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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性侵少女518次 許川殺人滅口免死定讞
時間 Thu Feb 5 17:25:31 2015
自由時報
性侵少女518次 許川殺人滅口免死定讞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許川被控性侵同居人的18歲女兒小君(化名),
5年施虐518次,許嫌為了滅口竟勒死她,性侵部分因士檢搞烏龍,弄錯起訴時間,另行
起訴,至於殺人部分,最高法院下午維持高院更一審認定,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
奪公權終身確定。
起訴,至於殺人部分,最高法院下午維持高院更一審認定,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
奪公權終身確定。
士林地檢署起訴許川性侵小君518次;一審全面採認,共判2496年,併入殺人罪的死刑,
但高院二審認為,起訴所指性侵時期是「95年間至100年9月14日前」,次數是檢方推估
故「舉證不足」,僅9月14日這最後一次,才有許嫌的精液衛生紙團為證,故只採認這
一次強制性交罪。
但高院二審認為,起訴所指性侵時期是「95年間至100年9月14日前」,次數是檢方推估
故「舉證不足」,僅9月14日這最後一次,才有許嫌的精液衛生紙團為證,故只採認這
一次強制性交罪。
後來高檢署未再針對517次性侵無罪部份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最後一次性侵在9月14日
當天,而非14日「前」,遂認定它不在起訴範圍內,要求士檢重新起訴,最高法院遂撤
銷性侵罪,將殺人罪發回更審,至此,517次性侵全數無罪定讞,後來高院更一審判許
川死刑,獲最高法院支持。
當天,而非14日「前」,遂認定它不在起訴範圍內,要求士檢重新起訴,最高法院遂撤
銷性侵罪,將殺人罪發回更審,至此,517次性侵全數無罪定讞,後來高院更一審判許
川死刑,獲最高法院支持。
判決指出,58歲男子許川原經營鵝肉店,與小君的母親同居,被控從95年開始性侵
小君,直到小君母親自殺過世後,小君找生父陪同報案,控告許性侵,並搬去與生
小君,直到小君母親自殺過世後,小君找生父陪同報案,控告許性侵,並搬去與生
父同住,許曾因性侵入監服刑,擔心再入獄,哭求撤告,許等不到回應,萌生殺意,
同年11月29日凌晨5點,許侵入小君住處,掐死小君,再以鋼線將少女吊死床頭,偽
裝成自殺。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25262
性侵少女518次 許川殺人滅口免死定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新北市男子許川被控性侵同居人的18歲女兒小君(化名),5年施虐518次,許嫌為了滅口竟勒死她,性侵部分因士檢搞烏龍,弄錯起訴時間,另行起訴,至於殺人部分,最高法院下午維持高院更一審認定,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士林地檢署起訴許川性侵小君518次;一審全面採認,共判2496年,併入殺人罪的死刑,但高院二審認為,起訴所指性侵時期是「95年間至100年9月14日前」,次數是檢方推估故「舉證不足」,僅9月14日這最後一次,才有許嫌的精液衛生紙團為證,故只採認這一次強制性交罪。 ...
新北市男子許川被控性侵同居人的18歲女兒小君(化名),5年施虐518次,許嫌為了滅口竟勒死她,性侵部分因士檢搞烏龍,弄錯起訴時間,另行起訴,至於殺人部分,最高法院下午維持高院更一審認定,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士林地檢署起訴許川性侵小君518次;一審全面採認,共判2496年,併入殺人罪的死刑,但高院二審認為,起訴所指性侵時期是「95年間至100年9月14日前」,次數是檢方推估故「舉證不足」,僅9月14日這最後一次,才有許嫌的精液衛生紙團為證,故只採認這一次強制性交罪。 ...
備註:
高院....有人知道法官名嗎?
高院審判長蔡新毅(受命法官郭惠玲) 不確定最後還是不是這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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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D...1F 02/05 17:25
→ : 有悔意2F 02/05 17:25
噓 : 幹3F 02/05 17:26
噓 : 幹你娘這種垃圾不用判死刑?4F 02/05 17:26
→ : 又是兩個畜生5F 02/05 17:26
噓 : 幹6F 02/05 17:26
→ : 爽!強姦到死不用死刑(而且不是未成年人)7F 02/05 17:26
推 : 飯桶檢察官8F 02/05 17:26
※ 編輯: noah7011 (125.227.238.20), 02/05/2015 17:27:46推 : 關三十年就可以假釋呦>.^9F 02/05 17:26
→ : 性侵部分因士檢搞烏龍,弄錯起訴時間 學法律的都這麼鳥嗎10F 02/05 17:27
噓 : 518次X殺人.........免死 in TW11F 02/05 17:27
噓 : 到底要怎樣才會判死刑?12F 02/05 17:27
→ : 靠 這還免死13F 02/05 17:27
→ : 檢察官是怎麼起訴的zzz14F 02/05 17:27
噓 : 這些法官...15F 02/05 17:27
→ : 搞烏龍... 是不能用正確的時間再起訴一次嗎?16F 02/05 17:28
推 : 等等會有鍵盤律師來罵鄉民理盲 不懂法律17F 02/05 17:28
推 : 檢察官才有問題吧 法官也只能這樣判18F 02/05 17:28
→ : 前面517次沒有罪證 採信不足阿 有問題嗎?19F 02/05 17:28
你說得很好 所以強姦一次+殺人滅口 免死很正確嗎?噓 : 這種檢察官...20F 02/05 17:28
噓 : 爽了518次才死刑?21F 02/05 17:28
噓 : 媽的 這樣不用死刑 幹妳媽的22F 02/05 17:28
噓 : 按,死ㄧ死免浪費錢23F 02/05 17:28
噓 : 幹 他 媽 的 死 恐 龍 法 官24F 02/05 17:29
噓 : 折磨人一百多次然後吊死 幹你娘免死25F 02/05 17:29
噓 : 幹 什麼爛法官26F 02/05 17:29
噓 : 畜生27F 02/05 17:29
噓 : 這檢察官......................28F 02/05 17:29
※ 編輯: noah7011 (125.227.238.20), 02/05/2015 17:30:49→ : 這些文組的....不要拖累好嗎29F 02/05 17:29
→ : 竟然免死..............好扯= =30F 02/05 17:29
→ : 你沒新聞連結 快補上吧31F 02/05 17:30
謝啦推 : 517次是檢方後來不告的32F 02/05 17:30
噓 : 台灣真的會被這些法官害死,希望以後被害者都他們家人33F 02/05 17:31
※ 編輯: noah7011 (125.227.238.20), 02/05/2015 17:31:43推 : 這文字遊戲我還真看不懂,14日前,這前字,沒包含14日嗎?34F 02/05 17:31
噓 : XX35F 02/05 17:31
推 : 真是世間已無公道了,可憐的女孩,連最後的正義都不可36F 02/05 17:31
噓 : 死10次都嫌少了還免死=_=...37F 02/05 17:31
→ : 得38F 02/05 17:31
噓 : 祝他們的女兒早晚被當肉便器姦殺39F 02/05 17:32
推 : 性侵無罪就算了 殺人不償命是怎麼回事 有悔意嗎? 幹40F 02/05 17:32
※ 編輯: noah7011 (125.227.238.20), 02/05/2015 17:32:59→ : 一般的用法,「XX日前」,應該是有把當天算在裡頭吧?41F 02/05 17:32
噓 : 畜牲法官42F 02/05 17:32
→ : 沒證據法官也沒辦法判死 性侵犯坐牢也是很慘啦43F 02/05 17:32
推 : 蠢民是都不看內容的嗎?還罵那麼爽44F 02/05 17:33
→ : 這種人到監獄是最底層 每個人都想狗幹一頓45F 02/05 17:33
噓 : 檢方在幹嘛46F 02/05 17:34
推 : 殺人部分無期徒刑很重嗎? 幹 性侵殺人不判死還有天理?47F 02/05 17:34
噓 : 渣!!!!不報應在自身上不知痛!48F 02/05 17:34
推 : 姦殺是證據確著喔,只是法官不願判他死刑49F 02/05 17:34
噓 : 可以凌遲嗎!!? 我不想養他那麼多年!!50F 02/05 17:35
噓 : 啊 我們到底活在一個什麼樣悲哀的國家?只要想到有一天他出獄51F 02/05 17:35
噓 : 肏 這太扯了52F 02/05 17:35
噓 : 大失敗53F 02/05 17:35
噓 : 幹~54F 02/05 17:35
噓 : 太扯了 鬼島55F 02/05 17:35
→ : 如果有其他人 因他而再次受害 我就非常的憤怒跟悲哀56F 02/05 17:35
→ : 以刑法273而言,殺人致死本就可判死刑57F 02/05 17:35
噓 : 法官,幹你娘58F 02/05 17:36
噓 : 操59F 02/05 17:36
噓 : 那些自命清高的法學"教授"真的害死一堆底層民眾...60F 02/05 17:36
噓 : 很慘 因為耍烏龍讓足以判死的罪行被分成兩個免死...61F 02/05 17:36
推 : 台灣法官認為放他一條生路是做好事啊62F 02/05 17:36
噓 : 沒有羈押他 讓嫌犯去殺死原告.....63F 02/05 17:37
→ : 而且為什麼性侵致人於死會被切開來起訴?不是結合犯?64F 02/05 17:37
→ : 對法律人來說 死人是沒有權利的 但兇手還活著 還有人權65F 02/05 17:37
噓 : 非常不願意繳稅養這種人渣66F 02/05 17:37
→ : 鬼島法官給殺人犯鼓勵,很意外嗎?67F 02/05 17:37
推 : 法官的邏輯是這樣,512次沒證據,只有最後一次強姦與68F 02/05 17:37
→ : e0469F 02/05 17:37
→ : ...我看錯了 好吧70F 02/05 17:37
→ : 殺人有證據,因為前面沒證據,所以後面不用判死。。。71F 02/05 17:37
噓 : 廢死聯盟:這是社會共業。我共你老木!72F 02/05 17:37
噓 : 這法官應該要被強姦10000次73F 02/05 17:38
噓 : 亂搞74F 02/05 17:38
噓 : 媽的 死人活該就是了 幹75F 02/05 17:38
→ : 鄉民的怒罵在法律人眼中不過是不懂法律的理盲行為76F 02/05 17:38
噓 : 法官跟馬英九一樣好77F 02/05 17:39
噓 : 幹 廢死快出來護航阿78F 02/05 17:39
噓 : 有悔意 就20年再出來繼續性侵人囉 幹你娘79F 02/05 17:39
→ : 最高法院諸公們,真的不能讓殺一個人也有可能死刑嗎?80F 02/05 17:39
噓 : ....稅金81F 02/05 17:40
推 : .................20年82F 02/05 17:40
噓 : 扯83F 02/05 17:40
噓 : 廢死就愛這一味84F 02/05 17:41
噓 : 性侵沒證據 人死了無法舉證 去啊 法律人判無罪啊.....85F 02/05 17:41
噓 : 看ㄧ次怒ㄧ次 馬的順從民意很難嗎86F 02/05 17:41
噓 : 殺人真的不用死刑....87F 02/05 17:42
噓 : 說真的性侵證據不足無罪我沒意見 可是後面殺人...88F 02/05 17:42
噓 : 司法已死 法官吃屎89F 02/05 17:42
噓 : 馬的世界上怎麼這麼多垃圾90F 02/05 17:42
噓 : 法官怎麼當的 民意呢 民意呢 民意呢 !!!!!!91F 02/05 17:43
噓 : 幹你娘92F 02/05 17:43
→ : 垃圾法院沒救了93F 02/05 17:44
噓 : 這種真要判他死刑,會找不到理由?94F 02/05 17:44
推 : 法官本來就不用甩民意 用民意壓他們 他們只會回你理盲95F 02/05 17:44
噓 : 真的是沒救了96F 02/05 17:44
噓 : 廢死集團的一大勝利97F 02/05 17:45
噓 : 殺一個人果然不會判死刑98F 02/05 17:45
→ : 現在法官都不愛判死 法律系教授有幾個挺死刑的?99F 02/05 17:46
噓 : 養你這法官幹什麼100F 02/05 17:46
→ : 覺得很不舒服,某樓想詛咒看不順眼的法官或檢察官請便;但101F 02/05 17:46
→ : 上綱到對方的女兒,這不過只是物化別人與極度性別歧視罷了
→ : ,是有高尚到哪裡去?
→ : 上綱到對方的女兒,這不過只是物化別人與極度性別歧視罷了
→ : ,是有高尚到哪裡去?
噓 : 不過說真的 決定生死的筆就在你手上.......唉104F 02/05 17:47
噓 : 敢不敢公布法官名字105F 02/05 17:47
噓 : 這樣不用死會不會太誇張106F 02/05 17:49
推 : 就算你知道法官名字 又怎樣?107F 02/05 17:49
→ : 很多鄉民反彈的判決 法官名字也公布了啊 所以咧?
→ : 很多鄉民反彈的判決 法官名字也公布了啊 所以咧?
噓 : 恐龍法官,垃圾兩公約,TMD的馬鷹狗109F 02/05 17:50
推 : 罪刑法定主義擺在那,就算心證認為有沒證據還是不醒110F 02/05 17:50
推 : 有歧視嗎 將心比心而以111F 02/05 17:50
噓 : 三小?112F 02/05 17:52
推 : 殺人罪有成立哦 鄉民現在不爽的是殺人罪成立但沒判死113F 02/05 17:52
推 : 為什麼內文寫高院判死刑,獲得最高院支持,結果最後114F 02/05 17:52
→ : 是維持高院判定,變成了無期徒刑?
→ : 是維持高院判定,變成了無期徒刑?
→ : 鬼島116F 02/05 17:53
→ : 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不是基本知識了嗎?117F 02/05 17:54
噓 : ......至少要被工工118F 02/05 17:55
噓 : 法官真好贛啊可笑119F 02/05 17:56
→ : 強姦一次+殺人滅口還是免死 鍵盤大律師都要高潮了120F 02/05 17:58
→ : 馬上跳出來教訓一下法盲鄉民那卑微的法學素養
→ : 今天是補習班不用上課嗎?
→ : 馬上跳出來教訓一下法盲鄉民那卑微的法學素養
→ : 今天是補習班不用上課嗎?
噓 : 台灣法官好可怕,一但考上根本沒人動的了123F 02/05 17:59
→ : 根本沒淘汰機制
→ : 根本沒淘汰機制
噓 :125F 02/05 18:01
噓 : 台灣法官不值得尊敬126F 02/05 18:01
→ : 罪惡的推手
→ : 罪惡的推手
噓 : 幹你娘一堆垃圾有樣學樣怎辦128F 02/05 18:02
噓 : 臺灣真幸福,這種廢物都不用死,關個幾年就假釋了129F 02/05 18:03
噓 : 都沒有法官家屬遇害的新聞 可惜可嘆啊130F 02/05 18:04
噓 : 可悲可歎131F 02/05 18:07
→ : 這案子最大問題在檢察官吧132F 02/05 18:11
噓 : .133F 02/05 18:12
→ : 比照徐自強案跟蘇建和案... 唉134F 02/05 18:13
噓 : 操135F 02/05 18:15
噓 : 可悲的鬼島法官136F 02/05 18:15
噓 : 鬼島137F 02/05 18:18
噓 : 幹你媽的法官我為啥要花錢養這垃圾138F 02/05 18:22
推 : 這案子真的很慘139F 02/05 18:23
噓 : 考試考成智障的法官140F 02/05 18:27
噓 : 唉141F 02/05 18:29
噓 : 千千萬萬不要隨便放棄臺灣國籍142F 02/05 18:30
噓 : 無期徒刑是假命題啦,關沒幾年就假釋出來了143F 02/05 18:31
→ : 沒幾年出來又可以再姦殺女生了,鬼島姦殺天堂阿
→ : 沒幾年出來又可以再姦殺女生了,鬼島姦殺天堂阿
噓 : 幹...145F 02/05 18:33
噓 : 幹你娘鬼島無良法官下地獄146F 02/05 18:34
噓 : 幹你娘社會敗類147F 02/05 18:35
噓 : 在台灣死人沒人權,姦殺的敗類還活著所以有人權 他X的148F 02/05 18:39
→ : 根本在鼓勵私刑,以後家人遇害家屬自己打死犯人算了
→ : 也比被這種重視犯人人權的垃圾法院二度傷害還來的好
噓 : 去你的,想到一堆象牙塔法律教授在那護航姦殺犯就火大
→ : 根本在鼓勵私刑,以後家人遇害家屬自己打死犯人算了
→ : 也比被這種重視犯人人權的垃圾法院二度傷害還來的好
噓 : 去你的,想到一堆象牙塔法律教授在那護航姦殺犯就火大
噓 : 在台灣聰明的法官下很正常啊152F 02/05 18:43
→ : 這些不食人間煙火過爽爽根本該被淘汰的象牙塔法律人153F 02/05 18:43
→ : 在護航姦殺犯真噁心,哪天自己被姦殺看看阿
→ : 在護航姦殺犯真噁心,哪天自己被姦殺看看阿
噓 :155F 02/05 18:44
→ : 文明社會弊病就是養出一堆象牙塔腦殘,在那護航姦殺犯156F 02/05 18:45
→ : 法官名字應該公佈157F 02/05 18:45
噓 : 幹 死鬼島 法官是誰158F 02/05 18:45
噓 : 欺負死人沒辦法為自己伸冤嗎?159F 02/05 18:47
噓 : 在鬼島絕對不能被殺死,死了在法律人眼裡你就沒人權了160F 02/05 18:48
推 : 幹!!161F 02/05 18:48
噓 : 公開透明阿 只會黑箱作業 垃圾162F 02/05 18:48
噓 : 幹 法官真的一個比一個還侏羅紀163F 02/05 18:48
→ : 還會有群悲天憫人的腦殘護航姦殺犯,反正死人沒人權嘛164F 02/05 18:49
噓 : 幹 鬼島165F 02/05 18:50
噓 : 什麼鬼?!166F 02/05 18:52
噓 : 法官自己去死刑好了167F 02/05 18:54
→ : 臺灣真的是性侵害犯的天堂168F 02/05 18:55
推 : 恐龍法官不死光臺灣不會好啦幹169F 02/05 18:55
→ : 想殺人的快來台灣唷170F 02/05 18:56
噓 : 這種犯人就算比照性侵518次+虐殺都還嫌太少,居然無期171F 02/05 18:57
→ : 其實是法,而不是法官172F 02/05 18:57
→ : 難怪性侵黑數這麼多,法院判決告訴我們先姦先贏阿173F 02/05 18:58
噓 : TMD 到底有沒有天理阿174F 02/05 18:58
→ : 壞人做壞事還有一堆法律保護,受害者就活該衰小,幹175F 02/05 18:59
噓 : 又是這垃圾 上次八卦板才討論到176F 02/05 18:59
→ : 呵呵 法官...........177F 02/05 18:59
→ : 立法院那幫就一堆黑道阿,制定的法律當然對犯人很好178F 02/05 19:00
噓 : 犯罪天堂179F 02/05 19:03
噓 : 這案子印象很深,被害人真的很可憐180F 02/05 19:07
噓 : 幹伶良這種人活在世上有啥貢獻啦!證據這麼明顯又不是181F 02/05 19:12
→ : 冤獄還不死刑...幹幹幹
→ : 冤獄還不死刑...幹幹幹
噓 : 鬼島???183F 02/05 19:19
噓 : 這樣還不用判死? 只為了不被關就殺被害人 還有天理嗎184F 02/05 19:20
噓 : 鬼島對犯罪的嚇阻能力越來越低了...185F 02/05 19:25
噓 : 司法又死了186F 02/05 19:35
→ : = = 好像已經沒有法官有GUTS判死刑的187F 02/05 19:43
噓 : 幹拎娘廢物法官!!!!!!!188F 02/05 19:43
噓 : 這會有報應的189F 02/05 19:46
推 : 哇賽 哭求撤告 這種的在法庭上一定會盡全力哭倒表示悔意190F 02/05 19:54
噓 : 性侵還可以全部不算的191F 02/05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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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 時間: 2015-02-06 16:48:27 (台灣)
→
+2
02-06 16:48 TW
一整個體系SOP不對,台灣法律跟機構對被害人的保護完全不夠,被害人完全曝露在危險中,因證據不足或任何在審議中的案件,官方只有對案件處理有動作,卻沒保護到被害人一點動作都沒有,因沒有權利對嫌犯進行扣押,讓嫌犯可以縱虎歸山,現在被害人向官方求助了,你TMD沒有一個完善的體系來保護被害人,還讓被告.嫌犯有時間回去從長計議(殺人滅口),之後又多次讓被害人跟嫌犯直接面對面審問開庭.又問到一些不堪回想的過程等等(我知道這是必須的,但有沒有第3方可以出面幫忙),這又何嘗不是一種心理傷害,沒有一個機構來幫被害人嗎?證據不足或是還沒定讞的情況下赤裸裸的讓被害人曝入在危險中,且輕判後對被害人也是種傷害,各種傷害各種求助無門各種濫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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