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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陸委會回應香港政府有關臺灣殺人案之聲明
時間 Mon Oct 21 02:46:30 2019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92號
針對香港政府有關臺灣殺人案的聲明,本會嚴正回應如下:
(一) 港府宣稱陳嫌「自願自首」,但從宣布的時間點,宣稱勸服陳嫌投案的相關人士及
其背景,與種種不合常理的情節,乃至港府和陸媒等配合一致的說詞和操作,都可輕易看出
這是有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毋怪乎有很多媒體及人士懷疑陳嫌是「被自首」
,港府聲明完全無法釋疑。
其背景,與種種不合常理的情節,乃至港府和陸媒等配合一致的說詞和操作,都可輕易看出
這是有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毋怪乎有很多媒體及人士懷疑陳嫌是「被自首」
,港府聲明完全無法釋疑。
(二) 我方早已一再說明,針對殺人案雙方應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機制,方能根本解決問題
。但港方根本就不回應我方多次司法請求,更於去年11月拒絕我法務部等機關共同參與溝通
。至於港方所提來信,我方明確回復希將議題聚焦在司法互助, 惟港方從不正面回應,僅
想利用雙方協商,為其逃犯條例修訂背書。因此,本會在今年5月2日例行記者會已公開表示
,倘協商是在逃犯條例下進行,我方持保留態度,當日更透過既有管道告知港方此一立場。
所謂我方不回覆,完全背離事實,意圖混淆視聽,我方非常遺憾。
。但港方根本就不回應我方多次司法請求,更於去年11月拒絕我法務部等機關共同參與溝通
。至於港方所提來信,我方明確回復希將議題聚焦在司法互助, 惟港方從不正面回應,僅
想利用雙方協商,為其逃犯條例修訂背書。因此,本會在今年5月2日例行記者會已公開表示
,倘協商是在逃犯條例下進行,我方持保留態度,當日更透過既有管道告知港方此一立場。
所謂我方不回覆,完全背離事實,意圖混淆視聽,我方非常遺憾。
(三) 據港方表示,如我方在處理陳自首中提出有關證據的請求,港方會積極依法配合,
卻又稱沒有法律與我進行刑事司法協作。我方擬請教港府,依據此一自相矛盾的說法,港方
究要如何提供我方協助?或又只是再一次卸責的託詞?
卻又稱沒有法律與我進行刑事司法協作。我方擬請教港府,依據此一自相矛盾的說法,港方
究要如何提供我方協助?或又只是再一次卸責的託詞?
究要如何提供我方協助?或又只是再一次卸責的託詞?
(四) 殺人案的被告與受害者都是香港居民,若為負責任的政府,理應儘全力伸張公義,
以撫慰受害家屬。港府不思解決之途,漠視我方司法請求在先,藉機推動遭各方反對的逃犯
條例在後,現竟意圖規避自身應有的司法管轄權,其輕視港人遇害的程度,令人驚愕!
以撫慰受害家屬。港府不思解決之途,漠視我方司法請求在先,藉機推動遭各方反對的逃犯
條例在後,現竟意圖規避自身應有的司法管轄權,其輕視港人遇害的程度,令人驚愕!
(五) 港府在本案上的政治操作,根本處心積慮地凸顯港人在香港以外的中國大陸地區犯
罪,港府沒有任何管轄權,所以必須送回中國大陸審理;同時港府也用相同的邏輯,企圖將
臺灣納入所謂的「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臺灣才有管轄權,因為把臺
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所以臺港之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事實上港府與澳大利亞等30個
國家都簽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為什麼不能跟臺灣洽簽司法互助協議?陸委會認為
,這樣的政治操作無疑是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實踐,矮化臺灣主權,也破壞司法正義與
人權,臺灣絕對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操作!
罪,港府沒有任何管轄權,所以必須送回中國大陸審理;同時港府也用相同的邏輯,企圖將
臺灣納入所謂的「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臺灣才有管轄權,因為把臺
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所以臺港之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事實上港府與澳大利亞等30個
國家都簽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為什麼不能跟臺灣洽簽司法互助協議?陸委會認為
,這樣的政治操作無疑是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實踐,矮化臺灣主權,也破壞司法正義與
人權,臺灣絕對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操作!
(六) 本會重申,針對殺人案只要港府提出請求,我方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
積極迅速提供相關證據,配合後續追訴,也希望港府迅速務實面對我方的請求,共同實現司
法正義,還給被害人公道。
積極迅速提供相關證據,配合後續追訴,也希望港府迅速務實面對我方的請求,共同實現司
法正義,還給被害人公道。
新聞聯絡人:吳玠鍇
電話:0963-604571
連結:https://bit.ly/35QX7bV
用爆卦沒錯吧 希望不會第一次發文就被桶
連登仔都覺得蔡英文不收犯人很聰明
明顯港府搞不定這件事就想甩鍋給台灣
各位鄉民對這篇聲明有什麼看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18.120.43 (香港)
※ 文章代碼(AID): #1ThAk89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597192.A.25C.html
※ 同主題文章:
● 10-21 02:46 ■ [爆卦] 陸委會回應香港政府有關臺灣殺人案之聲明
10-21 10:03 ■ Re: [爆卦] 陸委會回應香港政府有關臺灣殺人案之聲明
10-21 13:33 ■ Re: [爆卦] 陸委會回應香港政府有關臺灣殺人案之聲明
10-21 14:02 ■ Re: [爆卦] 陸委會回應香港政府有關臺灣殺人案之聲明
→ : 分類1F 36.235.8.153 台灣 10/21 02:47
噓 : 分類2F 27.247.3.66 台灣 10/21 02:47
噓 : 分類3F 123.193.80.113 台灣 10/21 02:48
→ : 分類也被送中了?4F 118.169.186.85 台灣 10/21 02:48
→ : 分類也被送中了?
→ : 分類也被送中了?
→ : 分類6F 49.217.150.35 台灣 10/21 02:48
※ 編輯: CC1028 (112.118.120.43 香港), 10/21/2019 02:52:12※ 編輯: CC1028 (112.118.120.43 香港), 10/21/2019 02:52:12
※ 編輯: CC1028 (112.118.120.43 香港), 10/21/2019 02:53:49
※ 編輯: CC1028 (112.118.120.43 香港), 10/21/2019 02:53:49
推 : 反正國家一意孤行,胡搞瞎搞也不是新鮮事了7F 1.161.132.227 台灣 10/21 02:53
推 : 反正國家一意孤行,胡搞瞎搞也不是新鮮事了
→ : ,選票萬歲
※ 編輯: CC1028 (112.118.120.43 香港), 10/21/2019 02:54:30推 : 反正國家一意孤行,胡搞瞎搞也不是新鮮事了
→ : ,選票萬歲
※ 編輯: CC1028 (112.118.120.43 香港), 10/21/2019 02:58:29
→ : 藍藍路紅通通裝睡叫不醒,什麼時候反攻10F 223.140.119.135 台灣 10/21 03:00
→ : 大陸?
※ 編輯: CC1028 (112.118.120.43 香港), 10/21/2019 03:03:38→ : 大陸?
→ : 為什麼修改文章時會幫你不斷重覆句子 一注12F 112.118.120.43 香港 10/21 03:05
推 : 推13F 114.45.204.79 台灣 10/21 03:15
推 : 推14F 49.159.67.148 台灣 10/21 03:41
推 : 香港特區政府只為中國政府服務,棄香港居民15F 123.192.177.46 台灣 10/21 04:42
→ : 如敝屣。
→ : 如敝屣。
推 : 推17F 223.136.22.236 台灣 10/21 05:40
→ taiwan009 …
→ taiwan009 …
推 : 推23F 211.23.129.133 台灣 10/21 06:28
→ taiwan009 …
推 : 港府不意外27F 101.12.204.99 台灣 10/21 06:45
推 : 最沒法律邏輯的五毛說別人沒法律邏輯28F 110.28.229.132 台灣 10/21 07:09
→ : 呵呵,你學的是中共法,別套在台灣法
→ : 上。
→ : 趁機套別人一中當別人白痴,被識破說
→ : 別人沒邏輯。
→ : 呵呵,你學的是中共法,別套在台灣法
→ : 上。
→ : 趁機套別人一中當別人白痴,被識破說
→ : 別人沒邏輯。
推 : 推33F 1.169.23.166 台灣 10/21 07:10
噓 : 所以是支持送中修法? 114.43.190.228 10/21 08:3
為什麼會被解讀成支持送中修法啊,台灣不是中國吧?很多人都在猜測陳同佳是「被自首」,先例一開下就會有其他人到中國「被自首」推 : 是反送中又不是反送台35F 49.214.172.29 台灣 10/21 08:36
※ 編輯: CC1028 (112.118.120.43 香港), 10/21/2019 09:24:18噓 : 白痴36F 223.137.183.119 台灣 10/21 09:25
推 : 這樣也不用反送中了 押過去中國說是自首就37F 118.233.83.245 台灣 10/21 09:40
→ : 好了
→ : 好了
推 : 白癡五毛鄭國成又有題材了39F 39.10.202.42 台灣 10/21 09:49
推 : 推40F 49.215.231.177 台灣 10/21 10:09
→ : 我是覺得想跳香港 由台灣送到中國41F 61.219.246.61 台灣 10/21 10:40
→ : 突然又想送來台灣當然是政治操作
→ : 突然又想送來台灣當然是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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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時間: 2019-10-21 11:03:4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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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1:03 TW
我來分析一下這情況,這說明目前大陸已經為反送中要找一個藉口,他們無法處理只能透過這種藉口改說台灣政府怎樣怎樣,這可以從中共以往事蹟來知道,那為什麼他要這樣抹黑哩???可以想想,是不是哪邊已經無法使上力了,只好來抹一下,反正自己都沒錯,錯的都是別人,剛好台灣就是這樣倒楣XD
4樓 時間: 2019-10-21 11:07:0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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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0-21 11:07 TW
香港應優先審判,因為此案是「港人殺港人,而這個被告現在人在香港,香港就有審判權,香港為什麼不審判?」 台灣是吃飽太閒才會去接受他來台灣自首哩 XD
5樓 時間: 2019-10-21 11:17:3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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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0-21 11:17 TW
司法權是主權的象徵,香港不簽引渡或司法互助條例,直接把人犯送台灣審判,就是要給國際社會二者同屬一國的印象,台灣不可能接受,國際社會也不可能因為這樣就認為二者同屬一國,目的在政治操作,故意噁心台灣讓台灣難堪,要把人犯送來可以啊!先簽國際條約再說,不然台灣不須理港府低劣的政治操作。
8樓 時間: 2019-10-21 11:34:0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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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1:34 TW
看看(二)....案雙方應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機制,方能根本解決問題。但港方根本就不回應我方多次司法請求,更於去年11月拒絕我法務部等機關共同參與溝通。港府是快淹死了,甚麼招數都敢用。 問題是,滯台支、恨台背骨與蠢蛋,不願意也不敢支持香港人爭取自由,但這種鳥事倒是很樂意幫共匪,罵台灣政府。
9樓 時間: 2019-10-21 11:49:1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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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0-21 11:49 TW
所以說只要香港人不簽司法互助合作 就可以不用抓人來審判了嗎 所以只要香港人不簽司法互助合作 在台灣犯罪的香港人就沒事了嗎 難怪會被笑 每一個香港人都有一次在台灣犯罪的機會 不會被罰喔 被抓到頂多被驅逐出境 殺人放火搶劫都OK的啦
10樓 時間: 2019-10-21 11:53:5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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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韓國瑜這中聯辦在台小弟就支持讓陳同佳來台灣自首; 但卻沒聽過要求中國歸還李明哲及李孟居的言論陳同佳來台投案遭拒 韓國瑜狂嗆:這開玩笑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58k57Z7EQ 逐字稿: 未來任何國家跟台灣沒有引渡台約的, 在台灣殺人放火跑掉之後, 我們政府司法單位, 還不讓人家來投案, 這不是在開玩笑嗎
11樓 時間: 2019-10-21 11:50:0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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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0-21 11:50 TW
對了 台灣跟中國也沒有正式的官方的司法互助條例喔 可是呢 可是呢 台灣跟中國很多司法還是有私下互相幫忙的喔
13樓 時間: 2019-10-21 13:10:3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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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3:10 TW
內容太硬太長又太多的專有名詞,90%以上鄉民根本不會去看。然後這些鄉民只會要蔡英文出來解釋為什麼要縱放人犯
14樓 時間: 2019-10-21 13:30:2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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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3:30 TW
看第五點就好了 港府的意思很簡單 簽司法互助 違反一中框架 所以不能司法互助 但送中條例 符合一中框架 所以要按送中條例處置 但台灣這邊認為按這樣做等於是幫送中條例背書 變成一個很好的示範 以後就沒有人會跟台灣簽司法互助 所以不能按送中條例走
15樓 時間: 2019-10-21 13:35:1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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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3:35 TW
只要開了這個先例 以後就沒有人會跟台灣簽司法互助 還助長香港反送中事件 根本雙輸 什麼縱放犯人 對方鍋丟過來掉地上 叫你撿你就撿 都不考慮對方的意圖嗎?
17樓 時間: 2019-10-21 13:48:5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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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3:48 TW
陸委會寫這麼長,不如簡單幾句 台灣檢方目前尚缺乏許多相關人證 物證 事證, 港台目前沒有司法合作, 因為卡在一個中國 一國兩制原則, 香港也拒絕直接給台灣本案的提供 人證 物證 事證, 日後尚不知可配合調查提供
20樓 時間: 2019-10-21 14:05:1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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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21 14:05 TW
前面有鄉民說:"內容太硬太長又太多的專有名詞,90%以上鄉民根本不會去看。然後這些鄉民只會要蔡英文出來解釋為什麼要縱放人"的確會有這疑慮,所以陳同佳向台灣自首案對民進黨政府反而不好說。 因此,該怎麼回應這問題呢?把之前已發生的問題點出來,民眾自然會反思!如下: 要求中國把李明哲還回來再說,已經好幾年了,為何中國不歸還? 要求香港把李孟居還回來再說,已經好幾個月了,為何香港不歸還? 扣留了前述兩個台灣人不放,現在才要硬塞一個香港人陳同佳給台灣,是何道理? 很明顯嘛,硬塞香港人陳同佳給台灣就是一個陰謀,這陰謀就是要台灣為送中法案背書。
21樓 時間: 2019-10-21 14:11:1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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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21 14:11 TW
所以這問題的關鍵在於沒有建立司法互助管道! 昨天中國或香港高興扣留拘捕台灣人,就一直扣留不放; 今天中國或香港高興硬塞給你個香港人陳同佳要你判決(等同為送中法案背書),就一直要塞給你。 司法的標準在哪裡? 今天台灣接受了陳同佳,以後兩岸三地有類似的案子發生,處理的準則在哪裡?
23樓 時間: 2019-10-21 14:16:4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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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21 14:16 TW
今天港人之所以持續了那麼多個月的大規模抗爭,引爆點是甚麼?就是送中法案嘛,就是香港的司法倒退嘛,之前港英時代建立的為所有香港人普遍認同及接受的司法制度在中國接收後二十幾年就崩壞了!中國把香港變成喪屍(The Walking Dead),中國自己治國無方不要臉,不思去改善香港目前的病症。竟然還利用香港裡頭的喪屍,想要將喪屍硬塞到台灣來,讓台灣也出現喪屍。
25樓 時間: 2019-10-21 14:17:5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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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21 14:17 TW
簡單來說,跟你要了整整一年你不給,這幾個月來暴動後突然提出積極合作 怎麼想都有鬼啦,人犯已被調教100%
26樓 時間: 2019-10-21 14:51:4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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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編輯過) TW
在喪屍的影集中,很多未受感染的人類樂土,本來都可以健康發展保留一息人類命脈的,但就是因為樂土裡頭有人私心自用想要爭權奪利,因此偷放喪屍進到樂土裡頭,導致樂土裡倖存的人類被喪屍咬了。這些私心自用的人是誰?就是韓國瑜及其所屬的KMT呼籲會做美工編輯的鄉民們,按這喪屍的故事做個韓導開門引喪屍入關圖!
28樓 時間: 2019-10-21 14:41:1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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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前面還有人腦筋搞不清楚,還再說 "冥盡擋是不讓入境也不會抓的", "冥盡擋真挺香港..香港人來台殺人不用關喔 好棒棒" 請他自己證明有無為李明哲、李孟居被扣,要求中國歸還這兩人給台灣。如果連台灣人被抓,他都不吭一聲了,鬼才聽他要接受港人陳同佳自首,在台接受司法制裁!假設今天換成是他老爸被中國扣留在黑牢,結果這做兒子的竟然連吭都不吭一聲,還在PTT裡頭大放厥詞說要接受港人陳同佳自首,在台接受司法制裁!還在PTT裡頭喊好棒棒!他被扣留在中國黑牢的老爸一定很後悔生下他!
29樓 時間: 2019-10-21 14:41:1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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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編輯過) TW
殺人的跟被殺的都是香港人,結果香港政府居然一副就是你家的事與我何干,然後一群臺灣腦包罵自己的政府,科含粉哩馬咖差不多一點
30樓 時間: 2019-10-21 14:47:2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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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同意,香港人在台殺香港人逃回香港去,結果香港政府及中國中央政府都不處理了,還有一些莫名其妙腦筋有問題的人要求台灣幫香港處理這香港人。這些腦筋有問題的人連自己同胞李明哲、李孟居被扣在中國都不吭一聲了,怎還有心要求台灣受理這香港人?到底是哪一國的?哪天換他老爸被扣在中國黑牢,我看這位仁兄也是不吭一聲,而且還是一樣回過頭來要求台灣受理港人陳同佳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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