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t803 (喵喵)
1.170.140.155 (台灣)
2016-12-25 10:39:52 → livenow: 看新聞連言論也模仿了 真的不妥 793F 12-25 18:08
作者:
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
180.217.171.22 (台灣)
2016-07-18 23:56:41 → livenow: 兩方都應該有權利 但退到最後器官在誰身上 誰承擔生產過程的那方 應該有最終決定權 性別調換我也這麼認為 366F 07-19 03:46
→ livenow: 有 身體自主權每個人都有 我認為你沒理解 386F 07-19 04:09
→ livenow: 你果真沒理解我的意思 之前就說了雙方應該都有權利 那麼伴侶彼此尊重是當然的。然而必然有兩人意願不同且溝通無 812F 07-1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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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
180.217.171.22 (台灣)
2016-07-18 23:56:41 → livenow: 兩方都應該有權利 但退到最後器官在誰身上 誰承擔生產過程的那方 應該有最終決定權 性別調換我也這麼認為 366F 07-19 03:46
→ livenow: 有 身體自主權每個人都有 我認為你沒理解 386F 07-19 04:09
→ livenow: 你果真沒理解我的意思 之前就說了雙方應該都有權利 那麼伴侶彼此尊重是當然的。然而必然有兩人意願不同且溝通無 812F 07-1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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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p4 (蔻妮)
106.1.125.37 (台灣)
2016-02-20 19:20:19 推 livenow: 言論自由是以不傷害人為前提 50F 02-20 19:32
推 livenow: 文內提女性可以反對歧視用語 男性也可以 而不是"你可以我也要可以" 你錯我也要錯的觀念 559F 02-21 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