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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罵女直播主百人斬 統神哥「國動」判拘30日
時間 Fri Jan 3 09:56:45 2020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8年度易字第374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葦航
蘇冠憲
上列被告等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 年度偵字
第239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乙○○共同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共同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乙○○、丁○○因不滿甲○(以名稱「瑀熙YUCI」擔任網際
網路YOUTUBE 直播平臺【下稱YOUTUBE 】直播主)於民國107 年7 月8 日在YOUTUBE 所發表之「【熙熙嚷嚷Talk show
】千萬不要穿這樣跟女生約會!NG男生穿著大解析!愛情診
療室#3」影片批評男性穿海灘褲之內容,竟共同基於公然侮
辱之犯意聯絡,於同年月18日23時許起,乙○○在桃園市○
○區○○○街00巷0 號住處,丁○○在新北市○○區○○路
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金剛直播平臺(下稱金剛直播)之「
乙○○直播頁」中,針對上開影片,由乙○○以「肏你媽媽
的」、「肏你媽屄」、「垃圾囡仔(臺語,音「gin-a 」)
」、「下次他媽海灘褲裡面塞100 萬,讓妳跪著舔啦,肏」
、「不是啊她自己就NG穿搭啦,姦(臺語,音「kan 」)你
拍YOUTUBE 影片穿那個衣服就NG啦,拍那個影片就應該穿內
衣啊,媽的,她現在才60幾萬她穿內衣就600 萬啦對不對,
自己也NG還敢媽的說別人,好像很會穿搭一樣,有種就脫光
啊,拍片就是要脫光你懂不懂,還要我教耶真的是」、「姦
恁娘」(臺語,音「kan lin-nia 」)」、「百人斬對不對
,百人斬經驗經驗質夠高,對不對,再經驗值,妳破,妳等
級夠高在排行榜前面」等語,並由丁○○以「打你媽手槍啦
,臭鮑魚」、「姦恁娘」、「穿啥潲(臺語,音「siann-si
au」)內褲」、「姦恁娘敢洗我老闆跟老闆他哥的臉,姦破
恁娘(臺語,音「kan phua lin-nia」),痟膣屄(臺語,
音「siau tsi-bai」)」、「姦你媽的」、「開台還不是沒
人看YOUTUBE 裡面的傻屄」、「怪跤講啥潲(臺語,音「ku
ai-kha kong siann-siau」)」、「我給她20萬搞不好還可
以被她哈一下」等語,共同公然侮辱甲○,足以貶損甲○在
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地位評價。
」、「下次他媽海灘褲裡面塞100 萬,讓妳跪著舔啦,肏」
、「不是啊她自己就NG穿搭啦,姦(臺語,音「kan 」)你
拍YOUTUBE 影片穿那個衣服就NG啦,拍那個影片就應該穿內
衣啊,媽的,她現在才60幾萬她穿內衣就600 萬啦對不對,
自己也NG還敢媽的說別人,好像很會穿搭一樣,有種就脫光
啊,拍片就是要脫光你懂不懂,還要我教耶真的是」、「姦
恁娘」(臺語,音「kan lin-nia 」)」、「百人斬對不對
,百人斬經驗經驗質夠高,對不對,再經驗值,妳破,妳等
級夠高在排行榜前面」等語,並由丁○○以「打你媽手槍啦
,臭鮑魚」、「姦恁娘」、「穿啥潲(臺語,音「siann-si
au」)內褲」、「姦恁娘敢洗我老闆跟老闆他哥的臉,姦破
恁娘(臺語,音「kan phua lin-nia」),痟膣屄(臺語,
音「siau tsi-bai」)」、「姦你媽的」、「開台還不是沒
人看YOUTUBE 裡面的傻屄」、「怪跤講啥潲(臺語,音「ku
ai-kha kong siann-siau」)」、「我給她20萬搞不好還可
以被她哈一下」等語,共同公然侮辱甲○,足以貶損甲○在
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地位評價。
二、案經甲○訴由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中略)
貳、實體部分:
一、認定被告乙○○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訊據被告乙○○固坦承有如事實欄一所載之言論(見107 年
度他字第5494號卷【下稱他字卷】第135 至137 頁,108 年
度易字第374 號卷【下稱易字卷】第68、第150 至152 頁)
,惟矢口否認有何公然侮辱之犯行,辯稱:其係海灘褲之愛
好者,其上開言論乃針對告訴人甲○上開影片中批評男性穿
海灘褲之內容,進行評論並表示不滿,非針對告訴人個人;
被告丁○○失控飆罵時,其亦出言提醒及制止,其並無侮辱
告訴人之犯意及行為;告訴人係公眾人物,告訴人上開影片
應可受公評云云。經查:
度他字第5494號卷【下稱他字卷】第135 至137 頁,108 年
度易字第374 號卷【下稱易字卷】第68、第150 至152 頁)
,惟矢口否認有何公然侮辱之犯行,辯稱:其係海灘褲之愛
好者,其上開言論乃針對告訴人甲○上開影片中批評男性穿
海灘褲之內容,進行評論並表示不滿,非針對告訴人個人;
被告丁○○失控飆罵時,其亦出言提醒及制止,其並無侮辱
告訴人之犯意及行為;告訴人係公眾人物,告訴人上開影片
應可受公評云云。經查:
(一)被告乙○○於事實欄一所載時、地,以前述方式發表各該
言論等事實,為被告乙○○所不爭執,且與證人即告訴人
於偵訊中之證述(見他字卷第87至89頁)大致相符,並有
被告2 人於107 年7 月18在金剛直播辱罵告訴人之影片暨
譯文、帳戶「抓馬」於107 年7 月18日「國動、龜狗開砲
瑀熙【男生NG穿搭】絕無冷場!7/18國動實況精華(有字
幕)」影片暨截圖在卷可資佐證(見他字卷第13至43頁及
光碟片存放袋),堪先認定為真實。
言論等事實,為被告乙○○所不爭執,且與證人即告訴人
於偵訊中之證述(見他字卷第87至89頁)大致相符,並有
被告2 人於107 年7 月18在金剛直播辱罵告訴人之影片暨
譯文、帳戶「抓馬」於107 年7 月18日「國動、龜狗開砲
瑀熙【男生NG穿搭】絕無冷場!7/18國動實況精華(有字
幕)」影片暨截圖在卷可資佐證(見他字卷第13至43頁及
光碟片存放袋),堪先認定為真實。
(二)被告乙○○雖以前詞置辯,否認公然侮辱之犯意及行為,
惟其所辯與卷內事證未合,尚難採信,爰析述如下:
1.按刑法第309 條所稱之「侮辱」,係指以使人難堪為目的
,不指摘具體之事實,而以粗鄙之言語、舉動、文字、圖
畫等,對他人予以侮謾、辱罵,為抽象表示不屑、輕蔑或
攻擊之意思,達於對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貶
損其評價的程度。刑法第311 條第3 款規定:「以善意發
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三、對於可受公
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此一不罰事由,既規定
於同一章,則在同為「妨害名譽」言論類型之公然侮辱罪
,當未可逕行排斥其適用。惟所謂「可受公評之事」,係
指依該事實之性質,在客觀上係可接受公眾評論者,如國
家或地方之政事、政治人物之言行、公務員執行職務之行
為、與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公眾利益有關之事件等。又
所謂「適當之評論」,指個人基於其價值判斷,提出其主
觀之評論意見,至於評論所用之語言、文字是否適當,並
非一概而論,而應斟酌被告為此言論之心態、當時客觀之
情狀、該語言、文字與評論之對象間是否有合理連結為斷
。又本條免罰事由之前提,須「以善意發表言論」;所謂
「善意」與否,應以其評論客觀上是否適當為判斷之依據
。
,不指摘具體之事實,而以粗鄙之言語、舉動、文字、圖
畫等,對他人予以侮謾、辱罵,為抽象表示不屑、輕蔑或
攻擊之意思,達於對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貶
損其評價的程度。刑法第311 條第3 款規定:「以善意發
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三、對於可受公
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此一不罰事由,既規定
於同一章,則在同為「妨害名譽」言論類型之公然侮辱罪
,當未可逕行排斥其適用。惟所謂「可受公評之事」,係
指依該事實之性質,在客觀上係可接受公眾評論者,如國
家或地方之政事、政治人物之言行、公務員執行職務之行
為、與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公眾利益有關之事件等。又
所謂「適當之評論」,指個人基於其價值判斷,提出其主
觀之評論意見,至於評論所用之語言、文字是否適當,並
非一概而論,而應斟酌被告為此言論之心態、當時客觀之
情狀、該語言、文字與評論之對象間是否有合理連結為斷
。又本條免罰事由之前提,須「以善意發表言論」;所謂
「善意」與否,應以其評論客觀上是否適當為判斷之依據
。
2.被告乙○○雖稱其純係基於海灘褲之愛好者之立場,對告
訴人上開影片進行評論並表示不滿云云,然其上開言論,
主要係針對告訴人之性別進行難堪之侮謾,甚至作出與性
行為有關之粗鄙辱罵,顯在貶損告訴人個人之人格及名譽
,並非聚焦於「男性穿海灘褲是否合宜」、「告訴人上開
影片內容是否有理」等議題進行評論。被告乙○○又稱被
告丁○○失控飆罵時,其亦出言提醒及制止云云,惟被告
乙○○身為「乙○○直播頁」之直播主,見被告丁○○辱
罵告訴人時,非但未以有效之手段(如:切斷與被告丁○○間之對話連結、中止該直播節目)阻止,反而容任被告
丁○○繼續辱罵,並親自與被告丁○○一搭一唱,顯見被
告乙○○有與被告丁○○共同公然侮辱告訴人之主觀犯意
及客觀行為。
3.被告乙○○另稱告訴人係公眾人物,告訴人上開影片應可
受公評云云,惟被告乙○○並非聚焦於該影片相關之議題
進行評論,已如前述;況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之精神,非謂
一旦係公眾人物,即有任人辱罵而不得主張自己名譽權之
容忍義務。被告乙○○上開侮謾、辱罵告訴人之言論,既
非具體指稱某一事實,僅是其主觀、情緒性之評價,不帶
有公益色彩,且無所謂真偽,亦無涉於告訴人上開影片內
容之良窳,自無從依刑法第311 條第3 款之規定阻卻違法
,是被告乙○○此一辯解之詞,尚難採信。
受公評云云,惟被告乙○○並非聚焦於該影片相關之議題
進行評論,已如前述;況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之精神,非謂
一旦係公眾人物,即有任人辱罵而不得主張自己名譽權之
容忍義務。被告乙○○上開侮謾、辱罵告訴人之言論,既
非具體指稱某一事實,僅是其主觀、情緒性之評價,不帶
有公益色彩,且無所謂真偽,亦無涉於告訴人上開影片內
容之良窳,自無從依刑法第311 條第3 款之規定阻卻違法
,是被告乙○○此一辯解之詞,尚難採信。
4.綜上,被告乙○○犯行事證明確,應依法論科。
二、認定被告丁○○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丁○○於準備、審理程序中坦承不
諱(見易字卷第87、149 頁),且與證人即告訴人於偵訊中
之證述(見他字卷第87至89頁)大致相符,並有被告2 人於
107 年7 月18在金剛直播辱罵告訴人之影片暨譯文、帳戶「
抓馬」於107 年7 月18日「國動、龜狗開砲瑀熙【男生NG穿
搭】絕無冷場!7/18國動實況精華(有字幕)」影片暨截圖
在卷可資佐證(見他字卷第13至43頁及光碟片存放袋),足
認被告丁○○上開自白與事實相符。本件被告丁○○犯行事
證明確,應依法論科。三、論罪科刑:
(一)論罪:
核被告2 人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
罪。被告2 人如事實欄一所載之多次發表言論之行為,係
於密接之時間為之,侵害之法益相同,各行為之獨立性薄
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應視為數個舉
動之接續施行,應論以接續之一行為。被告2 人就其等所
為上述犯行,具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
罪。被告2 人如事實欄一所載之多次發表言論之行為,係
於密接之時間為之,侵害之法益相同,各行為之獨立性薄
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應視為數個舉
動之接續施行,應論以接續之一行為。被告2 人就其等所
為上述犯行,具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
(二)量刑:
爰審酌被告2 人犯罪之動機、目的(為發洩不滿情緒),
犯罪時所受之刺激(係受告訴人批評被告乙○○所愛好之
穿著風格所刺激),犯罪之手段(透過不特定多數人得共
見共聞之直播平臺),與告訴人之關係(同為網路直播主
),其等行為對於告訴人所造成之損害程度,皆利用網路
直播主身分犯罪所生對視聽大眾之不良示範效應,犯後態
度(被告乙○○否認犯行,被告丁○○坦承犯行,其等皆
未與告訴人和解亦未賠償告訴人之損害),皆無前科之素
行,均自陳為大學畢業之智識程度,被告乙○○曾任學校
助教、現為網路直播主之生活狀況,被告丁○○為網路直
播主之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第1 、2 項
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行,均自陳為大學畢業之智識程度,被告乙○○曾任學校
助教、現為網路直播主之生活狀況,被告丁○○為網路直
播主之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第1 、2 項
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28條、
第309 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
判決如主文。
第309 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
判決如主文。
本案由檢察官丙○○提起公訴,經檢察官余怡寬、丙○○到庭執
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6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景宜
法 官 陳柏榮
法 官 吳欣哲
---
摘要:
乙○○ aka張男沒認罪
丁○○ aka蘇男有認罪
主要證據是粉絲側錄上傳YT的影片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96.18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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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就有人愛看1F 219.70.182.75 台灣 01/03 09:57
噓 : 粉絲真噁心 噁心騎士團2F 223.137.152.194 台灣 01/03 09:57
推 : 舒服嗎? 還否認哩XD3F 36.227.135.188 台灣 01/03 09:58
推 : 書記官錄記台語髒話真是專業4F 36.232.26.36 台灣 01/03 09:58
推 : 小龜 為什麼縮了5F 114.40.59.130 台灣 01/03 09:59
→ : 推文小心6F 101.137.175.30 台灣 01/03 09:59
推 : 國動真有種7F 118.163.229.98 台灣 01/03 09:59
→ : 判決書有聲音8F 175.96.83.103 台灣 01/03 09:59
噓 : 呵呵9F 223.137.204.245 台灣 01/03 09:59
推 : 節目效果玩過頭 XD10F 39.9.46.172 台灣 01/03 09:59
推 : 海灘褲愛好者 是熱褲刑警嗎11F 118.170.49.58 台灣 01/03 10:00
推 : 基於海灘褲之愛好者之立場 XDDDDDDDDDDDDDDD12F 114.40.59.130 台灣 01/03 10:01
推 : 這台語文書紀錄也太厲害13F 140.112.4.209 台灣 01/03 10:01
→ : 還可以上訴吧14F 123.192.196.65 台灣 01/03 10:02
還敢上訴啊 國動→ : 終於要關了嗎 肚子不會再痛不上法院?15F 220.132.209.24 台灣 01/03 10:02
※ 編輯: capsspac (125.224.96.185 臺灣), 01/03/2020 10:05:31推 : 易科罰金幾萬塊的事情 實在沒什麼好拚上訴的16F 114.40.59.130 台灣 01/03 10:03
推 : AAAAAA17F 111.82.25.139 台灣 01/03 10:03
推 : 這書記好厲害…18F 36.239.51.200 台灣 01/03 10:04
推 : 笑死 好多髒話都被標明發音19F 118.171.237.214 台灣 01/03 10:04
推 : 海灘褲愛好者 笑了20F 223.138.190.7 台灣 01/03 10:04
推 : AAAAAAAA21F 49.214.130.73 台灣 01/03 10:05
推 : 打逐字稿的怎麼沒起肖22F 42.76.249.5 台灣 01/03 10:05
→ : 我如果是國動 繳個大約27000 然後進去23F 118.171.237.214 台灣 01/03 10:05
→ : 體驗三天 出來再刷波
→ : 體驗三天 出來再刷波
→ : 罰金一下就賺回來惹 這波不虧25F 118.165.95.70 台灣 01/03 10:06
推 : 這個就繳錢就好除非執行檢察官不讓他繳26F 210.209.249.26 台灣 01/03 10:07
推 : 小龜昨天有說國棟要使用無限上訴之術27F 114.26.79.179 台灣 01/03 10:07
我看上訴也是機會渺茫※ 編輯: capsspac (125.224.96.185 臺灣), 01/03/2020 10:09:24
→ s820912gmail …
→ : 無限上訴不好,進去關完出來再罵,收視會29F 101.15.164.152 台灣 01/03 10:10
→ : 飆高
→ : 飆高
推 : 笑死31F 223.139.34.187 台灣 01/03 10:10
→ : 別浪費司法資源32F 101.15.164.152 台灣 01/03 10:10
→ : 海灘褲愛好者還在死撐33F 223.139.34.187 台灣 01/03 10:11
推 : 國動小龜又沒有前科 怎麼沒給緩刑以啟34F 61.216.67.163 台灣 01/03 10:12
→ : 自新?修復式正義呢
沒和解是要給什麼緩刑啦 被害人有表示原諒嗎→ : 自新?修復式正義呢
→ : 這種事實明確的過程 有辦法無限上訴嗎?36F 114.40.59.130 台灣 01/03 10:12
這個依法不能上訴第三審 不可能使用無限發回之術啦※ 編輯: capsspac (125.224.96.185 臺灣), 01/03/2020 10:14:12
→ : 反正易科罰金就好了吧 哪有可能不給贖37F 111.241.215.225 台灣 01/03 10:13
→ : 沒給緩刑 我猜主因是沒跟原告達成和解38F 114.40.59.130 台灣 01/03 10:13
→ : 這又不是甚麼傷天害理的事39F 111.241.215.225 台灣 01/03 10:13
推 : 動主播真D牛逼 否認犯刑到底欸40F 223.138.72.77 台灣 01/03 10:13
推 : 葦航冠憲 出來打球41F 42.74.11.150 台灣 01/03 10:15
推 : 對的事要做一百遍 繼續嘴啊 舒服42F 49.216.31.209 台灣 01/03 10:17
推 : 台語那個超好笑的43F 27.247.226.163 台灣 01/03 10:17
推 : 判決書真的有聲音 笑死44F 42.74.11.150 台灣 01/03 10:19
噓 : 國動嗆那些根本還好吧45F 106.105.28.90 台灣 01/03 10:19
→ : kan lin nia?46F 175.97.33.189 台灣 01/03 10:20
推 : 冠憲 葦航 出來繳4萬47F 223.140.173.183 台灣 01/03 10:21
→ : 搞不好法官是那個女的粉絲,裝正義吧48F 114.136.147.239 台灣 01/03 10:21
→ : 就是要人寒蟬效應就是了
→ : 就是要人寒蟬效應就是了
推 : 沒差吧50F 36.232.195.31 台灣 01/03 10:22
→ : 這是囚徒困境嗎?兩個都不認會否沒事51F 61.220.95.73 台灣 01/03 10:23
不是 事證很明確※ 編輯: capsspac (125.224.96.185 臺灣), 01/03/2020 10:24:12
推 : 等等 我突然想到 法官怎沒有沒收國動的52F 61.216.67.163 台灣 01/03 10:23
→ : 電腦?弟弟的都被沒收了
→ : 電腦?弟弟的都被沒收了
→ : 不是囚徒吧 證據都攤在陽光下了54F 218.173.43.165 台灣 01/03 10:24
→ : 因為他是用嘴巴罵的 鍵盤不是犯罪工具55F 114.40.59.130 台灣 01/03 10:24
噓 : 還好? 對你親人女兒說 你能接受?56F 114.136.210.51 台灣 01/03 10:25
推 : 好詳細57F 115.43.67.92 台灣 01/03 10:26
推 : 為什麼假名要跳過丙58F 115.82.13.8 台灣 01/03 10:27
丙OO是公訴檢察官※ 編輯: capsspac (125.224.96.185 臺灣), 01/03/2020 10:28:20
推 : 粉絲好兇喔==59F 223.137.94.240 台灣 01/03 10:29
→ : 護女大隊反撃邏輯:如果罵的是你XXX(60F 114.136.147.239 台灣 01/03 10:29
→ : 女的)你能接受?
→ : 女的)你能接受?
推 : 原來如此,感謝解答!62F 115.82.13.8 台灣 01/03 10:30
推 : 我是覺得國動3萬付掉就好了,不然律63F 27.246.227.220 台灣 01/03 10:30
推 : 粉絲取暖囉64F 111.83.67.95 台灣 01/03 10:30
→ : 師費到後面不止三萬哦65F 27.246.227.220 台灣 01/03 10:30
推 : 這台語要我打字我還不會打..好多字好難66F 111.251.71.16 台灣 01/03 10:32
推 : 張國動....Q_Q67F 112.104.118.102 台灣 01/03 10:34
推 : 判決書整片髒話 哈哈哈68F 220.136.66.69 台灣 01/03 10:36
推 : https://i.imgur.com/vI8NAqd.gif69F 180.217.130.62 台灣 01/03 10:36
→ : 支持國動入黨參選立委進行司法改革
→ : !!
→ : 支持國動入黨參選立委進行司法改革
→ : !!
推 : 國棟當過學校助教喔72F 223.138.131.2 台灣 01/0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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