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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03 14:15: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renda0918 ()
標題 [爆卦] 吳國棟說林奕含跟狼師住同一大樓
時間 Tue May  2 18:47:16 2017


剛剛看鄉民在推文說

吳國棟上廣播節目透露

說林奕含跟狼師住同一大樓

每個星期要寫一篇作文給狼師改……

完全符合小說劇情

林13歲就被性侵機率很高

狼師就無法脫身了


出處是從蕭永達要上54台那篇爆文
下面鄉民留言看到的

anyway一切都要林父林母出面才能證實

若真是13歲發生
林的一生一半都活在這個陰影下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未滿20字 一行文 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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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04.204
※ 文章代碼(AID): #1P26Etd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722039.A.9F7.html
RevanKai: 測風向,不然又有人說我小說辦案1F 05/02 18:47
hank4290: 這個猛2F 05/02 18:47
cattgirl: 我信了3F 05/02 18:47
PeterHenson: 他是真的看小說辦案吧XD4F 05/02 18:47
aa695109: 這樣也叫證據==5F 05/02 18:47
RealGarden: 慘...6F 05/02 18:48
appoo: 挖操~~~7F 05/02 18:48
jimmmy: so?8F 05/02 18:48
fifi0828: 這個他父母就能證實了 看來機率很高9F 05/02 18:48
zzro: 真的的話 當初他父母選擇隱匿不報? 有趣囉10F 05/02 18:48
appoo: 我要在林爸媽頭上寫兩個慘字11F 05/02 18:48
moumoumou: 這應該只是小說情節12F 05/02 18:48
lince2357: 好亂好亂13F 05/02 18:48
JingP: 不是說***住在獨棟社區ㄇ14F 05/02 18:48
diefishfish 
diefishfish: 垃圾民進黨蔡英文 身為女性 不能保護女性15F 05/02 18:48
Auslayer: 13歲時不報警 現在無人證 物證也很難留存16F 05/02 18:48
ai2311: 陳興明明就住獨棟17F 05/02 18:48
querencia 
querencia: 推18F 05/02 18:48
imba789: 聊天4滑起來19F 05/02 18:48
eric791112: 補獅逃了沒啊~再慢點就屎定囉20F 05/02 18:48
abcd5566: 這幾天喪禮 感覺他父母過幾天就會出來了21F 05/02 18:48
kazekaze: 別武斷,等等KKC等等又會來這推文了。22F 05/02 18:48
j31404: 死魚在帶風向喔23F 05/02 18:48
sanders: 如果13歲就發生關係 不管是不是強暴都是準強制性交罪24F 05/02 18:49
Machamew: 國棟還有說父母怕的不敢說(用閩南語我不太懂應該是這意25F 05/02 18:49
saisai34: 不要看小說辦案就高潮好嗎26F 05/02 18:49
AxelGod: 13歲 就準備人神共憤了 呵呵 狼師全家都別想躲27F 05/02 18:49
Machamew: 思28F 05/02 18:49
fifi0828: 高中就有重憂鬱症 的確有可能在之前就……29F 05/02 18:49
cul287: 阿蜜陀佛30F 05/02 18:49
kafkaLai: 推推31F 05/02 18:49
kingrichman:  所以林從13歲起被調教play?32F 05/02 18:49
andy02: 看有沒有人能證實 先觀望33F 05/02 18:49
ai2311: 採訪女兒時是住獨棟 這麼有錢很多棟房子也是有可能啦34F 05/02 18:49
sanders: 秦偉10年前的事都被認定強制性交罪被起訴 就看檢方怎麼偵35F 05/02 18:50
Machamew: 今晚鎖定三立啊,三立應該會有36F 05/02 18:50
eatingshit: 我觀落陰看看37F 05/02 18:50
kingrichman:  如果是13歲開始,那後來重度憂鬱根本不意外38F 05/02 18:50
YW2939: 卡39F 05/02 18:50
Ensidia: 可已經沒有被害人能指證他了 拿他沒有辦法拉40F 05/02 18:50
fifi0828: 用生命寫下的這本書說不定真的是死諫41F 05/02 18:50
Tenging: .........42F 05/02 18:50
j31404: 父母也有責任43F 05/02 18:50
Xuxxin: 這個才是小說辦案吧44F 05/02 18:50
a2156700: 13歲是真的喔45F 05/02 18:50
miracle1215: 護衛隊:小說辦案真的很可笑     ??????????????????46F 05/02 18:50
sanders: 剛剛看了網路上接露的該書片段 13歲就跟老師xx47F 05/02 18:50
whitehumor: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若是真的陳不要想躲了48F 05/02 18:50
kenny8899: 國動49F 05/02 18:50
Machamew: 護衛隊快來50F 05/02 18:50
lianhua: 他講的跟他父母出來講差很多51F 05/02 18:50
starmi: 有時間地點的話  這很好查啊52F 05/02 18:50
i689tw 
i689tw: 太誇張了 真的53F 05/02 18:51
fyer: 瘋狗開示了54F 05/02 18:51
pz5202 
pz5202: 天啊55F 05/02 18:51
jimmy20642: 幹 有夠噁56F 05/02 18:51
pkmu8426: 法律空轉10多年喔  震怒57F 05/02 18:51
kmtlikeslave: 八九年前的性侵案阿扁不用負責嗎?58F 05/02 18:51
kingrichman:  所以這小說根本就是日記?59F 05/02 18:51
hy0106: 小說還有螃蟹 裸照威脅60F 05/02 18:51
kinki999: 如果13歲的話,風向又要變囉!61F 05/02 18:51
HKfood: 他只是看小說說的吧62F 05/02 18:51
areysky: 這是拿小說直接完全比對作者了吧...63F 05/02 18:51
sanders: 小說可以當作被害人的指述 不過還需要其他補強證據64F 05/02 18:51
lucy8722: 但這也只是猜測 態度予以保留65F 05/02 18:51
LKN555: 名醫還住公寓?  為了高中妹去租同大樓可以理解啦 有錢任性66F 05/02 18:51
octopus4406: 他怎麼知道的??67F 05/02 18:51
CCNK: 現在大家都出來放風聲 我還是看戲就好68F 05/02 18:51
j31404: 父母怎麼找的 不用負責嗎69F 05/02 18:51
coffee112: 請他先拿出證據吧=_=有些人講話都不知道真假70F 05/02 18:52
lovejamwu: .唉..難怪一直走不出來...71F 05/02 18:52
northz: 如果是真的 這本小說可以慢慢釐清真相72F 05/02 18:52
lianhua: 如果吳的說法是 他轉述林的父母的說法 才有可信度73F 05/02 18:52
wwvvkai: 13歲是小說吧 …74F 05/02 18:52
AxelGod: 林的父母需要出來證實 到底幾歲 這蠻重要的75F 05/02 18:52
nacy204327: 吳老大太衝動了76F 05/02 18:52
mightymouse: 這種看小說辦案的麻煩不要佔據版面77F 05/02 18:52
Machamew: 就看今晚三立啊,節目應該會說吧?78F 05/02 18:52
whitehumor: 希望她父母可以挺身而出至少是為了不要有其他"房"...79F 05/02 18:52
jimmy20642: 今天應該會直播吧?80F 05/02 18:52
HiSop: 台灣名嘴綜藝節目開播了  鄉民又要幫忙衝收視率了81F 05/02 18:52
wulaw5566: 真假...82F 05/02 18:53
ioupoiu: 靠 那不就可以每天來 好爽83F 05/02 18:53
sanders: 如果林有留下其他日記或照片之類的 要偵辦甚至起訴不是不84F 05/02 18:53
thenorth: **不住大樓ㄅ85F 05/02 18:53
cloud7515: 沒有物證 結案86F 05/02 18:53
chiminglin: 小說是不是真的 問林的父母 逐一筆對就很清楚了87F 05/02 18:53
thenorth: 他住透天社區那種88F 05/02 18:53
areysky: 比小說辦案還扯89F 05/02 18:53
oliver81405: 幹 太可怕了90F 05/02 18:53
EGOiST40: 滑起來啦91F 05/02 18:53
abellea85209: 反正我是信了92F 05/02 18:53
kazekaze: 小說是不是說300次?有人可以提供數字嗎?這......93F 05/02 18:53
TAIWAE: 喔喔喔喔!!94F 05/02 18:53
omx: 看小說辦案 呵呵95F 05/02 18:54
YSJ543: 13歲可能是認識的年記 16歲被X 然後就一路夢靨 直到大學96F 05/02 18:54
QQmn: ,!97F 05/02 18:54
minlochen: 林父是台南皮膚科名醫,應該不會住一般大樓吧98F 05/02 18:54
GFDS: 13歲 沒有跟父母住嗎?99F 05/02 18:54
nepenthes7: 在講小說內容吧... 還是台北的同一大樓?100F 05/02 18:54
Halu5566: 13歲早就告了吧? 還是這樣檢調要介入了?101F 05/02 18:54
kazekaze: 我訂的書還沒寄來,問有看的人,有人在嗎?102F 05/02 18:54
dragonne: 住在哪裡,從甚麼時候開始住,要查證不難啊103F 05/02 18:54
KangSuat 
KangSuat: 果凍 動起來!104F 05/02 18:54
Timcanpy: 家人有證實是真的我再補推,不要又看小說105F 05/02 18:54
budalearning: 以後要陷害人就寫個小說.........106F 05/02 18:54
ohno3cc: 這應該只是講小說劇情吧...=  =107F 05/02 18:54
nepenthes7: 在台南有錢的不會住大樓的108F 05/02 18:54
bj45566: 推某樓 wwww 低調、低調,等下 KKC 又要練崩潰拳惹~109F 05/02 18:54
j31404: 這老師是父母找的嗎110F 05/02 18:54
flux: 沒國動就暴動111F 05/02 18:54
love0: 高調112F 05/02 18:54
bj45566: ^.<113F 05/02 18:55
fifi0828: 對了剛那個推文會不會是誤會吳講的?114F 05/02 18:55
turbomons: 先搞清楚什麼是什麼 再做節目吧 很怕烏龍幫倒忙115F 05/02 18:55
bonfferoni: 一個台北一個台南,怎麼住同棟116F 05/02 18:55
fantasy0937: 家人還沒證實  看看就好117F 05/02 18:55
bill79925: 楊又穎生前有寫小說嗎? 拿出來弄死你小模朋友呀118F 05/02 18:55
oliver81405: 幹你娘 垃圾陳興119F 05/02 18:55
YSJ543: 不一定有錢就不住大樓 大樓有保全有公設 很適合忙錄父母120F 05/02 18:55
alex9708hero: 乾...121F 05/02 18:55
turbomons: 最起碼也跟家屬求證比對一下122F 05/02 18:55
kazekaze: 我還是覺得這個卦可信度不高,這樣看小說辦案很白痴說。123F 05/02 18:55
logitech2004: 住同一棟大樓=強姦,怕124F 05/02 18:56
sanders: 有些性侵罪沒直接證據用被害人案發後的精神反應評估就定125F 05/02 18:56
sarada: 吳的話聽聽就好 名嘴嘴砲126F 05/02 18:56
hauwie: 他應該是把小說的每個內容都當真的吧 XD127F 05/02 18:56
Hibria: 女兒被幹這麼多年,爸媽都不知道嗎?128F 05/02 18:56
g581637: 幹 好噁129F 05/02 18:56
dinex: 給箭頭 這感覺只是看小說隨便講130F 05/02 18:57
Cishang: 還在寫小說 你這是在講說他爸媽連報警都不報就是了131F 05/02 18:57
Wilkie: 晚上看節目就知道啦132F 05/02 18:57
nepenthes7: 跟小說太雷同我反而不信了 囧133F 05/02 18:57
hancao0816: 狂134F 05/02 18:57
chocoball: 13歲 我魯肥宅就絕對拿刀砍人了 。真的假的?135F 05/02 18:57
murray: 人死了沒證據就隨便講了136F 05/02 18:57
panzer1224: 我之前一直說13 沒人信 呵呵137F 05/02 18:57
starmi: 住哪裡一定查的到吧138F 05/02 18:57
GFDS: 13歲做了300次愛 父母都怎麼了?139F 05/02 18:57
sanders: 有發生關係是事實 重點是年紀...如果16歲以下就犯罪了140F 05/02 18:57
j31404: 原PO說 剛剛看鄉民在推文說 可以把來源附上嗎141F 05/02 18:57
Wilkie: 如果是亡定雨講的  那可能性就很高啦142F 05/02 18:57
Timcanpy: 來源呢?143F 05/02 18:57
morphology: 查地址啊,科科144F 05/02 18:57
loglog: .........這個有證實過嗎?媒體自律是好事,希望維持。145F 05/02 18:57
nepenthes7: 13歲被姦到16歲父母才知道這可能性?146F 05/02 18:58
jainyoyo: 就算是 事隔多年沒別的事證呀147F 05/02 18:58
j31404: 原PO你是在哪裡看到的 不要亂造謠喔148F 05/02 18:58
HuaYing: 別豬隊友阿149F 05/02 18:58
fmlpeter: 7起來!!!150F 05/02 18:58
YSJ543: 如果是父母講的才有可性度 國凍哩先賣共151F 05/02 18:58
Timcanpy: 等晚上政論節目再說152F 05/02 18:58
just5566: 名嘴的話可信度...153F 05/02 18:58
lianhua: 老實說拉 名嘴有時候為了跟風都會隨便拿個資料就扯很多..154F 05/02 18:58
forgetfly: 30678155F 05/02 18:58
whitefox: 13歲的螃蟹好吃156F 05/02 18:59
JCS15: 認為小說辦案的被罵是工讀生 怎麼國棟就沒人挺 幫QQ157F 05/02 18:59
talrasha: 讀書會心得報告嗎?158F 05/02 18:59
Wand 
Wand: 馬的,愈來愈噁了159F 05/02 18:59
cynric717: 推啦幹160F 05/02 18:59
Cishang: 這件事都吵幾天了 到底有什麼真料? 全都是各方面亂查亂拼161F 05/02 18:59
capirex: 哀哀 沒人支持她 難怪一直走不出來162F 05/02 18:59
aa01081008tw: 名嘴..先存疑吧.跟女模案那時又來了.各種超熟的XD163F 05/02 18:59
makapaka: 可能是事發的時候住同一棟,後來有一方有搬家164F 05/02 18:59
nepenthes7: 在八卦討論八卦正常 政論結目講錯就反效果165F 05/02 18:59
sanders: 要查他們是不是住同一棟大樓不難 當然住同一大樓不代表性166F 05/02 18:59
HiSop: 別傻傻的幫這種只為了收視率的 "綜藝節目"衝收視率167F 05/02 18:59
Timcanpy: 就說等晚上看王立委怎麼說啊168F 05/02 19:00
lianhua: 八卦講講就算了 上節目亂講真的會有反效果169F 05/02 19:00
bj45566: 這幾天看知名粉粉 KKC 無下限推文真的超趣味的~ 好懷念170F 05/02 19:00
cynric717: 高調171F 05/02 19:01
bj45566: ^.<172F 05/02 19:01
babyMclaren: 風向太大 快被晃到地上173F 05/02 19:01
turbomons: 八卦版工讀生帶風向正常啊 工讀生有法子上節目帶嗎174F 05/02 19:01
cashko: 要有證據是13歲就強,因為父母知道時且有憂鬱症時好像已經175F 05/02 19:01
talrasha: 名嘴剩霉姐姐還不快出來刷一沈176F 05/02 19:01
cashko: 16,狼師可以一口咬定16後才發生,你沒辦法證明13就有177F 05/02 19:01
turbomons: 你當工讀生的不到八卦帶風向 能去哪帶風向178F 05/02 19:01
waitwind: 覺得吳國棟的話還是存疑比較好...179F 05/02 19:01
jack0216: 13幹到16嗎180F 05/02 19:02
GonVolcano: 爸媽還在睡181F 05/02 19:02
chipretender: kkc講林女跟老師戀愛的臆測叫做評論   其他人的臆182F 05/02 19:02
linceass: 名嘴講的看看就好...183F 05/02 19:02
chipretender: 測叫做小說辦案才是崩潰  kkc最理性了184F 05/02 19:02
idlewolf: 不好證明13就幹過吧?就算有死嘴硬也拿他沒辦法185F 05/02 19:02
areysky: 就不要上電視節目時也在亂講嘴砲186F 05/02 19:02
eso2: 小說情節吧187F 05/02 19:02
sading7: 如果是真的 父母就有罪 那麼想要父母證實 也有點難啊188F 05/02 19:02
urmfo: 卡189F 05/02 19:02
cashko: 雖然每個人憂鬱症發作累積時間不同,有人也許很快,但16已190F 05/02 19:03
JCS15: 如果照原來說法 是現在質疑國棟的要被罵工讀生喔~191F 05/02 19:03
flarecutter: 乾脆說他們天天走鋼索好了 真是無價值的廢話192F 05/02 19:03
cashko: 經到「重度」憂鬱的話,的確可能是累積幾年的結果193F 05/02 19:03
nepenthes7: 父母如果事後才知道罪在哪 囧 太忙?194F 05/02 19:03
HKfood: 林家可能不是住大樓,因為作家在FB有說她母親在旁邊空地蓋195F 05/02 19:03
HKfood: 小木屋給外公住
※ 編輯: Brenda0918 (223.136.104.204), 05/02/2017 19:11:21
gj942l41l4: 觀望197F 05/02 19:04
ymuit: 樓上...FB雖然說明,但不代表她十三歲可上FB?!198F 05/02 19:04
lianhua: 其實真的是13早就可以吉的吧199F 05/02 19:04
Sunles: 先觀望風向200F 05/02 19:04
sanders: 16歲就有重度憂鬱 這個在性侵的認定上會是很強的證據201F 05/02 19:04
sarada: 作者父母都不看診不受訪 有需要大嘴巴名嘴講女兒私生活嗎202F 05/02 19:04
cashko: 要看「當時」住哪,如果真是同棟,事發後為了女兒搬家遠203F 05/02 19:05
pytzog: chipretender說的是王王冷推文還是po文?有文章代碼嗎?204F 05/02 19:05
cashko: 離狼師住處是有可能的205F 05/02 19:05
sading7: 沒有父母證實的話 或者其它證據的話 這也沒有意義206F 05/02 19:05
rlo14: 我今天也是聽到這種說法207F 05/02 19:05
jplix: 小說內容?208F 05/02 19:05
sading7: 所以我一直在講 關鍵在父母209F 05/02 19:05
ymuit: 記得她說過她的病狀不止憂鬱症,還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210F 05/02 19:06
sanders: 父母應該是不甘願要報復 透過民代名嘴出面教訓陳興211F 05/02 19:06
love0: 去戶政事務所查就好了啊,把雙方不動產或書信比對212F 05/02 19:06
aoc7175: 硬起來阿 ~~~~~213F 05/02 19:07
sanders: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恩 性侵的話這樣的證據很強喔 小說可214F 05/02 19:07
oboesoul: 放心啦 陳興是外省人 又是KMT的 保證沒事啦215F 05/02 19:07
bj45566: 知名粉粉 KKC 連人家老公的心路歷程都可以「推論」出來,216F 05/02 19:07
bj45566: 超~強大的~ ^^b
sanders: 可造假 診斷證明總不會假的吧 能證明是16以下 陳興準備入218F 05/02 19:07
fifi0828: 可能女兒在世時要顧好女兒的精神狀況 既然都過世了應該219F 05/02 19:07
fifi0828: 也沒有顧忌了吧 辦完喪事可能會有後續動作
bj45566: 真的是 X 粉不ey wwww221F 05/02 19:07
kangta0819: 有黨護體沒在怕222F 05/02 19:08
love0: 真相真相真相223F 05/02 19:08
halulu: 就算真的是13歲好了 事隔多年,證據剩下多少? 走法律途徑224F 05/02 19:08
sungyu31: 之前不是就知道同棟大樓225F 05/02 19:08
halulu: ,證據不足下無罪推定,是不是又要被說什麼什麼。226F 05/02 19:08
nepenthes7: 名嘴爆料讓人感覺真不可靠啊227F 05/02 19:08
fish993311: 推228F 05/02 19:08
sanders: 這麼一個優秀女兒就這樣走了 事我也不甘願 做鬼也要把加229F 05/02 19:08
talrasha: 晚上看政論誰收割囉230F 05/02 19:09
YSJ543: 如果林女當年有寫日記得習慣就有可能一刀弊命了231F 05/02 19:09
sanders: 害人拉進來 縱使告不成 陳興也身敗名裂了232F 05/02 19:09
YSJ543: 她這麼熱愛文學或許有留下當年日記或週記之類的233F 05/02 19:09
justadog: 唉心情好差 怎樣的人渣會做這種事......234F 05/02 19:09
sading7: 父母就是人證了啊235F 05/02 19:09
ONEorTWO: 13有罪但很難證明 還不如去追寄裸照威脅事件 定罪率較高236F 05/02 19:09
kbten: 誇張237F 05/02 19:10
nepenthes7: 只是作者表示高一到高二是人生最快樂的238F 05/02 19:10
sading7: 所以父母不告 不為女兒討公道 很可能是根本沒有犯罪239F 05/02 19:10
sanders: 罪刑法定無罪推定是書上講的 法官要定你罪 自由心證王道240F 05/02 19:10
beryll: 誰?241F 05/02 19:10
nepenthes7: 13到16這樣就無法說明啦242F 05/02 19:10
talrasha: 名嘴也是逼父母出面吧!?243F 05/02 19:11
sanders: 父母應該是透過民代名嘴討公道 不然王定宇林俊憲是很有前244F 05/02 19:11
ymuit: 有可能逼當事人出面..不一定父母吧245F 05/02 19:11
sading7: 不管父母要經過誰 都得自己出來證實才行246F 05/02 19:11
lianhua: 其實也有可能從小就認識 到16歲才有動作 該師很聰明的247F 05/02 19:11
sanders: 途的民代 沒把握或父母授權敢隨便爆料?248F 05/02 19:12
hcder4126: 幹 人渣249F 05/02 19:12
chipretender: pytzog  被拿出來戰的文章在這#1P1CQciR (Gossiping250F 05/02 19:12
sading7: 要不然男主角否認一切 又要怎麼證明他說謊呢251F 05/02 19:12
sanders: 先讓名嘴出來帶風向 等風向定了再出面補刀 這是高招252F 05/02 19:12
lianhua: 目前比較兇的只有蕭議員吧 林俊憲很明顯就是追標案253F 05/02 19:12
UROLOGY: 高調254F 05/02 19:12
colinfeng: 慘,說不定狼師找人威脅父母不准張揚255F 05/02 19:13
bj45566: 日記也只算是傳聞證據,沒有補強證據不可能一刀斃命;醫256F 05/02 19:13
GimO: 南檢還在睡?257F 05/02 19:13
sanders: 如果帶不成風向 就避不見面或是說名嘴亂講就好258F 05/02 19:13
bj45566: 師提供病患資料也有很嚴格的職業倫理限制(尤其精神科) --259F 05/02 19:13
bj45566: 這件事本來就極難在現行法規下究責... @@
fifi0828: 分兩條線很好阿 金流總要先讓他死嘛呵呵261F 05/02 19:14
HKfood: 如果13就開始被bb bb,那她高一高二還會那麼快樂嗎?262F 05/02 19:14
chozenker: 衛服部要您們閉嘴263F 05/02 19:14
sanders: 光日記當然不夠 但是10多年來的糾葛 會沒其他證據人證嗎?264F 05/02 19:14
Asce: 真的很想相信陳老師 可是....265F 05/02 19:14
ymuit: 如果醫師肯出面的話..有可能上法庭..但是不會在媒體爆吧266F 05/02 19:14
Ensidia: 我覺得這次星哥很難全身而退267F 05/02 19:15
sanders: 檢方去調診斷書就可以啊 不要公開內容就好268F 05/02 19:15
hasn8620: 靠 13歲就被吃269F 05/02 19:15
bj45566: 又有法盲噓文勇於丟人現世 wwww270F 05/02 19:15
Ensidia: 民進黨那兩個很有政治實力 沒有證據沒必要淌這渾水271F 05/02 19:15
leonian: 如果是13歲就開始 怎麼告不成? >"<272F 05/02 19:15
sanders: 父母在林女身亡後馬上對腕說是被誘姦 顯然積怨已久 不會273F 05/02 19:15
nepenthes7: 這兩個為了選市長衝昏頭也有可能274F 05/02 19:15
lineve: 醫師他那棟大樓很貴...275F 05/02 19:16
sanders: 輕易放過陳師 無法定罪至少要讓他身敗名裂276F 05/02 19:16
syin2: 他父親已經說過是8.9年前發生的 是16歲後發生的277F 05/02 19:16
macy2937: 公訴個屁 明明就是非告訴乃論278F 05/02 19:16
lianhua: 要檢方調診斷書要有人去指控成案 他們才有權...279F 05/02 19:17
bj45566: 依刑訴法的「封鎖效力」,就算是檢察官也不能任意調閱病280F 05/02 19:17
bj45566: 理的喔!這只是法律緒論 ABC wwww
tingover: 這齣真是鬧夠沒啊282F 05/02 19:17
sading7: 連有沒有姦都不知道呢283F 05/02 19:17
※ 編輯: Brenda0918 (223.136.104.204), 05/02/2017 19:18:42
crazywiwi: 推284F 05/02 19:17
chong17: 跟我當初預測一樣,父母聲明刻意漏掉13歲性侵這一段285F 05/02 19:17
lianhua: 當初父母不是說八九年前?286F 05/02 19:18
bj45566: 就算成案精神科醫師也不能擅自提供病歷的... ="=287F 05/02 19:18
leaderkim: =  =288F 05/02 19:18
silstone: 衛福部要來保護被害人了  塊陶阿289F 05/02 19:18
bj45566: 高中都完全沒教法緒嗎?!290F 05/02 19:18
md183: @@291F 05/02 19:20
guogu: 被證實就是父母隱匿不報,跟老師差不多xx292F 05/02 19:20
chong17: 如果你是父母,你會在大眾媒體前講女兒是13歲性侵嗎?很293F 05/02 19:20
chong17: 難
Timcanpy: 所以是誰推文的295F 05/02 19:20
raysun011081: so???296F 05/02 19:21
shiba9527: 推297F 05/02 19:21
Peach99: 真的是鄰居?天啊298F 05/02 19:21
johnjordan: 純吐槽~~中華民國刑法沒有"公訴罪",是"非告訴乃論"299F 05/02 19:21
chong17: 如果吳國棟講錯,林女父母早就出來反駁了300F 05/02 19:21
luuluu: 這不是早知道了嗎?301F 05/02 19:21
guogu: 如果我是父母誰敢在我女兒13歲就上,絕對吉死他302F 05/02 19:21
j31404: 所以父母也推了一把303F 05/02 19:21
beautybonnie: 如果13歲如果父母隱匿,那父母該死304F 05/02 19:22
johnjordan: 不用講出來給大家聽阿,只要未滿16歲就可以去告305F 05/02 19:22
chong17: 幾乎跟小說情節一模一樣306F 05/02 19:22
bj45566: 主戰場應該是未來的補教業規範法案而不是陳師 -- 陳師要307F 05/02 19:22
bj45566: 依現行法規定罪太難太難了 @@
tiger911: 如果13歲就被性侵,難怪上高中前就有嚴重憂鬱症309F 05/02 19:22
brokenXD: 如果當時就知情不報也犯法了吧310F 05/02 19:23
jkkert: 其實我覺得要補上曉奇那一段大家會跟清楚緣故,我認為父母311F 05/02 19:23
junior8858: 沒國棟 就暴動312F 05/02 19:23
chong17: 吳也是從父母得知的啊~吳說出父母不敢說的事,假如不是313F 05/02 19:23
MsKing: 性侵真的不用再想告了 憂鬱症當不了證據的314F 05/02 19:23
chong17: ,父母早就公開反駁315F 05/02 19:23
johnjordan: 現在國高中的公民都有教法律~~去書店翻公民掌心雷就知316F 05/02 19:24
goodzoro: 卡317F 05/02 19:24
jkkert: 在16歲時其實只知道他們兩個在一起(照小說的話),曉奇家人318F 05/02 19:24
MsKing: 而且13歲性侵為真那父母的問題也很大319F 05/02 19:24
Ruowind: ....320F 05/02 19:24
victciv: 拜託給真相!!!321F 05/02 19:24
happy27727: 好恐怖的肉粽串322F 05/02 19:25
loglog: 上媒體講話請謹慎。323F 05/02 19:25
jkkert: 其實是有跟李老師夫婦談判的,只是最後是曉奇父母跟李老師324F 05/02 19:25
chong17: 父母當初就知情不報啊!自己講出來了,不就自爆錯誤作法325F 05/02 19:25
linkmusic: 要有人開吉檢調才能動作吧,快吉好嗎?326F 05/02 19:25
reegina: 唉327F 05/02 19:25
TarikBlack: 哈328F 05/02 19:25
jkkert: 道歉,也沒有告李師。329F 05/02 19:26
sanders: 檢方只要知道有犯罪嫌疑者就可以偵辦 甚麼叫指控成案??330F 05/02 19:26
nepenthes7: 真的跟小說情節一樣 能寫完大概也把自己折磨死了331F 05/02 19:26
aptiva: 靠 13歲 可憐332F 05/02 19:26
tingover: 法盲真的很可憐333F 05/02 19:27
areysky: 吳有說從父母得知?334F 05/02 19:27
type515: 超噁的335F 05/02 19:27
jazz5566: 來源是鄉民留言 真是跟我開玩笑欸336F 05/02 19:28
mn435: 可以搬家吧 又不一定只有一棟房子337F 05/02 19:28
vichy77118: 他也逍遙夠久了338F 05/02 19:28
sanders: 檢方為調查犯罪之必要調閱被害者病歷 哪裡不行?339F 05/02 19:28
sading7: 來源是鄉民留言 那鄉民留言的來源是?340F 05/02 19:28
nepenthes7: 鄉民留言就是害ptt啊341F 05/02 19:28
sading7: 吳這樣聰明 講錯也沒責任342F 05/02 19:29
nepenthes7: 名嘴這樣講喔 囧343F 05/02 19:29
chong17: 吳講的不是的話,他父母早就駁斥了,父母是不敢提,是很344F 05/02 19:29
chong17: 正常的心態
Timcanpy: 鄉民留言?346F 05/02 19:29
cat5672: 這是不會有結論的東西347F 05/02 19:29
areysky: 名嘴講的比民代還不可信348F 05/02 19:30
linceass: 我記得她父母從來都沒出面過吧? 出版社那個也只是聲明349F 05/02 19:30
guogu: 紅明顯 名嘴的來源是ptt? 那樣來源請求350F 05/02 19:30
sading7: 他剛講而已 父母要怎麼駁斥?351F 05/02 19:30
bj45566: 所以某樓認為「誘姦」案檢方依小說和名嘴的陳述就可立案352F 05/02 19:31
linceass: 會出來早就出來了 人不出面駁斥被你講都得是默認一樣353F 05/02 19:31
nepenthes7: 已經播了吧?354F 05/02 19:31
bj45566: ? wwww 我國總共才只有一千多位檢察官且逃的逃調的調退355F 05/02 19:31
bj45566: 的退呢 wwww
areysky: 原po不是說吳在廣播節目講的 林醫師他們不可能守著聽吧357F 05/02 19:31
Timcanpy: 所以來源是?358F 05/02 19:31
Timcanpy: 原po說有鄉民推文說的,那個推文在哪篇?
areysky: 電視節目也不可能這麼快有反駁消息360F 05/02 19:32
talrasha: 果凍:鄉民講的,偶只是轉述wwww361F 05/02 19:32
bj45566: 依某樓「想當然爾」的開偵標準就算地檢署配一萬多名檢察362F 05/02 19:33
chong17: 林父是墨綠底的,跟吳國棟一樣,有次,林女考75級分,與363F 05/02 19:33
bj45566: 官也是天天不用回家睡覺啦~364F 05/02 19:33
chong17: 馬英九握手,林父氣得一個月不跟林女說話,超熱衷政治,365F 05/02 19:34
chong17: 林父的衛教演講一定屁一堆政治理念。
sading7: C大 你怎麼知道的?367F 05/02 19:34
sanders: 呵呵 立案 我國刑訴法沒有所謂立案 檢方知有犯罪嫌疑就有368F 05/02 19:34
lianhua: 知道有犯罪嫌疑者 也是有掌握足夠證據才能主動調查吧...369F 05/02 19:34
linkmusic: 對不起,我法盲,意思是以後只要鄉民認為哪個人是犯罪370F 05/02 19:35
linkmusic: 嫌疑犯檢調就該介入調察嗎?
tingover: 現在這種討論才是在傷害林和家人吧 真是夠了372F 05/02 19:35
sanders: 主動偵查義務 這件事鬧這麼大 執政黨重量級立委都加入爆373F 05/02 19:35
talrasha: 某樓是不是林家親朋好友,好熟喔?374F 05/02 19:35
viery: 檢方當然可以主動調查...不過這性侵基本是找不到證據了375F 05/02 19:35
mark2326: 誰亂誤導 本案明明可以調閱病歷376F 05/02 19:35
sanders: 料 檢方再不主動偵查 法務部長準備被釘到牆壁上377F 05/02 19:36
fffogpug: 卡378F 05/02 19:36
viery: 而且13歲性侵為真 那林女可是同時會毀了自己父母379F 05/02 19:36
sanders: 要定罪當然不容易 但誰說檢方不能偵查不能調病歷?380F 05/02 19:37
sading7: 只要有人報案或檢調發現有可疑 就可以去偵查381F 05/02 19:37
bj45566: 所以某樓讀到的檢察官開啟偵查標準是有「執政黨」民代爆382F 05/02 19:37
bj45566: 料?! 笑死人有沒有這麼好笑 wwww
Djent127: 紅明顯,陳星有很多房子,在高雄有,台南不知道有沒有。384F 05/02 19:38
sading7: 要不要起訴 是檢查官會判斷證據夠不夠385F 05/02 19:38
Djent127: 上課有講386F 05/02 19:38
moto000: 衛服部:387F 05/02 19:38
sanders: 醫師因檢方要求提供病歷當然沒責任 不提供境搜索扣押證據388F 05/02 19:38
ruby02162000: 幹,難怪狼師一句話都不敢說直接逃跑389F 05/02 19:38
lianhua: 重點是目前看起來沒什麼更進一步的料阿 看晚上節目有說啥390F 05/02 19:38
wwwqoo: 太噁心了吧@@391F 05/02 19:39
shi21: 應該也有裸照威脅吧392F 05/02 19:39
wwwqoo: 住同一棟樓真的好想吐393F 05/02 19:39
sanders: bj45566 剪報媒體都能當作發動偵查原因了 真的不要秀下限394F 05/02 19:39
bj45566: 檢察官可以因懷疑就調閱病歷?還是精神科的! 今晚精彩了395F 05/02 19:39
bj45566: ^.<
chean1020: 幹你娘太噁心了    竟然要和狼師強迫住一起,13歲?397F 05/02 19:39
sanders: 讀過法緒了不起嗎?我打過的刑案不知幾百件了....398F 05/02 19:40
sading7: 檢察官如果進行偵察 是有可能調閱病歷的399F 05/02 19:40
ims531:  小說中是這樣寫 天啊 ..這防不勝防400F 05/02 19:41
chean1020: 超噁    13歲耶......喪心病狂......401F 05/02 19:41
bj45566: 某樓的法緒老師大概很想死 wwww 原來檢察官可以強制醫師402F 05/02 19:41
sanders: 檢方懷疑犯罪有調查的必要當然可以調 不然哩??403F 05/02 19:41
fransiceyho: 從13歲就開始了...?404F 05/02 19:41
bj45566: 一定要提供病歷?!405F 05/02 19:41
chong17: 檢察官應該是可以發動偵查了,一直不動作,耐人尋味406F 05/02 19:42
sanders: 只念過法緒就知道實務上檢方怎麼辦案...頗喝407F 05/02 19:42
bj45566: 主治醫師是有拒絕證言權的,包括提供病歷... 鍵盤大律的408F 05/02 19:43
bj45566: 客戶真是可憐 wwww
girafa: 13歲?my God410F 05/02 19:43
sading7: 警察局說過了 因為事證不足 而且父母沒動作411F 05/02 19:43
denyy555: 比任何台劇編劇都強的劇情,高樓崩落的美麗412F 05/02 19:44
chong17: 不調病歷,檢察官有權傳喚醫師到庭說明啊413F 05/02 19:44
sanders: 有犯罪嫌疑就可主動偵辦 目前陳興確實有犯罪"嫌疑"414F 05/02 19:44
tanhagh: 好可憐… 媽的人渣 不配當老師 畜生415F 05/02 19:44
hojoe: 如果真的是同一棟的話 難怪憂鬱症一直復發416F 05/02 19:45
chong17: 病歷是物證,醫生是證人417F 05/02 19:45
Tamama56: 推418F 05/02 19:45
sading7: 目前的所謂嫌疑其實不存在 因為就連父母都沒指控性侵419F 05/02 19:45
moto000: 跑去躲起來 操420F 05/02 19:45
sanders: 這一定要檢方發動指揮的 如果鬧的這麼大的新聞有犯罪"嫌421F 05/02 19:45
ekdoteen: 靠...422F 05/02 19:46
ebeta: 13歲就開始調教,會自殺一點都不意外了423F 05/02 19:46
baronterry: 13真的太靠北..........424F 05/02 19:46
sanders: 疑"還不辦的話 檢調可以關門了 當然成不成立是看證據到哪425F 05/02 19:46
MsKing: 父母說的是滿16歲之後的誘姦啊...如果是13歲就有那一定就426F 05/02 19:46
MsKing: 是犯罪 如果為真看來這父母也是問題很大
sading7: 如果而已 根據在那? 小說?428F 05/02 19:47
sading7: 重點在於13歲這個 連父母都沒有證實了
bj45566: 醫師有權拒絕出庭作證 -- 刑訴第 182 條看得懂中文嗎??430F 05/02 19:47
notneme159: 先推在說431F 05/02 19:47
chong17: 這病歷物證屬於勘驗性質,檢察官可以強制力取得,法律上432F 05/02 19:47
bj45566: 「除經本人允許者外」!!433F 05/02 19:47
chong17: 沒問題,至於病歷內容,檢察官會傳喚醫師解釋說明434F 05/02 19:47
MsKing: 根本不會有證據的東西 檢方辦一辦一定也是結案435F 05/02 19:48
sanders: 是幾歲發生當然是看證據 證據不足就還人清白436F 05/02 19:48
cashko: 以前看報導看過鬼父否認犯行,最後法官是看了受害少女日記437F 05/02 19:48
cashko: 定罪的,不過那個證據沒這個難找
linkmusic: 所以是因為今天之前除了鄉民沒人有種出來正面指控佛地439F 05/02 19:48
linkmusic: 魔,檢調明不正言不順才不動作的感覺?
sanders: 不提供病歷就搜索扣押啊 父母有病歷也可以主動提供啊441F 05/02 19:48
ymuit: 咦..某樓是律師...442F 05/02 19:48
MsKing: 當事人雙方一方不在了 只靠日記很難定罪的443F 05/02 19:49
chean1020: 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了......竟然真的13......真的...444F 05/02 19:49
chean1020: ...
sanders: 很多性侵案沒驗傷沒加害人檢體 光以被害後的創傷反應評估446F 05/02 19:49
Courtney: 13只是小說,目前尚未證實447F 05/02 19:49
chong17: 病歷可以強制力取得,搜索要檢察官向法官申請才行448F 05/02 19:50
bj45566: 刑訴第 182 條在實務上是承認封鎖效力的;僅憑看政論節449F 05/02 19:50
vickyshan: 日記和精神科就醫病歷可以吧450F 05/02 19:50
cashko: 女兒在世時顧慮她情況不敢輕舉妄動,搞不好現在反而可以451F 05/02 19:50
xxxg00w0: 嗯 好強的既視感 和洪仲丘案時的張友驊在電視上的樣子好452F 05/02 19:50
bj45566: 目的「懷疑」程度就跳到勘驗?! wwww453F 05/02 19:50
xxxg00w0: 像454F 05/02 19:50
cashko: 放手一搏,畢竟已經不用怕失去女兒了,如果公權力介入,455F 05/02 19:50
sanders: 報告加一些通訊軟體對話之類的就定人罪了 證據沒一定要怎456F 05/02 19:50
sading7: 沒有真的十三歲啦 麻煩醒醒457F 05/02 19:50
ryoma9527: 幹 陳星 好噁458F 05/02 19:50
serval623: 汪汪冷表示:合意性交啦459F 05/02 19:51
cashko: 應該可以看病歷紀錄吧460F 05/02 19:51
harry7319 
harry7319: 某e嘴真臭 可憐461F 05/02 19:51
areysky: 數字上的東西還是保守點好 也不知道吳有沒有跟林家確認462F 05/02 19:51
FlynnZhang: 重力可可463F 05/02 19:51
sanders: 樣才算證據 更何況林這麼會寫作 應該還以很多日記之類的464F 05/02 19:51
lianhua: 所以可以搜索扣押醫院喔??465F 05/02 19:51
chong17: 不是13歲的話,父母出來否認啊,這麼簡單,當初父母聲明466F 05/02 19:51
chong17: 是漏講13歲這部分而已,沒有講錯。
peterwww 
peterwww: 挖靠!  這樣法律就可以上了468F 05/02 19:52
cashko: 是不是13歲案發還沒辦法確定,只知道父母知情和重度憂鬱469F 05/02 19:52
sanders: 說不能調病歷的 那我實務上調卷看到的東西是鬼畫符嗎?470F 05/02 19:52
sading7: 那條法律規定沉默等於默認啦471F 05/02 19:52
ymuit: 如果父母沒主動反駁...不知某些樓如何想..但不希望是13472F 05/02 19:53
cashko: 時是16,17,如果16以後父母才知道,女孩才認清自己是被姦473F 05/02 19:53
peterwww 
peterwww: 關到陳興尿褲子474F 05/02 19:53
MsKing: 而且吳只說住同一棟大樓 鄉民就自己腦補13歲就有...475F 05/02 19:53
cashko: 也不是不可能476F 05/02 19:53
jonahlin: 看看就好  這時候大家又信名嘴了  頗ㄏ477F 05/02 19:53
bj45566: 日記、通訊軟體記錄仍然只是傳聞證據,沒有補強證據甚至478F 05/02 19:53
julia66: 高中就憂鬱症了 不無可能479F 05/02 19:53
bj45566: 對質最好可以做為「唯一依據」啦...480F 05/02 19:53
prophage: 陳興住台北不是嗎?為甚麼會同一棟?481F 05/02 19:54
chong17: 醫院又不是被告,幹嘛搜索醫院,檢察官傳喚醫師帶病歷來482F 05/02 19:54
chong17: 就好了 ,搜索啥?
linkmusic: 他父母就不沾鍋啊,不承認不否認不指名,任觀眾自由想484F 05/02 19:54
linkmusic: 像,輿論自由發酵
MsKing: 林的憂鬱症是高一就有嗎? 好像不是486F 05/02 19:54
jonahlin: 要信名嘴  那怎麼不信人在加州的  不要選擇性相信啦487F 05/02 19:55
ymuit: 樓上prophage 某樓說出他有房子不止在台北..高雄有..不知台488F 05/02 19:55
sanders: 是傳聞證據還是補強證據是法官說了算 不是書本說了算 OK?489F 05/02 19:55
bj45566: 是說經醫師、當事人同意才能調 怎麼有人跳針到「(絕對)490F 05/02 19:55
ymuit: 南有沒有..491F 05/02 19:55
bj45566: 不能調」?! wwww492F 05/02 19:56
areysky: 原po寫的太武斷 不是說不可能 但是看推文真的有人完全相493F 05/02 19:56
areysky: 信了
MsKing: 在直接證據完全沒有的情況下日記通訊軟體記錄本來就只是傳495F 05/02 19:56
MsKing: 聞證據沒錯
chong17: 16歲是病發年齡,性侵是更之前的時間,精神病都會有蘊釀497F 05/02 19:56
chong17: 期,累積很長的壓力才會病發
ymuit: 問題是書上有沒有寫大樓或公寓之類的建設..如果沒有..表示?499F 05/02 19:57
sanders: 一堆間接證據加起來就不叫唯一證據了好嗎?對話紀錄拍照留500F 05/02 19:57
chnecklace: 吳國棟...我是不太相信啦501F 05/02 19:57
bj45566: 日記和 MSN 都有最高院的判決/判例說是傳聞證據 -- 你要502F 05/02 19:57
bj45566: 給上頭洗臉隨你 -- 只可憐你的客戶白撒錢 ^.<
sanders: 存就是物證 不叫傳聞證據 雖然我不太同意 但實務上如此504F 05/02 19:58
o5486: 林爸媽當初應該將女兒安頓國外,然後白黑2道搞狼師啦...這種505F 05/02 19:58
o5486: 事還是脫離環境較有效..
MsKing: 而且被害人都不能說話了 單憑日記對話紀錄要定人家罪zzz507F 05/02 19:58
phix: 都醫生了 放孩子給人欺負508F 05/02 19:59
ymuit: o5486 要視她的病情是否適合在國外,但看FB她好像有出國..509F 05/02 19:59
chong17: 這些都是傳聞證據,法官會依傳聞法則認定證據能力,病歷510F 05/02 19:59
chong17: 是例行性,非因個案作成,可信度相當高
sanders: bj等你實際有辦案再來說啦 判例跟每個個案狀況又不同512F 05/02 20:00
bj45566: @MsK* :某位鍵盤大律就完全跳過忽略最高院判決 -- 他說513F 05/02 20:00
bj45566: 不是傳聞證據就不是啦~
chong17: 16歲發病,長達10年的病歷,參考價值很高515F 05/02 20:01
capazek: 13歲...= =516F 05/02 20:01
sanders: 陸正案沒找到屍體都能判死刑了 法官自由心證空間可大了517F 05/02 20:02
sheepxo: 看小說辦案 難怪缺貨XD518F 05/02 20:02
linkmusic: https://goo.gl/h3yVVf519F 05/02 20:02
律師吳俊達:檢察官應該發動偵查才女作家案嗎│即時新聞│20170502│蘋果日報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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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King: 那就繼續幻想靠病例日記MSN就能定罪吧 不要忘了林女跟陳師520F 05/02 20:03
zebra7: 一堆廢物整天證據 你他媽智障嗎521F 05/02 20:03
linkmusic: 這個律師的說法是偏bj4的522F 05/02 20:03
MsKing: 之後的關係還是很密切 強制性交還是只是動機錯誤這問題523F 05/02 20:03
chong17: 16歲發病,表示性侵是更早的時間,13歲被性侵是合理判斷524F 05/02 20:03
chong17: ,精神病是心理病,跟感冒不一樣。
MsKing: 可大的526F 05/02 20:03
MsKing: 被騙感情然後憂鬱症的也一堆人 照你這玩法每個都可以告
MsKing: 強制性交了
MsKing: 舉陸正案是在搞笑嗎
chong17: 陳興應該忙著滅證,删裸照吧,檢察官遲早要找上門。530F 05/02 20:05
sading7: 憂鬱症又不一定是什麼傷害所引起的531F 05/02 20:05
sading7: 裸照根本只是小說情節吧
o5486: 在國外沒安頓好? 留國內脫離不了更慘..533F 05/02 20:06
sanders: 本件被害人的病歷有很大參考價值 性侵很注重被害人事後的534F 05/02 20:07
bj45566: @linkm*:謝謝提供連結;又,我想任何有略翻過刑訴法的535F 05/02 20:07
bj45566: 對醫師的拒絕證言權、日記/通話記錄的性質... 應該都會
bj45566: 有很類似的共識吧?何況有些根本法有明文 wwww
sanders: 行為跟事後情緒反應 說沒證據的不必這麼武斷538F 05/02 20:07
a24573165: 風向539F 05/02 20:08
sanders: 還有那個只讀過法緒的 我的客戶多是被害者告贏的 沒白繳540F 05/02 20:08
chong17: 雖是小說,至少很多內容一一被證實,還沒有證實失敗的,541F 05/02 20:09
chong17: 其他未證實部分,並不代表存在或不存在。
bj45566: 鍵盤贏局當然很輕鬆愜意啦~ 還舉陸正案呢 ㄏㄏㄏㄏ543F 05/02 20:10
mynumber55: 陳  住台北吧544F 05/02 20:10
sading7: 那些內容被證實? 麻煩舉例545F 05/02 20:10
lianhua: 很多內容一一被證實????546F 05/02 20:11
MsKing: 被父母證實吧547F 05/02 20:11
lianhua: 現在不都只是信者恆信的階段而已 證實在哪?548F 05/02 20:11
sanders: 現在事證慢慢浮現 檢方一定會查的 會不會起訴當然言之過549F 05/02 20:11
o5486: 再則...心境寫成書出版了..人生事交待完...就走了...她也只550F 05/02 20:11
MsKing: 鍵盤辦案 媒體辦案 台灣之前鬧過多少笑話了 媽媽嘴一開始551F 05/02 20:11
o5486: 能這樣自己幫自己罷了..552F 05/02 20:11
MsKing: 被懷疑的主嫌一堆人也說看他反應就知道一定是他 結果zzz553F 05/02 20:12
yolasiku 
yolasiku: 以八卦鄉民的智商 應該是3歲就開始被右肩554F 05/02 20:12
chong17: 榜單 父母  住處  陳興政治傾向555F 05/02 20:12
chong17: 林國華根本就是陳興本人
sading7: 榜單與小說年紀不符 父母誘姦與小說強姦不符 住處只是鄉557F 05/02 20:13
sading7: 民的留言
MsKing: 就信者恆信啊XD559F 05/02 20:13
sading7: 一堆不符合 一堆矛盾 證實了什麼?560F 05/02 20:14
sanders: 要定罪確實很難 但是說檢方不能偵辦 也太小看檢調了吧561F 05/02 20:14
chong17: 不相信去看小說,跟爆料的比對,根本一樣,只是人物名字562F 05/02 20:14
chong17: 不同而已
MsKing: 說真的  如果真的只是誘姦這小說就沒啥話題性了564F 05/02 20:14
sading7: 你舉例的 都不符啊565F 05/02 20:14
sanders: 證不證實也是調查了後才知道 目前陳星無罪推定 滿意了吧566F 05/02 20:15
MsKing: 檢方當然可以辦啊 檢察官覺得可以起訴就起訴了 但到法院567F 05/02 20:15
MsKing: 就不是那回事了
ymuit: 樓上如果認真看小說,應該沒法說得很簡單!!569F 05/02 20:15
真的!!
那些說小說是虛構的  真的有認真看過小說嗎?  有看過作者訪談影片嗎?
很多地方都那麼剛好吻合..
bj45566: 真有心要幫助林的話遠不如要求立委制定補教業的規範法規570F 05/02 20:16
sanders: 其實林女的父母應該是一步步策畫 當然不會就只有一本小說571F 05/02 20:16
bj45566:  -- 依照林的遺言其志似乎更在此吧?572F 05/02 20:16
chong17: 一直問,不會買一本來比對新聞內容喔!573F 05/02 20:16
ymuit: 除非沒看過憑部份的文字認為沒有話題性的人..真的...574F 05/02 20:17
MsKing: 策畫到人都走了再怎麼玩都是輸的575F 05/02 20:17
sading7: 我幹麻要給出版社賺錢就為了讀一本虛構的小說?576F 05/02 20:17
sanders: 就敢對名師這麼指控 自己生養20幾年的女兒 必有更多資料577F 05/02 20:17
我記得林父剛開始說握有證據  後來又說不提告  想必是被要求閉嘴
希望鄉民可以把這話題持續延燒 讓各界有壓力  用公眾力量讓事情水落石出
MsKing: 而且誘姦還是跟他最親的父母說的578F 05/02 20:17
※ 編輯: Brenda0918 (61.60.219.219), 05/02/2017 20:26:04
siyaoran: 沒買小說其實也只是要說他推文也是虛構的579F 05/02 20:18
sanders: 其實就是就算告不成也要讓陳興身敗裂 女兒都走了當然豁出580F 05/02 20:18
chong17: 小說只是所有證據的一小部分,其他證據是靠偵查取得的,581F 05/02 20:18
sading7: 只有意圖講述的是事實才可能是虛構的582F 05/02 20:19
chong17: 不是憑空掉下來的,查得越久,資料越豐富583F 05/02 20:19
sading7: 目前看來 你說的小說內容 和現實幾乎不符584F 05/02 20:19
dazzzlee: 保留吳國棟說的話 除非是引述林女父母的說詞 覺得不太可585F 05/02 20:19
dazzzlee: 能
sanders: 林女的父母可能也難辭其咎 如果早就知道就不該放任到現在587F 05/02 20:19
MsKing: 不就父母是神機妙算 真那麼神當年就讓陳興身敗名裂了588F 05/02 20:20
ymuit: 如果不想浪費錢買的話,可以,其實討論本身對書不熟的話題589F 05/02 20:20
ymuit: 不過是路人...
sading7: 根本不用討論書吧 又要小說辦案了?591F 05/02 20:20
MsKing: 誘姦是父母說的 你說呢?592F 05/02 20:20
MsKing: 現在是討論案情吧 小說有沒話題性說穿了也是見人見智
befly10015: 如果是13歲 那真想問父母在幹嘛 還有13歲有疑點 要真594F 05/02 20:21
areysky: 虛構的小說是指全部虛構??? 作者說真實改編是唬爛囉?595F 05/02 20:22
ymuit: 如果父母在當年提告不成,後來經過這件事希望我們多讀她的596F 05/02 20:22
sanders: 父母可能礙於顏面 畢竟是名人又是這麼優秀的女兒....597F 05/02 20:22
befly10015: 的13歲被性侵 那16歲會給同一老師補習? 說不通598F 05/02 20:22
areysky: 同意名嘴講的聽聽就好599F 05/02 20:22
chong17: 其實小說可信度不高,但有沒有必要性,升級成證據,要看600F 05/02 20:23
chong17: 偵查結果而定,是不是唯一證據,或與其他證據相比對,法
chong17: 官會依傳聞法則認定,這都有條文啊
MsKing: befly10015說到重點啊 一堆不合邏輯的東西一堆人還相信603F 05/02 20:23
ymuit: 小說才了解她真正想說什麼,因為到了現在確實沒有證據可以604F 05/02 20:23
MsKing: 一定13歲就有zz605F 05/02 20:23
sanders: 直接拿小說當證據很容易被辯方打槍 但是以小說為前提去調606F 05/02 20:23
ymuit: 提告,只求喚醒社會上的我們重視補教的風氣..不是嗎607F 05/02 20:23
princepisces: 這樣也能類推XDD608F 05/02 20:24
MsKing: 以她家的財力真遇到性侵一般的作法都是轉換環境 不可能609F 05/02 20:24
yo1234: 一定有人說小說辦案610F 05/02 20:24
sanders: 查證據 能證實小說內大部分的時地物 才可能成為證據之一611F 05/02 20:24
MsKing: 還一直留在原地...612F 05/02 20:24
MsKing: 而且林自己都說過是真實改編了
sanders: 是真實改編但她自己說不是她啊 除非有其他日記說是自己614F 05/02 20:25
chong17: 假設病歷資料與小說內容有Match到,會提升法官對小說的心615F 05/02 20:26
kylie720: QQ616F 05/02 20:26
chong17: 證程度,如果沒有,小說內容就不採信。617F 05/02 20:26
ymuit: 但後來最後父母承認...怎麼說618F 05/02 20:26
MsKing: 病歷也不見得會透漏自己內心真正的想法...619F 05/02 20:26
Mike9: 扯遠了620F 05/02 20:26
windr: 拜託,這案子在水落石出前要當連續劇來看,大結局不要真信621F 05/02 20:26
windr: 修正,大結局定案前不要真信
sanders: 林女應該有病歷 父母要提告就可以主動提供623F 05/02 20:27
whitedanube: 這不可能只有一個啦 !! 誰願意出來 指認 啊624F 05/02 20:27
sading7: 那些是真實的? 搞不好人物和性侵以外才是真實 也算改編啊625F 05/02 20:28
ymuit: 如果沒辦法成案,但知道了"他"的以前作為,覺得真的沒辦法626F 05/02 20:28
sading7: 拿小說當證物 唉627F 05/02 20:28
sanders: 而且女兒有重度憂鬱症多年 即使沒病歷 也可以做證這些年628F 05/02 20:28
ymuit: 安心...某些樓算是可以談論法律部份,但可以相信"他"的為人629F 05/02 20:29
ymuit: 嗎  不談論小說的真假
sanders: 的精神狀況舉止反應..要不要採信看法院 父母是名醫沒必631F 05/02 20:29
sading7: 你怎麼知道小說是真? 又要怎麼透過小說了解"他"632F 05/02 20:30
chong17: 林父母聲明是作者親身經歷,檢察官一開始先選擇相信,調633F 05/02 20:30
i12348: 如果這是真的能當證據嗎?634F 05/02 20:30
chong17: 查其他證據比對,如果誤差很大,小說會說是作者捏造的劇635F 05/02 20:30
chong17: 情,做為證據可能性低,小說只是偵查的很小的部分,檢察
sanders: 要誣陷一個名師 要證明的證據方法很多 不是醫院不提供就637F 05/02 20:30
James78923: 證據出來再說啦,在那邊如果假如。638F 05/02 20:30
chong17: 官又不是僅靠一本書辦案639F 05/02 20:31
ymuit: 如果無法肯定他.但事後的他卻採起逃走曠課,連累了桃園知名640F 05/02 20:31
sading7: 父母有說那是改編的 要不然又怎麼會說是誘姦641F 05/02 20:31
bj45566: 個人是完全不相信陳星的人品,但這應該已經不是刑法/刑訴642F 05/02 20:31
sanders: 沒轍 不要只看到書本上或一些判例就自己為無敵 差別大的643F 05/02 20:32
ymuit: 的補習班公佈停課,太明顯...連沒看過小說的人覺得怪怪 不644F 05/02 20:32
ymuit: 是嗎?!
bj45566: 法該解決的事了... @@646F 05/02 20:32
o5486: ymuit 在fb上找不到她居住國外的訊息..只有感覺像旅遊的照647F 05/02 20:33
o5486: 片..
chong17: 誘姦不是法律名詞,父母應該不知道,但依小說情節內容是649F 05/02 20:33
chong17: 強姦,這還需要調查
ymuit: 對..她本人沒有住國外,只是出國遊玩而已,但她讀完高中去651F 05/02 20:34
sanders: 有人覺得老師疑似跟未成年學生發師性關係不是刑法該解決652F 05/02 20:34
areysky: 嗯 有些人是根本無法與其討論的653F 05/02 20:34
ymuit: 台北住...654F 05/02 20:34
bj45566: 這或許反應出台灣對這方面需要新的教育方式、新的法規和655F 05/02 20:34
bj45566: 監督單位... etc.
sanders: 只要用補教的規範去處理 真的無言.....657F 05/02 20:34
chong17: 表面名詞寫誘姦,看內容根本是強姦,看不出合意性交,何658F 05/02 20:35
chong17: 況誘姦不是法律名詞。
loglog: 如果要上媒體當公眾人物,真的希望確認且謹慎發言。660F 05/02 20:36
o5486: 誘姦是林爸媽使用女兒的新書發表會用詞,並非法律年紀用語.661F 05/02 20:36
MsKing: 有姦就不會有誘啊 你覺得哪個才是呢662F 05/02 20:36
sading7: 如果是未滿16歲 就是犯罪 父母沒動作 也是犯罪啊663F 05/02 20:37
MsKing: 內容都說是改編了 連父母說法跟書都不一樣664F 05/02 20:37
sading7: 所以很簡單麻 如果未滿16歲 就是追究父母的責任665F 05/02 20:37
MsKing: 父母不可能不知道強姦是什麼 違反被害人意思就是強姦 沒啥666F 05/02 20:38
bj45566: 有人嘴的一嘴好大律威風卻連最基本的刑訴法條文和判決都667F 05/02 20:38
MsKing: 誘姦這種說法 父母刻意挑了誘姦這兩字 意思購明顯了668F 05/02 20:38
bj45566: 一問三不知胡解亂扯 wwww 你「鍵盤勝率」這麼告就不要只669F 05/02 20:38
bj45566: 會在這打嘴砲好嗎,別笑死人 ^.<
o5486: 呵...ms跟king有衝嗎671F 05/02 20:39
chong17: 姦字,本身就有強迫的意思,講誘姦是怪怪的,引誘來強迫672F 05/02 20:39
MsKing: 一般人誰不知道強姦是啥意思 但她父母就是不用 當年也沒提673F 05/02 20:39
chong17: 。674F 05/02 20:39
sanders: 其實小說主角承認是愛慕老師的 所以要說強迫的倒未必 除675F 05/02 20:40
MsKing: 告 如果父母怕影響聲譽連被強姦都不告 那林女得憂鬱症真的676F 05/02 20:40
sanders: 非能證明是16歲以前發生的...677F 05/02 20:40
sading7: 「姦」: 男女不正當的性關係。如:「通姦」、「抓姦」。678F 05/02 20:40
MsKing: 一點都不奇怪679F 05/02 20:40
symeng: 真的吃13的話就給他個法律上的痛快吧680F 05/02 20:40
sading7: 姦沒有強迫的意思681F 05/02 20:41
bj45566: 腦袋還活在陸正案的時代動輒拿來說嘴的鍵盤大律 wwww682F 05/02 20:41
chong17: 很多性侵案,被害人愛上加害人的比例很高,為了不要讓自683F 05/02 20:42
chong17: 己那麼髒,逼自己愛上加害人
sanders: 有人說檢方不能偵辦本案的 我倒看看是誰丟臉685F 05/02 20:42
MsKing: 其實我要強調的是誘姦跟強制性交是兩個互斥的概念686F 05/02 20:43
bj45566: 又再刻意扭曲了,只會這招 wwww687F 05/02 20:43
MsKing: 被害人愛上加害人的比例很高 但連父母都不處理這問題就很688F 05/02 20:43
sanders: 陸正案是兩年前才定讞的 我也參與過 雖然我也不同意結果689F 05/02 20:43
MsKing: 大690F 05/02 20:43
roc1110: 想請問sad版友,若是女作家是13歲被性侵,父母知道,然後691F 05/02 20:44
o5486: 就不是法律用詞呀692F 05/02 20:44
sading7: 比例很高? 有多高?693F 05/02 20:44
roc1110: 父母不報警,請問是犯了什麼罪?694F 05/02 20:44
sanders: 我說的是實務上的狀況 學者一堆理論 實務未必買單695F 05/02 20:44
cosy: 你看現在媒體連姓名都不敢公開 就知道後台多硬了696F 05/02 20:44
MsKing: 媒體公布姓名是要被告死嗎XDD697F 05/02 20:44
sanders: 知情不報 我不知道犯甚麼罪 問一下讀過法緒的那位可能比698F 05/02 20:45
cosy: 說不定已經報了 卻被搓掉699F 05/02 20:45
chong17: 父母的錯很高,最親近的人不幫,難怪林選擇自殺。700F 05/02 20:45
sading7: 違反監護人什麼法的 以前讀過 忘記了701F 05/02 20:45
MsKing: 現在連刑事程序都還沒開始 只有小說跟父母聲明 你現在公布702F 05/02 20:45
MsKing: 姓名根本是找死
husky5566: 放心,有違法鐵證了,檢警趕快調查是否強制性交704F 05/02 20:45
cosy: 連議員說到名字都可以消音 媒體是要被告什麼?705F 05/02 20:46
aizawafff: 16y開始看精神科,所以事件發生在16y之前也說得過去706F 05/02 20:46
MsKing: 說父母不報根本不是在說他們犯罪好嗎ZZZ 是完全不合常理707F 05/02 20:46
cosy: 原來之前媒體都是在違法阿? 怎麼沒人告到死....708F 05/02 20:46
roc1110: 檢方當然可以偵查啊,刑訴228條是寫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709F 05/02 20:46
roc1110: ,所以偵查發動權在檢察官啊~
MsKing: 父母知道那環境讓她很慘還一直讓她補 怎麼說怎麼怪711F 05/02 20:47
colinfeng: 垃圾補習班老師712F 05/02 20:47
sading7: 父母如果提供證詞 那檢察官當然會查 但父母沒動作713F 05/02 20:47
MsKing: 之前媒體? 舉個案例來聽聽好嗎714F 05/02 20:47
roc1110: sading7版友,可以請你講清楚一點,請問女作家的父母是犯715F 05/02 20:47
sanders: 所以現在都消音匿名啊 只是大家都知道是誰了716F 05/02 20:47
cosy: 還沒定罪就公布名字 這是媒體常做的事 ....看看這次呢717F 05/02 20:47
roc1110: 了什麼法??718F 05/02 20:48
wtf426: 通靈少女不出來通靈一下?不是很神?719F 05/02 20:48
MsKing: 然後現在說個誘姦一堆人自己腦補應該是強姦720F 05/02 20:48
sweetgold: 來不及了,要是她沒自殺還能告,自殺了沒法益侵害人檢721F 05/02 20:48
sweetgold: 察官只能直接不起訴處分
sanders: 父母有無動作不用跟鄉民報告 今天父母沒動作 哪來這麼多723F 05/02 20:48
chong17: 衛福部都認定是強制性交了,衛福部要求不得公布受害人姓724F 05/02 20:48
chong17: 名,就已認定強制性交
cosy: 連議員講到名字都可以消音耶  哇~~~史上第一次726F 05/02 20:48
o5486: 先誘惑..製造獨立相處..再強制性交...這樣呀727F 05/02 20:48
roc1110: 檢方當然可以偵查啊,刑訴228條是寫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728F 05/02 20:49
roc1110: ,所以主動權在檢察官手上~
sanders: 新聞? 重量級民代都敢開記者會了 沒父母在後面施力不可能730F 05/02 20:49
blackk: 靠杯,那就是強制性交阿731F 05/02 20:49
MsKing: 現在說的是父母當年沒動作好嗎....732F 05/02 20:49
chong17: o大,基本是這樣,小說也是這樣寫733F 05/02 20:50
sweetgold: 不能查了啦,人死了就沒辦法了,除非有同樣是受害人的734F 05/02 20:50
sweetgold: 出來講
sanders: 一定偵辦的啊 成不成不曉得 但有人說沒立案檢方不能辦耶736F 05/02 20:50
cosy: 說不定有阿 遇到後台硬的 被搓掉的機率也是很高737F 05/02 20:50
DevilEnvy: 沒證據 但機率很高  自由心證738F 05/02 20:50
husky5566: 某樓說法...殺人都是不起訴了739F 05/02 20:50
husky5566: 不是有立委說有違法鐵證嗎   說不定是強制性交證據
sading7: 衛福部沒有認定是強制性交啊… 他們只是假設吧741F 05/02 20:51
bj45566: 某樓:自殺了的其法代、直系血親或配偶都可以代為自訴(742F 05/02 20:51
bj45566: 但要強制律師代理)喔...
chong17: 我們不應該看名詞,要看內容,名詞可能會誤用,但內容不744F 05/02 20:51
chong17: 會誤用
roc1110: 不管父母有沒有告,檢察官本來就可以依刑訴228主動偵查,746F 05/02 20:52
DevilEnvy: 無法證明有 也無法證明沒有啊   根據現在跡象一定有鬼747F 05/02 20:52
DevilEnvy:
plmokn: 13歲……749F 05/02 20:52
roc1110: 這是檢察官做為偵查主體的權利~750F 05/02 20:52
o5486: 問題是不少人驚嚇時是呆住了...連no都來不及說...751F 05/02 20:52
sweetgold: 殺人親友可以告,檢方可以自主辦,可是本案那是已經過752F 05/02 20:52
sweetgold: 追溯期的性侵阿-_-#在她小時候父母沒那個種硬告,被壓
sweetgold: 下來了現在就沒機會贏了
sophia810130: 死諫755F 05/02 20:52
MsKing: 內容都說是改編了 連父母說法都跟小說不同zzz756F 05/02 20:52
bj45566: (刑訴第 319 條)757F 05/02 20:53
chong17: 不是強制性交的話,幹嘛嗆要罰款758F 05/02 20:53
roc1110: bj4566版友,自訴是自訴人的權利,不是義務,所以自訴人759F 05/02 20:53
roc1110: 沒有自訴[不會]受到處罰~
bj45566: 不走自訴的話還有刑訴第 233 條第 2 項...761F 05/02 20:54
sanders: 強制性交追訴期20年 當然可以辦 證據夠不夠是另回事762F 05/02 20:55
husky5566: 有公訴檢察官阿763F 05/02 20:56
sading7: 還有林女自己都說自己不是房思琪了 麻煩不要小說辦案764F 05/02 20:56
bj45566: 我有哪句提到會不會受懲罰?!我是回那位說自殺了就不能765F 05/02 20:57
bj45566: 走法律途徑的說走自訴走告訴都有法可尋... ="=
o5486: 請問她新書發表會影片有清晰版或有字幕的嗎767F 05/02 20:57
husky5566: 現在就看明天立委違法鐵證是不是強制性交證據了768F 05/02 20:57
roc1110: bj4556版友,你說的刑訴233條第2項告訴權一樣也是[權利]769F 05/02 20:58
roc1110: ,並非[義務],所以告訴權人不提出告訴不會被處罰~
loglog: 就狀況客體不明,薄弱的假定,讓衛福部效率極快的發函,771F 05/02 20:58
loglog: 還可能週休加班而已。
sanders: 父母就算沒提告 檢方都該主動偵辦 先傳喚父母 出版社都行773F 05/02 20:58
husky5566: r大搞錯了拉,B大是回有人說自殺就會不起訴這件事774F 05/02 20:59
sanders: 如果查不出來再簽結 有具體事證再傳嫌疑人775F 05/02 20:59
MsKing: bj根本沒說會不會受懲罰 有人一直跳針XD776F 05/02 20:59
bj45566: 某位中文閱讀似乎有障礙的,再請教一次 -- 請問我哪句在777F 05/02 20:59
bj45566: 討論會不會「受到懲罰」好嗎????
roc1110: 我的意思是說無論是自訴或是告訴都是[權利]並非義務,所779F 05/02 20:59
roc1110: 以就算不提自訴或告訴,自訴人或告訴權人都不會怎麼樣~
bj45566: 謝謝 husk* & MsK* 好心幫忙教人國小程度的國文 XDDD781F 05/02 21:01
binco: 鬼話新聞紅蟻呢782F 05/02 21:01
cococooo: 有人想過讓林父母在親口說出事實是林對父母二次傷害783F 05/02 21:02
roc1110: 請問sading7版友,你說[ 所以很簡單麻 如果未滿16歲 就是784F 05/02 21:02
roc1110: 追究父母的責任],請問父母要被追究什麼責任?
sading7: 我想起來或查到了在告訴你 可以等我嗎786F 05/02 21:02
MsKing: 父母的責任不等於刑事責任啊XDD787F 05/02 21:05
jeans520: 所以若是告上法院,証據是什麼……788F 05/02 21:05
sincos5566: 怎麼會有人相信名嘴?789F 05/02 21:06
hydronephros: 民進黨支持者Bey790F 05/02 21:06
mosala870425: 如果是真的 真的是超渣791F 05/02 21:07
must: sad先生,你這樣不也是隨口就指責別人、憑你模糊的印象就要792F 05/02 21:08
must: 定人罪?
chong17: 13歲被性侵  慘794F 05/02 21:08
YummyBosh: 我是帥哥795F 05/02 21:10
linkmusic: https://goo.gl/Jcb6oQ796F 05/02 21:11
sading7: 我說的是假設性的情況 那有定人罪?797F 05/02 21:11
sading7: 如果你殺人 你就有罪<< 這樣的描述是在定人罪?
sading7: 有人腦子當機了
yulinmp316: 好難過,政府不是應該保護我們嗎?800F 05/02 21:12
linkmusic: 誘姦是古書用語不等於強姦,也不等於引誘再強姦801F 05/02 21:12
peacesb: 都已經去中國這個罪犯愛去的地方了 台灣要判罪也抓不到人802F 05/02 21:12
chong17: 如果名嘴亂講,林父母可以反駁啊803F 05/02 21:13
must: 是啊,直接罵人腦子當機了,這種講不到一句就做人身攻擊的,804F 05/02 21:14
must: 真理性
linkmusic: 說穿了,她父母就是什麼都不說死,講個高深的名詞讓不806F 05/02 21:14
linkmusic: 查字典的鄉民自己沸騰
sading7: 當機了重開機不就行了 這不是人身攻擊808F 05/02 21:18
roc1110: 樓上sad版友,請問你找到法條了嗎?809F 05/02 21:23
sading7: 還沒 急什麼?810F 05/02 21:27
roc1110: 不急不急,你慢慢找~請你的法緒老師來幫你找~哈哈哈哈811F 05/02 21:30
o5486: linkmusic 你覺得強姦是啥?812F 05/02 21:42
MeShuKuMo56: 應該是被強姦 畢竟1945那些人就是難民813F 05/02 21:48
lv256: 小說部分符合不代表整本作為物證,這邏輯很難懂?814F 05/02 21:53
bobo919: !!??815F 05/02 21:56
lv256: 前面有人看到這篇試圖酸之前“講不要小說辦案的人” 問題是816F 05/02 21:58
lv256: 這件事就算成真也不構成你小說辦案的正當性
WWIII: 喔喔 海關 注意 有人要被囚犯 肛屁屁了818F 05/02 21:59
linkmusic: o54我沒覺得強姦是啥丫,我只是引述上方google來的連結819F 05/02 22:01
linkmusic: ,不是我覺得,是百度百科寫的
o5486: 但你自己寫結論不等於引誘再強姦...所以我問清楚821F 05/02 22:05
linkmusic: 那是摘錄連結的內文出來的,字太多了可以點進去看看822F 05/02 22:08
o5486: 話說...小說揭露部份相關情資...有人積極找實質證據佐證...823F 05/02 22:09
o5486: 這樣叫小說辦案嗎?
o5486: li* 拍謝 我不認同你的摘錄...
roc1110: 本來就是啊,不管是不是小說,被害人父母也有出來說話,826F 05/02 22:14
roc1110: 檢察官不查怎麼知道到底[是不是犯罪行為],檢察官依刑訴2
roc1110: 28條[知]有犯罪嫌疑,就可主動偵查~不知道南檢到現在為何
roc1110: 不出動
roc1110: 補習班老師有沒有罪,檢察官要[查]才會知道,怎麼可以[先
roc1110: 認定沒有犯罪,然後不啟動偵查]呢???
linkmusic: 不認同是指不認同百度的解釋還是我沒有照實打出?832F 05/02 22:16
linkmusic: 诱奸表现为对被害人进行欺骗诱惑,使被害人自愿发生性
linkmusic: 关系
roc1110: 再說一次[偵查=/=判決],檢察官要[查]了,才知道有沒有犯835F 05/02 22:17
roc1110: 罪~
linkmusic: 直接剪上貼下,懶得打字惹837F 05/02 22:17
roc1110: 檢察官不可以[自我閹割],先認定[沒有犯罪],然後不啟動838F 05/02 22:18
roc1110: 偵查~
linkmusic: 强奸表现为使用暴力,使被害人不能、不敢反抗840F 05/02 22:18
syuanling: 13歲841F 05/02 22:43
ii378: 幹 有夠慘842F 05/02 23:09
aromaQ626: 噁843F 05/02 23:12
Coslate: 陳興太噁了吧844F 05/02 23:16
o5486: li* 你自己用你給的網站再查一下強姦,就知道為何了...845F 05/02 23:22
linkmusic: 我不懂,所以呢?現在在解釋的是誘姦這個名詞,而他的846F 05/02 23:28
Coslate: sad法條沒找到那有找到台階下嗎?還是要直接滾下來?847F 05/02 23:28
linkmusic: 解釋裡,誘姦和強姦定義是不同的848F 05/02 23:28
makki: 推,寫13歲應該是有意味存在的,為什麼不把女主角設定在成849F 05/02 23:29
makki: 年附近被姦而是13歲,可以想一想
cttw19: 單純只有感情糾葛的話 很難想像會搞到年紀輕輕就重度憂鬱851F 05/02 23:54
cttw19: 所以我相信必有隱情
tkfc5566: 哇…這個好慘…根本是肉便器853F 05/03 00:08
picapoya: 名嘴說的不用太信了吧 每個都突然好像跟林家很熟似的854F 05/03 00:14
bbc0217: 真13的話就犯法了,該判刑855F 05/03 00:20
yyff: 吳說的其實只是拿小說的內容來說吧= =856F 05/03 00:24
20170502【新台灣加油完整版】蕭永達議員公布狼師姓名!姚立明:「衛福部荒謬至極!為什麼不能講自己女兒名字?」|廖筱君主持|三立新聞台 - YouTube ➲ 立即訂閱【三立LIVE新聞】YouTube頻道:  ➲ 新聞直播隨時看,讓您即時掌握第一手消息  ➲『20...

 
hauwie: 01:02:20 王定宇似乎間接承認是鄰居 他說他先保留858F 05/03 01:04
Argyris: 推859F 05/03 04:22
ji3ao6fu06: 幹真的人渣860F 05/03 07:23
must: 過了一晚上還沒找到法條,找不到其實也不要緊,只是請別隨意861F 05/03 09:11
must: 用你的臆測傷害慟失愛女的父母了,你的作法不就跟你所厭惡的
must: 不理性鄉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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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名醫也該出來說說話了吧?身為家長放話沒有社會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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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十三歳開始每週寫作文吹喇八啊!然後就司德哥爾摩症
3樓 時間: 2017-05-03 04:00:0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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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父親 阿扁 崩潰的9.2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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