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0-17 14:21:3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勞動部函釋違憲? 3準大法官表態
時間 Sun Oct 16 23:52:37 2016
dpp的對應方法不是檢討
絕對是直接修法來讓彈性工時函釋合法化
http://udn.com/news/story/1/2027504
針對勞動部對特定職業做出彈性工時函釋,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張瓊文與詹森林表示
反對表示:「勞動部不應自行解釋《勞基法》的適用範圍。」他們是在時代力量的書面提
問中如此答覆。時力立委黃國昌也說,曾提醒過勞動部長郭芳煜,該函釋已違反了權力分
立、法律優位原則,「若有勞工向法院提告,時力將協助爭取勞工權益!」
反對表示:「勞動部不應自行解釋《勞基法》的適用範圍。」他們是在時代力量的書面提
問中如此答覆。時力立委黃國昌也說,曾提醒過勞動部長郭芳煜,該函釋已違反了權力分
立、法律優位原則,「若有勞工向法院提告,時力將協助爭取勞工權益!」
勞動部在日前做出函釋,針對媒體、運輸、旅遊等產業做出特殊情況適用的「彈性函釋」
,如出國採訪、連假疏運、出差偏鄉等特殊情況下,雇主可要求員工最多連續上班12天。
但此舉仍引起勞團不服、持續抗爭中,在多位準大法官表態後,恐再引起新一波的抗爭。
函釋違反法律
,如出國採訪、連假疏運、出差偏鄉等特殊情況下,雇主可要求員工最多連續上班12天。
但此舉仍引起勞團不服、持續抗爭中,在多位準大法官表態後,恐再引起新一波的抗爭。
函釋違反法律
時代力量以「行政機關得否以行政規則變更法律之適用範圍與內容?」為題,向除了司法
院正副院長外的5位大法官書面提問,其中黃瑞明表示,本人贊同應循既有的機制調整,
或就勞基法適度修法,但一切都應回歸勞基法的明文規定,「而不應由行政部門自行規定
的函釋,迴避勞基法的強制規定。」詹森林也指出,勞動部調整適用的產業或勞工類型,
屬法律保留事項,應以法律規定。」而張瓊文也持反對立場。
院正副院長外的5位大法官書面提問,其中黃瑞明表示,本人贊同應循既有的機制調整,
或就勞基法適度修法,但一切都應回歸勞基法的明文規定,「而不應由行政部門自行規定
的函釋,迴避勞基法的強制規定。」詹森林也指出,勞動部調整適用的產業或勞工類型,
屬法律保留事項,應以法律規定。」而張瓊文也持反對立場。
「3位被提名的大法官候選人與被提名的司法院長許宗力立場相同,都認為不能以行政規
則來切割法律,這方面已違反法律優位,與權力分立的憲政基礎原則。」黃國昌16日在「
時力說明大法官審查要點」記者會上表示,無論是現行的勞基法,或是民進黨未來要修正
的版本,都沒有在法條中修改適用的職業類別,也就是說繼續適用勞動部的函釋,恐有違
憲之虞。
則來切割法律,這方面已違反法律優位,與權力分立的憲政基礎原則。」黃國昌16日在「
時力說明大法官審查要點」記者會上表示,無論是現行的勞基法,或是民進黨未來要修正
的版本,都沒有在法條中修改適用的職業類別,也就是說繼續適用勞動部的函釋,恐有違
憲之虞。
恐成將來馬蜂窩
黃國昌說,日昨在衛環委員會質詢時已提醒過郭芳煜,也詢問若法律不認可該函釋時,該
由誰負責,但郭並沒有給出明確答案,未來若有雇主依此函示要求這幾類職業的勞工上班
12天,而勞工又向法院提告時,「法官有可能參考準大法官的意見不適用函釋,等於這段
時間以來勞動部處於違法狀態,屆時勞動部得直接面對自己捅的馬蜂窩。」
由誰負責,但郭並沒有給出明確答案,未來若有雇主依此函示要求這幾類職業的勞工上班
12天,而勞工又向法院提告時,「法官有可能參考準大法官的意見不適用函釋,等於這段
時間以來勞動部處於違法狀態,屆時勞動部得直接面對自己捅的馬蜂窩。」
其餘準大法官許志雄則較保守地認為,是否違憲應依內容再判斷;黃昭元則說,勞動部的
函釋不涉及憲法爭議,不宜逕自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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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來就違憲1F 10/16 23:53
→ : 民進黨表示 反正先都不處罰就好了 司法權無法干預行政2F 10/16 23:53
推 : 完了 會不會過不了提名呢3F 10/16 23:53
推 : 就修法前想將就,可是違憲4F 10/16 23:54
→ radiodept …
→ : 裁量阿 重點是幫慣老闆爭取到不用被罰了6F 10/16 23:54
推 : 覺青舔染葩囉~7F 10/16 23:56
推 : 選前答應資方一堆。選上了綁手綁腳,這樣有比較爽嗎8F 10/16 23:56
噓 : 是違法吧 怎麼會是違憲12F 10/17 00:05
推 : 時代也沒方法擋下砍七天假了嗎?13F 10/17 00:06
推 : 只選上5席 要怎麼擋資進黨...14F 10/17 00:07
推 : 當然是違憲... 有沒有讀書...15F 10/17 00:08
推 : 行政院作為違反權力分立,至於函釋本身違反母法勞基法16F 10/17 00:08
→ : dpp真是好棒棒 為了財團不惜違法違憲和背棄勞工17F 10/17 00:10
推 : 垃圾資動部18F 10/17 00:10
推 : 資動部不意外 狗黨跟資進黨都是剝削勞工的共犯19F 10/17 00:14
噓 : 方丈很小心眼的,還不快去上班20F 10/17 00:14
推 : 資動部:I'm The Law21F 10/17 00:15
推 : 一再違憲的資動部22F 10/17 00:17
推 : 如果行政部門能擴權任意解釋適用範圍 那立法院裁掉算23F 10/17 00:17
→ : 了 幹嘛發2分薪水呢?
→ : 了 幹嘛發2分薪水呢?
推 : 違憲啊 資進黨哄騙人民的話術而已25F 10/17 02:03
推 : 資進黨 幹26F 10/17 04:35
推 : 大家會懷念9.2嗎.....-...-.27F 10/17 05:07
推 : 好個違憲呀!蔡政府真有在聽諍訥之言,還是只聽財團28F 10/17 06:56
→ : 的聲音
→ : 的聲音
噓 : 哪來違憲 是違法9.2智商打個問號?30F 10/17 07:14
推 : 法律百百條 要用自己喬31F 10/17 08:38
推 : 你馬的資動部32F 10/17 10:29
推 : 資動部33F 10/17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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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時間: 2016-10-17 17:57:29 (台灣)
→
10-17 17:57 TW
台灣的政府部門的法規很喜歡訂的模稜兩可,又用一些大眾看不懂的文字敘述,然後再用函釋來達到他們想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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