立26F 04/22 14:28
spaiwana: 如果我遇到你我也會告到底27F 04/22 14:32
jim352261: 檢察官會認定吧28F 04/22 14:32
hensonman123: 少子化新政策29F 04/22 14:33
davidcute90: 顏值問題30F 04/22 14:40
kt040: 各說各話 總之女人先告你 你就提出證明吧 證明不出ㄏㄏㄏ31F 04/22 15:10
swgun: 以後一直約女生約不出去等於犯罪真是太棒了 非180帥哥最好32F 04/22 15:31
swgun: 在婦團面前通通自殺
swgun: 然後別說有沒有罪 光訟累就兩三年我看你被告的男人能不能
swgun: 正常勃起
bighorse0: 過度追求的標準還是看臉36F 04/22 15:35
foxey: 反覆 持續 使其心生畏怖 影響正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有嗎?37F 04/22 16:26
foxey: 法條都不會看 構成要件 對方能舉證 都滿足了再來談
Lin25K: 一堆文盲 這八個要件的前提都是反覆實行39F 04/22 16:56
ILYY: 法條看一半還敢來丟人現眼啊40F 04/22 17:45
hyperyoujo: 上面幾個才好笑,反覆 < 具體是多少次?還是台女說有41F 04/22 18:44
hyperyoujo: 就有?心生畏怖勒,那些越想越不對勁亂告的案例這麼多
hyperyoujo: ,哪個上法院不是說自己被欺負?要誣賴時裝一下害怕
hyperyoujo: 很難?無本生意欸,告不成不也是毀了你?
hyperyoujo: 丟人現眼的是誰阿?現實就是這法條絕對被濫用,現在就
hyperyoujo: 已經一堆台女在濫用了
hyperyoujo: 更好笑的是,這條法條擋得住那些真的想殺人的?重判三
hyperyoujo: 年欸,帶刀也不過五年假釋一下,悔意一下,精神病裝一
hyperyoujo: 下不就過去?說白了真想殺人會怕你這條沒屁用的法?
hyperyoujo: 所以這法訂來幹嘛?保護不了那些真正要保護的人,卻可
hyperyoujo: 能造成濫用?造成無辜的人的困擾?
ZhouGongJin: 肥宅好慘,沒有一條法令可以保護肥宅。像翁立友吃個52F 04/22 21:30
ZhouGongJin: 尾牙被當性騷擾犯,男子拍違停變偷拍狼,下次走路買
ZhouGongJin: 東西變跟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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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5:06 TW
sarara:[自己刪除]
2樓 時間: 2021-04-22 15:35:30 (台灣)
  04-22 15:35 TW
事不過三, 只能約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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