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2-11 18: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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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Re: [新聞] 同志倒戈 小英怒了:傷害台灣民主絕不寬
時間 Tue Feb 10 15:59:43 2015
推 : 不知道亮票算不算傷害民主02/10 15:28
很多人都有一樣的想法,
聽起來好像正確,
不過其實是沒有道理的,
投票要保持祕密是為了避免有人不當影響選舉結果,
像是恐嚇、利誘之類的,
這是確保每個投票人的自由意志不被影響的制度,
而民意代表被選出來就是要代表民意的,
民代惟一要做的事就是依照投給他的人民的意志投票,
而不是包工程、拿黑錢或是喝花酒,
民代絕對要服從選民的意志,
沒有任何空間,
如果我不知道你每次投票是投給哪一邊或是投給哪一個人,
我怎麼知道下次要不要投給你?
所以說民意代表的投票憑什麼不給選民知道他投給誰?
只有亮票實在不夠,
根本就應該記名投票,
而且要上網公佈每一位民代投票給誰或是投了哪一邊,
這才是代議士制度的實踐。
再來說議長選舉,
議長對於議會開會的程序是有相當大的權力的,
不然為什麼要每一票花一千萬來買票?
上面已經說過了,
民代惟一要做的事就是依照投給他的人民的意志來投票,
而我們一般認知也是期待各黨派的民代投票給自己黨派的候選人,
可是卻偏偏有人不投給投票給他的選民所希望他投的議長候選人,
這像話嗎?
可是卻偏偏有人不投給投票給他的選民所希望他投的議長候選人,
這像話嗎?
很多人都只懂得表面的意思,
可是卻不去思考內涵,
像是以前的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應該優先於個人利益,
所以國家、社會有需要的時候就可以拿你的生命、財產來用,
可是卻忘了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根本就是來自個人利益,
國家、社會就是為了創造個人利益的手段、方法、制度,
而個人利益才是目的,
國家、社會就是為了創造個人利益的手段、方法、制度,
而個人利益才是目的,
怎麼會用手段來破壞目的?
也只有戒嚴時的執政黨才說得出這種話來。
八卦就是應該不會有人理我這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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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說得很清楚1F 02/10 16:00
→ : 摁 我叫樓下幫你推 CD中2F 02/10 16:00
→ : 代議士投票本來就得公開 要不然怎麼對選民負責3F 02/10 16:00
推 : 完全同意4F 02/10 16:01
推 : 推5F 02/10 16:01
推 : 哥不能同意你更多,幫推6F 02/10 16:01
推 : 同意給推7F 02/10 16:02
推 : 推推8F 02/10 16:02
推 : 說的很清楚了,可惜殭屍是聽不到的9F 02/10 16:02
→ : 這塊真的應該要透明化 民眾選你上去是要你代表民意發聲10F 02/10 16:03
推 : 我投給你DPP本來就不是要你支持KMT的人~這才叫民意~11F 02/10 16:03
推 : 那些喊著記名投票有違民主的都是假民主12F 02/10 16:03
推 : 優質13F 02/10 16:03
→ : 不要是你上去了跟高官財團偷來暗去謀求自己的利益14F 02/10 16:03
→ : 亮票就是讓選民監督啊 代議士不記名投票才叫不民主15F 02/10 16:04
推 : 議員是代議士,要為他的民意代言,不是想怎樣就怎樣16F 02/10 16:05
推 : 邏輯正確 給推17F 02/10 16:05
推 : 推,不記名還算什麼代議士18F 02/10 16:06
推 : 推這篇19F 02/10 16:07
推 : 乾脆說立院表決記名也傷害民主好了 睜眼說瞎話20F 02/10 16:07
推 : 推21F 02/10 16:08
推 : 推...代議士本來就該對選民負責22F 02/10 16:08
推 :23F 02/10 16:08
推 :24F 02/10 16:08
推 : 說得好25F 02/10 16:09
推 : 推26F 02/10 16:09
推 : 推27F 02/10 16:10
→ : 代議士亮票傷害民主? 所以"代議"是??? 還是原來選的是士紳?28F 02/10 16:10
→ : 法院不是認證議員亮票合法了嗎?29F 02/10 16:10
→ : 代議士不該享有民主,因為他的權力是選民賜與的30F 02/10 16:10
推 : 代議士對選民負責公開選擇才是 民主31F 02/10 16:10
推 : 我的疑或是...如果都要公開了,那幹嘛投票?32F 02/10 16:10
投票是要決定事情的方法,舉手也是投票,去候選人身上貼貼紙也是投票,
不投票怎麼知道結果?
→ : 沒錯33F 02/10 16:11
→ : (疑? 士紳需要選嗎? 不是三代有錢方知吃穿後就自動升級了?)34F 02/10 16:11
推 : !35F 02/10 16:11
推 : 就是這樣 不然立法院會怎麼不採不記名制36F 02/10 16:12
推 : 正姐 推37F 02/10 16:13
推 : 推38F 02/10 16:14
推 : 議員代表黨 代表人民 怎麼會去投對手當議長?39F 02/10 16:14
推 :40F 02/10 16:15
→ : 不就是有得吃有得拿嗎? 亮票怎麼會有問題 是制度有問題41F 02/10 16:15
推 : 代議制任何決定都要讓選民知道42F 02/10 16:15
→ : 通通不用代議 全議題公投43F 02/10 16:15
所有議題公投以現代的科技而言愈來愈可能實施了,等出身於網路時代的世代成為老人族群的時候,
應該是全民都會上網的時代了,
屆時要全議題公投是沒有問題的喔!
→ : 選黨還是選人? 選黨不選人的話亮票無可厚非44F 02/10 16:15
議長的選舉原則上就是在選黨,表面上是選一個開會的主席,
其實是在決定開會程序由哪個黨主導,
這也就是議長最主要的功能。
推 : 很中肯 但藍蛆看不懂45F 02/10 16:16
→ : 以後也不用推候選人了,不然要代議士做啥?46F 02/10 16:16
→ : 反智反民主的人還真多 沒多久一定就會有這種角色跑出來47F 02/10 16:17
→ : 喊議會選舉亮票不民主這種蠢話
→ : 喊議會選舉亮票不民主這種蠢話
→ : 如果黨意民意不分,不就又是另一個極權時代的KMT?49F 02/10 16:17
這個想法沒錯,黨意民意要分,
一個民進黨推出來候選人,
你覺得投他的選民會希望選他出來投給國民黨的議長候選人嗎?
別的例子就算了,這麼明顯違反選民意志的行為,不叫反民主什麼才叫反民主?
推 : 9.2才不會跟你講道裡50F 02/10 16:17
推 : 推51F 02/10 16:18
→ : 就是選人才更應該 讓選民知道其選擇52F 02/10 16:18
※ 編輯: arnot (210.61.48.13), 02/10/2015 16:29:10推 : 民意代表公開透明的制度才是對的53F 02/10 16:18
推 : 這有的爭 但議員有責任要為他的選擇負責 公開比較好監督54F 02/10 16:18
推 : 推 很多人本來就不會自已思考55F 02/10 16:19
推 : 就一些白痴覺得人選出來就不用監督不用負責56F 02/10 16:19
→ : 選民選這個人不一定是因為他的黨派,而是這個人優秀57F 02/10 16:19
→ : 證明民進黨的票 是可以用$$買的58F 02/10 16:19
→ : 推59F 02/10 16:20
→ : 其實 以市議員來講大致上都是因為黨派......60F 02/10 16:20
推 : 所以到底是哪幾位倒戈?61F 02/10 16:20
→ : 不過眼中只有黨意沒有民意的人,當然覺得亮票正常62F 02/10 16:21
這次跟黨意無關,選民也知道被國民黨推出來的人會受到某程度黨意的拘束,
只要黨意沒有偏離民意都不算是違反民主,
當黨意違反民意的時候,當然就是要以民意為主,
可是不是這一次,
這一次是黨意大致符合民意,
所以要符合民意的方式就是配合黨意。
我也反對亮票,
我覺得根本應該記名投票。
→ : 不然那麼優秀 開除黨籍有什好怕的63F 02/10 16:21
推 : 國人對於民主、人權與法治的概念真的異常模糊64F 02/10 16:21
→ : 廢話,當然可以,我們選出來的叫代議士,不叫老子65F 02/10 16:21
推 : 推66F 02/10 16:22
推 : 同意67F 02/10 16:22
→ : 是很模糊,但是至少比認為代議士不可監督的智障清楚68F 02/10 16:22
推 : 推,說得很清楚,民主才是這種69F 02/10 16:22
推 : 推70F 02/10 16:23
推 : 推71F 02/10 16:23
推 : 算了 反正會覺得投給李全教叫民意的 懶得廢話了72F 02/10 16:23
→ : 還在帶風向頗呵 讓選民知道選擇有那麼困難嗎73F 02/10 16:23
推 : 你會被布魯斯、死魚之類的噓74F 02/10 16:24
推 : 推 中肯75F 02/10 16:25
推 : 推 建議修法吧76F 02/10 16:25
推 : 亮票傷害官主啦77F 02/10 16:27
→ : 只有黨意 那有沒有公開選擇都跟他無關 對民意負責就需公開78F 02/10 16:27
推 : 就是有些低能兒老把目的不同的一樣手法類比在一起79F 02/10 16:27
推 : 推80F 02/10 16:28
推 : 推你,淺顯易懂81F 02/10 16:28
→ : 推這篇82F 02/10 16:29
→ : 現在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要就修法解決83F 02/10 16:29
→ : 對國民黨奴來說 選舉是為了向主子效忠 所以不可以要求主84F 02/10 16:29
推 : 推85F 02/10 16:29
→ : 子公開透明86F 02/10 16:29
→ : 一般選舉表達自己意向亮票為啥要罰選民?87F 02/10 16:29
因為人民可以有自由意思,為了避免一般人民被不當的影響所以要祕密投票,
跟代議士不可以有個人意思是不同的。
推 : 同意推88F 02/10 16:29
推 : 推89F 02/10 16:29
推 : 很完整90F 02/10 16:29
推 : 9.2無視中91F 02/10 16:30
推 : 沒錯92F 02/10 16:31
推 : 推93F 02/10 16:31
推 : 有些人就是沒有去了解94F 02/10 16:31
推 : 為何要求代議士記名投票負責,會等於只要黨意不要民意95F 02/10 16:32
噓 : 詭辯96F 02/10 16:32
※ 編輯: arnot (210.61.48.13), 02/10/2015 16:47:24→ : 可以請帶風向的出來說明你這等號如何生產出來的嗎?97F 02/10 16:33
→ : 記名投票不等於亮票,上面要多研究一下98F 02/10 16:33
→ : 這次事件是黨團要求,不是黨意是啥?
→ : 這次事件是黨團要求,不是黨意是啥?
→ : 講N遍了 腦殘屎蛆會懂就不會當屎蛆了100F 02/10 16:35
推 : 蛆蛆繼續崩潰101F 02/10 16:36
推 : 抱歉 這個太民主我們9.2不喜歡102F 02/10 16:36
推 : 我們要求的是記名投票,是制度改革,這點很清楚103F 02/10 16:36
→ : 還在這次事件咧 跟此討論的高度已不一樣104F 02/10 16:36
推 : 推105F 02/10 16:37
→ : 滿腦子只有蛆吱的人,會了解只罰選民不罰官的問題?106F 02/10 16:38
推 : 推,選民有知的權利107F 02/10 16:38
推 : 這不是早就討論到爛了 可是9.2還是無視繼續跳針108F 02/10 16:38
→ : 罰選民不罰官 因為人民和代議士本質上就不一樣109F 02/10 16:39
→ : 代議士記名投票很合理,但是法規要修改,惡法亦法110F 02/10 16:39
→ : 考慮的點也不一樣 當然沒有什麼只准州官放火的問題111F 02/10 16:40
推 : 我才不會理這一篇112F 02/10 16:40
→ : 本質不一樣就會用記名投票而不是亮票113F 02/10 16:40
→ : 所以你同意這篇 那來個"推"吧114F 02/10 16:41
→ : 選民表達自己意向亮票,跟這次事件有何不同?115F 02/10 16:41
→ : 代議士亮票已經陸續被法院判決無罪116F 02/10 16:41
→ : 不一樣啊 選民投誰不需要被監督 其實力也跟代議士沒辦法
→ : 不一樣啊 選民投誰不需要被監督 其實力也跟代議士沒辦法
噓 : 所以,立法院長不必選,直接改內閣制,由多數黨黨揆當118F 02/10 16:41
→ : 相提並論 亮票所造成的危害 會妨礙民主選舉的本質119F 02/10 16:42
→ : 你覺得代議士狀況一樣?
→ : 你覺得代議士狀況一樣?
→ : 選民不需要被監督沒錯,但是為何要入罪,這才是問題121F 02/10 16:42
→ : 投票本來就分記名投票跟不記名投票,今天是不記名
一般人民亮票要入罪是為了要避免受到不當影響,→ : 投票本來就分記名投票跟不記名投票,今天是不記名
想想看,
如果可以亮票,買票的人一定要求選民亮票,這樣更可以促成買票交易的確實履行,
只會讓買票的行為更多,因為有履約監督機制。
所以罰亮票的人是為了保護選民。
→ : 最簡單理由 就嚇阻脅迫阿 ...123F 02/10 16:43
→ : 這部分罰民不罰官,代議士本來就該記名投票向選民負責124F 02/10 16:44
→ : 你同意這篇 就快來個"推"吧125F 02/10 16:44
推 : 觀念清晰推126F 02/10 16:45
推 : good127F 02/10 16:46
推 : 蛆蛆會崩潰說你不懂民主的真諦128F 02/10 16:46
→ : 為啥一定要給推? 開板說法明明是高中就應該有的觀念129F 02/10 16:46
推 : 說真的,我投dpp,但是選議長我就是希望都亮票。130F 02/10 16:47
→ : 只是前面很多自稱民主卻把黨意民意、記名不記名搞混131F 02/10 16:48
推 : 還在惡法亦法,你知道你有多矛盾嗎?132F 02/10 16:48
→ : 有啥好矛盾? KMT、DDP知道卻不修法才矛盾吧133F 02/10 16:49
不修法是可能是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像是包工程、收黑金等等,也有可能是還沒出現大問題所以沒有修,
這次出了這麼大的事還不修的話,
那就真的是有大問題了。
這次雖然民進黨大勝,
如果他們也爛掉了的話,
下次選舉選民還是會用選票修理他們的,
如果這次有人真的被割掉的話,
以後應該就不用等到下次選舉就可以修理他們了....
推 : 完全同意阿~不然民意代表叫假的?134F 02/10 16:49
推 : 真的耶135F 02/10 16:49
推 : 推136F 02/10 16:49
推 : 民意代表以前不亮票是因為白色恐怖片現在時代不同了137F 02/10 16:50
→ : 還是樓上根本搞不懂惡法亦法是說些啥?138F 02/10 16:50
→ crazydai …
→ : 如果一般人亮票不入罪 秘密投票會變成宣示意義140F 02/10 16:50
→ : 很容易遭受買票檢視成果 被人威脅利誘
→ : 而危害到秘密投票的本質 可是在代議士 根本問題就是
→ : 有需要秘密投票嗎???
→ : 很容易遭受買票檢視成果 被人威脅利誘
→ : 而危害到秘密投票的本質 可是在代議士 根本問題就是
→ : 有需要秘密投票嗎???
推 : DPP知道卻不修 你先問KMT吧XDDD144F 02/10 16:52
→ : @rahim03,這就是問題所在,這次民代秘密投票亮票不罰145F 02/10 16:52
推 : 本來就是這樣..就算dpp要投李全教也可以..我可以決定146F 02/10 16:52
→ : 下屆還要不要支持你..不然不公開..我怎麼知道你做什事
→ : 下屆還要不要支持你..不然不公開..我怎麼知道你做什事
→ : 但秘密選舉一般選民亮票要罰,這違背了法律精神148F 02/10 16:54
→ : 如果不罰 你要怎麼落實秘密?149F 02/10 16:55
→ : 一旦亮票變成宣示意義 沒有罰則 要怎麼落實?
→ : 一旦亮票變成宣示意義 沒有罰則 要怎麼落實?
→ : 要解決也很簡單,一般選民除罪化或是代議士記名都可解151F 02/10 16:56
→ : 而不是現在說的代議士無罪、選民有罪
→ : 而不是現在說的代議士無罪、選民有罪
推 : 支持代議士記名投票153F 02/10 16:58
推 : push154F 02/10 16:58
推 : 推~~155F 02/10 16:59
推 : 推這篇156F 02/10 17:00
推 : 推157F 02/10 17:01
推 : OO最愛把形式很像但內容不同的東西放在一起比158F 02/10 17:02
推 : "很多人都只懂得表面的意思" 所以亮票最後就會變成無差別亮票159F 02/10 17:02
推 : 垃圾KMT160F 02/10 17:02
推 : 同意開版的補充解釋,但這樣一般選民亮票更不該入罪161F 02/10 17:03
推 : 推162F 02/10 17:03
→ : 買票行為這個應該是公權力去執行,而不是罰選民163F 02/10 17:03
沒錯,的確是應該由公權力來貫徹,但是公權力沒有這麼多資源來貫徹的時候,
就只能採用比較省力的方式,
也就是禁止亮票,
亮票的就罰,
這樣要買票的人要求亮票的時候,
就可以說:不行,這樣我會被罰耶!
然後就不亮票,繼續投他的。
※ 編輯: arnot (210.61.48.13), 02/10/2015 17:07:21
推 : .164F 02/10 17:05
→ : 公權力應該去了解選民亮票有無被脅迫或對價關係165F 02/10 17:06
→ : 代議士亮票是向選民負責 你民眾亮票是要幹嘛166F 02/10 17:06
→ : 而不是因為這樣就變成罰民不罰官167F 02/10 17:06
→ : 拜託不要再搞笑亂掰了168F 02/10 17:06
→ : 沒什麼罰民不罰官啊 因為代議士根本沒秘密投票的必要169F 02/10 17:08
→ : 民眾要不要亮票他的自由呀,表達自己意向就該受罰?170F 02/10 17:08
→ : 否則記名的要求何來? 跟一般選民本質就是不同171F 02/10 17:08
→ : 他侵害秘密投票的本質啊
→ : 代議士亮票之所以不罰 是因為代議士本來就不被要求秘密
→ : 投票 所以法院認定那是屬於議會自律事項
→ : 他侵害秘密投票的本質啊
→ : 代議士亮票之所以不罰 是因為代議士本來就不被要求秘密
→ : 投票 所以法院認定那是屬於議會自律事項
推 : 代議制度崩解中175F 02/10 17:09
推 : 快爆176F 02/10 17:09
→ : 跟一般選舉要求秘密投票的核心本質上就不同177F 02/10 17:09
→ : 屎蛆帶風向不成,持續跳針178F 02/10 17:09
推 : 同意,寫得很好呀!179F 02/10 17:10
→ : 沒什麼罰民不罰官的問題180F 02/10 17:10
→ : @開版,修法改成亮票就是無效票也不會有爭議了181F 02/10 17:10
→ : 至於代議更簡單,非必要不得舉行秘密投票
→ : 至於代議更簡單,非必要不得舉行秘密投票
推 : 推183F 02/10 17:11
→ : 亮票無效 那代議士亮票沒有無效也不公平囉184F 02/10 17:12
推 : 惡法亦法 還是要趕快修法 不然情人節後來大罷潮185F 02/10 17:12
→ : 但是現在一般選民亮票是有罰則的186F 02/10 17:12
→ : 真正癥結點還是在代議士選舉跟一般選舉不同187F 02/10 17:12
推 : 「代」議制為什麼要祕密投票?188F 02/10 17:12
推 : 代議士是向選民負責 早該記名投票189F 02/10 17:13
→ : @rahim03 記名投票不需要亮票這種宣示效忠的行為190F 02/10 17:13
→ : 為什麼代議士可以希望記名 一般選舉不行?191F 02/10 17:13
推 : 推192F 02/10 17:13
→ : 亮票是宣示效忠嗎? 我不認為啊193F 02/10 17:14
→ : 秘密投票這邊,亮票這行為該不該入罪才是有爭議的部分194F 02/10 17:14
→ : 實際上亮票效果和記名投票有什麼不同?195F 02/10 17:14
推 : 推 記名投票196F 02/10 17:15
→ : 所以rahim03還是搞不清楚秘密投票跟記名投票?197F 02/10 17:15
→ : 該不該除罪或許可以討論其他方法 但沒有罰民不罰官198F 02/10 17:15
→ : 那你說一下效果有什麼不一樣?
→ : 那你說一下效果有什麼不一樣?
→ : 你可以再看一次開版文章內容以及他的補述,就清楚了200F 02/10 17:16
→ : 開三小版 你是26逆201F 02/10 17:17
→ : 你自己說一下有什麼不同??202F 02/10 17:17
推 : 本來就是看民意支持什麼 不是用什麼方法就一定民主203F 02/10 17:17
→ : 開版沒有回答你的問題204F 02/10 17:18
→ : 亮票就是亮給人民看自己有沒有照民意啊205F 02/10 17:18
推 : 推,美國也是這樣206F 02/10 17:18
→ : 如果你說的是買票可以檢視成果 那代議士記名一樣可以檢207F 02/10 17:19
→ : 你杯在2x年前2400 modem撥接時代就用開版,臭了?208F 02/10 17:19
→ : 視成果 亮票跟記名效果到底哪裡不同?209F 02/10 17:19
推 : 推你210F 02/10 17:20
→ : 開版很清楚秘密投票跟記名投票的不同呀,所以他主文211F 02/10 17:20
→ : 都是在說記名投票,秘密投票亮票現階段就是一罪兩罰
→ : 都是在說記名投票,秘密投票亮票現階段就是一罪兩罰
推 : 所以民代都不能有自己的看法?這樣也不用選民代了阿,直接213F 02/10 17:21
推 : 說得太好了!214F 02/10 17:22
→ : 民主不就好了215F 02/10 17:22
→ : DDP亮票可以視為他們想走記名這條路向選民負責216F 02/10 17:22
推 : 民代可以有自己的看法 但看法需要向選民解釋跟負責217F 02/10 17:23
→ : 但如果後續沒修法動作就變成宣誓效忠的行為罷了218F 02/10 17:23
推 : 推219F 02/10 17:23
→ : 就像是政府施行政策也需要開公聽會一樣220F 02/10 17:23
推 : 推221F 02/10 17:23
→ : m..沒必要修法 黨團向選民負責 不靠黨的不爽可以退222F 02/10 17:24
→ : 如果決的收賄投國民黨很好很正當 就大聲講出來啊223F 02/10 17:24
→ : 要不然就是聯合其他人回表黨中央224F 02/10 17:24
→ : 黨團既然決定了 違反黨紀就處理
→ : 之前一個用黨意壓民意的 現在什麼樣子很清楚
→ : 黨團既然決定了 違反黨紀就處理
→ : 之前一個用黨意壓民意的 現在什麼樣子很清楚
→ : 秘密投票當然跟記名投票不同 問題是 代議士沒要求秘密投227F 02/10 17:26
→ : 票啊 所以才被法院認為是議會自律事項
→ : 票啊 所以才被法院認為是議會自律事項
推 : 我被你說服了 吱吱!229F 02/10 17:26
→ : 所以開版並沒有解釋你的問題 也就是亮票和記名投票效果230F 02/10 17:26
→ : 其實也不用到修法,議會議事規則明文修改就行231F 02/10 17:26
→ : 實質上有什麼不同232F 02/10 17:26
推 :233F 02/10 17:27
推 : 真覺得人選好,投KMT並無不可,但要對自己的選民負責234F 02/10 17:27
推 : 邏輯清楚235F 02/10 17:28
推 : 台肯推236F 02/10 17:28
→ : 民代要對人民負責 所以民代怎麼投應該要透明可追蹤237F 02/10 17:29
推 : 推238F 02/10 17:29
推 : 推你這篇239F 02/10 17:30
→ : 人民票選出民代不必對旁人負責 所以享祕密投票權240F 02/10 17:30
推 : 同意 選了民進黨代議士 他卻票投支那黨 像話嗎241F 02/10 17:31
→ : 台南市議事議會規則第11章60條,很明顯有分記名不記名242F 02/10 17:31
推 :243F 02/10 17:31
推 : 推爆244F 02/10 17:32
→ : 都差不多..代議士一堆披者羊皮的狼..還不是為了自己口袋245F 02/10 17:32
推 : 推這篇 清楚明白246F 02/10 17:32
→ : 而不是你一句代議士沒有要求秘密投票可以否定的247F 02/10 17:32
推 : 講的好,一堆人憲政不及格還在那邊自命清高248F 02/10 17:33
推 : 同意249F 02/10 17:33
→ : 我也不懂那些整家人都搞政治的居心何在250F 02/10 17:33
→ : 至於法院對這種行為,早有不同判決的先例251F 02/10 17:34
推 : 正確252F 02/10 17:34
推 : 清楚推!253F 02/10 17:35
推 :254F 02/10 17:36
推 : 推255F 02/10 17:37
推 :256F 02/10 17:39
推 : 推 應該記名投票257F 02/10 17:40
推 : 推258F 02/10 17:41
推 : 推259F 02/10 17:42
推 : 推,但是有人還是不知道代議士應該代表選民去做事。260F 02/10 17:42
推 : 推261F 02/10 17:43
推 : 清楚推可是沒救的還是沒救262F 02/10 17:43
→ : 的確同一件事(投票)並不是絕對一種模式吧263F 02/10 17:43
→ : 代議士投票和人民投票意義不同,一個代表人民一個代表自己
→ : 代議士投票和人民投票意義不同,一個代表人民一個代表自己
→ hbman …
推 : 推266F 02/10 17:47
推 : D黨議員這麼堅持主見的話,更應該讓選民知道他投票給K黨267F 02/10 17:48
→ : 議長候選人,看他會不會被選民罷免…
→ : 議長候選人,看他會不會被選民罷免…
推 : 當然要亮269F 02/10 17:49
推 : 代議士這詞對9.2來說太難了270F 02/10 17:51
推 : 本來就該這樣 民進黨現在還有點罵的價值 不要像國民黨271F 02/10 17:51
→ : 換句話說,如果知道這一個選上了會投我不支持的人,選民272F 02/10 17:51
→ : 一樣扶不上牆273F 02/10 17:51
推 : 推274F 02/10 17:52
→ : 根本不會去選他,也就不會有他這樣亂投的機會275F 02/10 17:52
推 : 這篇正解276F 02/10 17:53
推 : 推277F 02/10 17:54
推 : 你說的很好 !278F 02/10 17:56
推 : 推279F 02/10 17:56
推 : 同意啊!不過某族群看不懂的280F 02/10 17:56
推 : 你是在專業什麼啦281F 02/10 17:57
→ teras …
推 : 一千萬買票代表可以賺回283F 02/10 18:04
推 : 拿法條出來真的很好笑,法條就是議員在立的 惡法就要改284F 02/10 18:05
推 : 推285F 02/10 18:05
→ : 阿,還是當鴕鳥在那邊投完就好 議員做什麼我都不用負責286F 02/10 18:06
→ : 因為沒有記名投票才要亮票阿...哪招?
→ : 因為沒有記名投票才要亮票阿...哪招?
推 : 代議士的投票立場本來就要公開負責288F 02/10 18:08
噓 : 闢啦 亮票也能護航 我選的是人不是選政黨 OK?289F 02/10 18:11
→ : 選人還是要記名要阿290F 02/10 18:12
→ : 所以你的意思是羅淑雷當年反美牛就是對不起選民囉?291F 02/10 18:12
→ : 沒做好國民黨選民交代他做的
→ : 沒做好國民黨選民交代他做的
→ : 推293F 02/10 18:13
推 : 推294F 02/10 18:16
推 : 推這篇,代議士本該對選民負責295F 02/10 18:19
推 : push296F 02/10 18:20
推 : 簡單明瞭 條針的不知道是裝傻還是真蠢297F 02/10 18:20
推 : 推298F 02/10 18:22
推 : 推299F 02/10 18:22
推 : 推300F 02/10 18:24
推 : push301F 02/10 18:24
推 : 邏輯清晰302F 02/10 18:26
推 : 推303F 02/10 18:29
推 : 推304F 02/10 18:30
推 : 推305F 02/10 18:40
推 : 推這篇 代議士本來就該對選民負責 間接民權的真諦306F 02/10 18:52
推 : 推 偏偏有人看不懂307F 02/10 18:53
推 : 推308F 02/10 18:53
推 : 推309F 02/10 19:04
推 : 呵呵 蛆蛆只會跳針310F 02/10 19:05
推 : 推311F 02/10 19:06
推 : 推推312F 02/10 19:07
推 : 民代不亮票,民眾怎知他們的投票意向有符合"民意"?313F 02/10 19:08
推 : 推314F 02/10 19:09
推 : 推315F 02/10 19:10
推 : 原新聞沒看,居然看完這篇!316F 02/10 19:20
推 : 推317F 02/10 19:23
推 : 爆了照推!318F 02/10 19:32
推 : 邏輯清楚 推319F 02/10 19:33
推 : 代議士投票本來就得公開 要不然怎麼對選民負責320F 02/10 19:37
→ : 如國說李全教是聖人 民進黨派垃圾你倒戈就算了321F 02/10 19:41
→ : 結果以一堆理由掩飾自己投票意向 根本垃圾 背叛選民
→ : 結果以一堆理由掩飾自己投票意向 根本垃圾 背叛選民
推 : 推 代議士本來就該對選民負責323F 02/10 19:42
推 : 正確324F 02/10 19:44
推 : 這些豬仔議員真貪325F 02/10 19:46
推 : 推326F 02/10 19:47
推 : 我投你, 你居然投國民黨, 根本就該切腹自殺327F 02/10 19:54
推 : 推328F 02/10 20:09
推 : 講的好 垃圾國民黨死一死啦 幹329F 02/10 20:20
推 : 快過來幫推辣幹330F 02/10 20:27
推 : 推331F 02/10 20:41
推 : 推好文332F 02/10 20:51
推 : 推333F 02/10 21:02
推 : 認同記名同票 不然怎麼叫民代334F 02/10 21:05
推 : 推335F 02/10 21:08
推 : 推336F 02/10 21:11
推 : 代議士投票本來就得公開 要不然怎麼對選民負責+1337F 02/10 21:11
推 : !338F 02/10 21:18
推 : 所以"既然要亮票那何必投"的盲點是只有2大黨?339F 02/10 21:34
推 : 所以A黨必投A黨之候選人?若有>2黨但候選人只有2位就可以
推 : 看出亮票結果與席次多寡之不必然相關性?
推 : 所以A黨必投A黨之候選人?若有>2黨但候選人只有2位就可以
推 : 看出亮票結果與席次多寡之不必然相關性?
→ : 推342F 02/10 21:40
推 :343F 02/10 21:48
推 : 推 很清楚!344F 02/10 22:14
→ : 推345F 02/10 22:39
推 : 推346F 02/10 22:58
→ : 可惜689還是會說,違法民主 亮票違法347F 02/10 23:05
推 : 讚348F 02/10 23:12
推 : 給推 完全同意349F 02/10 23:12
推 : 黨工會跳針違法 殊不知諸多法不恰當 如罷免法350F 02/10 23:22
推 : 完全同意351F 02/10 23:37
推 : 推這篇352F 02/10 23:37
→ : 買票OK的 亮票=沒有王法了 不亮票怎樣抓那些老鼠屎? 聖人們353F 02/10 23:44
推 : 推~ 還有! 如果真要代表民意,直接民選時最高票當選議長就354F 02/10 23:44
推 : 大家都認同的道理,為何利委死不改?355F 02/10 23:55
推 : (⊙ω⊙)/356F 02/11 00:17
→ : 推357F 02/11 01:03
推 : 記名投票+1358F 02/11 01:54
推 : 推 其實現在很多民主國家 選議長之類 也都是亮票359F 02/11 03:04
→ : 觀念要更新了 這是民主潮流
→ : 觀念要更新了 這是民主潮流
推 : 推361F 02/11 03:06
→ :363F 02/11 08:23
→ : 中國國民黨作弊習慣又冒出來,還有不在現場的委員
→ : 卻有投票記錄! 只有50多人 卻有60票!
→ : 不要再偷按別人的表決器!!!
→ : 中國國民黨作弊習慣又冒出來,還有不在現場的委員
→ : 卻有投票記錄! 只有50多人 卻有60票!
→ : 不要再偷按別人的表決器!!!
推 : 推觀念清楚 民代投票是幫人民代投的367F 02/11 09:02
推 : 現代人都不會思考啊368F 02/11 09:33
推 : 推觀念清楚369F 02/11 09:36
推 : 推370F 02/11 10:40
推 : 說的很清楚 但殭屍不懂371F 02/11 10:48
推 : 周遭問這個腦包問題的人真的不少 = =372F 02/11 11:06
推 : 正確觀念373F 02/11 11:44
推 : 推374F 02/11 11:53
推 : 推,他們是代議士,這才是受選民監督與對選民負責375F 02/11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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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5-02-10 16:58:51 (台灣)
→
+1
02-10 16:58 TW
保證議員人權不亮票,符合人民監督權力就亮票 沒什麻好亮不亮了...民主進步到那裏而已
2樓 時間: 2015-02-10 17:01:24 (台灣)
→
02-10 17:01 TW
某些人喊反民主 就跟喊文革 紅衛兵一樣 從來不是因為了解其來龍去脈和內涵是什麼才喊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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