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09 23:04:2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FB] 林奕含事件防狼師 修正刑法227條 至18歲
時間 Tue May 9 22:03:42 2017
※ 引述《oeoeoauch (wahaha)》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
: 目前刑法227條準強制性交罪的 16歲 是民國二十四年定的
沒錯,看來有做點考據。
那你應該知道,最早的刑法是在民國十七年(1928)定的。
最初的刑法是認為,只要你跟16歲以下的少女做愛,一律論強姦。
理由很簡單。
因為立法者認為,太早讓孩子做愛,可能會讓兒童發展不健全。
如果是16歲以下的孩子,是沒有性意識的,或是不完全的,所以需要受到保護。
227條是妨礙性自主章節中,最特別的一條。
227保護的不是你的性自主,而是孩子們的身心健康。
也就是說227條其實是非常家父長的立法。
國家「為了你好」,所以不准你做愛,否則就會去處罰那個跟你做愛的人。
這種立法當然可以保護孩子,但一方面也是限制了孩子。
一個16歲的青少年,他的身體是自己的,不是爸媽的,也不是國家的。
他想做愛,應該讓他自己決定。
除非有人逼他,不然都不應該加以處罰。
後來,民國二十四年(1935),立法院做了一次刑法整體修正案。
他們把227拆開來,分成兩個階段。
階段一 14~16
階段二 14以下
為什麼?因為當時的立法者發現,他們的立法很蠢。
當社會進入現代後,醫療飲食的飛躍進步,人類的身體發展非常快速。
14歲的人基本上就已經擁有生殖能力了。
而且隨著社會開放,14歲的人已經有了「性意識」,他可以自由的表達意願。
當一個人有了性意識,能夠自己作主後,你就不應該隨便「為了他好」,而去限制他。
你的意思是,在2017年的今年。
你要告訴我,16歲的孩子比100年前,更不成熟,更愚蠢嗎?
今天因為林可能16歲,所以要修到18歲?
如果他18歲,你是不是要修到20歲?
你必須要注意,這條法律在「保護」的同時,也在限制人的自由。
: 2.或是增訂刑法227條「年齡差距、用很寬鬆的要件認定利用權勢性交」的規定,
: 才能嚇阻狼師色老頭
: 希望不要再有另一個房思琪
: 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percent.chen/posts/10155242030454049?hc_location=ufi
: 我之前寫過一篇談論各國「法定允許性行為年齡」的報告(age of consent)。
: 經過多年,現在 Wikipedia 已經有很多訊息,可以直接看這網頁。
: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Age_of_consent
: 整理起來,我認為規定最合理的是加拿大。
: 加拿大是在聯邦刑法典規定,法定強姦(statutory rape)的構成要件是年齡16歲以下。
: 但有三方面例外:
: 其一是:要考慮「絕對年齡與年齡差距」。
: 如果是年齡在12-14歲的人,只要另一方大他/她不超過2歲,而且雙方合意,
: 則雙方均可豁免。
: 如果是14-16歲的人,另一方大他/她不超過5歲亦然。
: (本來18歲以下就不適用刑法,但其他法令還有特別豁免規定)
: 這也叫「兩小無猜條款」(Romeo and Juliet Law)。
: 其二是:16-18歲的人,如果與另一人有信任或監護關係而發生性行為,
: 比如老師、監護人、養護機構輔導員等等,則用很寬鬆的條件成立「利用權勢性交罪」,
: 也等於是法定強姦。
: 比如Bill C-2法案要求法官考量個案中兩人的年齡差距、關係發展型態(如熱戀或網戀)
: 、以及年長之人的實質影響或控制力。
: 台灣如果在這方面的規定嚴格一些,就能救更多房思琪
: ??至少能讓傷天害理的老師被繩之以法。
: 其三是:以上所稱的性交,是口交與陰道性交。如果是肛門性交,規範年齡提高到18歲。
: 這方面沒有進一步說明,我也未見同性戀群體的意見,但確實比較嚴格。
: 肛門性交的規定,對異性性行為也適用。
: 這也是利用權勢性交罪的轉型。
: 其次是美國有很多州有一級強姦罪、二級強姦罪、三級強姦罪等分級,
: 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都不同,可以處罰惡性較重大的犯罪者。
: 其中與未滿14歲人發生性關係,在某些州可構成一級強姦罪。
年齡差距是個很有趣的考量點。
不過要納入這個考量點,可能要重新審視整個刑法妨礙性自主罪章的立法目的。
所以應該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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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40.147
※ 文章代碼(AID): #1P4Sn18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338625.A.230.html
※ 編輯: jazz5566 (123.194.140.147), 05/09/2017 22:05:23
你覺得16歲青少年會比100年前的同齡人不懂性嗎= =?
時代在進步阿 其實孩子是一代比一代更強 懂得更多的
我們一方面要求18歲要讓他投票 卻不讓他16歲做愛?
※ 編輯: jazz5566 (123.194.140.147), 05/09/2017 22: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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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歲的孩子比100年前,更不成熟,更愚蠢嗎? 好像是1F 05/09 22:04
推 : 16歲的孩子比100年前,更不成熟,更愚蠢 <= 42F 05/09 22:05
推 : 要立法保護男老師不被女高中生誘姦3F 05/09 22:05
→ : 日本也是16歲4F 05/09 22:06
推 : 現在還會被噓工讀生嗎?5F 05/09 22:06
→ : 如果是改成18歲 所有日本Hgame都不能合法來台6F 05/09 22:06
→ : 我覺得 現在的孩子接受了比以前更多的資訊 卻沒有去思辨7F 05/09 22:07
→ HellKitty …
推 : 乾脆到30歲9F 05/09 22:07
推 : 16歲的孩子比100年前,更不成熟,更愚蠢嗎?10F 05/09 22:08
推 : 最好修到48歲才不犯罪 女孩兒好棒棒11F 05/09 22:08
→ : 是12F 05/09 22:08
→ : 教育方式不改 現在是真的比以前更不成熟13F 05/09 22:08
推 : 其實真的是啊....14F 05/09 22:09
100年前你隔壁村的還在包小腳 現在小學三年級就有性教育你覺得16歲青少年會比100年前的同齡人不懂性嗎= =?
時代在進步阿 其實孩子是一代比一代更強 懂得更多的
我們一方面要求18歲要讓他投票 卻不讓他16歲做愛?
→ : 100年前16歲的孩子都要成家了15F 05/09 22:11
推 : 高中以下真的太小 若是戀愛可以用兩小無猜條款和解緩刑16F 05/09 22:11
推 : 自助餐不會管這些17F 05/09 22:11
噓 : 限制自由?有誰不被限制自由?是否被限制自由不是理由。18F 05/09 22:11
→ : 講白了 整件事就是教育 學校沒教家長要自己教小孩19F 05/09 22:12
→ : 性自主?經濟自主了嗎?民事刑事能力有了嗎?20F 05/09 22:12
推 : 青少年兒童應受保護 關家父長屁事 美國也是家父長制嗎21F 05/09 22:13
→ : 乾脆民事刑事能力都調到16歲好了?22F 05/09 22:13
推 : ...23F 05/09 22:16
→ : 國中就一堆在做愛好嗎 啊 我忘記這跟肥宅沒關係24F 05/09 22:18
推 : 重點是那時候的人結婚都特早的,基本上女生那時候滿18歲25F 05/09 22:18
→ : 還沒嫁就是敗犬了。所以刑法上也有相對應的除外規定
→ : 還沒嫁就是敗犬了。所以刑法上也有相對應的除外規定
噓 : 兒少保護原來是家父長制?你大概沒聽過心理學吧27F 05/09 22:20
→ : 講難聽點 現在資訊發達到國小生就懂做愛了28F 05/09 22:20
→ : 但他們會知道發生後的後果嗎? 都是出事了才會想到
→ : 最後還不是兩邊家庭各自吞苦果
→ : 但他們會知道發生後的後果嗎? 都是出事了才會想到
→ : 最後還不是兩邊家庭各自吞苦果
推 : 那你看到品性差的去把16歲的女生 會覺得不妥嗎31F 05/09 22:22
→ : 林案的師對生家父長式權威不探討,你還真完全失焦32F 05/09 22:24
我們是討論個案還是立法? 還是你要個案立法?※ 編輯: jazz5566 (123.194.140.147), 05/09/2017 22:25:04
→ : 會讓你看的出來品性差的 那就不是衣冠禽獸了33F 05/09 22:26
→ : 100年前..16歲可能都有小孩了..34F 05/09 22:26
→ : 你問你老北老母 你這個年紀他們在幹嘛 順便嗆他們幼稚35F 05/09 22:28
→ : 100年前的16歲就已經生小孩了36F 05/09 22:31
推 : 沒事的時候要尊重自主權當事人又不是白痴 出事後悔的37F 05/09 22:31
→ : 時候他們不懂事都是對方的錯
→ : 時候他們不懂事都是對方的錯
噓 : 性自主?那用一些好處騙小孩說給幹 也除罪化好啦 是小孩39F 05/09 22:39
推 : 一堆腦殘控制狂父母大概會想修成結婚前都算強姦40F 05/09 22:39
→ : 自己貪嘛 大家都來對青少年出手啊41F 05/09 22:39
推 : 靠北 照某V來說我吃學妹應該被抓去關了齁42F 05/09 22:41
推 : 對啊,不然74團沒有台階下,右肩無法定罪43F 05/09 22:44
推 : 修到18 就是國家剝奪性自主權阿44F 05/09 22:45
推 : 修到18沒有討論餘地?45F 05/09 22:47
噓 : 你願意你女兒沒結婚就跟別人性交嗎?46F 05/09 22:48
噓 : 說實在,我不願意但我尊重女兒的決定自己負責
推 : 現在風向是林女18,那74團可以討論修法20才能性交
噓 : 說實在,我不願意但我尊重女兒的決定自己負責
推 : 現在風向是林女18,那74團可以討論修法20才能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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