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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4-19 09:59:2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eres1209 (某些議題被強制禁言中)
標題 Re: [新聞] 1.8萬罰單法拍暫緩點交 下跪婦仍怨:他
時間 Sun Apr 19 02:31:25 2020


: → wario2014: 五萬塊,動到拍賣房子,如何強制執行,公務員多動腦吧   04/19 01:55
: → wario2014: 如果你公務員一心一意的只是想省事,這種事會更多       04/19 01:56

強制執行法關於金錢債權的強制執行,分成動產、

不動產、船舶及航空器、其他財產權的執行,這件

不的是船舶及航空器的執行;動產宜蘭分署說明的

很清楚,這邊就不談。


我書念的不多,粗淺的認為,w 大的意思是,執行

房子比較簡單、比較省事,所以公務員才會執行房

子。但是,執行房子真的比較簡單、比較省事?



首先,其他財產權的部分,一般民眾比較常有的就

是薪資、存款、集保(股票)。


薪資怎麼查?就是查勞、健保,查有就去扣,查沒

有或保在工會、公所的就沒辦法扣,像本案陳男領

現金的,民事執行處或行政執行處也不是神,不會

知道你在那領現金,就沒辦法扣。但是,勞、健保

查有也不一定能開心,因為很多時候,發扣押命令

去之後,債務人就「自行離職」或「被離職」了,

然後就又扣不到了。



存款的部分呢,因為銀行有很多,不可能一個案件

發十幾家銀行、農會去查,所以,民事執行處之前

是只查郵局,至於要扣那家銀行,就要看債權人指

定(指定○○銀行○○分行)了,當然,很多債權

人也覺得不公平啊,我怎麼會知道債務人在那間銀

行有存款?這還是和我前幾篇文講的一樣,你民眾

願意給法院或行政執行署查到什麼程度?你願意欠

個幾萬元,讓法院或行政執行署查到比你自己都還

瞭解你自己的財產狀況嗎?


集保的話,就比較簡單,跟集保公司查債務人有沒

有開戶、在那間證券開戶,然後去扣押。


上面這些執行的流程:

扣薪:查勞保→發扣押命令→有扣到發移轉命令,

      過程快的話一個月就完成了。

扣存款:查郵局→發扣押命令→有扣到發移轉命令

        或收取命令,過程快的話,也差不多一個

        月就完成了。

扣集保:查集保→發扣押命令→有扣到的話要發變

        價命令→錢解到法院後發款,稍微久一點

        ,也不會超過兩個月。

再來看看賣不動產:

發地政查封登記→現場貼封條、履勘、測量→鑑價

→詢價→第一次拍賣→第二次拍賣→第三次拍賣→

公告應買三個月→第四次拍賣,中間有人買就還好

,沒人買的話半年以上是跑不掉的。

再來,本來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動產依同法第113 條

準用),拍定人自己來買法拍屋,不能要求執行人

員擔保房子的品質,結果民國一○二年底發生了幾

件兇宅的事後,一○三年六月四日修正了強制執行

法第77條第1項第2款、第81條第2項第1款,要求執

人員員要查房子是不是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

、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執

行人員是神嗎,會知道你房子是不是海砂屋、輻射

屋、地震受損、火災受損。還是會通靈?進去房子

看得到好兄弟?還是債權人、債務人、鄰居都很好

心,不怕影響到房價,會跟執行人員誠實的告知有

這些瑕疵?



我之前自己在做,我是強硬的要送鑑定啦,不過,

一件十幾萬的鑑定費,雖然最後是債務人要負擔,

但債權人要先墊啊,所以很多債權人也是在鬼叫鬼

叫的。



問題是房子賣掉之後,是你債權人拿到錢,又不是

執行人員。拿到錢的債權人不用負責,欠錢的人不

用負責,然後要領十萬初頭的行政執行官、七到九

萬的司法事務官,四、五萬元的書記官,三萬左右

的執達員幫你負責?人家房仲一件是拿二到六趴的

仲介費,執行人員是拿到什麼?就因為是公務員就

該死就是了。



看了以上的執行流程,居然有人會說執行人員是為

了省事、簡單,才會選擇執行不動產?真的是黑人

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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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69.11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cqT_J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7234687.A.4F9.html
Johnnie5334: 肛 廢話太多1F 04/19 02:31
※ 編輯: ceres1209 (42.77.169.114 臺灣), 04/19/2020 02:32:36
Peter521: 他們就覺得台灣應該要罰越重越好啊2F 04/19 02:34
diabolica: 辛苦3F 04/19 02:34
gourmand: 半夜居然有這種專業文。推一下4F 04/19 02:39
xxx60133: 專業貼5F 04/19 02:40
xxx60133: 這篇有p幣多少啊
ceres1209: 614 沒注意到  還真多7F 04/19 02:45
cole945: 幫QQ8F 04/19 02:55
empireisme: 公務員不做這些事不然要幹嘛9F 04/19 03:01
empireisme: 講真的公務員難考歸難考,但是搞不好隨便抓個國立大
empireisme: 學的給他訓練也會做
tw15: 前面推,問題你後面寫三小,不然是進去領錢等退休喔?12F 04/19 03:05
g80123: 那種我最聰明 司法特考的都想不到ㄉ思維真的很趣味13F 04/19 03:14
adam6693: 鄉民白痴理盲濫情的太多14F 04/19 03:16
freezals: 名下沒薪資存款的情況下,其實強制執行法拍房屋土地最15F 04/19 03:23
freezals: 簡單,因為他是不動產
freezals: 如果要查封車輛,還要協同警方、法院、債權人同時到場,
freezals: 才能合法查封,我就去蹲過債務人家的停車場,期間他如果
freezals: 把車子開走藏起來了,你就扣不到了!
hvincent: 推20F 04/19 03:27
freezals: 明明是債權人,還要小心蹲點,等法院跟警方到來,不能21F 04/19 03:27
freezals: 打草驚蛇!
trouble04323: 你可以去做仲介沒關係23F 04/19 03:28
ccufcc: 推24F 04/19 03:35
terryc: 推,專業25F 04/19 03:49
CartoonMin: 推26F 04/19 04:23
weRfamily: 專業27F 04/19 04:51
qa1122z: 推28F 04/19 04:59
xru03: 推29F 04/19 06:24
yannicklatte: 推30F 04/19 06:42
sa12e3: 這跟仲介有何關聯?不是仲介就不會知道這些嗎?31F 04/19 06:52
JER2725: 其實執行查封不動產也只是要讓債務人出面解決32F 04/19 06:56
JER2725: 要到被賣出去還有一段時間,尤其是這種金額不多的
rock0807: 推34F 04/19 07:04
tinabjqs: 推35F 04/19 07:15
oresta: 你跟被執行人很熟?你覺得檢察官都是菜鳥,不憧這些?36F 04/19 07:22
CN091118: 推37F 04/19 07:26
Noobungas: 叫老木給兒子的電話,通知他來繳有這麼難?38F 04/19 07:56
lbjstar: 刁民太多了,千萬不可枉法,如此例一開,後患無窮39F 04/19 08:13
holygoner: 某些酸民就沒在看內文,標題就能判斷是非了40F 04/19 08:18
specman: 你跟那些躲在鍵盤的糞民認真什麼?41F 04/19 08:33
NaaL: 影片當中,當事人有說要一拍時,他本人有打電話給書記官問封42F 04/19 08:34
NaaL: 條的事情,如果那時候他有表示會繳積欠的罰鍰(也可以分期)
NaaL: ,就會停止法拍了,可是看看當事人又是如何選擇呢……
iem2000: 推專業文45F 04/19 08:54
eiolld: 專業推 欠錢的最大呵呵46F 04/19 08:57
yoyozone: 專業 我居然看完了47F 04/19 09:06
niko0202: 推48F 04/19 09:38
Zeroyeu: 每次看到有人說公務員的工作訓練後他也會做我就想笑,輪49F 04/19 09:39
Zeroyeu: 得到你說嗎?你的工作訓練後我也會做啊~哈哈
rick6304: 莫忘世上蠢人多51F 04/19 09:45
insingW: 不認同後段,考進去是你的專業與職責52F 04/19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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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4-19 10:13:58 (台灣)
+1 04-19 10:13 TW
没有錯!欠錢的最大用下跪的就好了,又有媒體帶風向,這種人叫弱勢嗎,查一下好嗎?領的補助說不定?????
2樓 時間: 2020-04-19 10:23:15 (台灣)
     (編輯過) TW
其實說真的,很多的公家機關都便宜行事。
例如報稅:
絕大部分民眾不會記得很清楚,今年總共收入了多少;但是國稅局就一定知道你有多少"漏報"。
絕大部分民眾不會知道,過世的家人有多少財產,但是當你繼承少報的時候,陀稅局也都知道。
然後你辦理繼承時,國稅局也不會跟你說,家人還有哪家銀行有存款,直到你辦理完之後再罰你一筆漏報罰款。
這就是很多公家單位"神奇"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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