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4-17 12:19:2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1萬8罰款未繳房子被法拍 婦人跪求無法挽回
時間 Fri Apr 17 10:44:58 2020
懶人摘要
先說結論
行政執行法在民國90年後,
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從法院轉到行政執行處
才開始消業障,
早期一堆行政罰大戶,
人肉鹹鹹脫產的才有被處理,
但資訊不對稱跟人力不足下,
民眾還是有
沒出國沒財產就沒差的說法…
一萬八事件就是政府改革太慢的錯!
是不是拖太久讓當事人是不是有
我就爛,政府嚇不到我的XD
生吃就不夠了,
繳錢給政府的都智障
的想法就不得而知了;
要替當事人老媽抱不平的好人們,
麻煩將精力分一些給社會安全網。
事件
欠繳交通違規罰款1萬8千元,
經合法通知限期履行不成,
將陳名下房子以135萬5400元拍賣。
70多歲的陳母說,自己不識字,
對簽收什麼不清楚,房子被拍賣,
她難過不已,
還一度在執行分署下跪求情。
行政執宜蘭執行分署執行官表示,
107年2月27日查封房子,
查封一年半才拍賣,
108年8月26日法拍,
今年1月6日第4拍拍定,
查封至今已一年半,
只要拍定前繳錢都可以停拍,
但拍定前義務人都未來過,
而相關公文都有寄給當事人,
只要中間有連繫,都會協助,
可分期或轉介協助。
Q&A
1. 執行分署表示
義務人戶頭扣不到錢,
車子非他擁有,
家中電器中古殘值低,
加上冰箱等是日常所需無法查扣 。
2. 執行分署新聞稿:
原來罰單總金額是5萬多,
因為有部分超過執行時效(5+5),
1萬8是還沒有超過時效的數額。
3. 通知11次了,還不處理。
4. 義務人戶頭沒錢(很重要)
5. 不用擔心他的家人,
人家有在養家
6. 關於為何沒聽到大筆被拍賣:
執行有獎金,
不用怕執行官划水;
欠大筆不會自己爆料,
民眾提供收入來源吐更快。
7. 行政執行時效特性
(公法請求權執行消滅時效 )
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
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
,不得再執行
8.行政執行法執行順序:
財產優先→限制住居→拘提
→管收
他就有財產又不到案說明,
不然你還要執行官怎樣?
昨天失眠到現在還沒睡的資訊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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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4-16 23:19 ■ Re: [新聞] 1萬8罰款未繳房子被法拍 婦人跪求無法挽回
04-17 00:48 ■ Re: [新聞] 1萬8罰款未繳房子被法拍 婦人跪求無法挽回
04-17 02:04 ■ Re: [新聞] 1萬8罰款未繳房子被法拍 婦人跪求無法挽回
04-17 07:26 ■ Re: [新聞] 1萬8罰款未繳房子被法拍 婦人跪求無法挽回
● 04-17 10:44 ■ Re: [新聞] 1萬8罰款未繳房子被法拍 婦人跪求無法挽回
推 : 酒駕仔再裝沒事呀,簽收掛號都會說指定給誰,你媽媽不識1F 04/17 10:47
推 : 而且拍賣所得135萬5400元扣掉罰金跟一些有的沒的,剩下的還2F 04/17 10:47
推 : 原來是已經有拖過時效的罰單 難怪繼續這樣皮3F 04/17 10:47
→ : 字,重點是掛號是他兒子的,是不會拿給他兒子唷4F 04/17 10:47
→ : 是還他5F 04/17 10:47
→ : 他就是之前都這樣皮也沒事才繼續違規不繳6F 04/17 10:48
推 : 所以他之前欠的過時效就真的不用繳?難怪他想故技重7F 04/17 10:48
→ : 施,真的丟臉耶
→ : 施,真的丟臉耶
→ : 我覺得你的Q&A應該要上色,特別是2、3、7、89F 04/17 10:49
好唷!
→ : 明明就是還有一百多萬 以後罰款要繳10F 04/17 10:49
→ : 認真說,名下無財產不出國真的要你繳用管收就可以11F 04/17 10:49
推 : 推整理 一堆刁民喊怎麼不管收 有財產是要收個懶12F 04/17 10:50
→ : 但還是由法官決定要不要讓執行官抓人進去13F 04/17 10:50
→ : 以前不用R,只是被濫用還殺小就被改惹
→ : 應該4
→ : 以前不用R,只是被濫用還殺小就被改惹
→ : 應該4
→ : 孫道存脫產到一絲不掛,被管收2小時還是吐了1.2億出來16F 04/17 10:51
推 : 看起來還要追究之前的罰單為什麼會罹於時效沒執行咧17F 04/17 10:51
→ : 只是要積欠10萬以上才能限制住居,陳男才欠5萬,執行署18F 04/17 10:54
→ : 反而不能向法院聲請管收,用限制人身自由逼他還錢
→ : 反而不能向法院聲請管收,用限制人身自由逼他還錢
推 : 原來五萬 變一萬八 想怎樣 建民死不族錫20F 04/17 10:54
※ 編輯: kayak5566 (27.52.126.2 臺灣), 04/17/2020 10:56:26→ : 扯21F 04/17 10:56
→ : 就已經有執行處的處長說這案例已經是濫權了22F 04/17 10:57
我頭暈忘了有梗圖這招
幫自己QQ
推 : 擺爛的人理由特別多 同情心氾濫的替他繳一繳啦24F 04/17 11:03
→ : 長官好棒棒!執行不動產跟登記名下之動產是慣例,這些25F 04/17 11:04
→ : 東西歸屬爭議較小,前提又要不影響民眾營生,生活必須
→ : 品也不能動,不喜歡就下個書函改sop大家慢慢磨ㄚ
→ : 東西歸屬爭議較小,前提又要不影響民眾營生,生活必須
→ : 品也不能動,不喜歡就下個書函改sop大家慢慢磨ㄚ
→ : 濫權w 那要怎麼辦 我才想問前面沒執行到讓他超過時效的是28F 04/17 11:06
→ : 哪些人的責任
※ 編輯: kayak5566 (27.52.126.2 臺灣), 04/17/2020 11:07:03→ : 哪些人的責任
→ : 執行官沒做錯 只是觀感不好 動產不值錢 封來幹嘛30F 04/17 11:08
推 : 没有即時執行,而逾時效的罰鍰,應追究公務員责任31F 04/17 11:10
推 : 動產不只不值錢 除了車以外還有所有權爭議吧 等下他跟你32F 04/17 11:10
→ : 靠北說那是他媽買的啊
→ : 靠北說那是他媽買的啊
推 : 所以說 欠錢的最大 但是不要有機會扣到錢34F 04/17 11:10
→ : 不然就是這樣XD
→ : 真心覺得這人北纜到不行 跪也應該是他要跪 老母跪.$
→ : 不然就是這樣XD
→ : 真心覺得這人北纜到不行 跪也應該是他要跪 老母跪.$
→ : 還好他不動產還在名下 不然還真的就這樣拿他沒輒37F 04/17 11:12
→ : 之前我家人被人家撞到 對方名下我財產 家人也不願意38F 04/17 11:13
→ : 賠 檢察官說那個人是慣犯 而且真的沒錢 安慰我家人
→ : 看開一點
→ : 那條也才十萬 你好歹拿過幾千賠都不願意
→ : 真的是擺爛到底你拿他沒轍 要請人家幫忙 也不符合成
→ : 本
→ : 賠 檢察官說那個人是慣犯 而且真的沒錢 安慰我家人
→ : 看開一點
→ : 那條也才十萬 你好歹拿過幾千賠都不願意
→ : 真的是擺爛到底你拿他沒轍 要請人家幫忙 也不符合成
→ : 本
推 : 這廝就真的是皮 然後認定那金額不會走到房子被賣掉這步44F 04/17 11:15
→ : 難怪以前某些做放款的跟我說 要借錢要找銀行借 真的45F 04/17 11:15
→ : 照法律走根本扣不到啊
→ : 照法律走根本扣不到啊
推 : 同業推47F 04/17 11:16
推 : 不值得同情48F 04/17 11:16
→ : 90年初的呆帳多如牛毛房,這件還算小的49F 04/17 11:16
推 : 執行署要拍賣人家財產 做的比你想的還多 要背責任的 不50F 04/17 11:19
→ : 要只會跟風亂罵
→ : 要只會跟風亂罵
推 : 我覺得應該是那位退休教授讓人家誤以為執行署很隨便52F 04/17 11:20
推 : 推說明53F 04/17 11:20
→ : 一開始記者片面報導就有誤導成份54F 04/17 11:21
→ : 很多人光看這家人片面之詞就覺得好可憐好同情
→ : 很多人光看這家人片面之詞就覺得好可憐好同情
推 : 不過這種新聞也是給人警惕多關心一下自己的權益XD56F 04/17 11:22
推 : 跪求這兩個字就很噁心 都2020年了還沒法治概念57F 04/17 11:30
推 : 該罵該檢討的是那位置之不理的陳先生,台灣是法治社會58F 04/17 11:37
→ : ,別當館長率先謾罵,請先行政執行法拜讀一下,行政執
→ : 行分署做為完全站得住腳。
→ : ,別當館長率先謾罵,請先行政執行法拜讀一下,行政執
→ : 行分署做為完全站得住腳。
推 : 這篇優文,酒駕故意欠繳還裝可憐,只能說活該61F 04/17 11:39
→ : 另外Q&A有關行政執行法第7條我解釋一下,行政執行自處62F 04/17 11:51
→ : 份、裁定確定之日或blablabla限期覆行之文書所定間屆
→ : 滿之日起,5年內未執行者,不再執行;其5年期間屆滿前
→ : 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這句話的意思是執行官手
→ : 頭背著3、4萬件案件,當手頭上的某案件只要在執行官手
→ : 上,假設已放了4年又364天,只要執行官突然對案件有執
→ : 行做為,該案件得5年內執行完畢。故事實上案件是追將
→ : 近10年。
→ : 份、裁定確定之日或blablabla限期覆行之文書所定間屆
→ : 滿之日起,5年內未執行者,不再執行;其5年期間屆滿前
→ : 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這句話的意思是執行官手
→ : 頭背著3、4萬件案件,當手頭上的某案件只要在執行官手
→ : 上,假設已放了4年又364天,只要執行官突然對案件有執
→ : 行做為,該案件得5年內執行完畢。故事實上案件是追將
→ : 近10年。
→ : israelii,是哪個處長說濫權?70F 04/17 11:54
推 : 這跟改革啥的無關 當事人根本賴皮慣犯71F 04/17 12:04
→ : 你說別人不知道 這案子當事人會不知道嗎
→ : 你說別人不知道 這案子當事人會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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