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8-29 16:50:4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cott880514 (六六~)
標題 Re: [新聞] 字體公司追殺YouTuber! 創作者3招對付
時間 Wed Aug 29 16:04:47 2018




突然看到這份智慧財產局2013年11月的函釋

對於「書籍印刷」使用的字體

有沒有違法《著作權法》的行為

--

主旨:函詢著作權法第5條第1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之「字型繪畫」定
義及保護範圍疑義一案,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公司102年11月5日騰總字第102015號函。
二、按「著作權法第5條第1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二、(四)所稱之
「字型繪畫」,係就一組字群,包含常用之字彙,每一字均具
有相同特質之設計,而表達出其整體性之創意,故字型繪畫是
指以整組字群之文字為素材所為整體性繪畫之藝術創作。因此,
字型軟體之字型如符合上述說明,即屬「字型繪畫」,受著作
權法保護

三、依上述說明,著作權法對於字型繪畫之保護,係就具有原創性
及創作性之整組字群加以保護,尚不及該組字群中之個別文字
蓋因文字具有訊息傳達及溝通之高度實用性功能,如允許著作
財產權人限制或禁止輸出字型軟體中之個別文字利用,顯不利
於知識傳播與文化發展,有違著作權法第1條之立法宗旨,因
此,除專門以製作「字型繪畫」重製物為目的之利用行為外(
例如將他人創作字型之全部或一部製作成字型軟體販售),得
以社會通常使用方式利用之。

四、來函所詢利用字型軟體打字輸出印刷於書籍上出版之行為,參
考上述說明,不涉違反著作權法之問題

--

所以 書籍印刷的邏輯 可以完全套用到影片製作上面嗎

這樣YouTuber們484解套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52.82
※ 文章代碼(AID): #1RXbEXaz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5529889.A.93D.html
d9255927: 哇靠 神解1F 140.120.150.224 台灣 08/29 16:05
syldsk: 靠你了哈哈2F 140.115.151.230 台灣 08/29 16:06
gerychen: 看來大概是適用3F 220.128.135.103 台灣 08/29 16:07
birdy590: 函釋對法院無拘束力 所以才會有現在的事4F 203.203.203.201 台灣 08/29 16:08
assop: 唉唷 這好像可以喔5F 117.56.228.158 台灣 08/29 16:09
barry910543: 華康要QQ了 爽6F 101.15.180.165 台灣 08/29 16:09
besthank: 可以唷!優禿伯們應該給你律師費7F 114.137.23.202 台灣 08/29 16:10
aisitelu: 就找一個YT 不付錢 讓他告一下就知道啦8F 122.147.6.146 台灣 08/29 16:10
tran628: 希望有法院判例可以遵循,覺得應該要有人9F 101.14.144.119 台灣 08/29 16:11
tran628: 出來說清楚
e1q3z9c7: 不錯哦 華康被看破手腳11F 58.114.9.89 台灣 08/29 16:11
deangod99: https://goo.gl/pThB5Z  違反電腦字型12F 60.249.247.152 台灣 08/29 16:13
deangod99: 廠商授權契約之禁止事項或不在授權範圍
deangod99: 者,屬民事契約問題,本局歉難提供意見
deangod99: 說白一點 就看準這些個體戶不會跟他們
birdy590: 上法院比較貴啊 這種事第一個都勇者16F 203.203.203.201 台灣 08/29 16:17
deangod99: 打訴訟,看有沒有大咖的跟他們打看看17F 60.249.247.152 台灣 08/29 16:17
birdy590: 著作權法很難玩 沒有判例就完全無法預期18F 203.203.203.201 台灣 08/29 16:17
pttnews: 高調19F 115.82.36.29 台灣 08/29 16:19
OhHIyoPaNg: 靠完美神解!! 但須要勇者團體來執行20F 122.121.186.2 台灣 08/29 16:19
andrewkuo: 法院依法審判,不是依照行政命令,法21F 175.183.33.57 台灣 08/29 16:20
hayate232: 整個律師"團" 你要打贏有點難22F 118.169.104.227 台灣 08/29 16:20
andrewkuo: 院不會因為行政命令而有所依據,法院23F 175.183.33.57 台灣 08/29 16:20
andrewkuo: 是看法律的
hayate232: 有人敢挑戰嗎25F 118.169.104.227 台灣 08/29 16:20
deangod99: YouTuber們集資訴訟  打贏以後就解套26F 60.249.247.152 台灣 08/29 16:20
poeoe: TIPO的函釋對法院應該沒有拘束力 所以XD27F 49.159.133.6 台灣 08/29 16:21
OhHIyoPaNg: 依法行政 法院還是會參考 勝算很大28F 122.121.186.2 台灣 08/29 16:21
OhHIyoPaNg: 主要在「字型繪畫」怎麼認定??
syldsk: 解釋沒有用的話那問心酸的嗎?30F 140.115.151.230 台灣 08/29 16:23
birdy590: 函釋還真的沒用啊 被法院打臉紀錄不少31F 203.203.203.201 台灣 08/29 16:24
Windcws9Z: 神解66666666632F 59.127.190.36 台灣 08/29 16:25
poeoe: 函釋本來就只是行政機關的看法 哪有法院一33F 49.159.133.6 台灣 08/29 16:25
poeoe: 定要理的道理
birdy590: 不同法官的看法都未必一樣 行政機關算啥35F 203.203.203.201 台灣 08/29 16:26
deangod99: 剛貼錯這個才對 https://goo.gl/1rnb5T36F 60.249.247.152 台灣 08/29 16:26
a1919979: 本來就問辛酸 經濟部又不是法院37F 36.231.159.240 台灣 08/29 16:29
HANAXALICE 
HANAXALICE: 有人說字型公司很難經營,有律師團看38F 39.12.34.235 台灣 08/29 16:33
HANAXALICE: 來是賺很大啊XDD
thomaschion: 賺很大你不去開一間?40F 115.82.166.126 台灣 08/29 16:39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74 
作者 scott880514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sin8143 說讚! ( ̄︿ ̄)p zerou89 說瞎!
1樓 時間: 2018-08-29 17:04:10 (台灣)
  08-29 17:04 TW
也就是說,用新細明體印書營利不侵權,因為有助知識文化之傳播
如果影像作品可以看作印刷書籍傳播知識文化
那可能就解套
2樓 時間: 2018-08-29 17:33:16 (台灣)
  08-29 17:33 TW
所以國民黨搞壟斷正確==
3樓 時間: 2018-08-29 21:36:53 (台灣)
  08-29 21:36 TW
真會挖~~~哈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