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thunter (老鼠殺手)
114.25.229.244 (台灣)
2011-10-03 03:00:00 → diess: 借轉Boy-Girl 41F 10-03 21:06
作者:
llzzyy01 (我是清流)
111.251.91.230 (台灣)
2011-09-30 18:41:26 → diess: 伏特加:剛剛去了酒店喝了小酒 有十五人給你贊 49F 09-30 22:31
作者:
kimclark (金.克拉克)
114.47.18.51 (台灣)
2011-09-20 13:04:28 → diess: 男女版有我的女友以前是a片女優耶,原po可以去看看 145F 09-20 18:11
→ diess: 只是一個是過去式一個是現在式而已,別太難過
雖然很好笑 147F 09-20 18:13
作者:
kimclark (金.克拉克)
114.47.18.51 (台灣)
2011-09-20 13:04:28 → diess: 男女版有我的女友以前是a片女優耶,原po可以去看看 145F 09-20 18:11
→ diess: 只是一個是過去式一個是現在式而已,別太難過
雖然很好笑 147F 09-20 18:13
作者:
polikuj (POLIKUJ)
182.233.229.37 (台灣)
2011-09-07 23:58:41 → diess: 有好感?就能馬上晚上時進到房間裡去,好厲害? 7F 09-08 00:00
→ diess: 一字曰之為:貪 30F 09-08 00:13
→ diess: a有a的好,b有b的好,最好能炫耀、能上床、能花錢 32F 09-08 00:14
→ diess: 能體貼,能歡樂,若這些無法集中於一個身上,那每一個選一個一起交往不就什麼都得到了 35F 09-08 00:14
→ diess: 不過這下好玩了,有個很猛的苦主男生,是否知道自己被劈腿 53F 09-08 00:53
→ diess: 每個男生開始猜猜自己有沒有那麼猛 55F 09-08 00:53
作者:
gtrzero (ru,6cjp xji )
218.171.62.230 (台灣)
2011-09-07 01:24:20 → diess: 現在案情發展,是不是魚已經是其次了 1F 09-07 01:25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61.217.48.102 (台灣)
2011-09-07 01:06:55 → diess: 看到自己不熟析的牌子,回想起這次的事件 4F 09-07 01:24
作者:
polikuj (POLIKUJ)
182.233.229.37 (台灣)
2011-09-06 23:35:02 → diess: 怪不得那麼快,原來是自身有問題所以套用剛好一樣的人身上一樣準確 129F 09-07 00:11
→ diess: 大膽地假設,女方外遇對象就是那位姐妹的親哥 346F 09-07 21:57
作者:
KeithR (Peace through Ty)
60.248.140.246 (台灣)
2011-09-05 14:27:48 推 diess: 簡單說,很多人的眼界太過狹窄到只看得到錢
適合不適合,並不是光靠錢就能解決,不能用錢解決的事情 98F 09-05 16:06
→ diess: 是很難做到的,能被錢解決只有事不關己卻推人入坑的才好解決 102F 09-05 16:07
→ diess: 古今中外的例子一大堆,中國是書香世家容易不滿談錢勢利商 105F 09-05 16:09
→ diess: 有錢人瞧不起努力生活的平凡人
外國則是貴族和商人互相瞧不起但又會互相利用 107F 09-05 16:10
→ diess: 應該說那某種程度差距過大的時候,才比較容易顯現吧 111F 09-05 16:11
→ diess: 學歷只是比較快的判定法,比較不容易看出背後的適性所在 115F 09-05 16:12
→ diess: 只是學歷越接近碰到適性者機率比較高而已 117F 09-05 16:13
→ diess: 有可能啊,父母都是醫生,兄弟姐妹都是醫生 120F 09-05 16:13
… 共有 52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orinoco (orinoco)
114.42.52.34 (台灣)
2011-09-03 21:22:08 → diess: 超能力決鬥也無違和感 12F 09-03 22:21
→ diess: 下次有人從幽浮下降入場都不會意外了 15F 09-03 22:36
→ diess: 看樣子是達到和對方的思考同步,因此找到其破綻
這樣的話就需要兩個腦,一個和對手同步化,一個是自我思考 39F 09-04 02:11
作者:
morning520 (1)
61.228.244.72 (台灣)
2011-08-26 13:36:10 → diess: 來發個大絕招,叫他們自己開家他們標準的女僕咖啡店 76F 08-26 13:53
→ diess: 如果能有客人大賺再來說其他女僕店歧視 81F 08-26 13:54
作者:
agra ( )
1.169.131.52 (台灣)
2011-08-23 02:34:09 → diess: 小說版也有類似的大決說,到處都有不爽不要看有種自己寫
不過有時候看到讀者意見,有些意見同一個人說可以出現
完全矛盾的狀況,還言之鑿鑿,看到這很想發大決說 74F 08-23 15:11
作者:
agra ( )
1.169.131.52 (台灣)
2011-08-23 02:34:09 → diess: 小說版也有類似的大決說,到處都有不爽不要看有種自己寫
不過有時候看到讀者意見,有些意見同一個人說可以出現
完全矛盾的狀況,還言之鑿鑿,看到這很想發大決說 74F 08-23 15:11
作者:
agra ( )
1.169.131.52 (台灣)
2011-08-23 02:34:09 → diess: 小說版也有類似的大決說,到處都有不爽不要看有種自己寫
不過有時候看到讀者意見,有些意見同一個人說可以出現
完全矛盾的狀況,還言之鑿鑿,看到這很想發大決說 74F 08-23 15:11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140.125.32.136 (台灣)
2011-08-11 11:46:43 → diess: 關於砸破擋風玻璃那段,我覺得推文很難會出現那種的
大部分應該會先出現,噓:神經病
因為這種事情女生自己看了也會害怕,不會認為這女生是正常人 9F 08-11 12:39
→ diess: 如果是第一個隨便告人的假設篇出現死命護航的會很多
但砸破擋風玻璃的,就很難出現就算真出現一兩個護航也會被噓爆,因為這簡直是太妹行為,女生自己都不會認同了 13F 08-11 12:48
→ diess: 最後一段真要弄成那種推文,最好改成:我不小心弄破車子一點砸破玻璃過於誇張,那種推文是很難出現 18F 08-11 13:28
作者:
zaqlp (zaqlp)
122.118.116.51 (台灣)
2011-08-04 21:59:36 → diess: 根據經驗,應該是結婚後二十年才會放手
還有他跟母親吵會有嚴重的後果,所以真要結婚恐怕還有太多不安因素,或許她爸媽信守承諾,但若他們眼中孩子那麼沒用 8F 08-04 23:46
→ diess: 你也壓不住他兒子,出國的事情又透過兒子把你黑掉
那你們可能還有很長的路要被掌控著
關於不用上繳之類的事情,往往婚前講得很好聽婚後用各種名目取得,這種事情是無法確認,所以現在只能從了解男友、公婆他們的基本性格去推斷可能性才行 12F 08-04 23:48
→ diess: 而且接手問題,到底是男友自己的空口說白話 20F 08-04 23:52
→ diess: 還是公婆的空頭支票不一定,真要說若是男友的空口白話 22F 08-04 23:52
… 共有 16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zaqlp (zaqlp)
122.118.32.13 (台灣)
2011-08-04 01:02:49 → diess: 裡面很多地方講得不清不楚,是不是米蟲不一定 21F 08-04 01:10
→ diess: 我是知道有那種家裡開小店,他只是在那「偶爾」顧店一小時 24F 08-04 01:11
→ diess: 「偶爾」送一兩趟貨,一個月還有幾千可以拿 26F 08-04 01:11
→ diess: 這種就算是米蟲程度了,但若是忙得不可開交大商店就是不錯的 29F 08-04 01:12
→ diess: 文章內講得太模糊,根本很難評論這男人值不值得 35F 08-04 01:13
→ diess: 若一個星期只幫忙一個小時,這算不算米蟲呢? 39F 08-04 01:14
→ diess: 答案和可能性太多元了,也不能無憑無據亂假設
小開的話,一個月只有八千還挺少的 43F 08-04 01:15
→ diess: 小吃店應該沒有休假日吧,每天七小時,還挺多的 55F 08-04 01:18
→ diess: 換個想法,那整個小吃店會是他繼承下來啊 59F 08-04 01:18
… 共有 22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61.231.54.145 (台灣)
2011-07-08 07:48:50 → diess: 我也是寫作者,同時是看漫畫者,說實在你這種很難引起興趣小說還可以將設定放在附註頁,但漫畫不行,根本很難引人去看設定龐大並不是表示就無法用講故事方式講出來
設定不是要隨著故事進行慢慢地被講出來嗎?
設定是很棒沒錯,但這種表達方式你自己覺得合格嗎? 73F 07-08 12:58
→ diess: 我為了能實踐能將故事變成漫畫的夢想,有去研究過漫畫表達方式,分鏡繪圖效果線背景畫法,因為天資有限沒辦法親自作畫但至少有朝一日找到合作繪圖者時,可以將這些知識當成討論基礎,不至於自己用小說眼光去看漫畫,弄得漫畫不漫畫 79F 07-08 13:07
作者:
walby (咕咕)
140.114.204.105 (台灣)
2011-07-07 11:52:49 → diess: Boy-Girl板,17398,這篇看完會恍然大悟 54F 07-07 14:22
作者:
walby (咕咕)
140.114.204.105 (台灣)
2011-07-07 11:52:49 → diess: Boy-Girl板,17398,這篇看完會恍然大悟 54F 07-07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