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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car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特斯拉住戶私接電源 違公寓管理條例判拆
時間 Fri Jul 1 10:47:16 2022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reurl.cc/moKWYG
: 原文內容:
: 使用已為當今趨勢,為順應潮流,公寓條例第11條規定也完成修正草案的增
: 列,目前經立法院審議中,可以不用拆除。
: 一、二審法官調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為用電安全,非經管理委員會
: 許可,及電力公司安全檢查,各住戶不得加裝電線、電管等,而朱增設的
: 設備,均屬共有部分,事先卻未徵得管委會同意,確已違反規定,判決他敗訴定讞。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這位特斯拉車主真是奇爬, 還反控管委會存證信函涉及恐嚇......
你造謠
1. 新聞中講的是私接公共電箱
2. 新聞中沒有出現任何私接公電的字眼
3. 還特地貼了個判決書,但判決書內容明明寫了
https://imgur.com/zdQENgH
被告並於該停車位後方牆面裝設電動車充電箱,並自天花板裝設吊桿將電線管路接至台電
電箱增設斷路器至被告電表乙情(原告所增設部分稱為系爭設備),為被告所不爭執
: 管委會還真和善,只告民事的恢復原狀~
: 特斯拉車主盜接公電的蹭電行為,直接先用竊盜罪直接移送法辦就好了
新聞沒說盜公電,判決書沒說盜公電,maniaque宣稱盜公電
為什麼只能恢復原狀不能告竊盜罪? 他接自己的電表竊自己電?
其他人還可以說沒常識看到新聞誤會,不知道私人電錶大都放在公共電箱內
但maniaque都特地貼了個寫明被告電錶的判決書,沒理由會搞錯偷接公電
顯見maniaque是蓄意造謠無誤
請問版主,在此版蓄意造謠要怎麼處置?
: 何必客氣??
: 一審判決:
: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1082 號民事判決
: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03 月 02 日
: 裁判案由:回復原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 110年度訴字第1082號
: 原 告 皇辰歐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陳旗成
: 訴訟代理人 矯恆毅律師
: 被 告 朱崇琦
: 訴訟代理人 楊岡儒律師
: 陳冠宇律師
: 二審判決:
: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1 年度上字第 132 號民事判決
: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 裁判案由: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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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56643639.A.0FD.html
※ 同主題文章:
07-01 08:57 ■ [新聞] 特斯拉住戶私接電源 違公寓管理條例判拆
● 07-01 10:47 ■ Re: [新聞] 特斯拉住戶私接電源 違公寓管理條例判拆
07-03 08:47 ■ Re: [新聞] 特斯拉住戶私接電源 違公寓管理條例判拆
※ 編輯: shamanlin (1.160.44.115 臺灣), 07/01/2022 10:48:46
難怪可以一直造謠一直爽,反正都只要說誤會就好了
難怪可以一直造謠一直爽
看來不行
2.誤導、愚弄板友
推文或發文針對安全性或是法規,言論具過份誇大/明顯誤導效果,且缺乏數據支持者
長期發表誇大安全性/法規誤導言論,而缺乏數據/實證配合言論者
※ 編輯: shamanlin (1.160.44.115 臺灣), 07/01/2022 16: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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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m大師造謠引戰 版主還不桶嗎?1F 07/01 10:52
推 : 反電車反成這樣 笑死2F 07/01 10:53
→ : 開vios怎麼仇恨心那麼重 這心態很不健康3F 07/01 10:54
推 : 就特黑呀4F 07/01 10:56
推 :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5F 07/01 10:58
推 : 哦,我看到新聞內文寫接公用電箱也以為是接公電…6F 07/01 11:03
→ : 應該要點進去看判決的
→ : 應該要點進去看判決的
推 : 看錯而已 沒事兒8F 07/01 11:05
推 : m大師完全8eyR9F 07/01 11:15
→ : 所以我在上篇推文才說 特黑要高潮惹 新聞有特就是黑
→ : 所以我在上篇推文才說 特黑要高潮惹 新聞有特就是黑
→ : 我前一篇推文就講了,是違反公寓大廈條例才判敗訴的11F 07/01 11:18
→ : 竊電是非告訴乃論的怎麼可能只用民事判決就了事
→ : 竊電是非告訴乃論的怎麼可能只用民事判決就了事
→ : 特黑說你竊電就竊電,造個謠又怎樣?13F 07/01 11:20
推 : 原來是造謠大師14F 07/01 11:25
推 : 造謠這個不影響安全性,風向正確,沒事,下一位!15F 07/01 11:27
推 : 特黑水準就是見獵心喜 想戰也不好好做功課16F 07/01 11:28
推 : 推這篇澄清文18F 07/01 11:33
推 : 推21F 07/01 11:36
推 : 屏東公務員還造謠啊 笑死22F 07/01 11:44
推 : 誤會吧,公務員上班怎麼可能上ptt23F 07/01 11:51
推 : 特粉秀下限 特黑造謠 哪個水準低?24F 07/01 11:55
噓 : 為反而反已經很噁心了,為此還造謠就更噁心了25F 07/01 11:56
→ : 開桶囉~~~26F 07/01 11:57
推 : 人家造謠你噓這邊幹嘛?最不噁心最溫暖的當然是馬27F 07/01 11:57
→ : 自達車主,開著豪華馬自達M3四處關懷大家,暖男欸
→ : !
→ : 自達車主,開著豪華馬自達M3四處關懷大家,暖男欸
→ : !
→ : maniaque正常發揮而已30F 07/01 12:03
推 : 特黑意外嗎31F 07/01 12:12
推 : 還好吧 評論有點誤會 但也是新聞內文有誤會空間 他32F 07/01 12:19
→ : 也覺得奇怪怎不用竊盜辦 倒是推文直接冠名特黑 才是
→ : 造謠吧
裝喔? 都特地查判決書了還刻意只貼title不貼內文? 還誤會?→ : 也覺得奇怪怎不用竊盜辦 倒是推文直接冠名特黑 才是
→ : 造謠吧
難怪可以一直造謠一直爽,反正都只要說誤會就好了
推 : 原文和粉被打臉35F 07/01 12:27
推 : 對不起我也沒看判決,不過這種經過公共區域沒經過管37F 07/01 12:36
→ : 委會同意自行增設東西一定敗訴的
→ : 委會同意自行增設東西一定敗訴的
→ : m大師很關心特斯拉是由愛生恨嗎?39F 07/01 12:37
→ : 呵,偷改線,特斯拉車主就8+9水準不意外40F 07/01 12:41
→ : 1986都37歲 怎麼留言不是8+9就是垃圾41F 07/01 12:45
推 : 是不是對象是特斯拉車主就不算違反板規呀?可憐特42F 07/01 12:48
→ : 斯拉車主,跟我一起棄明投暗加入馬自達神教吧!
看了一下板規找不到有處罰造謠的規定→ : 斯拉車主,跟我一起棄明投暗加入馬自達神教吧!
難怪可以一直造謠一直爽
推 : 其實她已經偷偷買Model3了 明年這個時間就發阿威文44F 07/01 13:01
推 : 原來是阿威2號45F 07/01 13:03
推 : 反特反到心裡扭曲,真可憐46F 07/01 14:03
→ : 看這種打臉文好爽47F 07/01 14:05
推 : 原來是造謠!?48F 07/01 14:58
※ 編輯: shamanlin (1.160.44.115 臺灣), 07/01/2022 15:07:53推 : 是不是買不起特斯拉啊 笑死49F 07/01 15:14
推 : 有板規吧 2.誤導、愚弄板友50F 07/01 15:19
推 : 誤導版友51F 07/01 15:38
看來不行
2.誤導、愚弄板友
推文或發文針對安全性或是法規,言論具過份誇大/明顯誤導效果,且缺乏數據支持者
長期發表誇大安全性/法規誤導言論,而缺乏數據/實證配合言論者
※ 編輯: shamanlin (1.160.44.115 臺灣), 07/01/2022 16:42:42
推 : 羨慕、忌妒、恨^ - ^鍵盤魯蛇三部曲52F 07/01 19:05
→ : 特斯拉爛車的水準不意外53F 07/01 19:06
推 : maniaque 他喔 不意外54F 07/01 20:36
推 : 推55F 07/02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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