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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2-12 16:36:1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obe741107 (行屍走肉)
標題 Re: [新聞] 柯P臉書宣傳罷免 選委會:有人檢舉會去認定
時間 Thu Feb 12 16:31:06 2015


※ 引述《emperor (小翼  ボールは友達)》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
: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臉書發文,內容有提到「2/14情人節 大家可以在投開票所約會!」另
: 外也加入藏頭詩「罷免要過半」,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細明表示,宣傳罷免投票
: 只要有鼓勵罷免或阻止罷免的相關文字,就可能構成違法問題,一旦有人檢舉,就會送至
: 選委會的監察小組認定,如有違法可依《選罷法》開罰10萬至100萬。
: 黃細明說,罷免的時間和地點已經確定,如果加上「請大家踴躍」或者「鼓勵」等字眼,
: 就可能構成違法。至於柯臉書提到「2/14情人節 大家可以在投開票所約會!」黃則直言
: 用語並不適當。(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 http://tinyurl.com/oahgcrc
柯P臉書宣傳罷免 選委會:有人檢舉會去認定 | 即時新聞 | 20150212 | 蘋果日報
[圖]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臉書發文,內容有提到「2/14情人節 大家可以在投開票所約會!」另外也加入藏頭詩「罷免要過半」,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細明表示,宣傳罷免投票只要有鼓勵罷免或阻止罷免的相關文字,就可 ...

 

小弟法律外行,僅提供網路上查到的資訊給大家

《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憲法》第133條:「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
《選罷法》第86條:「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


憲法規定的權利,選罷法竟然說不能宣傳,不知道當初設立這一條的人是誰?有八卦嗎?


不過1月8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選罷法》修正條文初審

已經刪除禁止宣傳罷免條文,但因為時間點問題並不適用在蔡正元罷免案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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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Kt6JDe4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3729869.A.A04.html
screwer5566: 法Jam:憲法說依法  所以法律說了算1F 02/12 16:32
airlow: 當初哪個腦殘設的,竟然還過了2F 02/12 16:32
airlow: 不能宣傳,誰知道要去投票?
bg00004: 現在只要有人去檢舉..中選就要辦4F 02/12 16:34
bg00004: 我是希望有人快點去檢舉..因為我想看中選會怎麼被砲轟
lovekangin: 可以查這個法條是誰編的嗎??6F 02/12 16:35
bg00004: 還有那些人怎麼被清算7F 02/1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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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iour 說讚!
1樓 時間: 2015-02-12 16:39:27 (台灣)
  02-12 16:39 TW
當然是國民黨留下的黨國遺毒
2樓 時間: 2015-02-12 17:17:34 (台灣)
  02-12 17:17 TW
這樣選罷法就已經違犯憲法了
3樓 時間: 2015-02-12 22:02:29 (台灣)
     (編輯過) TW
關於86條~~中選不就自己帶頭違法嗎??  不就是中選會公告說 2/14是罷免蔡正元的投票日嗎?
4樓 時間: 2015-02-13 08:21:19 (加拿大)
  02-13 08:21 CA
KMT為了當土霸王,為了奴役台灣人一輩子,必要的措施當然得先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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