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61.220.51.98 (台灣)
2020-12-14 08:08:46 → ke1210: 哇 記者慣用招式欸
不確定就直接用聳動的結論引人注意
如果推理錯誤你會道歉嗎xD
還是跟記者一樣錯了就算了哈哈
我還以為一般人都會對自己發文內容負責的 108F 12-14 09:50
作者:
fucKMT5566 (廢文水準和車輪一樣棒棒)
118.233.84.178 (台灣)
2020-12-09 05:23:51 噓 ke1210: 我高中沒在上公民法律常識都比原po多欸哈哈
怎麼會有人不知道每個案件起訴與否是分開來看的
你騙了A跟B的錢,你朋友一起騙A但沒騙B
騙B的案件你朋友當然不會被起訴啊 102F 12-09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