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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rottendevil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5-22 23:17:0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8888 (Don)
標題 Re: [新聞] 下載熱門新片網站 將封鎖
時間 Wed May 22 16:56:28 2013


au03vu3:使用盜版  不知道有什麼好大聲的耶  你評偉?05/22 16:14

一堆鄉民根本不是反對處罰盜版
而是反對不經過正當程序,就可以直接進行處罰

如果把盜版比喻成小偷的話

今天政府推的措施,就可以比喻成
因為現在小偷太多了,所以修改法規,政府單位可以不經過法院
就把人直接認定為小偷直接關起來

這種法規如果讓他通過
顯而易見絕對不會只用在真正的小偷身上
一開始是會有人被冤枉是小偷
漸漸跟政府唱反調的,支持反對黨的一定會被政府找理由當小偷關起來
(比如找人檢舉他偷了張衛生紙)
而被認定為小偷的當事人完全沒有防禦手段
侵害人權至為明顯

現在更惡毒的是,只要有人反對這項提案
就可能會被政府抹黑為支持小偷

所以建議大家強烈表達對這項措施的反對意見
並強調支持阻絕盜版網站,但反對不經過法院認證,想關誰就關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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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183.133
dcoog7880:1F 05/22 16:57
kgh:他盜版請去抓他就好 憑什麼限制我們連線的權利2F 05/22 16:57
twflanker:有法院至少還能為自己辯護...雖然法官有點恐龍...3F 05/22 16:57
eiw123:最慘的是 連小偷鄰居 也要一起關4F 05/22 16:57
kgh:對象根本就錯了5F 05/22 16:57
ivorysoap 
ivorysoap:我不支持阻絕盜版網站6F 05/22 16:58
tsairay:反對智財局侵害司法權違憲擴權7F 05/22 16:58
DASHOCK:台灣對賓賓都有一堆鬼私通  現在祖國接軌有屁話不意外8F 05/22 16:58
innominate:最可怕的是既然小偷都可以這樣做,那抓強盜更合理9F 05/22 16:58
deepdish:恩 有道理10F 05/22 16:58
h90257:簡單說就是侵害人民的言論自由11F 05/22 16:58
gasbomb:推薦這篇文章12F 05/22 16:58
innominate:然後抓殺人犯更應該如此13F 05/22 16:58
kgh:而且現在的這個爛政府 做什麼事都放風向球 不反對就糟了14F 05/22 17:00
kgh:沒人反對就直接通過 有人反對就說只是在研擬
st9061204:反對行政侵害司法權16F 05/22 17:01
MacOSX10:要那樣搞的立委就罷免他吧..17F 05/22 17:02
pp520:原 po 你天真到相信政府為了抓盜版 ?? 自由被賣了都不知道18F 05/22 17:03
Cosmoswalker:怎麼好像到現在沒有綠營立委出來講?19F 05/22 17:03
mcuhsu:..........20F 05/22 17:03
Cosmoswalker:政治敏感度有低成這樣嗎?21F 05/22 17:03
pp520:這個討論串絕對不能亡,比便當文重要太多了22F 05/22 17:03
goetze 
goetze:一個人創造話題,一群開始跟著幻想23F 05/22 17:03
fattyking:這個法根本就是變相的文字獄,還一些人傻傻的…24F 05/22 17:06
huei252:1個人是小偷,所以其他所有人要關起來不能跟小偷接觸25F 05/22 17:06
b6byc:簡單說,侵害網路自由...26F 05/22 17:06
goetze 
goetze:傻傻的????????哈!!!!!!!!!新聞有沒在看呀?27F 05/22 17:06
ronnyvvang:如果有一天 PTT被檢舉散佈侵權物 然後PTT就被關了28F 05/22 17:06
ronnyvvang:你還能發文嗎?
goetze 
goetze:要不要按個+重新去看最前頭那一篇?30F 05/22 17:07
Cosmoswalker:不難啊,Share版就是一個很好的罩門31F 05/22 17:07
Cosmoswalker:誇張點來說,隨便找個人找個版丟個版權物就好了
msn12345679:之前說要經過法院還不是一堆人在該該叫 真會轉彎33F 05/22 17:07
huei252:正常就是法院判決他是小偷才能把小偷一人關起來 才是對的34F 05/22 17:07
goetze 
goetze:有幾個回頭去看最原始新聞?只會跟著起鬨?35F 05/22 17:07
pierreqq:關起之後.... 就沒人理你了... 這才恐怖!!36F 05/22 17:08
david213:如果過了  這條有違憲嗎?37F 05/22 17:08
LJer:這就叫未依法行政,不符合比例原則珠連九族的暴法38F 05/22 17:08
Cosmoswalker:違憲法條硬幹也不是第一次了,真調會條例也違很大呀39F 05/22 17:08
goetze 
goetze:最原始的新聞開宗明義就說是境外網站,還有人扯到PTT40F 05/22 17:09
Cosmoswalker:拎娘咧,一個行政機關可以自編自審預算,爽吧41F 05/22 17:09
wholmes:很清楚阿 連有人自己色盲才會看不清楚都很清楚42F 05/22 17:09
eiw123:境外可以 境內也可以阿 有說境內不抓嗎43F 05/22 17:09
LJer:如果有盜版等相關侵權行為,因該要尋私法途逕,萬不可以公害44F 05/22 17:09
goetze 
goetze:PTT是境外網站?誰沒看清楚?噗!45F 05/22 17:09
Jarjayes: 當然違啊,但違憲在鬼島是常態啊46F 05/22 17:09
wholmes:人在國內想連境外網站的自由被限還有分喔47F 05/22 17:09
b6byc:憑啥封閉境外網站? 審查? 怎麼看到中國最常用的字?48F 05/22 17:09
innominate:境外不境外很重要嗎? 重點是行政機構的權力問題49F 05/22 17:09
LJer:私,再者封鎖的方法也違反不告不理的私法原則,而一旦認定50F 05/22 17:10
jack:看來有人不懂什麼叫溫水煮青蛙51F 05/22 17:10
goetze 
goetze:啥權不權力?新聞也寫得很清楚,境外網站你要怎司法管制?52F 05/22 17:10
b6byc:已經有 "重判"  , "重罰" 等笑話 , 還要加入  "審查" 嗎?53F 05/22 17:10
tsairay:溫水煮青蛙啊,先境外,之後再擴大到境內不就好了54F 05/22 17:11
wholmes:之前的法案都不行了 結果拿著更不行的法案想闖不罵喔55F 05/22 17:11
pierreqq:不會真的只在乎PTT被關吧 @@  境外被關才恐怖...56F 05/22 17:11
goetze 
goetze:溫水煮青蛙?我看是整天幻想被迫害吧?57F 05/22 17:11
pp520:境內死更快,哪天要幹掉 ptt 就用這法條58F 05/22 17:11
LJer:馬上封鎖,這也太過極權,就好像我創造的東西我還沒主張權利59F 05/22 17:11
nas100:溫水先慢慢煮,先境外,再來境內60F 05/22 17:11
wholmes:怎不能司法審判 國內誰從那個網站下載 不違法嗎 不抓嗎61F 05/22 17:11
zane21:這才是重點無誤62F 05/22 17:12
LJer:國家便先出面幫我主張,這樣表面上看起來很好,其實是包裹著63F 05/22 17:12
goetze 
goetze:"先境外,之後再擴大到境內不就好了"呵!全冠清是這麼說喬鋒64F 05/22 17:12
w0420cc:我也看到一堆溫水煮青蛙被害妄想症理論65F 05/22 17:12
eiw123:住海邊 才管到境外 真的會管 怎不快去抓菲律賓那群海盜66F 05/22 17:12
wholmes:沒差 反正有美國一堆鄉民陪著幻想 比起一小部分色盲還好67F 05/22 17:12
innominate:我為什麼要給對方一把手槍然後賭他其實是善良的人?68F 05/22 17:12
LJer:糖衣的毒藥,實質上侵害人對自身事務的自主權69F 05/22 17:12
seraphlai:LJer 我覺得你可以單獨回一篇了 QQ70F 05/22 17:12
eiw123:自以為世界警察喔71F 05/22 17:12
goetze 
goetze:新聞也寫"符合「專門從事著作權侵權行為」...."~72F 05/22 17:12
hwp1006:73F 05/22 17:13
innominate:會不會跟能不能是兩碼子事,但我不願給政府一點機會74F 05/22 17:13
goetze 
goetze:專門兩個字看到沒?75F 05/22 17:13
tsairay:誰來認定啊? 開個論壇也可以說是為了專門從事侵權行為啊76F 05/22 17:13
wholmes:專門誰認定阿 行政機關自行認定喔 果然是色盲77F 05/22 17:13
eiw123:是不是那個行為也要法院說了算 他一望即知是那招 用算命的?78F 05/22 17:13
goetze 
goetze:認定這種事還不簡單?掰得太難看了吧?79F 05/22 17:13
eiw123:抓命案都沒這樣幹了80F 05/22 17:14
innominate:今天為了智財可以這樣搞,明天就可以換成堵色情81F 05/22 17:14
Runna:認定是交給公正程序去認定嗎?82F 05/22 17:14
Cosmoswalker:今天算是見識到什麼叫做被賣了還幫忙數鈔票83F 05/22 17:14
Jarjayes:一望即知這個審查標準太模糊,根本自己開心就可以鎖84F 05/22 17:14
LJer:無限擴張後,政府將可以安插莫須有罪名,使每個人被箝制85F 05/22 17:14
wholmes:不 你比較難看 完全不懂的表現 才會說這很簡單86F 05/22 17:14
kgh:誰認定? 要監控?87F 05/22 17:14
tsairay:行政機關說出"一望即知"這種詞了還能護航還真了不起88F 05/22 17:14
goetze 
goetze:你沒版權就放新影片讓人下載這種事還需要啥認定?搞笑!89F 05/22 17:14
EvilPrada:為了防止性侵事件  建議全台灣男人一起閹了  法條的精神90F 05/22 17:14
pierreqq:你擋掉之後 誰來証明 不是「專門從事著作權侵權行為」?91F 05/22 17:14
Cosmoswalker:弄一個那麼模糊的概念,行政機關爽死了,幹!!92F 05/22 17:14
lothc:有人真的是不離不棄.被當__ __93F 05/22 17:14
b6byc:誰認定???????? END.94F 05/22 17:15
goetze 
goetze:怎一堆人還是"不敢"回頭去看新聞?哈!95F 05/22 17:15
wholmes:那跟人家要不要連線它的網站有啥關聯96F 05/22 17:15
Jarjayes:這年頭還有人這麼相信政府,心臟真是夠大顆,讚97F 05/22 17:15
innominate:法治精神要講程序正義,就算是抓到現行犯也不能直接處刑98F 05/22 17:15
Runna:開始跳到"還需要啥認定" 搞笑的不知道是誰?99F 05/22 17:15
kgh:限境外是因為境內的抓得到100F 05/22 17:15
eiw123:要罰也是當地政府罰 輪的到 台灣管?101F 05/22 17:15
EvilPrada:當然啦  吃屎的那群  只要狗政府推的  不意外一定會護航102F 05/22 17:16
innominate:如果連最基本的法治觀念都沒有,就不用出來搞笑了103F 05/22 17:16
kgh:所以抓不到就鎖我們 這你覺得正常嗎104F 05/22 17:16
wholmes:不過算了 這麼ID出名的色盲 他講的只是為維護顏色罷了105F 05/22 17:16
eiw123:好啦 那照你邏輯 很多國家一望即知 都有犯罪 從此台灣鎖國106F 05/22 17:16
pierreqq:擋都擋了... 等你發現時還有公文合情合理小孩子不能看107F 05/22 17:16
LJer:反正如果你的作品被盜版,你去告就好,對於你的權力不會有損108F 05/22 17:16
eiw123:要不要109F 05/22 17:16
Cosmoswalker:都說是色盲了你還跟他對嗆也沒意義吧110F 05/22 17:16
goetze 
goetze:唷?你放沒經授權的影片供人下載要認定啥?就是盜版呀!不懂?111F 05/22 17:16
jackerxx:就是白色恐怖 我覺得你有 你就該被禁112F 05/22 17:16
dennislkf:就很多大陸人阿  最信政府了113F 05/22 17:16
Jarjayes:一言以蔽之,侵權是別人的問題,為何要封鎖其他守法的人?114F 05/22 17:16
eiw123:日本以前很愛這套115F 05/22 17:16
kgh:認定肯定就是以那些公司提出的相關報告 說不定還得監控使用116F 05/22 17:16
LJer:可是如果這個法案通過,你的作品可不可以被政府通過不被封鎖117F 05/22 17:16
goetze 
goetze:怎一堆人還是不敢"回頭去看新聞呢?看了會心虛嗎?118F 05/22 17:17
LJer:並展示在世人的面前都是個問題,你連被盜版的機會都沒有了119F 05/22 17:17
innominate:重點是我為什麼要把手槍給別人然後賭他是很善良的?120F 05/22 17:17
eiw123:一堆人都回你文 你才沒看吧121F 05/22 17:17
LJer:這樣你還支持這個法案嗎?122F 05/22 17:17
tsairay:影片沒經授權誰認定?就算你是權利人也要走法律程序123F 05/22 17:17
wholmes:跟你這種連一個名詞在法律上要定義清楚重要性都不懂得124F 05/22 17:17
eiw123:跳過法官 這點 馬上違憲了125F 05/22 17:18
goetze 
goetze:認定簡單呀~出示授權就行~這樣還要凹呀???126F 05/22 17:18
linzero:今天要抓境外,就能特別針對PPS這種明顯一堆沒版權的開特127F 05/22 17:18
goetze 
goetze:怎?出示授權證明還需要走法律程序喔?????????????????128F 05/22 17:18
wholmes:就是看了新聞才講也是秀才遇到色盲 死凹別人沒看新聞129F 05/22 17:18
Runna:出示給誰看?130F 05/22 17:18
eiw123:那也要法官判阿 輪的到你行政機關?131F 05/22 17:19
Cosmoswalker:封鎖言論這麼強的武器給行政機關一個人用132F 05/22 17:19
linzero:例放行,這樣的主管機關認定有多少可信度?133F 05/22 17:19
innominate:不管一個人的罪證如何確鑿都要走程序,這是法治精神134F 05/22 17:19
Runna:為什麼不用 你今天訴諸行使請求權是直接找執行處嗎?135F 05/22 17:19
Cosmoswalker:這樣還能支持的真的心臟非常大顆136F 05/22 17:19
eiw123:法官判要鎖 我沒意見137F 05/22 17:19
tsairay:是權利人自己要證明對方侵權不是要對方證明自己沒侵權138F 05/22 17:19
goetze 
goetze:連"出示給誰看"都出來了~好逗!!!139F 05/22 17:19
wholmes:然後抓盜版 跟其他人能不能認識盜版者根本沒關連性140F 05/22 17:20
silencedance:出示授權之後誰來認定授權合法?行政機關還是法官?141F 05/22 17:20
Runna:還是你要跑法院或相當法院程序之組織?142F 05/22 17:20
innominate:你不能說警察抓到現行犯就自行翻六法全書把犯人殺死143F 05/22 17:20
goetze 
goetze:請求啥?版權所有人有沒授權還啥請求權?144F 05/22 17:20
FIRZEN45:阿 好像在政黑板有看過似曾相似的帳號...145F 05/22 17:20
silencedance:出示授權能不能說是假的?誰來認定授權合法?146F 05/22 17:20
Runna:那有授權的勒?147F 05/22 17:20
Cosmoswalker:這種言論讓我不禁想到當年對陳進興下格殺令的首長148F 05/22 17:21
pierreqq:就算鎖了 解鎖機制也要定出來才行呀149F 05/22 17:21
wholmes:沒看新聞的是誰啊 看色盲一直跳針真的是.....150F 05/22 17:21
innominate:有些時候一個著作物是否屬於這個版權所有人都還有得吵151F 05/22 17:21
Cosmoswalker:毫無法制觀念的民粹思想,愚蠢152F 05/22 17:21
goetze 
goetze:認定授權合法???找版權所有人查就知道啦~153F 05/22 17:21
eiw123:搞不好境外網站 東西也有自己授權 勒 你要怎辦 ㄎㄎ154F 05/22 17:21
goetze 
goetze:還是版權所有人還不夠力?155F 05/22 17:21
pierreqq:看你長的醜 就把人關到死 眼不見為淨 這麼方便!!!156F 05/22 17:22
silencedance:妳都說要找版權所有人了 現在他們就是要跳過這一步啊157F 05/22 17:22
eiw123: AB 都有代理 A免費看 B要買的 情況也是有的158F 05/22 17:22
goetze 
goetze:版權所有人沒授權哪來的"東西也有自己授權"?159F 05/22 17:22
eiw123:結果B說 我有授權 所以A馬上被鎖160F 05/22 17:22
innominate:所以我問你,警察抓到現行犯可以直接按照法條處刑嗎?161F 05/22 17:23
kgh:所以他違法 他盜版 我為什麼不能連上那個網站?162F 05/22 17:23
goetze 
goetze:新聞寫:台灣未來是由權利人向智慧局檢舉後....163F 05/22 17:23
eiw123:所以我問你 你要怎知道A是不是沒有授權164F 05/22 17:23
Runna:所以說有授權的要出示給誰看來決定啊? 所有人? 那智財局管屁165F 05/22 17:23
goetze 
goetze:看清楚沒?"台灣未來是由權利人向智慧局檢舉後.."166F 05/22 17:23
silencedance:難道警察抓人可以不經審判直接執行刑罰?167F 05/22 17:23
goetze 
goetze:還不去看新聞呀????????????糗不糗呀?168F 05/22 17:23
pierreqq:權利人向智慧局檢舉後... 就關了,好大的官威169F 05/22 17:24
eiw123:有看阿 BUG 一堆阿 很難理解嗎170F 05/22 17:24
FDDFDFDA:當境外通過 是否下一步就會是鎖定境內? 到時有無問題他說171F 05/22 17:24
eiw123:算了 懶得講了172F 05/22 17:24
goetze 
goetze:BUG?依我看~BUG在你們自己的心裡~呵!173F 05/22 17:24
pierreqq:也對啦 現在法官那麼廢 智慧局該出來做點事了174F 05/22 17:24
FDDFDFDA:的算 別天真的以為政府不會亂搞(茶..175F 05/22 17:25
tsairay:檢舉就可以喔,版權蟑螂都沒聽過嗎176F 05/22 17:25
compress:好大官威! 光被檢舉 網站就GG177F 05/22 17:25
goetze 
goetze:呵!明明自己不看新聞~卻老是幻想別人會亂搞~178F 05/22 17:25
eiw123:他連認定這點 都講不清楚了 別跟他認真了179F 05/22 17:25
FDDFDFDA:真的有無權利人檢舉 你會知道嘛? 到時就都智財局說的算了180F 05/22 17:25
wholmes:色盲還要依自己眼睛看 看得到人家心裡耶 真是幽默喔181F 05/22 17:26
goetze 
goetze:權利人檢舉你的東西沒授權還不夠~哈~182F 05/22 17:26
Cosmoswalker:我們該相信國民黨的自制力,他們不會箝制人民思想的183F 05/22 17:26
compress:沒錯 這政府就是會亂搞 8500沒看到嗎?184F 05/22 17:26
tsairay:可以栽贓啊185F 05/22 17:26
goetze 
goetze:好笑!一個個都沒看新聞~被我點到哪就解釋到哪~還在說色盲186F 05/22 17:27
S1:看完了啊 跳針王還有沒有別招啊 臉腫成這樣還要賴著 辛苦囉187F 05/22 17:27
compress:可以下架阿 憑啥關人網站阿 有經過審判嗎?188F 05/22 17:27
Runna:權利人一定誠實嗎? 那天底下一定沒有告人債務不履行還敗訴的189F 05/22 17:27
FDDFDFDA:當年金管會貪污醜聞 歷歷在目 還有人那麼相信政府 頗歡樂190F 05/22 17:27
tsairay:不經法院不就可以先授權再翻臉說沒授權直接檢舉,對方就gg191F 05/22 17:27
innominate:有人一直跳針,假如我把某個下載連結丟到ptt上192F 05/22 17:27
goetze 
goetze:最後乾脆放大絕:你對不起大家的事現在沒作,但是以後會作!193F 05/22 17:27
Cosmoswalker:  不要有被害妄想,國民黨以前有箝制過人民思想嗎?194F 05/22 17:27
wholmes:權利人檢舉就夠 那就請按現行司法制度走就夠了195F 05/22 17:27
pierreqq:權利人檢舉也只有權封鎖他的部份..封鎖整個網站? 強!!196F 05/22 17:27
compress:可以下架阿 可以求償 到底那點可以封IP的?Y197F 05/22 17:28
goetze 
goetze:哪來這麼多全冠清?真有趣!198F 05/22 17:28
eiw123:代理商有兩家 情況 他也是繼續跳針199F 05/22 17:28
innominate:然後找個權利人去檢舉ptt,智財局就可以封鎖ptt200F 05/22 17:28
pierreqq:下次你鄰居強姦 你要不要順便捉去關??201F 05/22 17:28
wholmes:行政機關不得管制其他不相關的人202F 05/22 17:28
compress:某G到現在還分不清這差別?203F 05/22 17:29
eiw123:殺人犯都要走法律程序了 這種不用 頗ㄏ204F 05/22 17:29
wholmes:多的是喔 從老美的鄉民 到台灣 總比一人色盲硬凹好看205F 05/22 17:29
goetze 
goetze:差別?是誰看不清楚?206F 05/22 17:29
FIRZEN45: Key word: MUST -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207F 05/22 17:29
goetze 
goetze:連"符合「專門從事著作權侵權行為」"還扯PTT?誰看不清楚?208F 05/22 17:29
wholmes:當然是某G阿 看吧 連這都看不清楚還要問人的209F 05/22 17:30
arrenwu:那我要請問goetze了,如果有人在isohunt這個發布BT檔案的210F 05/22 17:30
goetze 
goetze:新聞~~回去看新聞呀!全冠清們211F 05/22 17:30
innominate:專不專門是由誰認定? 你想清楚再來回答212F 05/22 17:30
arrenwu:地方散佈盜版檔案,但同時也有人發布自己的東西 怎解?213F 05/22 17:30
innominate:今天你把認定權跟執行權都交給同一個單位214F 05/22 17:30
wholmes:不用問他 人家論證清楚他也只敢再推文跳針215F 05/22 17:31
compress:我才請你好好看"該團體"到底想做啥216F 05/22 17:31
linzero:不該由行政機關管理、判定的事,就不該由行政機關來做217F 05/22 17:31
innominate:然後你現在要大家相信行政機構絕對不偏不倚勿忘勿縱218F 05/22 17:31
wholmes:等你針對新聞能寫好一篇護航文再說吧 色盲219F 05/22 17:31
arrenwu:如果「只要有一個人行為沒有違法」就不能擋,這法案就廢物220F 05/22 17:31
arrenwu:那個"專門"根本是一個意義不明確的形容詞
Moratti:支持222F 05/22 17:32
Cosmoswalker:侵權行為+模糊概念  居然有人不知道這組合多可怕!!!!223F 05/22 17:33
goetze 
goetze:專不專門如果依你會上PTT還看不出來,那我也沒話說~是吧?224F 05/22 17:33
arrenwu:希望goetze那個腦袋可以看懂我舉的例子225F 05/22 17:34
wholmes:不好意思 這在法律上真的就不是靠會不會上PTT來認定的226F 05/22 17:34
goetze 
goetze:把單純針對侵權網站擴大到言論自由?那誰去保障智慧財產?227F 05/22 17:34
wholmes:看起來你不是法治國家的人 這也難怪了228F 05/22 17:35
arrenwu:一堆眾多盜版物的的網站根本就不是專門侵權的網站啊229F 05/22 17:35
goetze 
goetze:你的例子有意義?專門是啥你不懂?230F 05/22 17:35
tsairay:不懂,講解一下好嗎?231F 05/22 17:35
eiw123:智慧財產 法條很多阿 告訴乃論232F 05/22 17:35
wholmes:不是個人懂不懂 你不是法治國家的人 這也難怪你不懂233F 05/22 17:35
innominate:那如果智財局說ptt就是專門散佈,然後你能拿他怎麼辦?234F 05/22 17:35
arrenwu:專門侵權我的理解是「本意上設計來侵權用」 哪有這種網站?235F 05/22 17:35
linzero:行政、司法機關各該做什麼事,如果你還看不出來,那我也沒236F 05/22 17:35
wholmes:不怪你 你也不需要理解 因為不同國情237F 05/22 17:36
xDSL:某人別再坳了 很難看238F 05/22 17:36
innominate:怎麼有人可以跳針成這樣....239F 05/22 17:36
linzero:話說~是吧?240F 05/22 17:36
goetze 
goetze:新聞不看只會自我解讀~那真的是我這腦袋沒辦法理解的241F 05/22 17:36
innominate:照g的說法,法官可以廢了,反正檢察官調查完就判刑好了242F 05/22 17:36
eiw123:看APPLE和三星 互轟 就是保護的 最佳例子243F 05/22 17:37
wholmes:不同國情 所以同樣看的新聞 某G理解程度跟其他人不同244F 05/22 17:37
goetze 
goetze:噗!不同國情?你臺灣國人是吧?我中華民國人是跟你不同國啦~245F 05/22 17:37
LJer:算了無言了啦!默默推法案不要過......246F 05/22 17:37
arrenwu:很多論壇的本意只是分享,侵權是"使用者"濫用247F 05/22 17:37
innominate:檢察官又不是笨蛋,也懂法律,又經過縝密的調查248F 05/22 17:37
compress:何謂單純阿? 99.99999%算不算?249F 05/22 17:37
wholmes:不不不 你顯然是還活在不知啥時代的250F 05/22 17:37
innominate:所以法官可以廢了,以後檢察官調查完就直接判刑251F 05/22 17:37
arrenwu:「使用者濫用」跟「網站專門用來侵權」是不同的事情。懂?252F 05/22 17:37
goetze 
goetze:怎只要有反對的意見就先打人"不同國情"?有新招嗎?253F 05/22 17:38
pierreqq:果然還是要有689 這世界才有趣254F 05/22 17:38
compress:單純這種怎樣量化? 要到100% 那這法案就是個屁!255F 05/22 17:38
wholmes:不用鋪 這很明顯 這大家一眼即知 有上PTT都能認定了256F 05/22 17:38
goetze 
goetze:好啦好啦~你們最會看新聞~最會解讀!這樣可以嗎?257F 05/22 17:38
linzero:現在主管機連PPS這種一堆盜版的都放行了,它以後會怎樣認258F 05/22 17:38
compress:某G你先說說你怎樣認定何謂單純?259F 05/22 17:38
tsairay:馬上就可以用來試試"一望即知"~260F 05/22 17:39
wholmes:怎麼 你不能認定到這個事實喔 這...唉 不怪你261F 05/22 17:39
goetze 
goetze:明顯?敢情你有點"國籍辯認"天賦還點到滿?262F 05/22 17:39
FIRZEN45:http://ppt.cc/F4IW 著作人侵犯自己的著作權?263F 05/22 17:39
著作人侵犯自己的著作權? MUST「超幽默的」 | 娛樂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在部落格放自己創作的歌曲,卻被警告侵犯著作權?「自己侵犯自己的著作權」這種事情,就發生在歌壇新人謝和弦身上,日前在自己.. ...
 
arrenwu:我們沒有進行特別解讀啊,只是目前草案 bug 太大了264F 05/22 17:39
linzero:定、判斷,我真的無法理解、猜測265F 05/22 17:39
goetze 
goetze:是吧?這哪練的?266F 05/22 17:39
wholmes:沒有阿 體諒你國情不同喔 沒有說什麼最會不會這種事阿267F 05/22 17:39
arrenwu:我目前知道的大型論壇還沒有聽過是「專門用來侵權」的268F 05/22 17:39
wholmes:不用點滿阿 這麼明顯就能認定的事 怎麼某G上PTT還不懂呢269F 05/22 17:40
arrenwu:不然 goetze 舉幾個「專門用來侵權」的網站怎樣?270F 05/22 17:40
arrenwu:不要自己想一想講不出來就好笑了
wholmes:認定這麼簡單的事 某G是怎樣??????272F 05/22 17:41
goetze 
goetze:怎?原來臺灣國存在呀?還是你才是外國人?不然國情不同哪來?273F 05/22 17:41
tsairay:我有點"一望即知"的天賦,可以現在來試試嗎?274F 05/22 17:41
arrenwu:goetze 你吵那個幹嘛?先舉幾個專門侵權網站吧275F 05/22 17:42
wholmes:法治國 與與彙上PTT就能認定國的不同阿276F 05/22 17:42
wholmes:goetze:認定簡單呀 枉費你講的這麼簡單 竟然自己還不懂
arrenwu:看他講的那麼簡單,結果到現在一個例子都舉不出來278F 05/22 17:43
linzero:就算舉一百個例子,行政越權還是行政越權,不會變司法判決279F 05/22 17:47
noabstersion:王美花:..這只是"第一步".. 以後還有第2,3步   ^_<280F 05/22 17:49
noabstersion:等到智財局來第二,三步時,想哭都來不及了
noabstersion:有人還看不出來危險性
noabstersion:該說天真嗎?
linzero:PPS就是專門侵權來獲利的網站阿,不過不封鎖喔      ^_<284F 05/22 17:52
jack:別這樣 風雨飄搖啊 含血含淚含恨都要支持大有為的政府 ^.<285F 05/22 17:53
compress:因為它不單純! 好有見解!286F 05/22 17:53
tsairay:好動態的標準啊287F 05/22 17:53
compress:而且這浮動標準居然是由行政機關認定 某G該醒了!!!288F 05/22 17:54
arrenwu:看goetze突然沒聲音,往好處想應該是看懂大家在講什麼了289F 05/22 17:55
noabstersion:因為智財局知道反對聲浪一定很大,所以暫時不動pps290F 05/22 17:56
tsairay:暫時291F 05/22 17:56
noabstersion:等權力到手了,想料理哪個網站有什麼不可以??292F 05/22 17:56
Runna:PPS最單純了 有合法也有非法 不屬重大侵權呢^_<293F 05/22 17:57
YU0158:294F 05/22 17:58
pierreqq:因為是6點下班了295F 05/22 18:00
pp520:步步逼近,吃掉就來不及了296F 05/22 18:13
wuj:297F 05/22 18:14
dragonsoul:298F 05/22 18:16
endlessnine:299F 05/22 18:18
apflake:SOPA與PIPA法案:常見問題301F 05/22 18:23
apflake:這是兩年前美國財團在推動的,連wiki網站都領頭站出來抗爭,
apflake:引起廣大的反彈和社會關注,所以進度暫時停止,不知道台灣官
apflake:員在耍甚麼智障去推爭議這樣大的法律
lau6m2002:中肯推305F 05/22 18:26
blmp1234:一望即知的跳針306F 05/22 18:37
charia:推307F 05/22 18:38
Drunken5566:目的是對的,但手段錯誤308F 05/22 18:48
cppwu:這政府摧毀完經濟外交後,開始要來摧毀三權分立了喔?309F 05/22 19:06
lanfong:憲法已死嗎....310F 05/22 20:06
kelopi:311F 05/22 20:18
bada:有沒有看不懂嗆比較大聲的八卦?312F 05/22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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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HermesKing, pigss 說讚!
1樓 時間: 2013-05-30 04:58:58 (台灣)
  05-30 04:58 TW
推竟然有人還搞不懂蜂境外網站的危險性腦袋該砍掉重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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