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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5-02 17:50: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onny (冷月如刀)
標題 Re: [新聞] 陳良基:兼職獨董生效日 校長簽了就算
時間 Wed May  2 15:35:06 2018


這不是甚麼陋習還是便宜行事
而是行政程序就是這樣子
因為通常公家單位程序十分冗長
所以是以主管簽准那一天就是生效日
然後程序再去跑
並追溯至生效日

尤其像敘薪  考核  敘獎等等人事令一定是這樣

例如公務人員調動  不可能到任當天就敘薪
一定是先報到  主管核章後才開始跑敘薪
難不成拿到敘薪通知之前都不用上班不用算薪水了??

如果所有人事令都要等程序跑完  主管的行政單位核備
那在那之前都不用做事了??

不過就算這樣也沒差啦
DPP政府早已經清楚說管中閔為"個案"

原則上不會牽扯到別人
大家可以放心啦

※ 引述《ArtofLife (神曲哥)》之銘言:
: 昨天下午小弟有一門課,教授提早結束課程,
: 在最後30分鐘,跟所有學生提到了這次的遴選爭議。
: 其中他講到了一個重點,
: 就是台大在處理這類的事件時,
: 都有一個情況(要被稱作陋習也好),
: 就是通常會先簽准,讓申請人上任,
: 後面跑行政程序,最後下來的文件會寫追溯到簽准的日期。
: 他還拿出了他的教授聘書影本,
: 從8/1開始擔任教授,但聘書的日期是12月,
: 不過聘書上有一句很重要的話,就是追溯至8/1。
: 幾乎所有台大的教授都是如此。
: 他質疑若教育部按照此標準,是否教授們都違法領薪數個月。
: 以上是小弟上課所耳聞,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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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0.146.133
※ 文章代碼(AID): #1QwMekh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5246510.A.AF0.html
※ 編輯: konny (210.240.146.133), 05/02/2018 15:37:16
elfria: 有本事就都都除啊。。。不要因人設事1F 05/02 15:37
lesnaree2: 吱吱現在想一體適用 找回褲子 但是主子只想針對管2F 05/02 15:38
ChangWufei: 所以此例開了 以後不合黨意的都可以比照辦理 都是個案3F 05/02 15:40
hosen: 是的,就是政治鬥爭,髒手4F 05/02 15:40
hosen: 以後也不需要法院,公懲會.黨說你犯罪你就犯罪
elfria: 照教育部解釋的法規,就是都要開除,那就都開除6F 05/02 15:42
hosen: 你連公開辯護,公開審判的機會都沒有直接褫奪公權終身,打7F 05/02 15:42
elfria: 依法行政不就這樣。。。你要這種標準,那就全部都開除8F 05/02 15:43
hosen: 入大牢9F 05/02 15:43
hosen: 今天就算公務員違法都還要經過公懲會,高等行政法院,最高
hosen: 行政法院定讞才能確定懲處
hosen: 現在民進黨都不用,說你違法就違法
elfria: 拔管可以,請用一樣的標準對這95%的教授,違法兼職是開除13F 05/02 15:47
greenpine: 可以當歷史共業處理 至少以後不要再發生.無視才是可恥!14F 05/02 15:48
greenpine:                 但管爺這次違法 還是要處理的 啾咪!!!
Jameshunter: 職業學生可能只會等著被動員 完全沒接觸過實務面吧16F 05/02 15:50
greenpine: 國務機要費算實務吧 阿扁都關了哦17F 05/02 15:53
yuou1256: 說違法請註明哪一條法,不要只會說違法18F 05/02 15:53
greenpine:                       還是管爺有什麼大內褲理論?????19F 05/02 15:54
elfria: 我才想到法條三讀通過後由總統公告執行,以教育部的邏輯,20F 05/02 15:54
elfria: 總統還是有審查權,可以駁回?
greenpine: 柯志恩都說95% 沒遵守兼職規定 採追認 你是沒看到喔!!!22F 05/02 15:56
Jameshunter: 是沒遵守簽核規定還是你一職重複炒的產學合作??23F 05/02 15:57
Jameshunter: 如果是前面的簽核只能說真的沒碰過實務
Jameshunter: 後面的話就台大16就持有台哥大股份 管沒提前上任問題
goodat: 請教育部長拿聘書出來,如果是在就任後,請下台。26F 05/02 15:59
greenpine:                     國務機要費算實務吧 阿扁都關了哦27F 05/02 15:59
goodat: 請教育部長拿聘書出來,如果是在就任後,請下台28F 05/02 16:00
greenpine:                        你去找母豬ㄚ 我只討論管爺!!!29F 05/02 16:00
goodat: 請賴清德拿聘書出來,如果是在就任後,請下台30F 05/02 16:00
Jameshunter: 國務機要費吳淑珍是被告偉造文書 LP比雞腿????????31F 05/02 16:02
Jameshunter: 拿偽造文書的事來比先簽核後公文 果真沒碰過實務
greenpine: 馬桶的機要費還拿去拿女用內褲勒 看誰有大水庫而已!!33F 05/02 16:04
Jameshunter: 所以一個是拿發票亂核銷 一個是主管簽核後因公文跑比34F 05/02 16:05
gn02827186: 明明就違反程序正義  還被你說的義正嚴詞35F 05/02 16:05
Jameshunter: 較慢 所以先執行後等公文到在追朔 拿這兩個混在一起36F 05/02 16:06
greenpine: 國務機要費要說的是實務操作還是要遵守法律 懂不懂???37F 05/02 16:06
Jameshunter: 比 你的邏輯確定沒問題??38F 05/02 16:07
greenpine:               現在國務機要費可以直接買內褲 繳學費喔39F 05/02 16:07
R3210: gree狂跳針40F 05/02 16:08
greenpine:                     現在國務機要費 誰敢亂用的???41F 05/02 16:08
Jameshunter: 那是假發票問題 可跟先簽核後公文到追朔不一樣42F 05/02 16:08
Jameshunter: 除非你能證明台大校長的簽核是假的 不然根本亂比
yuou1256: 小弟愚昧,借串問個,本校專任教師(含兼行政主管職務教44F 05/02 16:09
greenpine: 以前實務做法不守法 現在導回正常法治 哪裡有問題????45F 05/02 16:09
yuou1256: 師)代表學校官股至營利事業機46F 05/02 16:09
yuou1256: 構或團體兼職,這個符合管的情況嗎?
yuou1256: 少加了請問,抱歉
Jameshunter: 一堆人舉了薪水做例子 要不要公文到了才能領錢49F 05/02 16:10
Jameshunter: 沒碰過沒聽過實務如何運作在那拿一堆坐撒尿牛玩
greenpine: 管兼職你要事後追認 就要修改兼職規定 不然就是違法~~~51F 05/02 16:11
greenpine:                        法治國 依法行政 你是看不懂喔
hosen: 先核准,事後追溯就是合法的,是在魯三小53F 05/02 16:25
waynedd: 這個要已經進用只是因為升職等提高敘薪才行.新聘不太可能54F 05/02 16:39
isu0911:55F 05/02 17:00
bulden: 問一個白痴問題,如果管的兼任是違法的,那台大校長的追認56F 05/02 17:24
bulden: 是追認心酸的嗎。還是管的勢力大到,讓台大校長不得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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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05-02 17:53:01 (台灣)
  05-02 17:53 TW
趕緊換別的招式吧?! 大家準備要喊“ 管校長好“?
2樓 時間: 2018-05-02 19:29:53 (台灣)
  05-02 19:29 TW
如果事後追認是違法的,那麼你知道會有多大問題嗎??  別在天真了好嗎? 上一任部長怎麼跑的.....這責任沒人擔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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