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5-13 15:29:1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 R: 鄭捷處死有程序問題?
時間 Fri May 13 12:55:20 2016
※ 引述《wadepaul (努力下載中)》之銘言:
: 鄭捷辯護律師黃致豪在公視5/11有話好說節目上說明程序哪裡有問題(41:32)處: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9MF8d78b0s
20160511有話好說:鄭捷昨天槍決!大快人心?倉促草率? - YouTube 05:12 定讞19天火速槍決 鄭捷案符合程序? 12:54 槍斃大快人心?鄭捷死了 誰認識他? 28:22 鄭捷濫殺!有無教化可能?如何判斷? 37:15 看似正常人 為什麼鄭捷會變鄭捷? 44:30 2份精神鑑定落差大 鄭案處理瑕疵?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訂閱我們:
: 但他們就是希望這種社會矚目案件也能夠經過司法正當程序後作審判。
: 又非常上訴期間無時間限制,法務部憑甚麼在定讞19天後就執行死刑?
: 不要說什麼已經讓他多活兩年這種鬼話,該走的程序本來就該走完。
: 辯護律師一直是很備受爭議的職業,很多人說他們是在做秀、拖時間賺錢等等,但有沒
有
: 想過辯護律師接外面案件隨便都能賺萬把塊(可以google黃律師的學歷以及他的國外案
件
: 時薪計算價額),何必要為這種事(可能根本拿不到半毛錢)疲於奔命?
: 就是因為他們想要讓臺灣變得更好,讓每一位被告在受國家追訴時能夠確實掌握訴訟上
的
: 權利,進行訴訟流程。
: 也許有一天我們也可能需要辯護律師,請不要惡意謾罵他們,他們是真正在為這個社會
付
: 出的人,如果可以,請給他們一些掌聲。
: 另外幫鄉民整理一下:
: 黃律師在(27:35)處指出現行教誨師制度之缺點。
當然有
羅瑩雪自己就說漏嘴
「是因若事先通知的話,所有的死刑都不可能執行,因為相關的人可能會提出再審、非常
上訴等等的動作,那會使得死刑的判決形同具文,變成沒有作用」。
聽他在狗屎,什麼叫都無法執行?
那之前的呢,這種人是法律人?幹他老師嘞
還有一群鄉民在附和他
馬的,你們這些人在學運時跟大家一起吆喝要程序正義原來是有選擇的。(當然你是恨透
學運暴民的689就自己忽略)
不敢如何,非常上訴是鄭捷的權利,就算他在十惡不赦都一樣,昨天謝震武就說了,非常
上訴檢察官要花3~6個月去接受或否決,所以他很意外會這麼突然。
所以羅瑩雪的意思應該是
給了非常上訴的機會,他就不能在總辭前幹掉鄭捷,因為在3~6個月後就不能算他的政績
所以這件事在我看來大部分的鄉民以後根本沒資格喊程序正義,正義個屁
所以這件事在我看來大部分的鄉民以後根本沒資格喊程序正義,正義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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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8.135
※ 文章代碼(AID): #1NDLuxUu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3115323.A.7B8.html
噓 : 怪鄭捷的律師啊,兩年審判結果差18分鐘1F 05/13 12:58
→ : 前幾週媒體就在爆520要開他了
→ : 前幾週媒體就在爆520要開他了
→ : 不是差18分的問題,是搏知名度問題!3F 05/13 12:59
→ : 結果還在那邊慢慢寫狀紙4F 05/13 12:59
噓 : 送了也是立刻被駁回5F 05/13 13:01
推 : 知名度高就不能開還是屠殺國人的現行犯不能開?6F 05/13 13:01
推 : 我比較好奇法律上有特別規定死刑執行時間和非常上訴7F 05/13 13:01
→ : 提出時限嗎?
→ : 提出時限嗎?
推 : 不管有沒有駁回 就是慢了啊9F 05/13 13:01
→ : 鄭捷在捷運砍的可能是你我的親人10F 05/13 13:02
→ : 狀紙拿出來看 我看現在都還沒寫好吧11F 05/13 13:02
推 : 非常上訴是最高檢察長的權力吧?只有他才能提吧。當天他12F 05/13 13:02
→ : 結果一直想替殺人犯槍下留人用意何在13F 05/13 13:02
→ : 也有去開會,也通過了案子,那他到底行不行使不是很明顯14F 05/13 13:03
→ : 律師可以提 但檢查總長可以不接受15F 05/13 13:03
→ : 了。16F 05/13 13:03
→ : 法律只規定三審定讞,法務部長負責下令執行死刑17F 05/13 13:03
推 : 不過羅瑩雪的發言真的是白目,不論合不合法一個法務18F 05/13 13:04
→ : 部長講這種話,真的有夠扯
→ : 部長講這種話,真的有夠扯
推 : 鄭捷非常上訴理由?有屁快放啊?20F 05/13 13:04
→ : 由鄭捷這件事,可以知道要拖延死刑槍決有那麼多技術性手段21F 05/13 13:04
推 : 故意不提讓鄭捷被槍決22F 05/13 13:04
推 : 要怪就去怪廢死團體,一直擾亂死刑的執行23F 05/13 13:05
推 : 到底是還要上訴什麼?說一切都是誤殺嗎24F 05/13 13:05
→ : 一堆人其實也不是覺得程序有問題 ,只是單純不爽羅25F 05/13 13:05
→ : 跟kmt
→ : 跟kmt
→ : 可是也有不少冤獄被這些手段給救回來27F 05/13 13:05
→ : 據說,連法官要判死刑,人權律師幫被告辯護,會一直護航28F 05/13 13:06
→ : 所以這些手段到底該不該存在?以後冤獄就趕快去死?29F 05/13 13:06
推 : 鄭捷冤獄機率是030F 05/13 13:06
→ : 就算鄭傑沒有冤獄的可能,那其他人呢?31F 05/13 13:06
→ : 干預死刑的判決,所以說,死刑能定讞,還真過關斬將32F 05/13 13:06
推 : 羅的說法的確讓人不爽啊33F 05/13 13:06
→ : 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制度有問題就要修改制度34F 05/13 13:07
推 : 非常上訴是權利之一,不代表認為鄭捷是無辜的,兩碼35F 05/13 13:07
→ : 子事情
→ : 子事情
→ : 是阿 鄭可能是外星人假扮的 你敢講完全不可能嗎?37F 05/13 13:07
→ : 而不是變成人治>今天我不爽就有權趕快執行38F 05/13 13:07
→ : 所以說拉 到底是要行政裁量權還是限期執行 選一個嘛39F 05/13 13:07
→ : 喔,等等,判決定讞死刑後,執行死刑遙遙無期40F 05/13 13:07
→ : 今天他可以快速弄死一個鄭傑,他就不能快去弄死其他人?41F 05/13 13:07
→ : 非常上訴不是鄭捷的權利...42F 05/13 13:08
→ : 可是現實而言羅的做法一切合法,並沒有違背現有法律43F 05/13 13:08
→ : 。
→ : 。
→ : 所以需要立法去修改而不是變成這種人治45F 05/13 13:08
→ : 非常上訴是判決的法令有問題才能提,也不是隨便就能46F 05/13 13:08
噓 : 要提上訴要有理由吧…你提一個說服大家的看看?不然請安47F 05/13 13:08
→ : 提48F 05/13 13:08
推 : 鄭捷快速被弄死我笑了,他不是監獄鬥牛中峰嗎49F 05/13 13:08
→ : 靜50F 05/13 13:08
推 : 我也想知道他能提非常上訴的理由51F 05/13 13:09
→ : 你覺得三審定讞都覺得有可能冤案,就算改成100審也沒52F 05/13 13:09
→ : 用
→ : 用
推 : 我們是平行時空?三審兩年時間有人說鄭被快速弄死,是54F 05/13 13:10
→ : 沒看過他打籃球那燦爛的笑容?
→ : 沒看過他打籃球那燦爛的笑容?
→ : 非常上訴當然是權利之一,受不受理是另外一回事。56F 05/13 13:11
推 : 不管能不能提 羅這麼快執行死刑竟然是為了"不給提非常上57F 05/13 13:11
→ : 訴的機會" 這點就足以為人垢病了
→ : 訴的機會" 這點就足以為人垢病了
推 : 啊就說去怪律師了啊,狀紙是要寫多久寫到差18分鐘59F 05/13 13:12
推 : 為什麼法務部不能在死刑定讞的19天執行死刑?有規定要等提非60F 05/13 13:12
→ : 常上訴嗎
→ : 常上訴嗎
推 : 這些制度是為了拯救一些可能會被錯判的人62F 05/13 13:13
→ : 差18分鐘才好笑,狀紙真的有寫嗎63F 05/13 13:13
→ : 今天為了鄭捷繞過去,以後還有什麼機會就無辜的人64F 05/13 13:13
→ : 不然要給多少機會? 19天還不夠? 不就代表律師也寫不出?65F 05/13 13:14
→ : 差18分鐘是法務部根本不打算通知對方律師吧66F 05/13 13:14
→ : 律師也很奇怪,拖了19天還寫不出來67F 05/13 13:14
→ : 今天我把你抓起來說你有罪,訴狀寫好前都不讓你通知律師68F 05/13 13:14
→ : 你怎麼救?
→ : 你怎麼救?
→ : 那些罵太快的人 你希望修法變成限期執行嗎?70F 05/13 13:15
噓 : 非常上訴的適用條件是想上訴就上訴嗎71F 05/13 13:15
推 : 誰管你 讓我們繼續關心鄭捷罪證確鑿72F 05/13 13:15
→ : 鄭捷不是不能殺,是羅的心態完全是有問題的73F 05/13 13:15
→ : 律師已經救了3年了...74F 05/13 13:15
→ : 現在討論的是程序,羅很擺明是刻意繞過程序75F 05/13 13:16
→ : 難不成律師都是等被判有罪再開始救的嗎?76F 05/13 13:16
→ : 好奇律師提非常上訴理由要寫啥?77F 05/13 13:16
→ : 我倒覺得這件事情沒有必要用程序正義來檢視~縱使小羅在這件78F 05/13 13:16
噓 : 技術上拖延死刑執行,跟程序正義有何關係???79F 05/13 13:17
→ : 事情上有點瑕疵~但結果是讓許多人接受的~80F 05/13 13:17
→ : 有繞過啥"必要"程序嗎?81F 05/13 13:17
→ : 一堆人搞不清楚非常上訴,就在那邊嘴82F 05/13 13:17
→ : 好奇律師拖了十幾天不提等要執行才提有是為何?83F 05/13 13:18
→ : 幫補84F 05/13 13:18
推 : 我倒覺得該訂定行刑的最快期限,例如三審定讞後三十85F 05/13 13:18
→ : 天或十五天,實際執行時間至少大於這些規定天數
→ : 天或十五天,實際執行時間至少大於這些規定天數
推 : 觀念正確幫補87F 05/13 13:19
噓 : 謝震武那個自己不打官司的講話還有人相信88F 05/13 13:19
推 : 即便他用盡各種手段最後結果仍是死 但不能剝奪他的權利89F 05/13 13:19
推 : 所以說是提上訴太慢 不是執行太快90F 05/13 13:19
→ : 笑死 還最快期限哩 該訂的是最慢期限91F 05/13 13:19
推 : 鄉民希望羅部長按律師的心意,不能速決,並在關鍵時92F 05/13 13:19
→ : 刻打暗號讓律師非常上訴,羅是律師的粧腳喔?
→ : 刻打暗號讓律師非常上訴,羅是律師的粧腳喔?
推 : 難道律師不知道死刑定讞嗎?拖了19天,大概也是想不出上訴理94F 05/13 13:20
推 : 鄭捷是該死,但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徐自強,鄭性澤95F 05/13 13:20
→ : 都是因為有這些才活下來,沒被錯殺阿
→ : 都是因為有這些才活下來,沒被錯殺阿
推 : 訂最慢跟現在差在哪?訂最快是給相關辯護律師知道定97F 05/13 13:21
→ : 讞後最短這段期間內要提出非常上訴
→ : 讞後最短這段期間內要提出非常上訴
噓 : 一切合法啊,還在那邊跳針程序,有叫鄭不要提出嗎99F 05/13 13:21
推 : 因為人治而被救下來100F 05/13 13:21
→ : 為這種案子辯護的律師心態到底是甚麼101F 05/13 13:21
推 : 律師沒料啦,差18分鐘這種小說情節終於交出來了102F 05/13 13:22
→ : 規定限期內執行死刑完畢 避免技術性拖延死刑103F 05/13 13:22
推 : 沒有人認為他是無辜,但他還是有救濟的權利104F 05/13 13:22
→ : 只要是人就有人權105F 05/13 13:22
→ : 按照法治早就死了106F 05/13 13:22
→ : 沒人不讓他救濟阿 問題是要等多久?107F 05/13 13:23
→ : 二審後10天就要提出 才能三審 鄭的律師打算等多久108F 05/13 13:23
→ : 提非常上訴 ???
→ : 提非常上訴 ???
→ : 古中國有”秋決”就是給死刑犯時間110F 05/13 13:23
推 : 早說過LIS當場拿出一張鄭放棄任何救濟手段的聲明就沒這麼111F 05/13 13:23
推 : 救濟鄭捷?三審,四個死刑又是現行犯人證破百112F 05/13 13:23
→ : 多事了啊.(咦?!)113F 05/13 13:23
→ : 所以要訂時間來秋決剩下的嗎?114F 05/13 13:24
推 : 鄉民正義真夠腦115F 05/13 13:25
→ : 難道三審兩年的時間讓你鄭捷演成神經病還不夠?116F 05/13 13:25
推 : 今天LIS可以玩弄鄭捷 明天她也可以搞死有爭議的犯人117F 05/13 13:25
→ : 你兩年努力哭努力演律師還能把你搞成神經病118F 05/13 13:26
推 : 他哪有玩弄鄭捷?119F 05/13 13:26
→ : 非常上訴搞不清楚就在罵120F 05/13 13:26
→ : 事實上她已經槍斃過有爭議的死刑犯過了121F 05/13 13:26
推 : 有人說鄭捷被羅玩弄,是要他死不暝目XD122F 05/13 13:27
→ : 是無辜還是有爭議?差很多123F 05/13 13:28
噓 : 19天可以決定的事情要花3~6個月?浪費時間///124F 05/13 13:28
推 : 江國慶就是速審速決死的阿...當時不也民情悲憤,要他死125F 05/13 13:28
推 : 推這篇……126F 05/13 13:29
→ : 鄭捷不是不該死,而是你今天刻意規避人家的權利127F 05/13 13:29
→ : 是開了惡例
→ : 是開了惡例
→ : 所有死囚都是她手上的政治玩具,想要拉民調就抓來斃129F 05/13 13:29
→ : 這就是所謂刑死太快反而造成額外的爭論啊,而且不是單純廢130F 05/13 13:30
推 : piliwu:說話要負責任131F 05/13 13:30
→ : 死的正反兩方,也有反廢死卻覺得刑死太快的.132F 05/13 13:30
推 : 這就是八卦水準阿133F 05/13 13:30
推 : 所以死刑定讞後到底要等多久才能執行134F 05/13 13:31
推 : 你會被噓135F 05/13 13:31
推 : 人治>法治. 政治正確就依法執行, 政治不正確就依法不執行136F 05/13 13:34
→ : 三審10天內要提 所以你到底打算何時提非常上訴 不137F 05/13 13:34
→ : 是拖時間?
→ : 是拖時間?
推 : 法律不能被人治,羅想抓誰就抓誰來斃就是人治139F 05/13 13:35
→ : 羅可以抓你來斃嗎 反kmt不要反到邏輯都沒了140F 05/13 13:36
推 : 民粹啦!141F 05/13 13:36
推 : 你讓鄭捷這種該死的人渣開了先例 以後玩到自己就好笑了142F 05/13 13:36
→ : 別忘了杜氏兄弟 呵呵
→ : 別忘了杜氏兄弟 呵呵
推 : 今天法務部長換成綠色的 想必是正義必得伸張+效率優值144F 05/13 13:36
→ : 這跟廢死無關,就算要死刑也要正當法律程序145F 05/13 13:37
→ : 扯這麼多!到底哪裡不正當?146F 05/13 13:38
推 : 就算是大便,也要花時間讓它被馬桶沖掉。現在直接就147F 05/13 13:38
→ : 地掩埋,糞臭還是在你腳下。這就是一個文明能否延續
→ : 的象徵
→ : 地掩埋,糞臭還是在你腳下。這就是一個文明能否延續
→ : 的象徵
→ : 不正當拜託快去告LIS...反正大家都看她很度濫150F 05/13 13:38
→ : 三到六個月的法律具文規定呢?沒有就在修法新增前乖乖守151F 05/13 13:39
推 : 可以說說到底哪裡不正當嗎152F 05/13 13:39
→ : 法啊 要新增叫選出來立委去修啊 在這喊下一個也一樣153F 05/13 13:39
→ : 非常上訴是權利 自己不及時行使請問要怪誰?他是判完定讞
→ : 後兩小時槍決還是19天?
→ : 非常上訴是權利 自己不及時行使請問要怪誰?他是判完定讞
→ : 後兩小時槍決還是19天?
→ : 羅就柯一樣嘴惹人厭 ,有些東西講太直,會有人受不了156F 05/13 13:42
推 : 正解157F 05/13 13:42
推 : 會有無腦不知思考的噓你。158F 05/13 13:47
所以我才說鄉民的程序正義是狗屎 這篇某些回應繼續跳針在 鄭捷罪證確鑿阿 幹嘛拖3~6個月 fxck 現在就是在講他的權利問題
縱使檢察官99.9%決定駁回,你怎麼能剝奪他在最後的權利??
所以我說,羅營雪他講話的意思是
他無法在總辭前兩天斃掉他,這才是重點
你們某些人是不是誤會什麼,認為我幫鄭捷的程序問題講話所以我是廢死?shxt,我才不在
意這個議題,我只在乎是非問題,尤其是你又位高於部長時,社會才更應該這上面上,我
講一句難聽的,鄭捷本來就死定了,我才不在意讓他用程序拖過半年,那只有快滾蛋的馬
政府和他的愚民在乎
※ 編輯: jardon (101.12.18.135), 05/13/2016 13:56:51
推 : 用點腦子就知道羅這樣亂搞反而對廢死有利159F 05/13 13:49
推 : LAW IN SHIT160F 05/13 13:50
→ : 故意把沒爭議的是處理到爭議一堆161F 05/13 13:50
→ : 非常上訴是他的權利 批准執行死刑法務部的權力啦162F 05/13 13:51
→ : 這位憤青
→ : 這位憤青
推 : 我接受用這種邏輯搞鄭捷 所以我也同意相同邏輯清算KMT164F 05/13 13:54
→ : 處理轉型正義如果為了搶快搞出一堆瑕疵跟爭議165F 05/13 13:56
→ : 那說真的也是很豬隊友
→ : 那說真的也是很豬隊友
噓 : 十萬個拖延死刑的理由167F 05/13 13:56
→ foolfighter …
→ : LawInShit不意外171F 05/13 13:59
噓 : 那要等律師多久才執行才對?172F 05/13 14:00
推 : 一群鄉民看到這種文就急著秀下限ㄏㄏ173F 05/13 14:00
→ : 他籃板球場均12個,已經是歷史新高了...174F 05/13 14:01
推 : 咬死鄭捷殺人和KMT白恐的邏輯相同 今日搞鄭捷 明日搞KMT175F 05/13 14:01
推 : 讓你沒辦法技術性拖延也算程序不正義?176F 05/13 14:03
→ : 推177F 05/13 14:04
推 : 麻煩噓文一直跳針的集結起來施壓李全教快滾進監獄蹲不178F 05/13 14:09
→ : 然就跳樓死死好嘛 他還一堆方法躲欸
→ : 然就跳樓死死好嘛 他還一堆方法躲欸
推 : 所以LIS用他的權力去強姦了鄭捷的權利啊 這樣真的是可180F 05/13 14:15
→ : 以的嗎
→ : 以的嗎
推 :182F 05/13 14:15
推 : 哪來的權利,已經用完了好嗎183F 05/13 14:18
→ : 推錯,噓回來
→ : 推錯,噓回來
推 : T185F 05/13 14:20
推 :186F 05/13 14:30
→ aa1052026 …
→ : L010215190F 05/13 14:43
推 : 八卦一堆不懂人權的低能肥宅 講這些也是對牛彈琴191F 05/13 14:48
推 : 鄭捷判死剛好 但該給他與別的死囚同等的權利192F 05/13 14:50
推 : 推193F 05/13 14:50
噓 : 法律規定你說了算?194F 05/13 14:54
推 :195F 05/13 15:01
噓 : 程序正義個屁,權力在你手上嗎?連選舉都選不好,要改196F 05/13 15:02
→ : 什麼死刑犯的程序正義,連勞動人權都沒有,還管到殺人
→ : 犯的非常上訴
→ : 什麼死刑犯的程序正義,連勞動人權都沒有,還管到殺人
→ : 犯的非常上訴
噓 : 非常上訴是給檢查總長提的19天時間律師自己提狀建請檢查199F 05/13 15:06
→ : 總長提出
→ : 不是罵髒話就贏法律你定的?
推 : 補噓
→ : 什麼叫鄭捷權利是檢查總長權利好嗎
→ : 總長提出
→ : 不是罵髒話就贏法律你定的?
推 : 補噓
→ : 什麼叫鄭捷權利是檢查總長權利好嗎
→ : 還有其他都不執行 也是法務部的權利?204F 05/13 15:12
噓 : 安安,你知道甚麼是法律嗎205F 05/13 15:13
噓 : 補噓206F 05/1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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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時間: 2016-05-13 16:12:48 (台灣)
→
05-13 16:12 TW
確實啦~雖然有這樣的制度很討厭...但制度就是制度...就算是殺人犯也是有這樣的權利去用這制度...
6樓 時間: 2016-05-13 22:16:19 (台灣)
→
05-13 22:16 TW
爛透了 鄭捷該死 他要死也應該照規定排隊去死 好嗎 這樣亂弄 你乾脆他入監第一天就斃了他 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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