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emale (誰能了解)
115.43.48.81 (台灣)
2012-12-09 02:46:56 推 biak: 我有不同的意見,我覺得最狠是從這一秒起不把她當女朋友,但等一兩個禮拜慢慢淡掉主動分手,理由就說沒感覺了之類的,連真正的原因也不讓她知道,也不要留妳懂得這種小字條。反正這條路結局已經清楚了,任何多做、解釋、情緒波動都是浪費,也沒有必要讓她了解你最後一次(分手的原因),猜到原因了就和原 16F 12-09 07:42
→ biak: PO說的一樣分後悔不後悔兩種,猜不到就算了,讓她知道的愈少愈好,這樣未來有什麼交集你就比她更運籌帷握一點,況且提分手就是比被提分手爽
再看一次其實好像和原PO也沒差那麼多,只是我要強調不要讓她知道你知道了什麼、也不要表現出生氣或失望等情緒,就心如止 22F 12-09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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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
114.42.107.14 (台灣)
2012-09-23 18:48:26 推 biak: n女講話回文的方式真的蠻討人厭的 76F 09-23 19:11
作者:
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
114.42.122.169 (台灣)
2012-09-23 02:51:35 推 biak: 我要打十個 41F 09-23 11:05
作者:
igirl7777 (白天常斷線……)
74.206.19.200 (美國)
2012-09-15 02:02:46 噓 biak: 妳還是小女生嗎 31F 09-15 16:50
作者:
ZOONADIA (喵喵兒)
118.168.1.90 (台灣)
2012-08-20 00:26:51 推 biak: 依對方父母喜好啊,其餘的小倆口自己私下解決
妳跟男友平輩好解決,讓對方父母開心比較重要
不過我不太喜歡妳文中的口氣,感覺有點驕,對食物類型的堅持固執到很誇張的程度,就吃一次男友愛吃的又怎樣?
如果你們以後所有的決定都要兩個人很喜歡才去進行,那大概什麼事都做不了了。 90F 08-20 03:23
作者:
snda (芽沼)
211.74.78.132 (台灣)
2012-07-23 00:53:47 推 biak: 這麼理直氣壯怎麼不敢用真實ID啊,代PO勒,害我想噓還噓不到 484F 07-23 13:48
作者:
Achih029 (笨呆呆ㄉ豬)
49.158.130.254 (台灣)
2012-05-01 11:33:51 噓 biak: 龜把火 15F 05-01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