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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標題 [新聞] 打臉傳言!台大出具關鍵函文行政程序法卡
時間 Thu Apr 26 17:28:57 2018


    聯合報  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109212
打臉傳言!台大出具關鍵函文行政程序法卡不了管 | 台大校長聘任案 | 文教 | 聯合新聞網
[圖]
教育部卡管進入倒數,周五應會有結果。今天有媒體報導,教育部擬以違反行政程序法為由,不聘任管中閔。對此台大回應,就獨董爭... ...

 


    打臉傳言!台大出具關鍵函文行政程序法卡不了管

    2018-04-26 16:54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教育部卡管進入倒數,周五應會有結果。今天有媒體報導,教育部擬以違反

    行政程序法為由,不聘任管中閔。對此台大回應,就獨董爭議部分,遴選委
    員早已聲明並無疑義。台大遴選會也翻出民國100年時,法務部發給教育部的
    函文,依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公立大學校長遴選時,應回歸到遴選
    運作辦法,行政程序法並不適用。


    《上報》今天報導指出,根據政府高層消息,管中閔與遴選委員蔡明興分屬
    台哥大獨董及董事,涉及違反《行政程序法》。台大遴選委員會須受理並開
    會釐清蔡明興是否應該迴避校長遴選案,未釐清就認定管中閔是台大校長當
    選人,已明顯違反行政程序,台大校長遴選程序確實出現重大瑕疵。


    對此台大表示,對於有媒體報導教育部將因獨董爭議不聘任管中閔教授為台
    大校長一事,因無法確認是否屬實,所以暫時無法回應。但就獨董爭議部分
    ,遴選委員會早已有聲明釐清,並無疑義。且依大學法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
    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另設有特別之迴避規定,此
    經法務部100年7月4日法律字第1000015676 號函復教育部在案。


    台大遴選會今天也翻出100年法務部發給教育部的函文佐證,該主旨為「有關
    公立大學校長遴選會委員對校長候選人所為之遴選行為是否適用行政程序法
    之相關規範疑義」,提出幾點說明,其中關鍵在於第3項:「行政程序法就相
    關行政程序事項雖設有規定,惟於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時,依特別法優於
    普通法原則,自應從其規定」。


    也就是說,依照法務部解釋,當校長遴選有爭議時,「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
    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之規定自應優先適用。而根據該辦法第6條規定
    中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遴委會確認後,解除其職務:一、因故無法
    參與遴選作業。二、與候選人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三、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


    此外,遴委會委員有前項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而繼續擔任,或有具體事實足
    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遴委會舉其原因及事實,經遴委會
    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


    根據此函文解釋,進一步檢視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與遴選委員蔡明興案例後,
    發現兩人之間沒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學
    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而蔡明興也沒有「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情事
    ;遴選期間也沒候選人提出具體事實足認蔡委員有偏頗之虞。


    台大出具此函文,被外界解讀為「保管」強而有力的證據,教育部若要以行
    政程序法卡管,明顯已違反法務部的解讀,若要以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
    作辦法卡管,恐怕也於法無據。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天表示,對報導無法評
    論。一切恐怕要等到周五,才能得知教育部如何做出合理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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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ms9 (220.129.192.9), 04/26/2018 17:29:54
heha751019: 去打訴訟啦1F 04/26 17:29
gameguy: 教育部不鳥法務部公文這又和解,笑2F 04/26 17:30
tenka92417: 大學法就可以打死了3F 04/26 17:30
kilof: 解釋性函釋也不過命令階層而已4F 04/26 17:30
koj: 這個部長也趕快下台吧5F 04/26 17:31
swgun: 行政法大師cipc444出來面對6F 04/26 17:31
swgun: 還刪文不敢接受質疑喔
jeff21115: 智障政府8F 04/26 17:31
Qpera: 那教育部連函都沒發出一張嘴算什麼9F 04/26 17:31
sawkuanwoo: 打臉超快,dpp接下來要怎麽秀下限呢,真期待10F 04/26 17:31
floz: 我猜最後會用兼職,神風特攻隊部長去撞管。然後卡完管下台11F 04/26 17:32
saltation: 100年是馬政府的法務部 現在是小英政府12F 04/26 17:32
godofaluba: 別再卡了 吃像真的太難看了13F 04/26 17:32
anomy: 所以沒講到僱傭關係是否該迴避是遵從行政程序法?14F 04/26 17:32
lwt501cx: 尊重選舉結果有這麼困難嗎?15F 04/26 17:33
isaluku: 好像不太對,特別法雖然優於普通法,但是一般特別法通常16F 04/26 17:34
isaluku: 會比普通法定的更嚴格
sleepcat612: 行政一體,教育部敢不鳥法務部函釋?誰才是法律專業18F 04/26 17:34
sleepcat612: 機關?
opfish: 沒黨證       辦卡 辦卡 辦這張20F 04/26 17:35
nakayamayyt: 函釋而已 再出個107年的函釋就解決了21F 04/26 17:36
isaluku: 就像校長考試辦法裡面沒有寫舞弊者要怎麼樣處罰,因為沒22F 04/26 17:36
isaluku: 有料到有人居然會在校長考試作弊,但是上個月還真的發生
isaluku: 了一件有一個想要考校長的老師在考試的時候作弊,然後居
isaluku: 然沒辦法罰
The5F: 超越法務部的大師快打臉阿 讓我學習一下26F 04/26 17:37
stvn2567: 等等政府強行官派給你看27F 04/26 17:37
john50710: 那個人的可笑見解28F 04/26 17:37
lwt501cx: 以前還在那邊笑連宋輸不起,現在這種吃相民進黨支持者會29F 04/26 17:38
lwt501cx: 接受嗎?
cheetahspeed: 學店31F 04/26 17:39
lwt501cx: 坦白說我看了蠻心寒的,想說行政和立法讓民進黨做一次32F 04/26 17:40
lwt501cx: 看是長什麼樣子
KEYSOLIDER: 台大校方的真的懂法嗎 裡面其實沒講僱用的利益迴避34F 04/26 17:40
femc15: 我相信明天結果是放棄卡管 要台大再選一次就是鬧劇了35F 04/26 17:41
kenco: 蠢吱嚮往的獨裁國家36F 04/26 17:41
KEYSOLIDER: 沒規定應該就適用程序法37F 04/26 17:42
s8800892000: 現在卡管的新聞都不會出現WTF56了38F 04/26 17:42
s8800892000: 是怕每次都被打臉嗎
lwt501cx: 民進黨立院行政權在握是長這個樣模樣的話,我以後的選40F 04/26 17:43
lwt501cx: 票不會再考慮這個政黨了
kerkyky: 辦法是哪個位階的?還在特別法優於普通法XD42F 04/26 17:43
sunnydragon7: 沒法律規定依據的拿出來卡…難怪會被台大打43F 04/26 17:43
lwt501cx: 年底開始算總帳吧44F 04/26 17:44
froce: 吱進黨就直接說我不爽管當校長就好,爛戲拖棚45F 04/26 17:44
mack860120: 垃圾黨 真的有夠誇張 明目張膽亂搞46F 04/26 17:44
Viviak: 民進黨獨派弄來個有違法貪污爭議的部長47F 04/26 17:45
Viviak: 連法律程序都搞不清楚 真是荒唐大笑話
lwt501cx: 照這種毀憲亂政的狀況繼續下去,兩年後被輪替都不意外了49F 04/26 17:46
sunnydragon7: 大學法裡面就沒規定啊…50F 04/26 17:46
Uizmp: 民國100年 時空背景不同了吧, 請法務部再發一次51F 04/26 17:46
LaHu: 吳部長的任期會過五月嗎?52F 04/26 17:47
The5F: 我說你沒台灣價值 就是不合程序53F 04/26 17:47
qize1428 
qize1428: 辦法不是特別法,是法規命令,所謂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是兩54F 04/26 17:47
qize1428: 個都是法律位階
Viviak: 完全無視法律 若連法律都不遵守 這種黨治國真可怕56F 04/26 17:48
ams9: https://goo.gl/hXbCMe  看一下說明部分再噓啦57F 04/26 17:48
RIFF:                他 們 為 甚 麼 不 回 俎 國 ?58F 04/26 17:49
sunnydragon7: 它的辦法來源依據是大學法啊…59F 04/26 17:49
Uizmp: 區區一個函 重新再發一個就可以了 一例一休那個時候就做過60F 04/26 17:50
ImBBCALL: 我知道怎麼解救教育部了,遴選規則並未於專責機關就遴61F 04/26 17:52
ImBBCALL: 選委員有執行偏頗之虞卻無人聲請迴避之情狀為規範,仍適
ImBBCALL: 用行政程序法,無所謂法規範衝突之問題
ImBBCALL: 選我正解
Suboy: 黨國遺毒65F 04/26 17:57
xxxg00w0: 教育部連函都沒種發一張 亂了多久了 還要不要臉66F 04/26 17:58
f124: 鳩竟台中教育局要不要又準備做新獎牌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67F 04/26 17:59
xxxg00w0: 啊 我想到解套辦法了 馬上用過勞基法的方式 立刻修法 非68F 04/26 17:59
xxxg00w0: DPP黨籍不得擔任公職教職
sunnydragon7: 找法務部再發一次函下去一起戰70F 04/26 17:59
cmq29: 教育部:有人檢舉蔡明興跟管中閔在美國賭城合法同婚 故卡管71F 04/26 18:03
hermit: 台灣價值優先 台大敢嘴?72F 04/26 18:09
RIFF:                他 們 為 甚 麼 不 回 俎 國 ??73F 04/26 18:11
gotest: 任何法律抵觸民進黨法者無效74F 04/26 18:13
richjf: 上報黨媒新勢力 卡管很用力75F 04/26 18:14
chunfo: 就學中共直接撕下偽裝不要歹戲拖棚了76F 04/26 18:15
Vassili242: 黨大於法 黨說適用就適用77F 04/26 18:16
s13914080: 真難看,到底是有什麼利益讓dpp都不放手78F 04/26 18:29
schopan: 我覺得是新潮流再搞事給蔡英文看  有智商都知道繼續搞對79F 04/26 18:36
schopan: DPP年底選舉不利  不就是要亂搞讓蔡英文負政治責任嗎
nkfcc: 還有人在凹啊..特別法沒有一定比較嚴這種事情。81F 04/26 18:45
chihpingkuo: 推82F 04/26 18:49
ruserking: 下位階行政規則來壓上位階行政程序法,然後說特別法優83F 04/26 18:53
ruserking: 於普通法???????
spector66: 智障教育部85F 04/26 18:59
alienfromy: 、86F 04/26 19:10
template: 大學自治所訂的內部程序哪裡比行政程序法低階? 噓的人87F 04/26 19:20
template: 去查查行程法第3條第3項第6款?
abjx: DPP:台灣大學沒有台灣價值,令人心痛89F 04/26 19:20
sunnydragon7: 辦法的法源是來自法律…它來自大學法,是特別法90F 04/26 19:23
sunnydragon7: 現在就是台大拿大學法,教育部拿行政程序法
template: 台大的內部程序是經過大學法授權的,而且行政程序法自92F 04/26 19:26
template: 己都明文規定不適用於“學校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
template: 之內部程序“
sunnydragon7: 除非立法院硬幹廢掉大學法95F 04/26 19:27
template: 只有立法院有形成權限去修法,而且還不能逾越憲法對大96F 04/26 19:32
template: 學自治保障的基本程度。再說現在修法對也管不適用。
sunnydragon7: 拖了3個月還是在原地98F 04/26 19:36
ppnow: 真好笑,派了一個超級垃圾打手來卡管99F 04/26 19:44
claireliou: 越來越難看了…100F 04/26 20:03
DarkerDuck: DPP可以再更夏夕夏景101F 04/26 20:07
DarkerDuck: 期待立法院火速修改大學法
kinggbic: 蔡英文退回去再選一層次啦,幹103F 04/26 20:20
junkol: 無視法律的濫權執政者,跟獨裁何異?104F 04/26 20:23
qmaper: 教育部:出包了 快點再找個理由來卡 不然又要換部長了105F 04/26 20:24
qmaper: 一個部長出一招~總有一天換掉你XDDDD
alex9708hero: 推107F 04/26 20:27
sxxs:  DPP的吃相只有醜惡108F 04/26 20:28
bnn: 歷史文件,懂?109F 04/26 20:43
brian8: 大學法還是得修110F 04/26 20:43
ljf0030: dpp不要太早認輸啊!現在每天的娛興節目就是看教育部各111F 04/26 20:48
ljf0030: 種無恥招數被打臉下不了台。呵呵
Orangemikan: 噓文嗆法律位階的...不快去看看說明嗎?113F 04/26 20:49
jay0215: DPP跟那個喊只是歷史文件的毒瘤黨越來越像了 年底給教訓114F 04/26 21:29
Smile: DPP玩弄台灣要玩弄到什麼時候115F 04/26 21:37
duo0518: 公文裡面寫得很清楚116F 04/26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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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suegengen 說瞎!
1樓 時間: 2018-04-27 01:16:05 (台灣)
     (編輯過) TW
(一)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然行政程序法與遴選運作辦法有牴觸疑慮?特別法未規定,以普通法為之。
(二)遴選期間也沒候選人提出具體事實足認蔡委員有偏頗之虞? 因事先未明,而使遴選結果之後才有疑慮,這事實能被忽略? 要知道這些疑慮之因並非遴選之後才有!而是在遴選之初便有! 這跟奧運得金牌後被發現吃禁藥,主張奧運期間根本沒人提出具體事實故有偏頗之虞,有何兩樣?
2樓 時間: 2018-04-27 01:37:16 (台灣)
  04-27 01:37 TW
 特別法未規定,以普通法為之
因此不會發生 22F所說校長考試舞弊在特別法內未規定而無罰則。
3樓 時間: 2018-04-27 08:53:49 (台灣)
  04-27 08:53 TW
所以民進黨說行就行,說不行就不行。
反正誰能決定大學預算,姿態高得很。
至於大學自主嘛,都是屁!
台大,感覺真是有夠爛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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