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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5-07-18 17:27:21
看板 BabyMother
作者 semih (Sayginer)
標題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時間 Fri Jul 18 12:58:59 2025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880976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重死刑 45綠委反對 | 政治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加重其刑2分之1,倘虐殺未滿7歲者,處... ...

 
2025-07-18 12:39 聯合報/記者屈彥辰/台北即時報導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重死刑 45綠委反對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
加重其刑2分之1,倘虐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也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
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在第286修法時,以表決方
式處理,與會的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


「剴剴案」震驚全台,就連承辦檢察官見了剴剴遺體都心痛落淚。全台掀起撻伐惡保母聲
浪,輿論也紛紛要求虐殺7歲以下幼童或虐待幼童致死,最重刑罰必須納入極刑。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補充說明,他表示,虐殺比一槍斃命、一刀斃命更可惡,他描述剴剴遺
體狀態,忍不住說「這是人幹的事情嗎?」他連說三次,「虐殺幼童罪該萬死」。

在民意高漲的情況下,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殺未滿
7歲者加重其刑2分之1。對未滿7歲者,以凌虐方式殺之,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該條內容納
入處罰未遂犯。倘是預備犯虐殺未滿7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次修法也修訂第286條,對於7歲以上未滿18歲者,施以凌虐,或用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
健全或發育,因而致死,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
下有期徒刑。


倘意圖營利,對於7歲以上未滿18歲者,施以凌虐,或用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
,因而致死,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未滿7歲者施以凌虐,或用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
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倘意圖營利,對未滿7歲者,施以凌虐,或用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因而致死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針對第286條修法,以表決方式處理,60位同意,45位反對,反對者全為民進黨立
委。


在討論第286條修法時,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質疑,第286條修正後的罪刑與第272條之1幾乎
相當,難見差異,他質疑民眾黨是以民粹方式處理。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稱在野黨立委是「不入流的政治家」,沒有人反對虐殺兒童處極刑,但
不能亂修,應該放在殺人罪章,卻放在傷害罪章,不要以為定在7歲以下就可以杜絕,不
要倉促立法,依剴剴案的情況,給他來審照樣可以判到死刑。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今日藍白表演積極,但在剴剴案發生後表現冷血無情,保護兒少應
從制度開始。案發後,是新北市長侯友宜、台北市長蔣萬安互踢皮球,是國民黨立委護航
時任兒福聯盟董事的藍委王育敏,藍委徐巧芯還比「腦袋阿達」的手勢。先包庇,再民粹
修法。



備註:今天三讀立法院三讀表決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 在二讀表決時
     在場45位民進黨的立委投下反對
     https://i.imgur.com/HUXmUK3.jpeg
[圖]
     最後三讀時 在野立委59票通過  民進黨立委三讀沒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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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05.212 (臺灣)
※ 作者: semih 2025-07-18 12:58:59
※ 文章代碼(AID): #1eUTIMaT (BabyMoth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752814742.A.91D.html
za755029    : 高調1F 07/18 13:13
djww7       : 為人母的直到現在看到”剴剴”兩個字還是會一陣鼻2F 07/18 13:27
djww7       : 酸與沈重…
※ 編輯: semih (1.161.205.212 臺灣), 07/18/2025 13:31:19
nikichan    : 全數反對這案是在表決是否同意延長會期,不是在投兒4F 07/18 13:31
nikichan    : 虐修法喔
djww7       : 反對進議程不就反對修法加重,連議程都排不進去要6F 07/18 13:37
djww7       : 怎麼保護小孩,這種法你不支持在那邊用配套當藉口,
djww7       : 就是讓受虐兒繼續在危險的深淵!
djww7       : 看那精美的反對紅字名單,你跟我說不是為反對而反
djww7       : 對,是把我們這些家長當塑膠喔?
tesla3137   : 其他事情亂搞就算了,跟兒童安全有關的還可以這樣11F 07/18 13:44
tesla3137   : 為反對而反對,真的是夠了
hihilove    : https://i.imgur.com/1vyR51L.jpeg13F 07/18 13:46
hihilove    : 就是在表決這個法案,4樓的資訊從何而來呢?
[圖]
damnyou     : 身為家長謝謝提案者跟支持的立委們!!15F 07/18 13:48
bbo40453    : 把人推入火坑再來說自己修嚴有保護到兒童,當初愷16F 07/18 13:53
bbo40453    : 愷怎麼變人球,怎麼樣社工訪視缺無法看出問題檢討
bbo40453    : 了嗎
lemoncookie : 看了好生氣欸 就是把家長的塑膠19F 07/18 14:06
smallvicky  : 增訂刑法272條之1「虐殺兒童罪」最重可處死刑,因為20F 07/18 14:06
smallvicky  : 已經協商通過,各黨都支持,所以不用表決,當然看不
smallvicky  : 到表決的畫面。
smallvicky  : https://i.imgur.com/on6JATs.jpeg
smallvicky  : https://i.imgur.com/9FOLPUx.jpeg
[圖]
 
[圖]
djww7       : 樓上 一碼歸一碼 混淆邏輯是在?25F 07/18 14:08
littlehost  : 哪裡沒有表決畫面?26F 07/18 14:08
smallvicky  : 轉貼至林立群律師臉書27F 07/18 14:09
smallvicky  : 新聞:民眾黨夜守立院拚「剴剴法條」過關 黃國昌:
smallvicky  : 誰敢擋我就開坦克輾過去。
smallvicky  : 話講得很豪氣,但修法方向不對,猛衝的結果就是搞出
smallvicky  : 一個奇怪的法條 甚至是對小孩不利的法條。
smallvicky  : 一、黃國昌版本裡面有兩個情況:
smallvicky  : 1.故意虐待未滿7歲小孩致死(a情況):死刑、無期徒
smallvicky  : 刑。
smallvicky  : 2.沒有要虐待,就是要故意s小孩(b情況):加重刑度
smallvicky  : 1/2,死刑、無期徒刑、15年以上有期徒刑。
smallvicky  : a跟b兩個情況都很嚴重,但如果硬要分出高下,其實是
smallvicky  : b情況比較嚴重,因為這個人一開始就是要s小孩!
smallvicky  : 而a情況,是故意(虐待小孩)+過失(不小心致死)的
smallvicky  : 組合。
smallvicky  : 不要跟我辯什麼「致死」就是故意,哪來不小心?法律
smallvicky  : 界的定義很清楚,如果看到oo致死,後面那個「致死」
smallvicky  : ,就是「前面的故意行為」導致「沒有預期的死亡結果
smallvicky  : 」,如果是「前面故意行為」就是要達到「預料之中的
smallvicky  : 後面死亡結果」,其實就是b情況(故意s小孩)了。
smallvicky  : a情況是故意+過失的組合,結果是死刑、無期徒刑。
smallvicky  : b情況是故意(殺人)+故意造成的死亡結果,結果是死
smallvicky  : 刑、無期徒刑、15年以上有期徒刑。
smallvicky  : b情況比較嚴重,結果刑度還比較輕?多一個比較輕的1
smallvicky  : 5年有期徒刑可以選擇,這是什麼道理?
littlehost  : 貼了一個綠師的見解,所以呢?51F 07/18 14:11
fifty93     : 凌虐致死 和 過失致死 根本是不同刑責 是為了什麼在52F 07/18 14:13
fifty93     : 混淆視聽?現在修法是在談 凌虐
chucky      : 綠師在此,誰敢放肆54F 07/18 14:14
smallvicky  : 國民黨與民眾黨曾提案,使「凌虐未滿7歲者致死者」55F 07/18 14:14
smallvicky  : 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286條)
smallvicky  : 民進黨不反對加重刑責,但認為應保留法院彈性裁量,
smallvicky  : 不應直接套死刑或禁假釋無期刑,而是透過比例原則和
smallvicky  : 審慎討論
smallvicky  : 對待兒虐致死,社會共識是應加重刑罰,這點各黨皆同
smallvicky  : 意 。
smallvicky  : 不過,直接套用死刑或無期,而不保留司法審酌機制,
smallvicky  : 可能違背比例原則或死刑釋憲程序(死刑是否違憲仍未
smallvicky  : 定),副作用風險高。
smallvicky  : 吳思瑤等民進黨立委提出的是:要在加重刑責的同時,
smallvicky  : 讓法官在刑度與假釋上有合理裁量,避免機械套死刑。
smallvicky  : 他們也提出了多部配套,例如加強兒福、預防與制度改
smallvicky  : 革,以全面保護兒少
smallvicky  : 民進黨並非不處罰!他們反對的是:把每個虐童案都套
smallvicky  : 上死刑或終身不得假釋,剝奪法官彈性。台灣目前的法
smallvicky  : 官可因情節不同選擇合適刑度,例如加重有期或無期可
smallvicky  : 不假釋;這樣比較符合憲法中‘罪刑比例’與‘死刑釋
smallvicky  : 憲’程序。
fifty93     : 那民進黨的提案呢?現在投反對不就是為了反對而反74F 07/18 14:15
fifty93     : 對?
littlehost  : 後來執政黨委員又跑進會場喊支持,要不要先去跟執政76F 07/18 14:16
littlehost  : 黨委員說一下?
littlehost  : 說了這麼多,執政黨的版本在哪?行政院的版本在哪?
smallvicky  : 你們是收了多少錢上來噴人的啊?網軍動得好快喔!要79F 07/18 14:17
smallvicky  : 把握這次機會搞死大罷免,對吧?
djww7       : 一個媽寶板也有人在這裡瘋 實在是…81F 07/18 14:17
littlehost  : 說不過就開始抹了,笑死82F 07/18 14:18
dakingofkid : 剝奪法官彈性怎麼了?虐童還想要有彈性?誰給過那83F 07/18 14:18
dakingofkid : 些受虐兒彈性了?
littlehost  : 你可以回,大家都不能回,真民主無誤85F 07/18 14:19
djww7       : 回某s  你說我們是網軍要有證據欸!(已截圖)86F 07/18 14:20
bobo919     : 兒虐修法只要誰提我就支持誰,只會分顏色,製造對立87F 07/18 14:20
bobo919     : ,社會不需要這些內耗
egg87       : 不認同對方說的話就說是網軍,虐童要有什麼彈性啊89F 07/18 14:20
flamer      : 你各位都是網軍 以下開放認罪90F 07/18 14:21
answer1213  : 說人家方向錯誤 但我等執政黨的版本等好多年了91F 07/18 14:21
love12171116: 某S獎這麼長串 就問你民進黨版本在哪?只會跳針92F 07/18 14:21
chucky      : 綠師說完,誰贊成誰反對93F 07/18 14:22
answer1213  : 不過過了也很難判死 但有修有推94F 07/18 14:23
flcty       : 那個s真是有夠難看欸 到底收了多少錢要這樣95F 07/18 14:23
fire124     : 這種事也要搞政治 不要太誇張 大家都心知肚明96F 07/18 14:27
flamer      : 整篇就一個人在提罷免 真是心心念念啊97F 07/18 14:28
eve392      : 甚麼都要扯大罷免,真是夠了...98F 07/18 14:29
freetempo   : 為反而反真的很難看,不要雙標很難嗎99F 07/18 14:30
kenbaw      : 說什麼配套配套,哪次配套做得好?100F 07/18 14:31
winniethekai: 給法官有裁量?看看現在的北檢,你覺得比例原則有用?101F 07/18 14:31
dragon49    : 虐童致死就是死刑阿有什麼好彈性 人神共憤耶102F 07/18 14:34
edenidv     : 漏洞太多103F 07/18 14:36
huau        : s比較像婉君...支持虐童致死死刑104F 07/18 14:37
Ardream     : 保留法院(法官)彈性($$) 是這樣唸嗎105F 07/18 14:37
shoyeh      : 連這個版都有來洗地的 黨工滾出去好嗎106F 07/18 14:39
louisxxiii  : 某s是在雙標嗎?  你能回大家都不能回  一定要聽你的107F 07/18 14:40
sm801101    : 民進黨又把自己玩死了108F 07/18 14:41
bluegold    : 網軍滾 重點就是修法後惡保母最重可判死 修法前不行109F 07/18 14:41
louisxxiii  : 不講其他綠委  你林月琴還在大罷免大成功110F 07/18 14:41
louisxxiii  : 他真的有在乎兒少嗎  好了啦  超級噁心
louisxxiii  : 林月琴「堅持理念、奮鬥不懈」可以改大罷免大成功了
louisxxiii  : 研議老半天 執政黨版本在哪裡 有沒有拿出來討論
yuychang    : 某S繼續洗地繼續噁心啊,沒心就沒心還反對是三洨,114F 07/18 14:43
yuychang    : 只有兒虐我不能忍
louisxxiii  : 已經幾件兒虐了  你執政黨有什麼表示嗎?  整天罷免116F 07/18 14:44
zerol       : 上面的s解釋的好認真我看都不想看117F 07/18 14:47
zerol       : 人民的眼睛都看的到誰做的好誰做的爛
p112233     : 能通過就好,至於誰反對我已經不在乎了,反正台灣119F 07/18 14:51
p112233     : 立院永遠都亂七八糟的,立法效率一直都很差遠輸先
p112233     : 進國家,2016之前還指望某黨上來後可以改善,不過
p112233     : 看起來半斤八兩
Ryannnn2019 : 不提罷免還好,ㄧ提就讓人火大到不行,你們也知道123F 07/18 14:51
Ryannnn2019 : 反對這種法案會失民心但是還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超
Ryannnn2019 : 級垃圾
rabbit97    : 通過真好,謝謝支持的立委們,希望小孩都平安長大126F 07/18 14:53
rey123123   : 好險有過127F 07/18 14:53
peienliudao : 這個別扯到政治,不管支不支持大罷免,我都支持加128F 07/18 14:54
peienliudao : 重刑罰
fire2003    : 終於加重修法,可以給殘忍的人適當付出130F 07/18 14:55
damnyou     : 立院這一年來真的做很多事,起碼這起社會案件有立131F 07/18 14:56
damnyou     : 刻反應民意,反觀過去八年
Worcester   : 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民進黨立委過半的話,這個法案133F 07/18 14:57
Worcester   : 是不是就被擋掉了?
damnyou     : 726之後很可能又胎死腹中135F 07/18 14:57
louisxxiii  : 不會被擋掉喔  因為會持續研議 無限研議 繼續研議136F 07/18 14:58
asukaka     : 為什麼現在網路上很多人都要自我審查自行過濾啊...137F 07/18 15:03
asukaka     : 死這個字台灣是有規定不能打出來嗎,打成s超級怪,
asukaka     : 妨礙閱讀
naspenland  : 立院這一年來真的做很多事,加速中國移民、中國醫生140F 07/18 15:04
asukaka     : 哦s是殺不是死?所以我就誤解了-.-141F 07/18 15:04
naspenland  : 刪預算刪得好有感!! 真的好反應民意142F 07/18 15:08
za755029    : 還有人護航  最挺虐兒的執政黨 讚143F 07/18 15:08
flamer      : 又來一隻離題仔 飼料吃多了?144F 07/18 15:09
Worcester   : 殺跟死都可以寫成s,這是對岸的用法,看了也覺得很145F 07/18 15:11
Worcester   : 礙眼,相當影響閱讀
love2ne1    : 虐待兒童的人,就通通給我去死耶。 為什麼我要給他147F 07/18 15:11
love2ne1    : 彈性審裁的空間啊,就是去死好嗎!
kukuchi     : 民主社會敢為逆風行為辯護就要有被眾人洗臉的心理149F 07/18 15:13
kukuchi     : 準備,少在那雙標扯政治,虐童的垃圾加重刑罰剛好而
kukuchi     : 已
a76126      : dpp真的很噁心152F 07/18 15:15
wilbermia   : 推推!!還為虐童施暴者辯護的很壞153F 07/18 15:17
ballbig     : 重要民生兒少議題,完全不在乎,民主國家就該要有154F 07/18 15:19
ballbig     : 反對黨
funeasy     : 幹 那群為反對而反對156F 07/18 15:21
kikyo       : https://i.imgur.com/uOR7FCL.jpeg157F 07/18 15:23
kikyo       : 這邊有討論串大家慢慢看
kikyo       : https://pse.is/7wn7tj
[圖]
 
littlehost  : 二讀反對,三讀離席,對外宣稱沒有投反對票,真會玩160F 07/18 15:26
petitebabe  : 某S是貼林律師的臉書文章 才不是他自己寫的161F 07/18 15:26
manman0324  : 虐童就是唯一死刑啦162F 07/18 15:28
manman0324  : 丟不丟人阿
Victor97    : 民進黨黨團支持增訂刑法第272條之1「虐殺兒童罪」164F 07/18 15:29
petitebabe  : 民進黨不喜歡藍白版本 提自己的版本呀165F 07/18 15:29
Victor97    : 反對的是民眾黨的延會提案166F 07/18 15:29
petitebabe  : 請樓上解釋一下前面H大的照片 民進黨在反對甚麼?167F 07/18 15:31
fifty93     : “針對其中一條法案內容有爭議投反對” -->所以是168F 07/18 15:32
fifty93     : 哪條?青鳥可不可以不要只會製圖
answer1213  : 因為二讀被罵得要死 三讀才不投吧 這樣說法還能凹170F 07/18 15:32
littlehost  : 前面就有圖證明執政黨反對,還再跳針是反對延會171F 07/18 15:36
Collier     : 轉貼「自」,非轉貼「至」172F 07/18 15:42
newsnotti   : 為什麼推文還那麼多人不相信他們就是在投反對票??173F 07/18 15:56
newsnotti   : 是又被洗腦嗎......事實就是他們兒虐投反對票。
howdiee     : 272是殺人章節 282是傷害章節 為什麼要在傷害立殺人175F 07/18 15:57
newsnotti   : 請你們去看看直播吧176F 07/18 15:57
howdiee     : 不覺得虐殺致死應該歸類在殺人  確保適用法則嗎177F 07/18 15:58
howdiee     : 法條不是立越多越好 越模糊越有可能被作文章
vancepeng   : 所以民進黨的版本在哪裡179F 07/18 15:59
vancepeng   : 開會最討厭那種不斷質疑詆毀但不提出任何解法的同事
louisxxiii  : 請問這是近幾年第一件虐童嗎?  我就問你的版本在哪181F 07/18 16:01
littlehost  : https://pse.is/7wndpa182F 07/18 16:01
littlehost  : 委員有說明為何修訂282
louisxxiii  : 大家不在乎哪黨提案通過  重點是保護小孩184F 07/18 16:02
louisxxiii  : 版本可提出來大家檢視討論誰好誰壞 怎麼修正
louisxxiii  : 但就問版本到底在哪裡  不要再繼續研議了
littlehost  : 刑法傷害章節裡面本來就有傷害致人於死的法條187F 07/18 16:05
lightmei    : 會說出反法條內容=反兒虐修法的才真的是被洗腦吧…188F 07/18 16:06
littlehost  : 說什麼為何要在傷害立殺人法條的是不是都沒看過刑法189F 07/18 16:07
petitebabe  : 反對別人的內容就給我你的版本190F 07/18 16:07
snakecat    : 會虐待無法反抗的幼兒就是垃圾中的垃圾191F 07/18 16:07
petitebabe  : 只反對但不提解法的人很討厭欸192F 07/18 16:07
vancepeng   : 你反對就提出你的東西  都別人想你負責批評就好193F 07/18 16:08
vancepeng   : 這樣做人也太優秀了吧
julia0291   : 推 執政黨為反對而反對我是真的無法苟同195F 07/18 16:12
LondonHot   : 少子化大成功!196F 07/18 16:12
littlehost  : 傷害致人於死法條是立在刑法傷害章節,修這邊哪裡有197F 07/18 16:12
littlehost  : 問題?
jjoonnyy    : 惡法, 藍白又再亂搞,民進黨版本才切中核心問題199F 07/18 16:16
BURNFISH    : 綠的實在令人髮指200F 07/18 16:17
BURNFISH    :  https://i.imgur.com/m1Iiw36.jpeg
BURNFISH    : 稍早那張的確是錯誤的 後面這張二讀就是真的民進黨
BURNFISH    : 投反對票 啊 某個邱姓立委跑票就是
[圖]
sharkimage  : 民進黨反對?不然提出他們自己的版本啊 都執政那麼204F 07/18 16:21
sharkimage  : 多年了
BURNFISH    : 跑票還出來道歉喔206F 07/18 16:22
sharkimage  : nikichan別為了政黨這樣護航好嗎……207F 07/18 16:22
answer1213  : 這麼多年了 反對的版本呢?208F 07/18 16:28
BURNFISH    : 拜託別轉那個律師的文章了 進去他粉專全都青鳥209F 07/18 16:28
philfeel978 : 哇立法院事務還有人講不要搞政治,黨國遺毒還在...210F 07/18 16:28
lightmei    : 傷害是277…286是凌虐…211F 07/18 16:28
philfeel978 : 法條就真的有矛盾才反對啊,反對不專業立法就等於212F 07/18 16:29
philfeel978 : 反對加重嗎?
sharkimage  : naspenland還在造謠什麼開放中國醫師…明明是開放偏214F 07/18 16:30
sharkimage  : 鄉的外國醫師,而中國在憲法上是屬於中華民國,所以
sharkimage  : 外國醫師的定義從根本上就不包括中國醫師
BURNFISH    : 完全執政8年 請問有做什麼事217F 07/18 16:31
BURNFISH    : 你反對也好好提出你們的案子啊
vancepeng   : 所以有提甚麼版本嗎  說說看219F 07/18 16:32
howdiee     : 有阿 不然1130716 是在修正什麼220F 07/18 16:33
louisxxiii  : philfeel978 所以專業的版本在哪裡  要提出來啊221F 07/18 16:33
[圖]
philfeel978 : 哇...這種非黑即白、沒100就0的概念被腳尾鯧推送這223F 07/18 16:36
philfeel978 : 麼成功啊。
petitebabe  : 民進黨的版本呢?為什麼不提出來225F 07/18 16:38
littlehost  : 提不出來就開始抹,真專業阿226F 07/18 16:38
louisxxiii  : 怎麼一言不合就罵人呢  人家在跟你討論版本227F 07/18 16:39
branter     : 身為家長全力支持修法!228F 07/18 16:39
littlehost  : 某人去看刑法了嗎?還是以為現行傷害章節沒致人於死229F 07/18 16:40
howdiee     : 大家都是當爸媽的人了 沒有人在這樣討論事情的230F 07/18 16:40
howdiee     : 286條去年的7/16這條就有被修過一次了  看一下差異
littlehost  : 都當爸媽了,不是應該實事求是嗎?232F 07/18 16:42
louisxxiii  : 你起手式會不會太專業  就不能夠討論嗎?  奇怪欸233F 07/18 16:42
howdiee     : 別說這個是誰的版本 這是全立法院朝野都通過的版本234F 07/18 16:42
howdiee     : 沒錯 你說的對  謝謝指教 對不起
louisxxiii  : 呃  我的說的是philfeel978  不是howdiee大大236F 07/18 16:44
[圖]
gogo79979   : 大虐童 大成功238F 07/18 16:45
[圖]
 
[圖]
BURNFISH    : 看到路上那些舉牌人 有夠反感241F 07/18 16:47
kokonoe     : 都當爸媽了,自己有判斷力吧242F 07/18 16:49
turtlesan   : 反對的就是為反而反 有夠心寒 別人小孩死不完243F 07/18 16:53
lightmei    : https://i.imgur.com/8ApGiOK.png244F 07/18 17:01
lightmei    : 我們不用在那假設來假設去,就愷愷案來討論,其實2
lightmei    : 71-1就夠判保母無期或死刑了不是,286到底就是重複
lightmei    : 立法了不是
[圖]
[圖]
[圖]
bluelune    : 所以反對黨的版本呢250F 07/18 17:04
philfeel978 : 為人父母就應該為了後代遏止變造歪風不分黨派,這251F 07/18 17:05
philfeel978 : 件很明顯被利用群眾對立法理解程度來扭曲。
philfeel978 : 版本鶧鵡好了啦,法案經協商有共識這樣可以嗎?雖然
philfeel978 : 286有專業上的爭議(這屆真的是...
vancepeng   : 所以我說版本在哪裡255F 07/18 17:07
lightmei    : 反對黨的版本就是用271-1來處理愷愷案阿,286或許256F 07/18 17:08
lightmei    : 可以再加重,但致死的部分不用重複吧
philfeel978 : 版本鶧鵡們好,十年內286已加重三次258F 07/18 17:08
lightmei    : 一直跳針版本在哪根本無法討論259F 07/18 17:08
lightmei    : 上面那個圖我自己做的,我是認真想討論欸,只想跳
lightmei    : 針的回去政黑或八卦跳好嗎
vancepeng   : 所以愷愷案已經是最美好的結果了嗎262F 07/18 17:10
vancepeng   : 是嗎  該案已經完美落幕了  謝謝政府
vancepeng   : 那大家不用抗議了啊 回家謝謝政府就好了
arley       : 認真討論 新286凌虐致死是死刑或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265F 07/18 17:11
arley       : 虐殺是272-1死刑或無期徒刑 (沒有"有期徒刑"選項)
arley       : 還是有所差別不是嗎?
vancepeng   : 沒有 他們的意思就是現在的制度已經很好了 這次立法268F 07/18 17:12
vancepeng   : 是多此一舉
vsbrm       : 你以為法官就會判死刑?270F 07/18 17:13
philfeel978 : 刑度有專業考量不是越重越好271F 07/18 17:13
lockbolt    : 大家別激動 法案有過沒過有版本沒版本結果都一樣是272F 07/18 17:14
lightmei    : 用286更難舉證跟你說,殺死罪屍體就是證據,286還273F 07/18 17:14
lightmei    : 要在那邊證明足以妨礙身心健全或發育,看起來很簡
lightmei    : 單但現在社工就保母的人,這個很難舉證
lockbolt    : 給法官自己解釋怎麼判276F 07/18 17:14
lightmei    : 殺人罪*277F 07/18 17:15
Charles11098: lightmei 如果你真的要用愷愷案來看的話278F 07/18 17:15
Charles11098: 檢察官起訴時,同時引用了《刑法》第286條、第302
lightmei    : 所以271-1反而比較重,286還有一個最少10年可以逃280F 07/18 17:16
Charles11098: 條之1、第277條,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281F 07/18 17:16
Charles11098: 》第112條的相關條文。
lightmei    : 所以檢察官沒有用殺人罪喔?283F 07/18 17:17
fire124     : 專業考量 要再給你十年嗎 人都死光了284F 07/18 17:17
Charles11098: 實務上愷愷案引用了286,不是用272285F 07/18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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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18 17:36 TW
又一個陷阱題
2樓 時間: 2025-07-18 17:44:55 (台灣)
  07-18 17:44 TW
[圖]
[圖]
3樓 時間: 2025-07-18 17:49:10 (台灣)
  07-18 17:49 TW
問党版本在哪啦
就是大罷免大成功
4樓 時間: 2025-07-18 18:06:33 (台灣)
  07-18 18:06 TW
垃圾民進黨
5樓 時間: 2025-07-18 18:08:01 (台灣)
  07-18 18:08 TW
確實,第286條修正後的罪刑與第272條之1幾乎相同,刻意多搞個286條修正案就是要製造新聞
6樓 時間: 2025-07-18 18:26:49 (台灣)
  07-18 18:26 TW
太棒啦 這是藍白首次強行通過的怪版本 未來就檢視成效如何 顆顆
7樓 時間: 2025-07-18 19:07:15 (台灣)
  07-18 19:07 TW
綠委為什麼反對!該出來給的說法吧!
8樓 時間: 2025-07-18 19:26:12 (台灣)
  07-18 19:26 TW
各黨都支持?那民退黨幹麻擋法案進議程?不進議程怎表決通過?
9樓 時間: 2025-07-18 22:03:07 (台灣)
  07-18 22:03 TW
所以八歲就沒關係了對不對
10樓 時間: 2025-07-18 22:05:20 (台灣)
  07-18 22:05 TW
硬要說其中一條有爭議所以反對...
如果民進黨長期、平常都很道理,有認真治國,是可以一信啦。
不過民進黨信用扣打是負的吧,貪汙的標籤、google有很多。
然後選輸要翻桌,要大罷免大成功,
10幾年執政很多攸關民生的法案都沒做,
突然說自己講道哩,講規矩?只能騙支持者或者唬爛年輕善良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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