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rlos10 (carlos)
223.136.91.101 (台灣)
2024-11-30 12:59:40 推 Simple70210: 調解書尚未經法院核定,雖然不能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但是可以作為訴訟上已經達成和解契約的證據,不過如果對方是針對沒有記載在和解書上的「財損」提告,當然就不受和解書上約定的拘束 13F 11-30 13:35
→ Simple70210: 補充:未經法院核定之和解書得作為「之後在訴訟階段 21F 11-30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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