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ils32100 (Tails)
59.126.68.4 (台灣)
2013-06-09 23:47:37 推 kerash: 我習慣用 "{$var} xxx" 的用法,而且測試後發現處理速度比較快,程式碼也比較容易閱讀。 1F 06-09 23:53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114.25.2.112 (台灣)
2013-05-18 12:39:42 推 kerash: addr: 其實很主要的問題是,你用錯範例
通常已經懂得人會以你發問的內容決定怎麼回答你,而你的例子是 "FB",大家當然只會針對FB的留言方式回你
你的問題最簡單的問法就是,「留言怎麼做同串回覆功能」是你複雜化了= = 6F 05-18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