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5-02 12:09:5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李茂生:刑法153條可追訴十年
時間 Thu May 1 23:26:26 2014
李茂生:刑法153條可追訴十年 網友:開抓紅衫軍
自由電子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999121
李茂生:刑法153條可追訴十年 網友:開抓紅衫軍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反核意識高漲,有網友日前號召民眾,揚言癱瘓台北捷運;北市警察局強力反擊,直指此舉恐違反《刑法》第153條。不過,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今晚於臉書(Facebook)貼文,幽默指出,「刑法80條規定,最重本刑一年以上、三年未滿的罪,其追訴時效為十年。」網友驚覺,若要告「觸犯了153之罪」的人,可追至2006年的,直呼教授太神了!警方強調,若發起號召,癱瘓捷運,恐違反《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台大法學院教授李茂生今則於臉書表示,有則「有趣的訊息」要讓大家知道。他指出,刑法80條規定,最重本刑一年以上三年未滿的罪,其追訴時效為 ...
反核意識高漲,有網友日前號召民眾,揚言癱瘓台北捷運;北市警察局強力反擊,直指此舉恐違反《刑法》第153條。不過,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今晚於臉書(Facebook)貼文,幽默指出,「刑法80條規定,最重本刑一年以上、三年未滿的罪,其追訴時效為十年。」網友驚覺,若要告「觸犯了153之罪」的人,可追至2006年的,直呼教授太神了!警方強調,若發起號召,癱瘓捷運,恐違反《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台大法學院教授李茂生今則於臉書表示,有則「有趣的訊息」要讓大家知道。他指出,刑法80條規定,最重本刑一年以上三年未滿的罪,其追訴時效為 ...
2014-05-01 22:50
〔本報訊〕反核意識高漲,有網友日前號召民眾,揚言癱瘓台北捷運;北市警察局強
力反擊,直指此舉恐違反《刑法》第153條。不過,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今
晚於臉書(Facebook)貼文,幽默指出,「刑法80條規定,最重本刑一年以上、三年
未滿的罪,其追訴時效為十年。」網友驚覺,若要告「觸犯了153之罪」的人,可追
至2006年的,直呼教授太神了!
力反擊,直指此舉恐違反《刑法》第153條。不過,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今
晚於臉書(Facebook)貼文,幽默指出,「刑法80條規定,最重本刑一年以上、三年
未滿的罪,其追訴時效為十年。」網友驚覺,若要告「觸犯了153之罪」的人,可追
至2006年的,直呼教授太神了!
警方強調,若發起號召,癱瘓捷運,恐違反《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
法令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台大法學院教授李茂生
今則於臉書表示,有則「有趣的訊息」要讓大家知道。他指出,刑法80條規定,最重
本刑一年以上三年未滿的罪,其追訴時效為十年。
法令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台大法學院教授李茂生
今則於臉書表示,有則「有趣的訊息」要讓大家知道。他指出,刑法80條規定,最重
本刑一年以上三年未滿的罪,其追訴時效為十年。
李茂生表示,今年是2014年,意即2006年犯下的罪,仍可追訴;他幽默指出,有興趣
的人,可以去告發以前觸犯153罪的人了!李茂生說,這應是現階段的最佳反制手段
,更感謝警方「拿大石頭砸自己的腳」。李茂生更強調,他主張對153的擴大適用,
的人,可以去告發以前觸犯153罪的人了!李茂生說,這應是現階段的最佳反制手段
,更感謝警方「拿大石頭砸自己的腳」。李茂生更強調,他主張對153的擴大適用,
或甚至主張可對153的犯罪人預防性羈押,「都是行政官員的說法,不是我的說法。」
網友回應 開抓紅衫軍
網友紛紛表示,教授發言「太神」,希望熱心人士做出流程,一人一信寄至警政署線
上檢舉信箱,伸張公權力。也有人回應,「2006年的紅衫軍倒扁運動,可以開抓了!
」、「人人得而誅之、大家快備份影片。」
上檢舉信箱,伸張公權力。也有人回應,「2006年的紅衫軍倒扁運動,可以開抓了!
」、「人人得而誅之、大家快備份影片。」
不過,李茂生雖指稱,刑法第153條可追訴至2006年,但並未具體影射哪些事件。他
更強調,自己沒有觸犯刑法第153條,「因為我是煽動合法告發的行為」。
------
備註:
上新聞啦
記者抄好快唷~
李茂生:我忘了提醒一件事情。刑法從舊從輕。2005年2月2號之前的刑法80條規定一
年以上三年未滿的犯罪的追訴時效僅有五年。所以啦,要告的話,不要告到
2005年之前的犯罪哦。
年以上三年未滿的犯罪的追訴時效僅有五年。所以啦,要告的話,不要告到
2005年之前的犯罪哦。
追伸:經學生告知,2005年的法,其施行日是2006年7月1日。只有那天以後
的案件才會有十年追訴期。唉,都是月旦簡明六法害我丟臉。不過,重點本
來就是2006年7月以後。
的案件才會有十年追訴期。唉,都是月旦簡明六法害我丟臉。不過,重點本
來就是2006年7月以後。
1.刑事告法狀的例稿
http://www.slc.moj.gov.tw/public/Attachment/37910564035.doc
2.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線上檢舉信箱
https://www.cib.gov.tw/Service/Report
3.2006煽動照片
http://news.ltn.com.tw/photo/politics/breakingnews/998387_1
反核》貼郝參加紅衫軍照片 王定宇:找到劫機犯了!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王定宇今天在臉書貼上郝龍斌當年至紅衫軍活動現場聲援,以及占據忠孝西路的照片,諷刺郝龍斌「自己就是劫機犯」。(圖片取自王定宇臉書) ...
王定宇今天在臉書貼上郝龍斌當年至紅衫軍活動現場聲援,以及占據忠孝西路的照片,諷刺郝龍斌「自己就是劫機犯」。(圖片取自王定宇臉書) ...
靜坐第5天 連勝文致意民眾歡呼
倒扁靜坐第5天,很多名人都陸續來表示支持,前幾天都在香港工作的連勝文中午左右也來到凱達格蘭大道,他的現身讓現場民眾士氣大振,許多人圍著他要簽名合照,連勝文也說,如果時間允許,他會跟大家一起參加螢光圍城。 倒扁民眾:「哇!連勝文加油!... ...
倒扁靜坐第5天,很多名人都陸續來表示支持,前幾天都在香港工作的連勝文中午左右也來到凱達格蘭大道,他的現身讓現場民眾士氣大振,許多人圍著他要簽名合照,連勝文也說,如果時間允許,他會跟大家一起參加螢光圍城。 倒扁民眾:「哇!連勝文加油!... ...
感動倒扁潮! 王建煊:人民展現力量
在泛藍享有聖人稱號的前財政部長王建$u29002;,今天也加入倒扁行列,他平生第一次穿上大紅衣,就為了嗆扁下臺,但他到現場,十分感動,因為他發現群眾都是主動參與,他呼籲陳總統跟民進黨趕快自我反省,向人民公開道歉。 久未露面的王建$u... ...
在泛藍享有聖人稱號的前財政部長王建$u29002;,今天也加入倒扁行列,他平生第一次穿上大紅衣,就為了嗆扁下臺,但他到現場,十分感動,因為他發現群眾都是主動參與,他呼籲陳總統跟民進黨趕快自我反省,向人民公開道歉。 久未露面的王建$u... ...
4.2008煽動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jCqMpAgUFc
--
╒══╕╒══╕
╘╕╒╛│╒╕│
▇▇▇▇▇▇▇▇ DON'T TOUCH MY INTERNET!
╒╛╘╕│╒═╛ (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04.5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957990.A.4D2.html
※ 同主題文章:
● 05-01 23:26 ■ [新聞] 李茂生:刑法153條可追訴十年
05-01 23:44 ■ Re: [新聞] 李茂生:刑法153條可追訴十年
05-01 23:53 ■ Re: [新聞] 李茂生:刑法153條可追訴十年
05-02 12:26 Re [新聞] 李茂生:刑法153條可追訴十年
推 :水啦~1F 05/01 23:27
噓 :現在記者連PD師臉書都要抄 真辛苦齁2F 05/01 23:27
晚安,辛苦惹~
推 :大家要行動!大家要行動!不要只是看爽的!大家要行動!3F 05/01 23:27
※ 編輯: HermesKing (123.192.204.52), 05/01/2014 23:27:49→ :沒罪拉4F 05/01 23:27
推 :警察會被自己的蠢給搞死5F 05/01 23:27
推 :讚啦6F 05/01 23:27
→ :馬 連 宋 都抓一抓啦!7F 05/01 23:28
→ :現在2014年追朔10年不是2004嗎?8F 05/01 23:28
推 :記者批踢蹲點9F 05/01 23:28
推 :好強10F 05/01 23:28
推 :這篇會不會馬上被洗掉呢11F 05/01 23:28
→ :警察組團打凱道副本 但是RL是個低能..12F 05/01 23:29
推 :給推!13F 05/01 23:29
推 :推!14F 05/01 23:29
推 :先推15F 05/01 23:29
推 :對ㄅ起 2006的影片我們刪惹16F 05/01 23:29
推 :快,一人一信伸張正義17F 05/01 23:29
推 :這也太快了~新聞寫好快~~ 大家可以開始行動了18F 05/01 23:29
推 :低調避免被約談19F 05/01 23:29
推 :推!20F 05/01 23:29
推 :推21F 05/01 23:30
推 :抄好快~22F 05/01 23:30
推 :抄得不錯23F 05/01 23:30
推 :==========因為我們是 民 主 的 台 灣===============24F 05/01 23:30
→ :2004年有人說 總統人人株之25F 05/01 23:30
→ :還是只有自由跟蘋果比較幫ptt26F 05/01 23:30
推 :高調27F 05/01 23:30
推 :黨工崩潰28F 05/01 23:31
推 :紅衫軍抖惹29F 05/01 23:31
推 :推30F 05/01 23:31
推 :推31F 05/01 23:31
推 :未看先猜下一篇文章是黨工在洗文32F 05/01 23:31
推 :太神啦33F 05/01 23:31
推 :推34F 05/01 23:31
推 :等等又要出現一堆問卦囉35F 05/01 23:31
推 : 推36F 05/01 23:31
推 :37F 05/01 23:31
推 :------開抓囉!一人一信舉發罪犯!有證據懶人包嗎?---------38F 05/01 23:32
推 :高調 快告 好 彬 兵39F 05/01 23:32
推 :推40F 05/01 23:32
推 :41F 05/01 23:32
推 : 等等版主要S銷爆文惹42F 05/01 23:32
推 :43F 05/01 23:32
推 :44F 05/01 23:32
推 :45F 05/01 23:32
→ :========連戰:人人得兒豬隻 是2004 11月講的 ========46F 05/01 23:32
推 :高調48F 05/01 23:32
推 :這些廢物哪有膽去抓紅衫軍的啦 沒跪下舔老二就不錯了49F 05/01 23:32
推 :快備份紅衫軍的,免的政府又沒畫面50F 05/01 23:33
推 :紅杉軍一堆可以告的51F 05/01 23:33
推 :52F 05/01 23:33
推 :不過兩年以下的罪,好像不符合最重本刑一年以上之罪。53F 05/01 23:33
推 :54F 05/01 23:33
推 :2004+10=2014 就是今年55F 05/01 23:33
推 :XD56F 05/01 23:33
推 :推57F 05/01 23:33
推 :58F 05/01 23:33
→ :黨 工 崩 潰59F 05/01 23:33
推 :60F 05/01 23:33
噓 :別忘了法院是誰開的61F 05/01 23:33
→ :先抓胖虎62F 05/01 23:34
→ :今年11月以前都可以告發得而豬隻63F 05/01 23:34
推 :最重本刑 最輕本刑?64F 05/01 23:34
→ :本條的追訴期間應該只有五年。65F 05/01 23:34
→ :北市府專打自己人的臉66F 05/01 23:34
推 :推啦!無恥 kmt67F 05/01 23:35
推 :真 的 洗 好 快 黨 工 好 辛 苦68F 05/01 23:35
推 :爆69F 05/01 23:35
→ :最輕 說錯70F 05/01 23:35
推 :71F 05/01 23:35
推 :趕 快 行 動 啊~~72F 05/01 23:36
推 :紅杉軍會被抓光光了?73F 05/01 23:36
推 :用這條本就干擾性質,只是現在擴大干擾範圍,法院誰開的又怎樣74F 05/01 23:36
推 :可以開抓了!75F 05/01 23:36
推 :推一人一信76F 05/01 23:36
→ :高調!!!77F 05/01 23:37
推 :右臂洗下去惹78F 05/01 23:37
推 :GJ!!!79F 05/01 23:37
推 :80F 05/01 23:37
推 : 馬英九:子彈已經上膛,只等扣下板機81F 05/01 23:37
推 :統統抓起來阿魯巴~~!!!!82F 05/01 23:37
推 :紅衫軍當時可激烈的~~~83F 05/01 23:37
推 :結果根本搞錯了 沒搞頭阿 不過亂一下84F 05/01 23:37
推 :85F 05/01 23:38
推 :86F 05/01 23:38
→ : 2006年6月7日發言「扁不辭職會死得很難看」87F 05/01 23:38
→ :高調推88F 05/01 23:38
推 :廢 物 好冰 冰 快 抓 紅 衫軍阿 幹89F 05/01 23:38
推 :已經被莫名奇妙問掛淹沒了90F 05/01 23:38
→ :一堆網軍黨工出賣良心 在做事91F 05/01 23:39
推 :路過92F 05/01 23:39
推 :推93F 05/01 23:39
推 :推!!!!!!!!!!!!!!!!94F 05/01 23:39
→ :各位衝呀 這就是政府說的 體制內的做法!95F 05/01 23:39
推 :沒用的 檢察官不會行動96F 05/01 23:39
推 :連爺爺是11月講的~~~~~~~~~~~開抓!97F 05/01 23:39
推 :推98F 05/01 23:39
→ : 底下好多爆文XDD,版主繼續裝死99F 05/01 23:40
→ :keymaker 你比李茂生懂刑法?100F 05/01 23:40
推 :通通抓去關啦101F 05/01 23:40
推 :哈哈 帥氣102F 05/01 23:41
推 :103F 05/01 23:41
推 :再亂用法條阿^_^。砸到自己了吧。 假正義104F 05/01 23:41
推 :點讚105F 05/01 23:41
推 :推106F 05/01 23:41
推 :10年無誤!107F 05/01 23:42
推 :一人一信,大家快告發108F 05/01 23:42
→ :馬 連 宋 好 邱 都抓一抓啦!109F 05/01 23:42
推 :以檢舉連戰110F 05/01 23:42
→ :郝小彬:...111F 05/01 23:42
噓 : 馬英九今晚睡不著要找小刀了,給噓。112F 05/01 23:42
推 :帥哦113F 05/01 23:42
推 :推114F 05/01 23:43
推 : 宋楚瑜︰一起衝進總統府,殺了陳水扁115F 05/01 23:43
推 :推!116F 05/01 23:43
推 :我只是有疑問 不要亂扣帽子好嗎117F 05/01 23:43
推 :讚 太好笑了XDDDD118F 05/01 23:43
推 :警察要是不理怎麼辦119F 05/01 23:44
→ :我說不過弄一下也好120F 05/01 23:44
推 :究竟 鴿子會不會轉彎 呢 讓我們 繼續 看 下 去121F 05/01 23:44
推 :1開檢舉啦!122F 05/01 23:44
推 :123F 05/01 23:45
推 :好籠賓你看看你~~~124F 05/01 23:45
→ :來抓紅衫軍囉XDDD125F 05/01 23:45
推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26F 05/01 23:46
推 :XDDD127F 05/01 23:46
推 :今天真的很歡樂 XDDDD128F 05/01 23:46
推 :XD129F 05/01 23:46
推 :130F 05/01 23:46
推 :果然一回顧有些人就要崩潰了~~131F 05/01 23:47
推 :哈哈哈你看看你132F 05/01 23:47
→ : 我上面噓一下不要把我黑名單噢133F 05/01 23:47
推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134F 05/01 23:48
推 :XDDDDDDDDDDDD 李教授真的很狠XDDDDDD135F 05/01 23:48
推 :人人得兒豬隻~~~~136F 05/01 23:48
推 :推 開抓啦137F 05/01 23:49
推 :138F 05/01 23:49
推 :要先檢舉誰呢 XDD139F 05/01 23:49
推 : 他媽的洗文怎麼這麼快140F 05/01 23:50
推 :處兩年以下~意思就是最重本刑是兩年~無誤141F 05/01 23:50
推 :記 者 辛 苦 了 !142F 05/01 23:50
推 :趕快~143F 05/01 23:51
推 :紅衫軍快XDDDD144F 05/01 23:51
推 :2004 2006年 國民黨全黨官員民意代表幾乎都有參加145F 05/01 23:52
推 :高調146F 05/01 23:53
推 :唉呦 只是噓抄新聞 我不是黨工www147F 05/01 23:54
→ :我猜馬狗政府會等超過10年追訴期再開始認真執法148F 05/01 23:55
推 :幹 太屌了149F 05/01 23:55
推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發抖惹!!!150F 05/01 23:57
推 :議員有事情做囉151F 05/01 23:57
推 :幹 真正厲害的法律人好屌...不像有些半調子的152F 05/01 23:58
推 :馬狗: 這是大水庫 陳水扁以前也說要槍殺我 這是歷史共業153F 05/01 23:58
推 :馬,連,宋,李桐豪,全部進監獄,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154F 05/02 00:00
推 :為何是10年呀?我也不懂155F 05/02 00:00
推 :挖這麼深的洞給自己跳...糟了個糕啊~~XD156F 05/02 00:01
推 :GJ157F 05/02 00:01
推 :喔喔了解了 剛看錯158F 05/02 00:02
推 :XDDDDDDDDDDDD159F 05/02 00:02
→ :這不叫搧動犯罪 什麼叫搧動犯罪.161F 05/02 00:04
推 :別光推 一起檢舉吧!!!!!!!!!!!!!!!!162F 05/02 00:04
推 :幫高調163F 05/02 00:06
推 :推教授! 高調高調164F 05/02 00:09
推 :記 者 辛 苦 了!!165F 05/02 00:09
推 :上面全部羈押 國民黨就是法律166F 05/02 00:10
推 :高調167F 05/02 00:11
推 :高調168F 05/02 00:13
推 :推169F 05/02 00:13
推 :先 把 連 戰 抓 起 來170F 05/02 00:15
推 :XDDDDDD 終於有任務解了171F 05/02 00:15
噓 :記者這篇應該加上馬,連,宋,當年充滿仇恨與煽動的逐字文172F 05/02 00:17
推 :高調 一起檢舉173F 05/02 00:17
→ :有人要告得啾一下,我也想賺點錢174F 05/02 00:17
推 :推175F 05/02 00:19
推 :他媽笑死人了176F 05/02 00:22
→ :把馬英九抓起來~~把連戰抓起來~~177F 05/02 00:23
推 :(已被hateOnas刪除) <HermesKing>不可質疑我的小馬178F 05/02 00:26
推 :劫機犯要自表囉~179F 05/02 00:29
推 :戰鴿當年有被起訴嗎?180F 05/02 00:30
推 :XD181F 05/02 00:34
推 :我也想知道戰鴿有沒有被起訴182F 05/02 00:38
→ :拜託皓呆兵先183F 05/02 00:39
推 :高調184F 05/02 00:52
推 :185F 05/02 00:53
推 :直接地檢署告發啦!寄警察信箱想也知道會怎樣!186F 05/02 00:54
推 :檢舉啦幹187F 05/02 00:56
推 :188F 05/02 00:58
→ :黨工崩潰啦189F 05/02 01:00
推 :胖虎表示...190F 05/02 01:03
推 :記者抄真快191F 05/02 01:05
推 :GJ192F 05/02 01:06
推 :「煽動合法的告發行為」這太有梗了193F 05/02 01:06
推 :推啦!!!194F 05/02 01:17
推 :推喔,紅衫軍不抓嗎?195F 05/02 01:52
推 :高調196F 05/02 02:10
推 :高調, 可以檢舉了,看你警察敢辦否197F 05/02 03:24
推 :回力鏢往自己頭上插啊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198F 05/02 03:40
→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99F 05/02 04:34
推 :警察根本是被政府搞死,一堆警察警眷老搞不清200F 05/02 05:53
補充備註資料 ( ′-`)y-~
※ 編輯: HermesKing (123.192.204.87), 05/02/2014 08:02:06
※ 編輯: HermesKing (123.192.204.87), 05/02/2014 09:00:24
推 :201F 05/02 09:05
推 :政府真的找一堆手段來搞警察笑死我了202F 05/02 09:18
推 :你以為受理就要辦案?我就是不抓不傳喚你能怎樣!203F 05/02 09:29
推 :高調204F 05/02 10:10
→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205F 05/02 11:33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353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