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g0351 (記川與忘川之畔.山鬼.)
118.232.117.18 (台灣)
2013-03-01 23:15:56 → bautz: 看不懂最後一段的邏輯,賺錢不是為了錢本身是為了過好生活 5F 03-01 23:24
→ bautz: 為了數字跟錢,就無法給家人充實的心靈生活??
我不是來跟你咬文嚼字 沒意義 只覺得未免太武斷 你如果是要說守財奴,那可不見得只有專業投資人才是守財奴吧??
我認識好幾個專業投資人是好奶爸 又是好的攝影師 也會下廚 7F 03-01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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