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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1-23 21:28:0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4001 (風羽)
標題 Re: [新聞] 撿到女大生錢包親自送返 公車司機反被控
時間 Tue Jan 21 23:05:45 2014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ettoday 東森新聞雲
: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21/318139.htm?from=fb_et_news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公車司機在7-ELEVEn撿到錢包親自送返。(圖/取自維基百科/非本案照片)
: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 好心被雷親?公車司機孔令宜在板橋的便利商店撿到賴姓女大生的錢包,根據證件上的地
: 址親自送返,未料卻遭賴女指控侵占錢包內的6200元現金,孔男一審敗訴,判賠1萬2000
: 元,他認賠後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一般人撿到錢包會送警局,但孔男親自送還,且
: 無法證明錢包內原本有錢,因此改判孔男無罪定讞。
: 2013年2月21日下午,孔男在板橋一家7-ELEVEn便利商店撿到錢包,依錢包內的身分證地
: 址,親自送還給賴女,但對方表示,錢包裡有當天消費後店員找的200元和準備換成日幣
: 的6000元,共6200元現金全都不見了,指控孔男侵占。
: 根據便利商店監視器畫面,賴女離開後只有孔男碰過錢包,賴女住處距離商店僅350公尺
: ,孔男約1小時後才送返,新北地院認為不合常理,判他有罪,但孔男自認清白賠錢後上
: 訴,表示若拿了錢,何必親自送返,且現金可能是找證件時掉落。
: 高院認為,一般人撿到錢包會送到警局,但孔男親自送還給失主,因對賴女住處的路不熟
: 悉,未能立刻送達,不違背社會常理,並且無法證明錢包內原本有錢,有可能中途掉落,
: 因此改判孔男無罪定讞。
: 原文網址: 撿到女大生錢包親自送返 公車司機反被控侵占賠1萬2 | ETtoday社會新聞
: 3.新聞連結:
:  | ETtoday 新聞雲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21/318139.htm#ixzz2r05Bnbel

其實我有幾點質疑
首先該名女子是否有證明他的六千元來源(提款證明、證人云云)
再來平常是否有使用錢包的習慣?
因為依照多數人習慣來說,領了錢大都會在提款機或櫃檯附近就會放入錢包才對,因此多會被監視器所拍到,也就會有物證得以證明他遭受侵害有相當可能會是真的,但今日資料物證薄弱實在難以得知她所述說是否完全真實……特別是在這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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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42.74.62.57
goshfju:發人省思的一句話 : 撿到錢獨吞就對了1F 01/21 23:07
sai511477:那司機不是已經二審改判無罪了嘛2F 01/21 23:08
sai511477:就是因為無法證明錢包裡真的有6000
OrzOGC:獨吞就對了.最多就送警局.親自送還根本腦包.4F 01/21 23:09
jameshcm:應該是身分證照片頗正...5F 01/21 23:10
s4001:所以對一審,我充滿疑惑……6F 01/21 23:11
goshfju:... 原來他送給本人 看來女大生超正7F 01/21 23:11
goshfju:我之前一直以為他送到警局= =
kaky:你這段證明了還是會被高等打槍 高等推論就算櫃台有錢 你走到9F 01/21 23:33
kaky:餐桌中間也可能已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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