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doracacazi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4-26 18:47: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爆卦] PTT官司再起?
時間 Fri Apr 26 18:34:57 2013
看到這麼多討論串,好像不少人被告過
不過應該還有很多人沒貼而已,我來分享我被告的經驗吧
希望我的例子可以讓大家當做借鏡
---------------- 這是分隔線 ----------------
去年某小組長一口氣告了三個人,一個是我,另外兩個是
知名的板主,你們想知道另外兩個知名板主是誰嗎?我不能說XD
這位小組長告我的理由是"妨害名譽"
我到底是怎麼妨害這位小組長的名譽呢?
因為我在高雄板的某篇文章下推文"小組長搞不好只是個小屁孩"
就因為這句推文而被這位小組長告妨害名譽
後來這位小組長把這篇文章轉錄到他的信箱再轉到Test板備份
為什麼我會知道這位小組長有備份到Test板
因為我去做筆錄時候,才知道是因為這句話被告XD
回家拜一下google大神後,發現Test板有這位小組長備份的文章
但是~~Test板不是只能測試用而已嗎?怎麼可以拿來當備份呢?
但是~~Test板不是只能測試用而已嗎?怎麼可以拿來當備份呢?
於是我寫信詢問Test板板主"CIH" (CIH好像也是站長級的人物了@@)
沒想到CIH回信反而嗆我 "怕就不要做,做了就不要怕"
我實在很難理解這位CIH是不是吃了炸藥?連問一下都要被他嗆..XD
我實在很難理解這位CIH是不是吃了炸藥?連問一下都要被他嗆..XD
後來我就回信跟他說 "不想回就不要回,要回就不要回答的不甘不願"
(其實我忘記回他什麼了,不過大概是上面這行意思)
那文章還被備份在Test板..@@
---------------- 這是分隔線 ----------------
依照我的猜測,這位小組長告我的目的是
1.矇看看,如果我被判有罪,他的目的就達到
2.因為這小組長人在北部,他可能以為告我,可以讓我從高雄
跑到北部做筆錄..開庭..等,沒想到那篇文章的時間點
這位小組長人在高雄上網的
所以變成他跑下來高雄告我(還有另外兩位板主)
原本想浪費我的時間、金錢的,沒想到反而結果是相反
我想這也是他的意料之外吧
3.其實我還是覺得網路上的事,大家還是要小心點,因為有些人
真的是以告人為樂(那位小組長看到的話,別告我喔,我不是在說你XDDD)
而且網路上都會留下ip,你根本無所遁形
我還記得當初承辦我案件的員警有跟我說,我很難找,因為我註冊時
留的資料都是虛構的,然後我亂留的電話那位主人
聽說很生氣,本來想告我的orz 還好那位電話主人沒告><
4.然後最終結果是,不起訴處分,其實我連開庭都沒開庭..
被告這期間去做了一次筆錄而已,當然這過程超過半年
還好總算是"告"一段落了
以上報告完畢,網路上請大家謹言慎行,有雅量一點,別動不動就想告人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224.140
推 :那後來員警是怎麼找到你的?1F 04/26 18:37
噓 :原來就是你 = = 員警一直說是我 ...2F 04/26 18:37
推 :無聊 小組長 這三個字又不是特定人 要告給它告3F 04/26 18:37
→ :他是又跑到高雄去報警的嗎?4F 04/26 18:38
→ :構成要件不該當又不會成立5F 04/26 18:38
推 :大部分都是不起訴啦 浪費司法資源而已6F 04/26 18:38
推 :這有扯到7F 04/26 18:38
噓 :..8F 04/26 18:38
推 :不對阿 他在高雄上網 怎麼會「想再北部告我」9F 04/26 18:39
推 :感情好脆弱 "小屁孩"這麼怕這三個字被拿來形自己 名符其實10F 04/26 18:39
推 :用信箱嗎xd11F 04/26 18:39
推 :有一種罪叫誣告罪,先決條件是告不成12F 04/26 18:39
噓 :CIH的意思就是叫你不要怕阿....哈哈哈13F 04/26 18:39
→ :喔我懂了14F 04/26 18:40
→ :每個人定義"小屁孩"又不一樣 而且法官懂"小屁孩"的意思?XD15F 04/26 18:40
→ :員警靠ip找到我的,因為我是浮動ip很難找,不過還是被他找到16F 04/26 18:40
推 :唯一的失敗點就是沒有用外國代理IP~一跳到中東IP就可17F 04/26 18:40
→ :因為告成功了,判決有罪就不是誣告了18F 04/26 18:40
→ :以罵爽爽了19F 04/26 18:40
噓 :誣告不是字面上你想的那樣 謝謝20F 04/26 18:40
→ :對,因為這位小組長畢業後回北部了,所以跑下來高雄告我 = =21F 04/26 18:40
→ :那只要身分虛構又用跳板+國外ip上網不就沒辦法了?22F 04/26 18:40
推 :這種人真是有病...23F 04/26 18:40
推 :!!24F 04/26 18:41
推 :沒事閒到當小組長或大板版主的 很可能現實人生就是25F 04/26 18:41
→ :你要使用 偽造 變造的證據去告 刑事 才會是誣告26F 04/26 18:41
→ :所是要以文章時間點的ip位址為地點基準嘛 0..027F 04/26 18:41
→ :不是我想的那樣?那判決有罪也有可能是誣告嗎?28F 04/26 18:41
→ lovea …
推 :你要保證你這個帳號每次都用跳板 不然...XD30F 04/26 18:41
→ :而不是原告告輸了 就會被被告告誣告31F 04/26 18:41
→ :就是因為法官不是很懂網路用語,所以那位小組長用google查32F 04/26 18:41
→ :"小屁孩"三個字的意思,寫給檢察官看..
→ :"小屁孩"三個字的意思,寫給檢察官看..
推 :法官應該很無言吧34F 04/26 18:42
→ :那如果IP就在國外呢?...35F 04/26 18:42
推 :原來這年頭 隨便google東西就可以拿來告人 XDDD36F 04/26 18:42
→ :我覺得很多法官可能要多知道一點日常用語37F 04/26 18:43
→ :IP在國外的管不到 妨礙名譽這種鳥最太輕了 在國外的38F 04/26 18:43
→ :小屁孩已經不算網路了 很多人都常講(年輕族群啦39F 04/26 18:43
推 :林立群40F 04/26 18:43
→ :不在我國的管轄範圍內41F 04/26 18:43
→ :沒必要吧 查下就好 這種無聊的案件 浪費司法資源而已42F 04/26 18:43
→ :一堆人以為網路就可以亂罵人 被告剛好43F 04/26 18:43
→ :所以要罵人開vpn就對了XD...44F 04/26 18:44
推 :其實你去看K大po的一堆站史 就知道ptt高層是些什麼貨色了45F 04/26 18:44
推 :你看看你 感情真脆弱 想必你被罵過很多次吧 哈哈哈哈46F 04/26 18:44
→ :看完推文就知道一知半解的人是最可怕的47F 04/26 18:44
推 :在國外就天下無敵48F 04/26 18:45
→ :天下無敵=虛構身分+國外登入+VPN49F 04/26 18:45
→ :本篇推文一堆都可以告了...所以說公然侮辱這條真的兇猛50F 04/26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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