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15 00:40:4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花蓮王」未遭褫奪公權 內政部︰帶職入
時間 Thu May 14 16:22:09 2020
※ 引述《jj20 (可不可以妳也剛好喜歡我)》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花蓮王」未遭褫奪公權 內政部︰帶職入
: 時間: Thu May 14 15:38:23 2020
: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自由
:
: 2.記者署名:
: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或編輯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 黃欣柏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 「花蓮王」未遭褫奪公權 內政部︰帶職入監薪水照領
目前民意代表只要判刑確定就會被解除職務
(當初陳致中被判刑3個月也沒有褫奪公權 就喪失議員資格)
但只有立法委員例外喔
立委一定要 貪汙 賄選 當選無效 或是 犯罪後有被宣告褫奪公權 才會被解除職務
所以一些幾個月或1.2年的輕罪 如果是議員 那就會被解職
但如果是立委就是入監還能領薪水
衝車邱毅當初被判刑一年多(後來減刑變成7.8個月) 一樣也是坐牢領立委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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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UlF-rdP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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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民代是因為地方制度法有規定1F 05/14 16:22
→ : 「直轄市議員受有期徒刑以上判決確定,未緩刑或未易
→ : 科罰金者,由行政院解職」
→ : 「直轄市議員受有期徒刑以上判決確定,未緩刑或未易
→ : 科罰金者,由行政院解職」
推 : 立委自肥4F 05/14 16:27
噓 : 法律立委修的怎麼可能打到自己5F 05/14 16:31
→ : 這是什麼bug幹原來是立委的防火牆6F 05/14 16:35
噓 : 幹 根本沒人可以監督立法委員 G87F 05/14 16:39
→ : 因為沒有立委會願意或同意修法立委判刑確定即免職8F 05/1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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