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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uod (請詳述,為何按噓?)
標題 Re: [新聞]明倫社宅租金最高4萬 柯P「不希望全是窮人
時間 2020-12-03 Thu. 12:03:28


老實說,社會住宅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很有爭議的

國外的想法是鼓勵集中住宿,公共設備共用大家比較省。

而柯文哲的社會住宅,不,應該說民進黨的社會住宅,
竟然租金不是隨租屋者的薪資當基數,而是鄰近社區租金打七折,
想當然這政策早就失去本意。


台灣經濟起飛其中主因是農業復甦,而農業復甦的主因,
莫過於375減租,土地放領,耕者有其田
實際使用者能享有成果

所以說如果不是承租者的薪資3.75%當作房租,
那就沒太大意義。
有了農業,我們後續的工業才有所發展。

所以說這制度本身就沒大幫助,
頂多就是讓窮人稍微有地方住,
同時還不太會影響房價,
緩和原本的制度。

如果真的要打破台灣房地產的泡沫,
比較有效的方法是透過稅改,
有點像老師要逼學生念書,必須考試的手段,
去推動人民配合。

應該說人民擁有土地房屋權,這沒有問題,
但是為了提升土地與房屋的使用率,以促進國家發展,
那就應該保障人民在特定坪數內可以節稅,
像是一戶房40坪登記為住戶,
戶籍上或承租上一家四口每人節稅10坪的話,
這房子該可以只繳最低行政稅。

同理如果這房子登記為營利事業,有100坪,
則消防、勞動檢查、員工福利等都有完善,
含老闆創業加九名員工就業獎勵,
那也是只需要繳交行政稅。

這樣的方式鼓勵人民就業與創業。
並維持居住登記正確及營利事業能顧及勞工權益。

但是如果說有人私人空間比較大,
他一個人要住100坪,這樣他是無罪的,
只是政府需要維持他的權力成本也必較大,
則請他支付90坪的行政成本,
也就是90坪乘上"上次買賣契約上的房價"的千分之三,
那他每年要繳交的費用將會是"房價的2.7%加上行政稅",
他就可以安心的居住在這房子裡,
要不然當他欠繳的稅金+利息,等於他房價時,那就充公了。

要以這種方式來控制亂出價與釋出空屋,
才能有效地對於人民炒房這件事進行管制。
同時又不造成權利受損。

同理,這方法也能用在寵物登記,車輛登記,
旅館居住登記,經濟動物登記等,促進動保福利,
公務員行政辦公室等等,以確保空間不閒置。

以上是針對人們使用土地是用於居住或就業方面,

如果是務農,那就鼓勵契作,以契作收割契約的總價百分之3.75,
作為土地稅金在另加行政稅。並同時登錄種植計畫,
讓政府可以評估每月的農作物收成數量市場應對。

如果是種植森林,那完全鼓勵造林,則只需要繳交行政稅,
除非土地不屬於私人,屬於公有地則不需要繳交任何費用。

但是如果是被人放置廢棄物、高污染物,
責罰三倍,
污染範圍乘以責罰3倍係數,
乘上土地價格再乘上千分之三
加上行政稅,
等於公家或私人產業每年需要繳交的費用,
直到整治完成
這就會很重。要求土地持有人必須盡快排除污染。
或者把土地放出來給國家整治。

以這樣的方式對於土地使用進行管理。
是我的想法。直接改變人民對於土地與房屋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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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uod 時間: 2020-12-03 12:03:2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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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12-03 12:27:49 (台灣)
  12-03 12:27 TW
問題就是出在既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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