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8g89g8 (陽藍王胖朱秀郭飛平)
36.234.8.54 (台灣)
2017-11-07 02:28:33 推 candra: 奇文共賞。連三篇才看得出事主理直(?)氣壯,車長查
驗需求、事先提醒30分鐘時間、時間到敲門提醒,就
怨氣沖天了呢(原文)
出社會越久,越覺得別輕易給別人方便...(帶小孩也是
啦,別隨便開先例,不然小孩就覺得以後都可以><) 70F 11-07 17:14
作者:
indigomaple (過自在的人生比較重要)
120.127.238.21 (台灣)
2017-11-06 17:22:36 → candra: 所以妳怒列車長的點是說出以前她違規帶人和兩手空
空借用的事?的確不是這次重點,但講了就讓人瞭解
為什麼車長要查證集乳需求和重申時間規定。 40F 11-06 17:46
→ candra: 如果今天不是她爆料,車長有必要出來幫自己澄清嗎… 63F 11-06 17:55
→ candra: 看了好幾次居然看懂了:妳的意思是妳也覺得凱倫行
為不妥,但應該要有更細微更明確的規範防止這種行
為,而不是車長和大家自由心證(或妳說的互相撻伐)? 220F 11-06 21:51
→ candra: 但妳前文寫得太複雜了,這篇才寫得比較明確(不過到
底要怪車長什麼?這個倒不太懂?) 229F 11-06 21:56
→ candra: 妳前文寫得好像在怪車長沒講規定;應該說他只能依
據那少少的規定,照規定給用,確無規定可以拒絕。
所以想討論的是“規定外的事”要不要化為“白紙黑字
的規定”吧? 237F 11-06 22:03
→ candra: 但這很難,尤其在母乳政治正確的氛圍下 246F 11-06 22:04
推 candra: 幫推好了,我也想規定禁止這種短程還固定在車上集
乳(但不大可能) 250F 11-06 22:11
作者:
mRENm (Rrrren)
101.8.231.89 (台灣)
2017-11-06 13:44:58 推 candra: 推,規定很明白,台鐵也沒拒絕凱倫媽,甚至凱倫媽也
知道她以後照規定集乳30分鐘,沒人能阻止她啊 98F 11-06 15:19
作者:
indigomaple (過自在的人生比較重要)
120.127.238.21 (台灣)
2017-11-06 12:21:54 → candra: 呃,車長沒有拒絕她用哦,要她照規定使用30分鐘而已 376F 11-06 14:24
作者:
daisy100 (hey)
111.251.65.202 (台灣)
2017-11-04 23:26:37 → candra: 先不論投機否(想得到這樣節省她的時間兼有位也是厲
害);但列車長也沒有禁止她用,只是確認使用需求,
還有確實要求30分鐘,就被"強大怨念的抱怨"了(原文)
...照規定卻被投訴?
說真的,她仍舊要天天善用這段通勤時間在車上集乳,
大家也不能阻止她啊...就照規定(還好有規定時間,
不然帶娃從台北奶睡到高雄也沒輒) 56F 11-05 09:48
作者:
catcat0327 (佔與有不同(小佔))
223.139.13.202 (台灣)
2017-11-04 18:30:15 推 candra: 推管理人員照規定辦事,還有確認使用者"真的有哺集
乳需求",才能保障各位媽媽的權益... 32F 11-04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