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stiera (GGInIn)
60.249.8.165 (台灣)
2013-03-26 21:13:39 推 scarbywind: 算了 趕快出才是重點 真的錢坑給別人填就是 18F 03-26 21:18
→ scarbywind: 頂多就又是個正常台灣廠商罷了 21F 03-26 21:18
作者:
Ousuki (雪杏)
111.251.190.135 (台灣)
2013-03-15 12:40:53 推 scarbywind: 真的要抄了話 抄掉ip跟vpn就夠了 習慣用語只是輔助判斷直接拿來當死刑的依據有點太過了
殘體字跟羅馬倒是無意見就是 179F 03-15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