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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car
作者 paiopapa ()
標題 [新聞] 惡行畫面曝!台中18歲男開租賃BMW 撞死
時間 Sun Oct 27 12:44:20 2024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319030

惡行畫面曝!台中18歲男開租賃BMW 撞死行人不停輾過去逃逸
2024-10-27 12:13 聯合報/ 記者
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18歲白姓男子今天上午9時許,疑駕駛由家人租賃的BMW轎車,行經北屯區時,撞上
一名年約50多歲的行人後,開車逃逸,附近監視器拍下,白將行人撞飛後,沒有停車,還
開車輾壓過行人,行人送醫不治,白後來在環中東路、太原路口自撞後,遭警方查緝到案
,全案目前仍在警詢中,將依過失致死罪偵辦。


附近民宅監視器拍下案發一瞬間,當時白男駕駛BMW行經該處時,先將行人撞上擋風玻璃
,行人被撞飛後,掉落到路面,但白沒有停車,還將行人輾壓在車輪底下,前後輪都壓過
行人後逃逸。


台中市消防局在今天上午9時許獲報,北屯區北屯路240巷發生一起汽車撞行人的交通事故
,救護車到場時,年約50、60歲的男行人已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

警方查出,肇事駕駛是18歲的白姓男子,駕駛租賃車,肇事後行經北屯區環中東路、太原
路自撞,已將白男帶回警詢,白無駕照,白初稱該輛租賃車是由家人租賃,警方將追究相
關責任,全案暫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另將查明死者身分後,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死
因。


警方表示,依道交條例規定,汽機車的所有人,若同意讓沒有駕照的人駕駛自己的汽機車
,會被處6000元至1.2萬元的罰鍰,吊扣駕照3個月,另記違規記點一次。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0/27/realtime/30792039.png&
台中市白姓男子今早無照駕駛租賃BMW轎車撞死行人後逃逸,監視器拍下,白撞行人後沒
有停車,還將行人輾過。記者陳宏睿/翻攝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0/27/realtime/30792040.png
[圖]
台中市白姓男子今早無照駕駛租賃BMW轎車撞死行人後逃逸,警方今循線將人查緝到案,
將依過失致死罪偵辦,另報請檢察官相驗死因。記者陳宏睿/翻攝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0/27/realtime/30792041.png
[圖]
台中市白姓男子今早無照駕駛租賃BMW轎車撞死行人後逃逸,監視器拍下,白撞行人後沒
有停車,還將行人輾過。記者陳宏睿/翻攝


附註/心得/說明:
最後一段道交條例規定
感覺如果租賃公司是租給有駕照的家人
好像也不會有違規問題
而家人讓肇事者開好像也不算車輛所有人同意而違規

不過不管怎樣這種人大概根本也是沒錢可賠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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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36.89 (臺灣)
※ 作者: paiopapa 2024-10-27 12:44:20
※ 文章代碼(AID): #1d7SKdvH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30004263.A.E51.html
karl0928: 真好,這樣也是「過失致死」,台灣真是加害者天堂1F 10/27 12:46
fdcb1022291: 以後無照修進去刑法裡面好不好2F 10/27 12:47
yocobra: 89越來越多 無照 假牌 酒駕 無死刑 法官幫求情減刑 無期3F 10/27 12:51
yocobra: 徒刑並非真無期 可賠錢換減刑 各位投票選出來的體制 各
yocobra: 位承擔
lusifa2007: 無照駕駛第三人責任險是不賠的6F 10/27 12:51
SALEENS7LM: 又是無照未滿20歲,這他媽是集團犯案是不是7F 10/27 12:54
llHAY: 交通過失致死刑罰過輕應修法,並且此種行為不適用過失致死8F 10/27 12:55
blairkimi: 少年董9F 10/27 12:56
a20350567: 最近台灣怎麼這麼多垃圾10F 10/27 12:56
li04: 交通部長:人民與讓汽車違停的罰單600,讓汽車免罰600元比人11F 10/27 12:57
li04: 命重要多的
magensky: 一般善良居民怎麼避免?就活該?13F 10/27 12:58
magensky: 看了真難過
tigotigo5566: 現在民法的成年年齡是18歲不是20歲了15F 10/27 12:58
enthusiastic: 草他媽過失16F 10/27 13:01
gx9900824: 溫馨8917F 10/27 13:01
godchildtw: 看好了,那些被廢死的受害者家屬們,你們知道可以怎麼18F 10/27 13:01
asiu: 有酒測嗎?19F 10/27 13:01
godchildtw: 報仇了。20F 10/27 13:01
queen1983: 台灣果然是8+9天堂21F 10/27 13:03
ctes940008: 肖年董欸-122F 10/27 13:04
Spinner3: 又是台中23F 10/27 13:08
ChildX: 爛政府 豪無作為24F 10/27 13:11
lahugh: 盧媽媽妳怎麼看?25F 10/27 13:11
SakuraHana: 年輕男性真的不適合開車26F 10/27 13:11
kobe7610: 操你媽的ㄌㄜ ㄙ ㄅ27F 10/27 13:14
kobe7610: 垃圾
mouz: #行人出門簽生死狀 #別讓鈑金大爺不開心29F 10/27 13:15
Reki1351: 怎麼又是30F 10/27 13:16
abyssa1: 真的是意外嗎?說不定有其他內幕31F 10/27 13:18
k7881683: 唉32F 10/27 13:22
sactar: 台灣交通部跟司法不意外33F 10/27 13:23
gy206578: 可惜沒撞死權貴不然就會重視了34F 10/27 13:29
BrandonMai: 不停車還輾過去 這也叫過失致死? 鬼島真殺人天堂35F 10/27 13:29
a51062004: 台灣司法  有悔意就輕判了36F 10/27 13:30
TheDivision: 鬼島不意外37F 10/27 13:30
overno: 現任大法官:釋憲結果,可教化,免死刑38F 10/27 13:31
ByJE5566: 沒撞死法官的家人都過失致死啦39F 10/27 13:32
a09154658: 無照開車 一律死刑好了 反正長大也對社會沒貢獻40F 10/27 13:40
supeedada123: 法官:太可惡重判三個月41F 10/27 13:40
FormulAn21: 這個未看先猜判1年 最多不超過2年42F 10/27 13:42
libramog: 沒事 就算雙手一攤都不賠也就兩年 最高五年就是裝飾43F 10/27 13:44
jansan: 這是殺人罪 不是過失44F 10/27 13:45
griswold: 撞倒碾過去才是正港台灣人45F 10/27 13:45
yao60301: 台中喔 正常46F 10/27 13:46
chi17: 240巷走路超恐怖47F 10/27 13:50
Chennn777: 台中不意外48F 10/27 13:50
henrylin8086: 出現一堆模仿犯49F 10/27 13:54
ETJohn: 法官:非罪大惡極,給年輕人一個機會50F 10/27 13:55
umin928: 現在殺手都用車子51F 10/27 13:56
PR58: 過失致死 = 沒事52F 10/27 14:01
CheeseCheese: 過失致死3個月吧53F 10/27 14:05
sole772pk37: 未來殺手只要開車撞目標就好54F 10/27 14:10
ludoren: 有要上手銬移送嗎?55F 10/27 14:10
neil1103: 這算蓄意殺人吧 什麼過失致死56F 10/27 14:20
aa01081008tw: 知道撞到人還輾過去就不是過失了...57F 10/27 14:21
aikolove: 怎麼又是無照58F 10/27 14:23
PR58: 台中公車司機也是用過失致死 根本罪犯保護傘59F 10/27 14:24
doubleyellow: 雙手一攤沒錢賠,反正名下無財產加領現金,無敵的60F 10/27 14:28
doubleyellow: 啦!
VSshow: 台灣殺人真的判很輕62F 10/27 14:29
rtew36: 18歲就開雙B,真是上進的年輕人63F 10/27 14:36
z030060374: 買兇殺人然後找人扛 妥妥出來一條好漢繼續詐騙放貸64F 10/27 14:36
keigo800004: 開車殺人懂法律喔,五年以下而已。65F 10/27 14:38
cowranch: 這樣還過失?66F 10/27 14:40
kevin28: 犯罪天堂67F 10/27 14:40
gametv: 台中市政府接下來會不會發公文要求不要放有人被撞死的新聞68F 10/27 14:41
gametv: ,呵
abyssa1: 巷弄高速撞人 撞到路邊去 看都沒看 這買兇殺人吧70F 10/27 14:41
YChromium: 阿就藍白不做事啊71F 10/27 14:45
YChromium: 反正正要報仇開車撞就好了
YChromium: 撞完再喝酒
PHME317: 這根本蓄意殺人了吧74F 10/27 14:46
windowdoor: 路殺元年75F 10/27 14:46
t88002: 垃圾鬼島真他媽沒救了 感謝垃圾法畜們76F 10/27 14:51
brans: 台灣真的要殺人開車就好 那個拿刀拿槍的都太笨了77F 10/27 14:52
YChromium: 無照駕駛罰那麼輕笑死人78F 10/27 14:53
lovewaiting: 這個政府真的很可悲  毫無作為79F 10/27 14:54
fonce: 全都垃圾80F 10/27 14:58
OSDim: 行人帝王減一,謝謝四輪老師的教育。81F 10/27 14:59
hjk56789: 台中好恐怖82F 10/27 15:02
lplpyy: 碾過去太扯83F 10/27 15:04
lesnaree2: 重判2年 出來繼續殺人放火84F 10/27 15:04
MK47: 這樣也只算「過失致死」 根本蓄意殺人吧 希望法匠也體驗到XD85F 10/27 15:06
AIRWAY1021: 我猜是家裡公司的租賃車,要忙著脫產了86F 10/27 15:09
boggy: 這種根本就不能算過失致死吧….87F 10/27 15:12
ghchen1978: 很像買兇殺人,出租車,不煞車,加速逃逸一氣呵成88F 10/27 15:13
gmailsucks: 故意的 蠻有可能  檢察官要好好調查89F 10/27 15:21
TSUBO: 應該開放亂刀捅刑90F 10/27 15:23
TSUBO: 台灣人口過剩要只留精英
lesnaree2: 在台灣 敢殺人的才會留下來92F 10/27 15:26
lesnaree2: 不敢殺人的遲早被底層殺光
s609747: 台中94F 10/27 15:29
Davidlomanyu: 這樣算過失欸 有仇要報的記得學一下95F 10/27 15:34
drcula: 過失致死,初犯有悔意,念佛經,重判三個月,緩刑2年end96F 10/27 15:35
steany: 開車撞死人法官都會輕判 。。。。97F 10/27 15:54
steany: 過失致死 緩刑2年 台灣法官會幫犯人減刑
windlll: 法官:罪不致死99F 10/27 15:55
sumo: 又是垃圾猴子 真的滿街低端耶100F 10/27 15:56
lonelysin: 幹你娘民禁洞的行人地獄,世界之光!四輪合法殺人島!101F 10/27 15:57
steany: 在台灣就是犯人有人權  法官都是佛心來的102F 10/27 15:57
wwinterall: 台灣開車真的爽,不撞死4-5個看不順眼的都划不來103F 10/27 16:01
anajal: 交通部長無感啦  又不是他被撞104F 10/27 16:02
lonelysin: 今年已經第幾個撞完+碼輾過碾好碾滿碾到死的?105F 10/27 16:04
facebookig: 臺灣連人行道都做不好,做了也一堆違停路霸,錢賺再多106F 10/27 16:08
facebookig: 走在路上早晚被車撞死,有啥屁用?
facebookig: 「行人地獄、交通煉獄、酒駕天堂、詐騙強國、洗腎王國
facebookig: 、黑道治國、民代誤國、食安入口,低劣盤子觀光品質,
facebookig: 違規停車路霸充斥,爭道插隊左轉搶快切西瓜,假車牌橫
facebookig: 行霸道,高房價少子化,中華民國醜陋美學,頂加違建騎
facebookig: 樓營業,自私自利民族性,水準低落劣根性,車禍年死三
facebookig: 千人,車權永遠大於行人,整天自誇自由民主年收三萬美
facebookig: 金,竟是這種生活環境,鬼島臺灣!」
iverson0991: ## 法官準備好了,重判3000元。115F 10/27 16:11
everfit: 台中不意外116F 10/27 16:23
heronesby: 交通/人行道想改善的選不上,選上要改還會被當地的反對117F 10/27 16:29
leo255112: 破B看到還是閃遠一點118F 10/27 16:30
legendrl: 不是暖市,那不用找市長負責,那麼沒事兒119F 10/27 16:31
shawncarter: 以後有想報仇的記得開車撞就好120F 10/27 16:37
cactusicecre: 之後要殺人都用車 不用3年就出來 好爽啊121F 10/27 16:38
d1438a: 坐等鬼島法官秀下限122F 10/27 16:38
shawncarter: 台中真的是糞坑 一堆+9橫行123F 10/27 16:38
kalapon: 用車殺人比拿刀的CP值高很多124F 10/27 16:39
fallen01: 在鬼島只有輕判125F 10/27 16:41
zxzx443: 宮廟 殯葬業 無照 18歲米漿 太多關鍵字只會謝謝党的司改126F 10/27 16:41
zxzx443: 大成功 謝謝交通部長
pf775: 不然你要投_ _ _嗎128F 10/27 16:46
t340081231: 最注重犯人人權的執政黨^^129F 10/27 16:50
lesnaree2: 別說台中 這幾年下來哪裡沒8+9130F 10/27 16:54
darren9: 不期待司法131F 10/27 17:03
kgkg0057: 台中89 不ey ...132F 10/27 17:07
william826: 長得有夠醜 一臉下賤樣133F 10/27 17:07
william826: 開車騎車完美反應一個人人品 這種畜生生來敗的
asgardgogo: 哇這buff上滿了135F 10/27 17:12
kofpp: 這種人應該要公佈他的臉,讓大家全部都記住這種禍害一輩子136F 10/27 17:19
u9912114: 沒錢?137F 10/27 17:25
notime: 大法官都保證不會判死了138F 10/27 17:39
oicla: 該規定無照不適用過失致死139F 10/27 17:44
kiwi350: 是不是89朋友還要在IG PO刑安這類的低能文 刑責過輕 未140F 10/27 17:45
kiwi350: 成年buff上好上滿根本沒在怕 唉
beergap: 還修法勒,等等大法官又出來吠了142F 10/27 17:46
toshiba5566: 反正白癡法官會輕判啦!司法沒救了143F 10/27 17:47
john5601: 這根本蓄意殺人 過失個鬼 以後都開車報仇就好是不是 過144F 10/27 17:48
john5601: 失啊
ts05593818: 刑安 低能兒146F 10/27 17:52
aa01081008tw: 家裡是經營宮廟的...肯定有錢XD147F 10/27 17:55
venon0916: 幹你娘臭雞掰酒駕垃圾+宮廟人渣148F 10/27 18:10
iansrc: 重機又調皮了149F 10/27 18:19
asdf70044: 開車撞死人根本小事 不會怎樣啦150F 10/27 18:22
PtT0615s: 某群人整天鼓勵亂生亂養 這問題無解151F 10/27 18:41
alex00089: 家人租賃152F 10/27 18:42
brella 
brella: BMW的程度153F 10/27 18:42
AndyMAX: 台中廣三sogo爆掏空 台中不愧是台灣高壇154F 10/27 18:54
bravery1117: 18歲垃圾8+9,職業自己猜。155F 10/27 19:04
bravery1117: 法官會說為啥路人不躲開~
dick929: 家裡做葬儀社157F 10/27 19:09
dick929: 不用廢話先驗尿吧
dick929: 只做酒測根本沒屁用
cmchiu: 這才是真正為所欲為的廠牌吧160F 10/27 19:13
windlll: 繼續不管宮廟啊161F 10/27 19:32
sactar: DPP德政162F 10/27 19:46
Csir: 希望以後權貴和法律人出門被撞一次看看163F 10/27 20:03
babyMclaren: 法官要出手了164F 10/27 20:12
VisionalBoy: 應該下地獄!165F 10/27 20:22
cosmos506: 那次不過失166F 10/27 20:40
e44444: 又是台中,好像也不意外167F 10/27 21:06
SSSONIC: 四輪大爺就是霸氣168F 10/27 21:13
umyiwen: 垃圾169F 10/27 21:17
cloudyoyo: 垃圾170F 10/27 21:19
pippen2002: 感謝綠蛆還是裊裊?青鳥?都幾?171F 10/27 21:23
tidalwave00: 真的是故意的172F 10/27 21:27
sorkayi: 檢察官送過失 這真的超廢173F 10/27 21:52
jose50203: 垃圾政府司法專門保護加害者174F 10/27 21:56
keigo800004: 過失致死罪,該修正使用時機。175F 10/27 22:05
boakorean200: 誰把這新聞貼給高高在上的白癡賴清德卓榮泰好嗎176F 10/27 22:16
pal42204: 優質四輪族真棒177F 10/27 22:18
WuKong: 最暖的國家178F 10/27 22:45
DarylMorey: 一堆智障講得好像國民黨執政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一樣179F 10/27 23:20
Killercat: 輾過去還叫做過失致死喔....180F 10/27 23:52
Killercat: 這已經是不確定殺人故意了
megaminoire: 又是台中!? 有媽媽市長沒事182F 10/28 00:04
JAY711230: 幹你娘過失啥小啦,雞巴垃圾敗類畜牲隨機殺人都被台灣183F 10/28 00:25
JAY711230: 垃圾司法當過失
LiamTiger: 台灣用車撞死人不用擔心啦,刑責會比拿刀砍人還輕185F 10/28 00:30
LoseToWin: 感謝冥進党八年的改造,現在的台灣我很喜歡。要報仇付186F 10/28 00:48
LoseToWin: 出的成本超級低,買兇都不用以前那麼花錢了。酷
LoseToWin: 很可惜國民黨這八年沒得執政沒有辦法看到,唉
aaboutt: 台中、雙B、無照、18歲,關鍵字都到了!這個不會是過失189F 10/28 02:45
aaboutt: 殺人,這個百分百蓄意殺人,輾過去了。還好18歲了,要負
aaboutt: 全責跑不掉了
Superspy: 其實已經完整示範如果想殺人 開車就對了192F 10/28 04:05
delhuang: 過失致死…呵呵 偉哉鬼島193F 10/28 07:20
ston12: 無照上路是明知故犯,怎麼還能用過失偵辦?而且犯後逃逸194F 10/28 07:32
ston12: ,根本就應該用故意殺人起訴吧?
Mimicker1123: 台灣是犯罪天堂......196F 10/28 07:50
mike1124109: 哇賽,現在連屁孩都已經開始可以搞死人了197F 10/28 08:51
piyobearman: 真的扯 租賃連帶責任吧198F 10/28 08:51
mellopaw: 我們需要 來自地獄的法官 台灣無法無天了199F 10/28 11:24
windlll: 當然用過失啊,你沒有證據證明他主觀犯意殺人200F 10/2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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