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4-08 22:33:2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s255076 (Peach)
標題 Re: [新聞] 抓到了!李義祥今年2月早被判關半年 高
時間 Wed Apr  7 21:42:42 2021


原文43
我想有接觸過政府採購的基層公務人員應該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今天台鐵這樣的問題。
我先講我的推論,就這個案子,台鐵採購人員不太可能違反政府採購法。

我們先來看政府採購法第101及103條是怎麼寫的


政府採購法第101條
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將其事實、理由及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所定
購公報:
一、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
二、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
三、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
四、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情節重大者。
五、受停業處分期間仍參加投標者。
六、犯第八十七條至第九十二條之罪,經第一審為有罪判決者。
七、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
八、查驗或驗收不合格,情節重大者。
九、驗收後不履行保固責任,情節重大者。
十、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十一、違反第六十五條規定轉包者。
十二、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解除或終止契約,情節重大者。
十三、破產程序中之廠商。
十四、歧視性別、原住民、身心障礙或弱勢團體人士,情節重大者。
十五、對採購有關人員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者。
廠商之履約連帶保證廠商經機關通知履行連帶保證責任者,適用前項規定。

* 101條大意就是說 犯了這些條例的廠商就會依違法情形(第1至6款是較重罪)刊登停權,而

接著我們來看政府採購法第103條:

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下列期間內,不得參加
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一、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第十五款情形或第六款判處
    有期徒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三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
    者,應註銷之。

二、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第十四款情形或第六款判處拘役、
    罰金或緩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一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
    定者,應註銷之。

三、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七款至第十二款情形者,於通知日起前五年
    內未被任一機關刊登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三個月;已被任一機關刊登
    一次者,自刊登之次日起六個月;已被任一機關刊登累計二次以上者
    ,自刊登之次日起一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者,應註銷之。


刊登停權的處分是不得參加投標或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查詢時機皆為開標時,所以你正在履約中的案子不會受影響。


我要強調重點是:
這兩條刊登停權的對象都是廠商而不是負責人
這兩條刊登停權的對象都是廠商而不是負責人
這兩條刊登停權的對象都是廠商而不是負責人!!!
法律你要說漏洞也好,不完善也好,目前就是這樣訂的。

所以懂採購法的公司負責人時常開立很多家公司
難做的就用新開的公司去標,反正被停權也沒差。
A這個牌(公司)被停權後,就改用B這個牌(公司)投標。

這個法律漏洞,立委諸公有看到嗎?
要不要趁這次50條人命去補起來?
剩下的再請各位高手補充說明。


最後或許有人會和質詢立委一樣提出疑問?

義程營造有被判刑,為什麼
義祥工業社還能得標?
他們負責人不是同一人嗎?

負責人就算是同一人又如何
採購法處置的對象是廠商
在法律上不同廠商即為不同人格

以上僅為經驗分享
歡迎大家理性討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43.19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RRRLK6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7802965.A.506.html
DASHOCK: 不要輕忽政府改革的決心~1F 04/07 21:43
poolknight: 拿這問題來質詢頗呵2F 04/07 21:44
bluenan 
bluenan: 都是台鐵的錯啦!又想卸責給小兵3F 04/07 21:45
polestar0505: 聽到了 聽到了4F 04/07 21:45
cross980115: https://i.imgur.com/VsQR5yk.jpg5F 04/07 21:45
cross980115: 查判決書 他犯的是貪污治罪條例 應該不符合
cross980115: 採購法101跟103的黑名單範圍?
[圖]
madity: 2019年採購法才剛修,是放寬廠商停權條件,而不是更嚴格8F 04/07 21:46
ewqewq123123: 這個漏洞就是特別開的啊,怎麼可能補?9F 04/07 21:46

cross980115: 貪污治罪定讞是今年定讞10F 04/07 21:47
cross980115: 一審宣判即黑名單 是要違反採購法87~92條
yugi2567: 真的合法?12F 04/07 21:47
justinehenin: 為什麼採購法要修改放寬漏洞?願聞其詳?13F 04/07 21:53
minlochen: 推 法律漏洞趁這次補齊吧!但最大黨綠委有在關心嗎?14F 04/07 21:54
※ 編輯: js255076 (114.136.243.195 臺灣), 04/07/2021 22:00:17
Desperando: 所以高的質詢不就抓到漏洞了 公司被判刑再開新公司接?15F 04/07 22:08
iamsocool: 他有沒有犯101前面五條?16F 04/07 22:19
js255076: 重點是,現今法律條文17F 04/07 22:23
js255076: 義程營造不等於義程工業社
js255076: 所以義程營造被判刑,本案的義程工業社還是可以參與投
js255076: 標
knml: 跟你說啦,這種現象不只在營造出現,很多行業的業界都普遍存21F 04/07 22:24
knml: 在
LWang: 專業23F 04/07 22:29
js255076: 最簡單來說的話,就跟你玩遊戲開很多帳號,A帳號開外掛24F 04/07 22:41
js255076: 被封了,你B帳號還是可以玩
audy112: 開帳號迴避阿,垃圾公司還有垃圾法律全部過時26F 04/07 22:42
spirit119: 專業推27F 04/07 22:42
gidawin: 專業推28F 04/07 22:44
audy112: 捕推29F 04/07 22:44
bestrace: 推30F 04/07 22:55
※ 編輯: js255076 (114.136.243.195 臺灣), 04/07/2021 23:11:10
Jungggg: 推推31F 04/07 23:12
DartMonkey: 專業推!32F 04/07 23:22
noneed2argue: 推33F 04/07 23:28
sliverexile: 你我都看得出來條文有漏洞 但當局者卻不修法 這當然34F 04/07 23:30
sliverexile: 是...
stvc: 蟑螂:民眾黨立委不會去提案喔!36F 04/07 23:43
Altayana: 推37F 04/08 00:00
Leon0810 
Leon0810: 推38F 04/08 00:37
iamdodolo: 專業推39F 04/08 00:37
swgun: 其實這漏洞就是特別留的 不然用揭穿公司面紗就好40F 04/08 01:07
Gaujing: 推 這就是漏洞 要炮也找對地方41F 04/08 01:33
jonestem: 義祥工業社不是法人吧?42F 04/08 02:03
shadleheart: 專業推一個43F 04/08 07:39
ssccg: 這漏洞就是立委故意留的啊,怎麼會沒看到44F 04/08 10:54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53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darkrise1980 說讚!
1樓 時間: 2021-04-07 23:50:02 (台灣)
  04-07 23:50 TW
國民黨真該死
2樓 時間: 2021-04-08 00:16:30 (台灣)
  04-08 00:16 TW
國民黨確實該死,民進黨卻像個廢物
3樓 時間: 2021-04-08 01:01:33 (台灣)
  04-08 01:01 TW
又是這種怪條文
4樓 時間: 2021-04-08 07:36:08 (台灣)
  04-08 07:36 TW
看看是誰修訂的條文啊
最好是修得越嚴格越好..
最好是一有問題 就是參予標案的公務人員.直接抓到工程標案前直接槍斃.屍體直接曝曬.不得收屍 廠商也是一樣.曝屍街頭.沒收家產.誅殺九族..參與工作人員.電視轉播鞭刑+判刑入獄..
5樓 時間: 2021-04-08 08:32:24 (台灣)
  04-08 08:32 TW
不會這樣修拉
能拿到標案的都是有靠山或者權力關係者
怎麼會搬石頭砸自己腳
6樓 時間: 2021-04-08 10:25:38 (日本)
+1    (編輯過) JP
.
不要在那邊牽拖卸責 說什麼 國民黨遺毒了辣...
民進黨創黨參政幾十年了,一堆法案 民進黨 當年都有"參與增修"的~~
民進黨也二次執政了吼~~ 2016年開始到現在,還是全面執政呢...立院最大黨...
真有心改革...這些漏洞會沒改到?? .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