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rediner.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5-06 07:54:05
看板 PublicIssue
作者 Ratalie (Ratalie)
標題 Re: [法律] 若以 和平協議 簽約,將降格成國家內亂
時間 Tue May  6 01:18:52 2014



馬英九的和平協議根本是投降協議,萬萬簽不得!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abian20111019101.php

陳水扁 2011/10/19


先前馬英九總統的親信金溥聰在美國談到兩岸未來的接觸,不排除任何可能性,包括簽訂
「和平協議」;金溥聰同時表示,馬英九連任後,不排除訪問中國,引發各界關注及藍綠
爭議。儘管馬辦有所澄清,很多人還是不相信。三天前(10/17)馬英九總統本人正式宣
佈未來十年內,在國家需要、民意高度支持、以及國會監督等三個前提下與中國簽訂和平
協議,此舉在思考脈絡上與馬英九過去接受外媒訪問,曾公開表示「連任後與中國進行政
治(統一)談判」高度吻合,但仍引起社會上一片嘩然。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抨擊:
「危險具有爭議,令民眾不安!」擔任過12年總統的李登輝亦質疑:「目的為何?應問百
姓。」儘管馬英九進一步澄清,「不會為簽而簽,也沒有時間表,至少在目前來講,這倒
不是最優先項目」,但多數的台灣人民還是不相信。就馬英九所宣佈的「和平協議」外加
「十年時間表」,陳前總統以其擔任八年台灣總統的經驗,提出下列看法供參。


我的任內,對北京亦曾多次遞出和平橄欖枝,包括表達訪中的意願,因此馬英九訪中及簽
署和平協議均非重點。誠如《中國時報》社論〈兩岸簽和平協議須先建立互信〉所說的,
「在台灣總統還不能出席亞太經合會議峰會時,要談訪中國大陸,真的還遠得很」、「如
果中國想在協議套上任何可以彰顯其對台主權的前提,台灣社會不可能願意接受。面對中
共武力壓迫了六十多年,台灣從來都不曾對主權尊嚴退縮過,自然也不可能為一紙於己不
利的和平協議而放棄立場。」


在總統任內,馬英九兩次和我談到和平協議的相關議題。第一次是二○○七年馬英九訪美
歸來,主動求見,亟欲推銷兩岸中程和平協議的構想,我們約在總統府台灣晴廳見面。我
說大家都愛好和平,沒有人會反對和平協議,關鍵在和平協議的內容,有無條件?有無前
提結論是我們所無法接受的?歷史上的國共和談,國民黨沒有贏過,最後失去中國大陸的
大片江山。過去國民黨「容共」,輸掉大陸還有台灣;如今國民黨「聯共」,輸掉台灣,
就真的亡國了!


二○○八年四月一日,馬英九已經當選總統,我們在台北賓館東廂房進行「扁馬會」,對
「九二共識」之有無,及「一中」可否「各表」?我們有過激辯。當時馬總統當選人說,
如果對岸不接受「一中各表」,就不接觸、不談判;如果對岸不撤除對台飛彈,就不簽「
和平協議」。


美國邁阿密大學政治學教授金德芳曾指出,「有人預測馬英九準備在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簽署和平協議,藉此和胡錦濤一起贏得諾貝爾獎」,看來已不可能。
但馬英九如連任成功,在沒有連任壓力下,趕在二○一二年胡錦濤交棒前,二人在北京舉
行歷史性的「馬胡會」並簽「和平協議」,仍有可能!


柯林頓前總統時代的美國國安會資深主任李侃如教授,倡議兩岸應簽署「中程協議」,在
台灣接受「一個中國」的前提,及「終極統一」的結論下,兩岸維持三十年、五十年不變
。李侃如在離開公職後更是熱衷推動,穿梭兩岸,遊說雙方領導人能夠接受,儘速簽署「
中程協議」。我堅定地婉拒李侃如的倡儀,因為承認「一個中國」,接受「終極統一」,
不啻投降。「中程協議」變成「投降協議」,變成「亡國」的「降書」,還簽什麼?


後來李侃如又飛來台灣,他說這次不必有前提,也沒有結論,也就是說無任何條件的「中
程協議」,維持兩岸三十年、五十年不變。他先問我的意見,接下來他要到對岸去,我請
他先問北京中南海那些人的意見再說,我才不相信中國領導人會接受沒有前提條件的「中
程協議」,當然也就沒有下文了。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柯林頓前總統應邀蒞台訪問,在他公開演講結束,
我在遠企設宴款待,並致贈一支台灣製造的薩克斯風給他,上面刻有金恩博士的名言。由
於相談甚歡,意猶未盡,並約好隔天二十八日台北賓館再敘。我特別請教他對曾擔任國安
會資深主任的李侃如所提兩岸「中程協議」的看法,柯林頓毫不假思索的表示,「台灣不
能接受,對台灣沒有好處,時間站在台灣這一邊。為什麼是三十年、五十年不變?!誰能夠
保證?」柯林頓是李侃如任職國安會時的美國總統,連他都不支持「中程協議」,馬總統
卻接受「一中原則」的「九二共識」,並天真的認為「不統、不獨、不武」可以維持三十
年、五十年不變?!


胡錦濤在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告台灣同胞書〉三十週年除夕談話強調,兩岸的軍
事安全互信機制(CBM)、大三通、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等主張,一切都要
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對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
」的前提下,可以協商做出合情合理安排。最後提出「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的前提,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很清楚地,胡錦濤在回應馬英九有關「和平協
議」的議題時,早在二○○八年底就已確立必須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並不容許
有所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空間。如此喪權辱國的「和平協議」還能簽嗎?


一九八四年中、英簽了〈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取得香港主
權,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事實證明九七之後的香港特區
,「一國」是真,「兩制」是假。


一九五一年西藏與中國簽了十七條的「和平協議」,前提是西藏為中國的地方政府,中央
政府將保障西藏人民的自治及宗教信仰自由,並尊重達賴喇嘛、班禪喇嘛的傳統地位。結
果只維持八年,一九五九年三月十四日發生西藏抗暴事件,八萬人死亡、二十萬人被關、
十萬人隨達賴喇嘛流亡印度,班禪喇嘛被抓去北京。「和平協議」並未帶來和平,協議成
廢紙,十七條剩下沒半條。



柯林頓已經提醒台灣,誰來保證三十年、五十年不變?他要台灣不能接受「中程協議」,
「和平協議」自然也是簽不得!2,300多萬台灣人民不得不慎之,我們絕對有權利嚴厲要
求馬總統對關乎台灣生死關頭的和平(投降)(統一)協議說清楚、講明白,我們絕對有
權利要求行使全國性「公民投票」來表達人民直接的看法,如果這兩項做不到,很簡單,
更加直接的方法,我們絕對有權利也有能力可以做到,透過明年1月14日的總統大選,用
我們手中的選票一舉把罔顧台灣民意、一意孤行要把台灣變成中國一省的馬吳配掃進歷史
的垃圾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4.40.10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9310335.A.685.html
sufferp:國家需要(馬習會)、民意高度支持(公投)、及國會監督(KMT)1F 05/06 01:40
DRIariel:阿扁早發現了QQ?!2F 05/06 01:41
sufferp:公投 是兩面刃!可能讓台灣自己同意簽和平協議3F 05/06 01:41
ypp32222:公投的題目很重要!4F 05/06 01:52
shrines:2012以前台灣笨蛋還是一大堆,包括我5F 05/06 02:26
BingBaKing:阿扁腦袋還是很清楚啊6F 05/06 02:27
dayoa:那是三年前,現在.. Q_Q7F 05/06 02:27
unreal29:...阿扁Q____Q8F 05/06 03:07
BingBaKing:話說阿扁最近都沒再寫了?9F 05/06 03:36
dayoa:2012年底之後就沒有再寫了10F 05/06 03:41
BingBaKing:是因為身體關係嗎11F 05/06 03:42
dayoa:應該是 前幾個月他有寫信去中時, 字很歪斜12F 05/06 04:29
Bruney:馬一定會硬推,大家要團結,到時把他電爆13F 05/06 05:50
pftmax:推阿扁14F 05/06 07:30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106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revive, maw1250 說讚!
1樓 時間: 2014-05-06 08:55:29 (台灣)
  05-06 08:55 TW
所以被當成內亂後就名正言順的進軍台灣啦~~
2樓 時間: 2014-05-06 08:58:43 (台灣)
+1 05-06 08:58 TW
我們欠阿扁一場公平公開公正審判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