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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6-27 22:29:4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iydluck (櫻井雪乃)
標題 Re: [爆卦] 兆豐全民掏空洗錢案的內幕
時間 Tue Jun 27 00:15:27 2017



原文43

我理解起來是這樣


分為三個階段

1.兆豐放貸 → 2.列為呆帳 → 3.打消呆帳


爆料者質疑

1. 質疑放貸標準,為何資本額很少,卻能貸龐大的金額

2. 質疑為何急忙列為呆帳,對方也許只是週轉有問題

3. 透過賤賣擔保品(註1)給特定公司,再轉手出脫,賺取利差。

註1:這部分我覺得蠻怪的,既然有擔保品那又何來資本額不足一說?


相關從業人員或有專業知識背景人員

1. 說有一個什麼英文單字(忘了是什麼)去查查,就是說這很正常。

2. 對方申請什麼C11啥的破產保護,打官司的時間與成本等等,決定列為呆帳。

3. 對方能賣得好價格,那是他的本事。


大概是這樣,有錯請指正。

補充我想說的一個點,難道請人處理擔保品,或者找人處理呆帳,不能用公開招標?

如果能公開招標,至少能扼止了第三點的不當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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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82.104
※ 文章代碼(AID): #1PKJCYWu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8493730.A.838.html
hareluyac: 轉賣債權只有RMA可以處理 當然不用公開招標  RMA才幾家1F 06/27 00:18
hareluyac: 他不是找人處理 他是轉賣 因為根本就已經倒處理時限了
本魯不懂金融QQ
tony5361627: 推 簡潔扼要3F 06/27 00:19
理組就是不一樣咩
taso5566: 創投公司本來就是高風險高利潤4F 06/27 00:19
ggttoo: 他的質疑或許不是真的質疑........5F 06/27 00:20
言論自由不是完美的,但也不完全是壞處。
bankauditor: 買到債權的第三方、他的利潤本來就是看他有多少本事6F 06/27 00:20
bankauditor: 來處理債權、這不叫不當利得、就好比你賣房子、告訴
bankauditor: 仲介、你要實拿多少、他多賣的價錢是他的手腕、不然
bankauditor: 每間房仲不就整天被告不當利得?!
你要這麼說,那你賣房子底價開一坪十萬,公開讓各家房仲招標,他們若覺得能賣20萬,
就可能向你買一坪17萬,這樣房仲能賺到利潤,你也不用擔心開的跟市價差太多被坑殺。
反過來說,如果有某房仲故意用很低的報價跟你買房子,你傻傻的賣給他,他再用高價賣出,
這難道不算是不當得利嗎,可能連詐欺都算了。
hareluyac: 不是RMA 是AMC 睡昏頭記錯名詞10F 06/27 00:23
都好,反正本魯不懂QQ
※ 編輯: wiydluck (1.163.182.104), 06/27/2017 00:38:06
dive6: 整理的不錯,註1部分我的理解是,一開始是無擔保放款,後來11F 06/27 00:35
dive6: 才增加擔保品,所以一開始既然無擔保品,那重點自然是資本
dive6: 額or淨資產
dive6: 如果我理解有誤請高手幫更正,謝謝
mikezip: 如果是無擔保放款:營收、連帶保證人也要考慮15F 06/27 00:37
mit28: 一整串看下來好像都合法,但是除了銀行以外其他各方都賺錢16F 06/27 00:44
銀行自己賠倒是還好,不要叫納稅人去補貼就行。
政府整天唉唉叫沒錢,收錢的越來越多,補貼的越來越少,但制度缺不改善,光幸福人壽就不知道叫納稅人出多少錢了。
kirinstar: 銀行不是賤賣擔保品 是出售債權 買的人想處分擔保品最17F 06/27 00:47
那出售債權,能用公開招標為之嗎?
kirinstar: 該跳腳的是借款人18F 06/27 00:47
如果只是週轉的問題,卻禿然被列為呆帳,當然都惠氣到發抖吧。
briangwang: AMC本來就是處理不良資產,不賺錢難不成賠錢處理?19F 06/27 00:48
※ 編輯: wiydluck (1.163.182.104), 06/27/2017 01:01:09
dive6: k大說的沒錯,就算銀行賣船20億以上,其實最多收回的就是1220F 06/27 00:53
dive6: .9億債權,這也是我不喜歡p大文章某部分的原因
Allenguy: 所以能賣13E賣11E的原因是? 轉一手賺兩E?22F 06/27 00:58
Allenguy: 這兩E我拿2000萬就好 其他給你們賺
Allenguy: 抱歉 我忘記拿兩成才是行規  4000萬就好
Csongs: 等證據證明買債權方跟銀行有關係25F 06/27 01:01
VirgilAeneid: @Allenguy,兆豐有限期打銷呆帳的壓力26F 06/27 01:01
VirgilAeneid: 還有扣押TMT抵押船舶也有成本要支出.
VirgilAeneid: 所以拖越久有可能損失越高,然後銷呆帳壓力更大.
VirgilAeneid: @wiydluck,處理抵押品當然要用拍賣方式進行啊.
VirgilAeneid: 但是處理債權就不用. 可以自己決定怎麼賣.
VirgilAeneid: 因為抵押品並不為債權人所有,自然不能任意處分.
VirgilAeneid: 債權本來就是屬於債權人,債權人可以任易處理.
ciakpsc: 原po回9樓的感覺就像炒房現況33F 06/27 02:41
jasonchangki: 用賣房子比喻就是有時間壓力要緊急脫手就是了34F 06/27 03:07
qoo159: 以賣房來說如果是超A貨有這種壓力嗎???35F 06/27 08:54
thinline: 哈哈哈喜歡你的整理!!36F 06/27 08:58
Nicemaker: 因為債權只是一張合約,合約要變出現金還要本事的37F 06/27 08:59
Nicemaker: 兆豐就是沒本事很快變現,只好趕快把合約賣了
rahim03: 扣押成本不是理由吧 一個擔保品高出債權額這麼多的債權39F 06/27 10:53
rahim03: 不要說扣押成本了 甚至不讓你賣 到時候拍賣對方還得付利
rahim03: 息和違約金(如果有約定的話) 所以那些根本不是理由
rahim03: 如果扣押成本是理由 麥格理難道沒壓力??? 會用9成去
rahim03: 買??? 至於限期打銷呆帳 我就不知道這個超過期限會怎
rahim03: 樣了
rahim03: 在不足額擔保 或者 擔保物價值跟債權差不多時 才會有
rahim03: 拖越久可能損失越高的問題 在這件沒有這種問題
rahim03: 因為擔保品價值比債權高出太多了...
iamjimchen: 樓上,擔保品價值是在確定能處分後才顯現的…當時幾乎48F 06/27 20:19
iamjimchen: 賣不掉的擔保品(實際上為債權)能談到這價位已經很不容
iamjimchen: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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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6-27 07:50:41 (台灣)
+1 06-27 07:50 TW
mit28: 一整串看下來好像都合法,但是除了銀行以外其他各方都賺錢
這句話聽起來很可怕,等於全民買單...
2樓 時間: 2017-06-27 11:37:59 (日本)
  06-27 11:37 JP
程序都有,合法啊。可是一家小資本的公司貸了億元出來,合理嗎?沒有什麼特殊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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