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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3-18 10:18:4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Eliphalet (高等遊民)
標題 [新聞] 最壞的示範! 幼教師拾獲2000元 當著孩子
時間 Mon Mar 18 07:39:28 2019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最壞的示範! 幼教師拾獲2000元 當著孩子面前暗槓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最壞的示範!

新竹49歲李姓幼教女老師,帶兒子到商場買東西,意外撿到2千元,她卻占為己有,還當著兒子的面,放進自己口袋,失主焦急報案,警方從賣場監視器發現她撿錢身影,將她送辦。案經檢方依侵占遺失物罪嫌起訴,李女不僅吐出這筆錢,還加碼賠給失主5千元,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李女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以簡易判決判處免刑,並期望經此教訓能深切警惕,切勿重蹈覆轍。

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可處500元以下罰金。法界人士說,在這個監視器無所不在的時代,她一定很後悔將撿到的2千元占為己有,還當著孩子面,做了最壞示範。

檢警調查,去年7月9日晚間8點多,李女帶孩子到新竹市光南商場2樓購物,李女撿到林男遺失的2張千元鈔,竟當著孩子的面,將錢放進口袋。

林男發現掉錢報案,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發現李女在孩子面前,將千元鈔放進口袋,若無其事騎機車載孩子回家。

林男看到畫面後,向警方表示要控告李女侵占遺失物,並提起附帶民事求償,李女到案後,坦承撿到錢且暗槓,但聲稱忘記拿去招領,檢方偵辦後提起公訴。

法官調查,李女明知拾得的2張千元紙鈔是他人遺失,未送請警察機關招領,卻占為己有,但考量她素行良好,並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已將錢還給失主,雙方並達成和解,另賠償5 千元獲得對方原諒,因此認為本案情節輕微,顯可憫恕,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仍嫌過重,逕以簡易判決判處免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30207
最壞的示範! 幼教師拾獲2000元 當著孩子面前暗槓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最壞的示範!新竹49歲李姓幼教女老師,帶兒子到商場買東西,意外撿到2千元,她卻占為己有,還當著兒子的面,放進自己口袋,失主焦急報案,警方從賣場監視器發現她撿錢身影,將她送辦。案經檢方依侵占遺失物罪嫌起訴,李女不僅吐出這筆錢,還加碼賠給失主5千元,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李女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以簡易判決判處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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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arai: 女 中年 老師1F 03/18 07:40
z0953781935: 我媽就是……2F 03/18 07:40
buwa56: 坦承就好了 還加碼幹嘛3F 03/18 07:41
nightwing: 千元紙鈔上有明顯特徵知道失主是誰嗎?4F 03/18 07:41
whitezzwei: 台女 中年 老師5F 03/18 07:41
jun1981: 2000+5000 這..6F 03/18 07:43
kukuyo: 女 中年 老師 三大垃圾條件7F 03/18 07:44
westlml: 其實一般人在外面兩千元不見了~就鼻子摸摸算了..8F 03/18 07:44
BaDoYao: 優質台女9F 03/18 07:45
luten: 用2000釣500010F 03/18 07:45
turgnev: 丟2000還去找,不簡單11F 03/18 07:46
samuraiboy: 不加碼得不到和解,沒和解法官不會判態度良好12F 03/18 07:46
a41141234: 這種大錢先交給警察局過半年再領 不會忍口憐13F 03/18 07:46
nightwing: 林男要如何證明紙鈔是他的 除非有監視器證明錢是他掉的14F 03/18 07:47
optima: 感覺是釣魚15F 03/18 07:47
tchialen: 做壞事挑監視器多的地方 科科16F 03/18 07:48
Mar1boro: 新竹49歲李姓幼女17F 03/18 07:52
Meerz: 哈哈,真是最好的示範,我想他孩子一定印象深刻XD18F 03/18 07:53
opoping123: 2000換5000值得了19F 03/18 07:53
arashikishu: 感覺是釣魚+120F 03/18 07:54
a81255316: 啊就被拍到了齁  賣場撿到還是乖點  一堆監視器21F 03/18 07:54
wate5566: 溫馨22F 03/18 07:55
yukiinsummer: 釣魚 嘻嘻23F 03/18 08:00
ChungLi5566: 是我就直接投進愛心箱了24F 03/18 08:02
ichch: 通常不是到檢察官就不起訴? 還到法院就有點慘25F 03/18 08:03
ichch: 免刑所以有沒有前科?
nightwing: 有罪免刑 跟 無罪判決  差很多27F 03/18 08:14
asdf70044: 台女不意外28F 03/18 08:23
bobju: 觀念實在有夠差! 這種掉在地上東西居然還敢撿??29F 03/18 08:23
nightwing:    林男看到畫面後,向警方表示要控告李女侵占遺失物,30F 03/18 08:24
bobju: 地上出現任何東西都不該撿 避免惹禍上身 從小就應該教了31F 03/18 08:24
nightwing:      並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  真高竿32F 03/18 08:24
nosay: 以後我都把錢丟超商 ~ 用這種釣魚法多釣一點33F 03/18 08:26
samuraiboy: 你可以丟,但對方送警局可以合法跟你要報酬哦34F 03/18 08:30
luismars: 親身示範法治教育,母愛真偉大35F 03/18 08:30
qmaper: 釣魚啊36F 03/18 08:33
frank111: 現在撿到錢真的很麻煩,之前在火車站地上看到1000元37F 03/18 08:34
frank111: 沒人敢撿,我撿起來送去警察局,想說不記名拾獲比較快
frank111: 結果填單還是花了半小時,火車都跑了
nightwing: 要求1/10合法報酬 200元?  釣魚的利潤都比這個多40F 03/18 08:39
tikowm: 這樣小鬼以後就不敢亂撿錢了41F 03/18 08:40
keepwild: 女老師不意外,啊,不對,是老師不意外42F 03/18 08:48
samuraiboy: 可以釣釣看啊,合法呀43F 03/18 08:50
samuraiboy: 常常釣能促進公民程度提升也不錯
samuraiboy: 但你要想想為什麼這會成為新聞,司空見慣新聞還會報嗎
coolrgin: 包五萬還差不多 不燃工作都沒了46F 03/18 08:58
jasmine2015: 台女不意外47F 03/18 09:00
alittleghost: 要我撿到就加87塊然後送警局等6個月…最好失主能說48F 03/18 09:00
alittleghost: 出正確金額啦
Kylol: 主委加3000 我個人再加兩千 送幸福給大家50F 03/18 09:18
MadeTW: 這才是真正人性阿...版上不會暗槓的再假掰阿51F 03/18 09:19
MadeTW: 一直活在假道學的幻想世界很爽嗎
SHIRAYUKI: 不會後悔的53F 03/18 09:22
me1inda: 忘記而已54F 03/18 09:26
jin956: 去國中小看學生放學就會有一堆恐龍家長示範交通違規了55F 03/18 09:27
kerodo: 又不知掉哪區。還能調監視器。。太神啦56F 03/18 09:28
pony666: 奇怪 又是女的57F 03/18 09:30
waei2020: 幼教也要人格神聖不可侵犯?鄉民標準好高58F 03/18 09:32
yust: 上次撿到2000拿去派出所還被警察嫌找麻煩59F 03/18 09:40
GABA: 撿到錢切記要一直拿在手上60F 03/18 09:49
yovoliia: 根本釣魚,我掉整個錢包還不是摸摸鼻子61F 03/1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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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9-03-18 11:09:51 (台灣)
  03-18 11:09 TW
真的是釣魚! 建議 侵占罪限定金額   小錢應該除罪化! DPP 談司法改革  有看到沒 ?
2樓 時間: 2019-03-18 22:06:39 (台灣)
  03-18 22:06 TW
比2000元的刮刮樂還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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