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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4-22 17:51:04
看板 Boy-Girl
作者 koyo167 (我是柯粉)
標題 Re: [求助] 與男友共同買房的狀況~文長~稍複雜
時間 Mon Apr 19 07:02:44 2021


一般來說情侶合資購屋應約明出資比例,並要求地政士在建物及土地所有人登記時載明
「持分」比例,白紙黑字載明清楚,未來售屋則必須經過全部的共同持有人同意。

另外,還要注意《土地法》第34條之一規定,若不動產所有權超過三分之二的人,則有權
利自行處分其不動產,因此情侶合資購屋應避免一方持有權利範圍超過三分之二,以免產
生未經對方同意就擅自賣屋的糾紛。


林育生表示,未結婚的兩人共同買房,就法律關係來說,是屬於不相干的兩人,若要共同
出資買房,不管是春嬌還是志明,都要多留個「心眼」,以備不時之需。

林育生說,假設房子是登記在春嬌名下,而志明也有出錢,那志明出的錢,算是「共同投
資」,或是錢「借給」春嬌,或是「贈與」春嬌?最好在事前都能「白紙黑字」寫清楚。

實際上有許多情侶共同買房後,雙方撕破臉鬧上法院的例子。


由於台灣不動產物權採登記主義,建議小倆口合資購屋一定要採取「共同登記」,若只登
記在其中一人名下,即便房屋由雙方共同出資負擔,若哪日擅自賣屋也不需要經過對方同
意即可處分其不動產,因此應依照出資比例決定雙方所擁有的所有權成數。


至於你說的貸款問題只是藉口,不論是共同持有或是持分若干比例,貸款條件只會跟借貸
人和持有物有關,白話來說就是不影響貸款金額。

※ 引述《j7216612 (Someone)》之銘言:
: 先說雙方背景,交往五年多,適婚年齡但目前未談及結婚,我的月收入50~60k,男友多我
: 一些
: 本來是我提出想要換租大一點的房子,男友覺得那租不如買,於是我們就開始看房子,於
: 是也就下訂了房子。
: 我們原本的協議是,男方出頭期,房子是他的名字,總金額八成貸款兩人均分,但是會簽
: 署協議及預先設定,確保我佔有房子貸款金額一半的權益。我的家人跟朋友都覺得在還沒
: 結婚的情況下我沒有必要去跟對方分一個是他名字的房子。但是我覺得白住我過意不去(
: 他也不可能同意),與其補貼租金給他倒不如一起分攤貸款我也能佔有房子部分所有權。
: 我也有提出不然角色對調,頭期我出,一樣貸款一人一半但房子掛我的名字但他不同意。
: 由於無婚姻關係雙方共同掛名會牽扯到貸款成數及一些優惠問題所以沒有考慮。
: 買屋我們不會特別裝潢,於是我提出買的家具家電雜物等費用我會分攤一半。我原本想說
: 講好是這樣,我就預抓採買費用的一半,剩下的就是交屋後開始支付貸款的每月一半費用
: 。但今天在跟男友談到金額時,才發現他把代書費、貸款手續費、保險等林林總總的費用
: 都算在均分項目內。當下我說這些沒有在我原本設想的範圍內我沒有這個預算,他就接著
: 說,那這樣就要把這些錢加在他的支出數字中,列入我們的協議,這樣我的持分比就會下
: 降,數字會很變得很複雜難算等等等。
: 當下我聽了其實很心寒,雖說有協議保障但房子是你的名字我也都願意支付房貸及日常開
: 銷分攤的一半了,覺得怎麼會好像每一塊錢都要算得這麼清楚…金額也就是幾萬塊不是出
: 不起但就覺得怎麼會是這樣……
: 明天就要交屋了,我開始很猶豫這樣的買房決定是否是好的,一定要算得這樣清楚的情況
: 也讓我開始想對方是不是根本沒有想要和我長久走下去……
: 想聽聽廣大版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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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eline: 推推1F 04/19 08:41
booeline: 婚前買房不共同持分,以後遇到的事更複雜...
liudwan: 推3F 04/19 08:48
pinkygirl: 這篇實際 要先寫好如果一方想賣 一方不賣 怎麼辦?4F 04/19 09:30
pinkygirl: 萬一分手 他是要拿原價跟妳買回持分?還是公告現值?
ines1969: 專業推 原po可找專業人士諮詢6F 04/19 09:44
lin03lin11: 更麻煩的是一個想賣一個不想7F 04/19 09:58
Christinaa: 一個想賣一個不想,就跟一個想離婚一個不想一樣,都是8F 04/19 10:10
Christinaa: 跟他人建立關係會有的風險啊,主要就是風險評估啊,要
Christinaa: 能承擔風險才進入關係。
candyrainbow: 推,多留個心眼是好事11F 04/19 10:55
jamesho8743: 很敢 很呆12F 04/19 11:07
ilap84032: c大,離婚意見不同可以裁判離婚,不想賣難道法院強迫13F 04/19 11:31
ilap84032: 賣嗎,風險不同
Christinaa: 裁判離婚不容易吧15F 04/19 11:55
softpapa: 裁判離婚還是比不想賣被法院強迫賣簡單的多,樓上有什16F 04/19 12:26
softpapa: 麼問題嗎?
softpapa: 像I大講的風險不同
aguey: 牽扯物權跟債權關係,沒那麼簡單;萬一跑法院是折騰...19F 04/19 14:35
t0438606: 推 什麼貸款成數根本就是被騙 像盤子一樣傻傻被騙20F 04/19 15:06
yirgacheffee: 只能共同持有登記或分手,二選一21F 04/19 15:20
fruit007: 申請限制登記,所有權人要賣房時,要限制登記人同意22F 04/19 15:24
danceinstar: 夫妻都會離婚了,更何況男女朋友,白紙黑字才能保障23F 04/19 15:39
danceinstar: 雙方
danceinstar: 沒結婚就共同買房,就是找彼此麻煩而已
Rollyee: 真假...我朋友買房是自己出錢登記老婆名下,他說原本他也26F 04/19 15:52
Rollyee: 是想共同登記,但銀行端會認定「產權比較複雜」影響貸款
Rollyee: 成數所以最後只登記一個人的名字耶(我會知道是因為他老
Rollyee: 婆覺得男生出錢應該登記男生名字 要不然就是一起分擔 可
Rollyee: 是男生不想增加女生的負擔 覺得很困擾 所以跑來跟我們幾
Rollyee: 個朋友討論)
alan1375: 一個想賣一個想留 那就把想賣的那佔比照市價轉讓啊32F 04/19 17:20
posttit: 專業推33F 04/19 18:09
hawaiigecko: 推34F 04/19 19:31
maroonseven: 共同持有本來就很多銀行不做35F 04/19 19:40
mind324: 共同持有看代書功力嘍,好代書可以大家都圓滿不分手XDD36F 04/19 21:37
angylok: 婚後財產即使登記為一方100%持有 離婚時這間房還是可以計37F 04/20 01:07
angylok: 入剩餘財產做分配 所以比較沒差
angylok: 原原po笨的就是 要嘛先結再買登記在男方名下 要嘛未婚先
angylok: 買但登記為共有 只簽個協議就以為無敵(間即使有做預告登
angylok: 記也只是普通債權 )完全沒有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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