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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att0909 (小魚)
標題 [新聞] 回應王炳忠 北院:搜索票蓋有機關及法官
時間 Fri Dec 22 12:39:41 2017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回應王炳忠 北院:搜索票蓋有機關及法官印鑑就有效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新黨22日開記者會,副主席李勝鋒質疑檢調搜索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時的搜索票,沒有法官
簽名;台北地方法院回應表示,搜索票上蓋有台北地院機關印鑑,還有核發法官印鑑,只
是法官用印的墨色較淡,王炳忠的手機直播、截圖無法清楚呈現,但用肉眼看是相當清楚
,用印效力與簽名相同。


北院指出,北院核發的搜索票,都蓋有機關印鑑及法官印鑑章,雖然搜索票上沒有法官親
筆簽名,但依法簽名與用印有相同效力,搜索票合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gotv.ctitv.com.tw/2017/12/792274.htm
回應王炳忠 北院:搜索票蓋有機關及法官印鑑就有效 - 中天快點TV
新黨22日開記者會,副主席李勝鋒質疑檢調搜索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時的搜索票,沒有法官簽名;台北地方法院回應表示,搜索票上蓋有台北地院機關印鑑,還有核發法官印鑑,只是法官用印的墨色較淡,王炳忠的手機直播、截圖無法清楚呈現,但用肉眼看是相當清楚,用印效力與簽名相同。北院指出,北院核發的搜索票,都蓋有機關印鑑 ...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北院來坦了  這個律師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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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F8oJfA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3917587.A.A4A.html
murray: 不管啦 9.2說你違法就違法1F 12/22 12:40
class21535: 大家可以回家了?2F 12/22 12:40
getwild: 那群只是想找個理由鬧事而已....3F 12/22 12:40
lolic: 馬英九都能當律師了還有誰不能4F 12/22 12:40
kingrichman: 法官如果沒授權被盜印,早就跳出來喊了5F 12/22 12:40
milk7054: 不管啦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國民黨認證6F 12/22 12:40
qsxesz: 不管啦 簽名是簽名 印章是印章7F 12/22 12:40
Vassili242: 顏色對了就有效 顏色錯了才必須百分百照法條來8F 12/22 12:40
Sinbios123: 法盲9.2真是社會亂源,唉9F 12/22 12:40
kingrichman: 法官啥都沒講,想也知道是合法搜索10F 12/22 12:40
carlos5978: 那群人是說給9.2聽得 反正他們都是智障聽不懂就會相信11F 12/22 12:41
Aatrox: 建議餅中提起釋憲啊  巴巴12F 12/22 12:41
fifi0828: 9.2=法盲還要裝鍵盤法官13F 12/22 12:41
DORAQMON: 顏色對了~~不蓋章 也有效!!!14F 12/22 12:41
kingrichman: 北院都跳出來打臉了 XD15F 12/22 12:41
superAchung: 職業寫手&風向操盤人靠這議題成功轉移勞基法焦點16F 12/22 12:41
klispo: 不管啦 現在是民進黨說的算17F 12/22 12:41
Mike9: 這是重點嗎18F 12/22 12:41
esunbank: 別人不知道也就算了 律師跟著瞎起鬨19F 12/22 12:41
kmtlikeslave: 北七統媒20F 12/22 12:42
Sinbios123: 先賭一定有法盲繼續54321F 12/22 12:42
kmtlikeslave: 專門騙智障22F 12/22 12:42
OoJudyoO: 9.2還在亂凹喔23F 12/22 12:42
g8330330: 我比較想北院公布餅中訓練的那支軍隊24F 12/22 12:42
Sinbios123: 柯P說的對,這社會最不缺的就是謠言25F 12/22 12:42
Riya520: DICB快來26F 12/22 12:43
OLM: 法院辦理訴訟及非訟事件文書蓋用印信與簽署注意事項表示:27F 12/22 12:43
lowgflejd: 又沒什麼 不過如果是搜索綠色的 吱吱會把這政府翻了28F 12/22 12:43
a356126: 所以吱吱現在不在意人權,掌權真好用,換位子就換腦袋。29F 12/22 12:43
OLM:  https://i.imgur.com/5nggthm.jpg30F 12/22 12:43
[圖]
 
DREE: 現在都不扯無罪或冤妄了嗎??只掰成序有問題31F 12/22 12:43
shotakun: 法盲9.2繼續用錯誤觀念帶風向32F 12/22 12:44
DICB: 北院 再談合法 人家律師在談程序 幹!!北院那麼俗辣喔33F 12/22 12:44
g6m3kimo: 幹你娘白癡 誰讓他浪費這麼多社會資源34F 12/22 12:44
henry55566: 9.2語無倫次了嗎?35F 12/22 12:44
a356126: 顏色對,當然合法。不是不能幹,只是不給你幹。36F 12/22 12:44
fifi0828: 不管啦這不是簽名這不是簽名嗚嗚嗚37F 12/22 12:44
cschuan: 顏色錯 繼續罵!38F 12/22 12:45
carlos5978: 9.2不管啦~反正程序有問題就是了啦 統派不會騙我的39F 12/22 12:45
DICB: 這個確實屬於半合法.不過光程序不符=非法搜索了  最後高等法40F 12/22 12:45
DICB: 院就打槍了
Sinbios123: 完全不出所料,呵42F 12/22 12:46
g6m3kimo: 合法就合法還有半合法喔43F 12/22 12:46
OLM: 新黨這樣不行啦44F 12/22 12:46
g6m3kimo: 我操 你講的話會比法院還大喔45F 12/22 12:46
fifi0828: 新黨好不容易有版面死也要巴著鎂光燈 就算丟臉也沒關係46F 12/22 12:46
Newschool: 某9.2在胡言亂語甚麼?47F 12/22 12:46
kmtlikeslave: 喜憨兒都跑出來了48F 12/22 12:46
DICB: 這下 有得玩了  書記官 要嘛法官出來幫忙坦.要嘛自己辭職不49F 12/22 12:47
TaiwanSpirit: 被打臉就在那邊吵簽名和蓋章 小學生嗎50F 12/22 12:47
DICB: 幹不然等著監察院 監察八51F 12/22 12:47
g6m3kimo: 什麼有得玩 你要自爽自玩 玩到何時52F 12/22 12:47
fifi0828: 不用糾結蓋章或簽名 因為這齣戲不會只有一兩天 才剛開始53F 12/22 12:47
fifi0828: 呢
geordie: 就說是法律的問題,新黨還想操弄成政治問題55F 12/22 12:48
fifi0828: 內容主菜都還沒上欸56F 12/22 12:48
elle: 我相信有效 所以接下來應該要有人負責 對吧57F 12/22 12:48
qwe00489: 不管啦9.2說什麼都對啦58F 12/22 12:48
ptt2005: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28條一第三項規定,搜索票「應由法官59F 12/22 12:48
carlos5978: 9.2可以無知到這種地步也真了不起60F 12/22 12:48
ptt2005: 簽名。法官並得於搜索票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61F 12/22 12:48
DICB: 這個算半合法 沒錯喔 還要看法官見解 確實要法官簽名喔 還62F 12/22 12:49
toshizo: 看來要戰恐龍法院對法律理解不足了63F 12/22 12:49
woaifafewen: 9.2氣到中風64F 12/22 12:49
DICB: 有之前臨檢案 被害人打出程序不符還是贏喔65F 12/22 12:49
DICB: 猴子 準備被高等法院打臉吧
taiki39: 新黨玩煙霧彈啊,找不到違法地方,只好到處亂打,司法院67F 12/22 12:49
taiki39: 內部行政規則都有規定了
geordie: 法律上只有合法跟不合法,半合法的話除非你是馬囧69F 12/22 12:50
onixs: 所以王炳鐘的律師腦袋糊的嗎?自己都不看!還讚歎網友??70F 12/22 12:50
jardon: 法盲??被無保請回 一堆人頭被巴飛 找回來了沒XDD71F 12/22 12:50
woaifafewen: 9.2以為會吵就有糖吃XDDD72F 12/22 12:50
taiki39: 是最高到地方法院都適用的73F 12/22 12:50
DICB: 半合法= 一點點小遐思 的程序不符 而已74F 12/22 12:50
DICB: 不然來開賭麻
Newschool: 半合法勒~~要不要準合法?近似合法~?都給你講76F 12/22 12:51
Areso: 新黨團隊 一直玩77F 12/22 12:51
g6m3kimo: 這什麼東西 你自創法律觀點喔 我國法律是給你這樣玩的喔78F 12/22 12:51
DICB: 程序不符 就不用玩了...79F 12/22 12:51
meteor260: 依哪個法要不要說說? 依民法公文有效這樣?80F 12/22 12:51
geordie: 馬囧就合DICB兄的半合法說81F 12/22 12:52
taiki39: 證人不請回那是什麼?還是他有轉被告...82F 12/22 12:52
johnson44: 95%以上一定合法,不然哪敢大動作83F 12/22 12:52
LOUlSVUITTON: 還要回應這群人。真的是辛苦了..84F 12/22 12:53
jardon: 那天早上可是一堆人有罪有罪的喊 失憶?85F 12/22 12:53
qsxesz: 某人之前很肯定的說去告一定贏 現在倒是縮一半86F 12/22 12:53
gn01729068: 吵這個會影響最後的結果嗎……操弄民粹的是誰心知肚明87F 12/22 12:53
wsx26997785: =========> 大家冷靜  9.2及5毛不知道什麼是"關防"88F 12/22 12:53
taiki39: 「法院辦理訴訟及非訟事件文書蓋用印信與簽署注意事項表89F 12/22 12:53
taiki39: 示」這行政規則,就所有法院都適用啊…唉
DICB: 這個刑案 準備分兩大案了  刑案應該會贏.不過程序不符 王炳91F 12/22 12:54
geordie: 平平都是同樣的法律用在藍綠身上,怎麼見解天差地遠?92F 12/22 12:54
DICB: 忠應該會贏 所以還要看高等法院 是要拿 程序不符來打刑案打93F 12/22 12:54
batt0909: 那個大印都蓋下去了~~那個比較重要 比法官的重要94F 12/22 12:54
DICB: 消還是照樣國賠.刑案照過...95F 12/22 12:54
jardon: 王餅中想帶風向亂喊 一堆人還起舞96F 12/22 12:55
batt0909: 大印要到法院蓋的 北院准了 才會蓋大印97F 12/22 12:55
DICB: 自己提案的法自己違法....98F 12/22 12:55
jardon: 程序問題不用談了 歷來實務就是拘票先開了 如果法官這時99F 12/22 12:56
jardon: 推翻 那之前的等於打臉自己
jsj2203012: 法院都是9.2開的,所以這次9.2是要清算統派?101F 12/22 12:57
suntw: 9.2下限秀102F 12/22 12:57
jsj2203012: 9.2孬了這麼久終於啟動百年反攻計畫了嗎,有掛嗎???103F 12/22 12:57
jardon: 這種操作是檢方的慣用手法 只是以前不會有新聞 這次惹到104F 12/22 12:57
jardon: 敏感議題
s81048112: 無腦9.2高潮了106F 12/22 12:58
jardon: 還要贏要國賠嘞107F 12/22 12:58
wsx26997785: ============>  沒想到這年頭造謠還能開記者會....108F 12/22 12:58
wsx26997785: ===========>  9.2及5毛對官印認知是 "圓圈圈+紅星"
sars7125889: 所以程序哪裡不符R110F 12/22 13:00
kixer2005: 這種常識都沒有,中國人素質真的很低111F 12/22 13:00
abc22826320: 簽名跟蓋印同等效力啊,除非寫簽名+蓋章112F 12/22 13:01
s81048112: 有沒有9.2以前都不喊 這次就變覺青了 還喊要人權了113F 12/22 13:01
Dovahkiin: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889259 北院:有用印114F 12/22 13:01
王炳忠搜索票沒法官簽名違法?台北地院:有用印啦! | 新黨黨工涉諜案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本月19日凌晨住家遭調查局持搜索票強行搜索,引發綠色恐怖質疑,當時調查員在王炳忠的要求下,曾解釋搜索票... ...

 
wsx26997785: ===========>  9.2及5毛對官印認知是 "圓圈圈+紅星"115F 12/22 13:02
PePePeace: 從人民幣示意圖到現在法官用印 網軍帶風向帶的真勤116F 12/22 13:02
geordie: 上次還有位鄉民連人民有作證的義務都不知道…117F 12/22 13:02
Captain5566 
Captain5566: 炳忠律師可是祖國的法學博士 跟鬼島法院你信誰~!?118F 12/22 13:03
fifi0828: 都被打成豬頭了 新黨還要在簽名蓋章打轉嗎科科119F 12/22 13:03
arsian: 9.2:我身為人權鬥士民主先鋒 說你們不懂就不懂120F 12/22 13:03
wsx26997785: ===========>  那種方正上刻有篆字  9.2、5毛看不懂121F 12/22 13:03
fifi0828: 眼睛不好去看眼科好嗎122F 12/22 13:03
fifi0828: 啊不是說都是證人而已嗎 怕什麼
HowieH: 質疑這個也是笑笑124F 12/22 13:04
fifi0828: 還出來說冤枉咧 證人是要冤枉什麼XD125F 12/22 13:05
asdasd57: 可憐的統派126F 12/22 13:06
Chark82: 不管啦人家忠忠就是要法官簽名才算127F 12/22 13:07
shadeel: 造謠當然可以開記者會啊 看看過去選舉期間KMT造謠了幾次128F 12/22 13:07
clotilde: 原來証人是這樣約談的啊129F 12/22 13:07
holyhelm: 看了一下邢訴128修改歷程 90年以前是"檢察官簽名"130F 12/22 13:08
holyhelm: 90年後是修改為"法官簽名" 從來沒有蓋章出現在條文上
holyhelm: 這樣看來蓋章取代簽名真的是問題嗎 看來不是
wsx26997785: 那個律師該重新進修了   新黨還好沒在立院  笑死我了133F 12/22 13:10
dlmgn: 某人法條先拿出來?不用新聞就查得到的134F 12/22 13:12
leo921080931: 法院認證有效9.2崩潰135F 12/22 13:13
dido0208: 便宜行事當成慣例,簽名的話就毫無爭議了136F 12/22 13:13
aponla: 紅明顯 刑訴法裡其他條有簽名或蓋章 但這條只有簽名137F 12/22 13:19
aponla: 所以看來簽名和蓋章是不一樣的喔
aponla: 不過這應該也是慣例了 硬要翻的話以前一定一堆違法 吵不
aponla: 完
owen5611: 9.2要丟臉到什麼時候141F 12/22 13:23
silentence: 9.2:不管啦  簽名才有效力 誰知道印章是不是皇民亂蓋142F 12/22 13:24
WeGoYuSheng: 9.2 極端無恥 死無葬身之地143F 12/22 13:27
Flandre495: 半合法是三小  法盲不會法律用語就惦惦好嗎144F 12/22 13:30
k9998k2000: 蛆蛆崩潰145F 12/22 13:31
Whitening: 9.2:不管啦!ㄧ定要親簽啦!146F 12/22 13:31
dddc: 蓋章就等同簽名 一堆文盲在那邊說文解字 有啥毛病147F 12/22 13:32
ccl007: 推文一堆ID 拿去跟李永得 或 憲兵搜索 甚至監聽擺在一起148F 12/22 13:34
ccl007: 還有的反民主 懷念戒嚴 這些ID會不會太精神分裂一點?
smalltwo: 亂說話的律師可以撤銷律師執照嗎150F 12/22 13:35
rainf: 幹嘛 現在開始變成人權鬥士不能講人權嗎151F 12/22 13:38
Kenqr: 故意造謠擾亂社會安寧的可以抓去關一關嗎?152F 12/22 13:38
dog990999: 9.2說你違法就違法153F 12/22 13:38
juncat: 一堆沒法律觀念的都現形了 不懂乖乖閉嘴不會嗎154F 12/22 13:38
lester147: %%%好腫155F 12/22 13:38
dog990999: 有夠多9.2在瘋狂跳針欸156F 12/22 13:40
a29976137: 到底誰刷低能157F 12/22 13:40
ccl007: 覺醒了就不能再回頭囉 各位9.2覺醒青年!158F 12/22 13:42
Eric0204: 有沒有支那覺青看不懂中文的卦?159F 12/22 13:42
dog990999: 硬要吵的話不知道有多少張搜索票是蓋章取代簽名的 往這160F 12/22 13:45
dog990999: 點打kmt就別打到自己.
akway: 原來一堆9.2可以超越法院學者解釋法條162F 12/22 13:47
babyMclaren: 超越法律的人出現了嗎163F 12/22 13:50
Castle88654: 9.2操弄民粹164F 12/22 13:54
ccucwc: 9.2繼續秀下限啊!165F 12/22 14:04
silentence: 半合法WWWWWWWWWW  請問刀子插到一半算合法 半合法166F 12/22 14:11
silentence: 半違法  還是違法?    笑死
s81048112: 現在9.2已經轉型變覺青 廠廠 一個炳中 喊人權~168F 12/22 14:25
romusutoru: 一日一下限169F 12/22 14:27
luckyodi: 誰敢亂蓋章啊 偽造文書是刑事罪欸 難不成找菜的來蓋印章170F 12/22 14:30
luckyodi: ?
bkebke: 去查就知了啊,5年內 簽名和蓋章的比例172F 12/22 14:33
shotakun: 9.2,覺青,傻傻分不清楚173F 12/22 14:38
aimgel: 同理 押票有多少人都用蓋章的 那些人的羈押都無效?174F 12/22 14:48
toshbio: 實務上便宜行事 不代表就是對的 程序上就是有瑕疵175F 12/22 15:00
jaguars33: 哪邊雞腿可以換律師執照  我要報名176F 12/22 15:04
hyuchi0202: 一群白痴,印章本來就很重要,9成公司認章不認簽名177F 12/22 15:05
imhideji: 9.2:我說要有簽名就是要有簽名178F 12/22 15:53
rzx135: 印章印鑑這東西在台灣比簽名的效力高179F 12/22 16:04
Arronomy: 9.2:不管!法院是綠的!政治迫害!綠色恐怖!180F 12/22 16:27
dog990999: 9.2可能以為只適用王吧 真給你判無效可不止適用於王 近181F 12/22 16:27
dog990999: 10年內的票全無效
kepley: 中時怎麼跑來幫北院澄清XDDDD183F 12/22 16:44
cca1109: 針對新黨的質疑,《蘋果》求證多名法官、檢察官,均稱實184F 12/22 17:43
cca1109: 務上核發搜索票、拘票雖也有
cca1109: 用簽名,但大多是蓋章。
cca1109: =====屎蛆吃屎腦殘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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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12-22 16:02:03 (台灣)
  12-22 16:02 TW
律師FB群起高潮中,連印章都扯事後可以補蓋了~
那同理影片事後能不能造假處理?影片是丙中拍的呢
2樓 時間: 2017-12-22 16:48:20 (台灣)
  12-22 16:48 TW
機關有職銜章或職銜簽字章公文就有效吧...律師會不懂??請問每個公文馬英九都有親自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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