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10-30 14:21:05
看板 MuscleBeach
作者 標題 Re: [問題] 原來健工可以隨意破壞私人物品?
時間 Sun Oct 29 17:37:57 2023
※ 引述《garoz (Garoz)》之銘言:
: 新時代健工
: 跟朋友練完發現置物櫃被綁束線帶
: 詢問櫃檯結果是有人誤認自己的置物櫃號碼以為被誤鎖
: 找場內人員在沒廣播通知朋友不在場的情況下直接破壞鎖頭開櫃
: 然後健工事後只想賠償損壞的鎖頭了事
: 還是朋友要求下才不情願的找誤認的當事人打電話道歉
: 直接破壞鎖頭然後綁個隨便拉就解開的束線帶,假如東西不見反正他們只要一句置物櫃不負保管責任就好
: 沒想過現在連好好鎖置物櫃也會碰到鬼故事,連雙重確認或廣播詢問都沒有就直接破壞,這應該可以告毀損吧?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這是一個可能會出現在律師司法官考試的題目... 真的上健身房可以學到很多法律常識
毀損罪是不會成立的,但不是因為沒有故意,也不是單純的過失不罰毀損罪那麼簡單。
如果只說毀損不罰過失 肯定會很低分
毀損罪是不會成立的,但不是因為沒有故意,也不是單純的過失不罰毀損罪那麼簡單。
如果只說毀損不罰過失 肯定會很低分
講白一點這是「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https://youtu.be/7WPqmww9xHc?t=6
簡單講,假設今天A請B幫忙破壞A的動產,B直接直接破壞,不構成毀損罪的理由是
因為存在一個阻卻違法事由,就是得被害人的同意。
醫生幫你開刀,其實該當了傷害罪的構成要件,但是被害人同意可以阻卻違法。
在這些案子中的行為人B都是故意做了構成要件的行為,故意一定是存在的。
但是在違法性階層,行為的不法性被阻卻掉,所以不成立犯罪。
所謂過失毀損,通常是指行為當下根本沒有意識到該物體的存在,或者即使認識到
卻覺得自己的行為不會毀損到該物體,白話一點就是,開車不小心撞到路邊的車子
這種才叫過失毀損,或者你走路的時候,不小心把別人手機撞掉,摔壞了
卻覺得自己的行為不會毀損到該物體,白話一點就是,開車不小心撞到路邊的車子
這種才叫過失毀損,或者你走路的時候,不小心把別人手機撞掉,摔壞了
這才叫過失毀損。
在本案,健身工廠的人對於那個被破壞的鎖,健身工廠在行為當下就認知是要破壞這個鎖
絕對有故意,只不過開了之後發現這個鎖的主人原來是別人。
也就是說健身工廠他以為他有一個阻卻違法的「得被害人同意」
的這個被害人根本不是真正的被害人。但是行為當下健身工廠是確信是得「被害人同意」
這個前提事實錯了,夠成「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法律效果有5說,通說採「限制法律效果的之責任論」
就是認為還是有構成要件故意,但是沒有故意罪責,只能論過失,毀損不罰過失。
所以最後這個健身工廠他不會成立刑事責任,只會負擔民事的過失侵權行為。
你以為結束了嗎 還沒有!
那個叫健身工廠去開鎖的人,如果是故意利用健身工廠的不知情去破壞別人的鎖
那這樣真的會成立毀損罪的就是那個人,這是所謂的「間接正犯」,就是
沒有實際做構成要件行為的人,利用別人不成立犯罪的行為去實現犯罪
例如我騙別人我放在XX地點的LV包包是我的,請他拿來給我
真的去拿的人不會成立竊盜罪因為沒有故意,但是我會,這叫做間接正犯
至於那個叫健身工廠去開鎖的人,究竟有沒有故意,請你馬上去報警請檢警展開調查。
民事的部分這兩個人可能會成立共同侵權行為,這是連帶債務。
但是你可以請求的部分只有那個鎖本身的價值而以,沒有其他,不要想太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89.94 (臺灣)
※ 作者: ejrq5785 2023-10-29 17:37:57
※ 文章代碼(AID): #1bFYVv8P (MuscleBeach)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uscleBeach/M.1698572281.A.219.html
推 : 推 果然健身有益補充民法知識1F 10/29 17:42
這不是民法知識 你搞錯了 這是刑政法知識推 : wg學民法,健工學刑政法?2F 10/29 17:52
※ 編輯: ejrq5785 (111.242.189.94 臺灣), 10/29/2023 18:04:56推 : OK 想學民法去蔬菜 想學刑法去健工3F 10/29 18:33
推 : 蔡聖偉老師超巨!!!!!4F 10/29 18:48
推 : 健身學的不是營養解剖 而是民法刑法5F 10/29 18:53
推 : 推法學科普6F 10/29 18:56
推 : 想額外請教,可以因此要求健工對處理方式有所改善嗎?7F 10/29 18:58
→ : 畢竟現況一定存在合法確卻有爭議的部分
→ : 或可能讓其他會員對物品保管有安全疑慮這樣
→ : 還是他們只要堅持合法就什麼都能給消費者承擔就好呢?
→ : 畢竟現況一定存在合法確卻有爭議的部分
→ : 或可能讓其他會員對物品保管有安全疑慮這樣
→ : 還是他們只要堅持合法就什麼都能給消費者承擔就好呢?
推 : 真是厲害的解說11F 10/29 19:08
推 : 認真問,蔡老師今年有出題嗎? XD12F 10/29 19:34
推 :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嗎13F 10/29 19:43
推 : 哇 最巨教師,符合沙灘版 讚喔14F 10/29 19:52
推 : 學習了15F 10/29 20:29
→ : 如果因為這件事導致我上班遲到被扣薪,提供薪資單證明,能16F 10/29 21:13
→ : 夠請求損害賠償嗎?
→ : 夠請求損害賠償嗎?
推 : 專業給推18F 10/29 21:25
推 : 哪個教授解釋的又怎樣 阿館沒在怕的 去告了再來19F 10/29 21:36
推 : 蔡聖偉老師那個手臂有粗!!!20F 10/29 22:36
推 : 反面構成要件理論體系比較一貫啦21F 10/29 22:41
推 : 蔡聖偉平常也會健身22F 10/29 22:56
推 : 健身也健腦。真健人(誤23F 10/29 22:59
推 : 專業給推24F 10/29 23:00
→ : @@25F 10/29 23:41
推 : 沒訓練痕跡26F 10/30 00:50
推 : 健身學法律27F 10/30 08:45
推 : 感謝分享,請問若B知道鎖頭不是A的,還是破壞,這樣應該28F 10/30 09:47
→ : 還是未經被害人同意,B仍舊沒有責任嗎?
→ : 還是未經被害人同意,B仍舊沒有責任嗎?
推 : 專業給推 看健身版學法律30F 10/30 10:38
推 : 只推大學刑法課31F 10/30 11:07
推 : 幹讀了這麼多年才知道蔡聖偉老師這麼巨32F 10/30 13:28
推 : 健身學法律!講不過就秀肌肉(誤)33F 10/30 14:06
--
※ 看板: Fitness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0
作者 ejrq5785 的最新發文:
- 33F 9推 5噓
- 7F 3推
- 15F 4推
- 27F 15推
- 相當支持原PO真的是以法律的方式來解決,其實很多人怕官司不知道在怕啥 那你就是被社會事情處理了阿 台灣的律師費用跟美國比起來已經是天壤之別了,該給律師賺的還是要給律師賺 在台灣而言,消保案件、勞資糾 …43F 31推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
guest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