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54747 (苦茶)
49.214.153.230 (台灣)
2021-02-05 20:42:12 → GN02209611: 首先有無罪推定,如果雞排沒有確鑿證據或者根本沒這回事,那雞排一定吃不起訴,再來翁要告的是誹謗加民事侵權,這陣子這麼多新聞,反而告成的機率高,所以雞排當然只能一直口水仗啊 52F 02-05 22:11
作者:
Fullofyou (隱汐)
125.140.214.201 (南韓)
2021-02-04 22:53:26 → GN02209611: 被性騷擾比例高不代表一定是對的,證據沒出來之前保留意見不才是理智嗎,不然到時候被證明清白之後翁要怎麼辦?把雞排抓起來槍斃? 208F 02-05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