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mon (Rmon)
42.66.6.112 (台灣)
2014-06-14 21:43:23 推 Coelacanthi: 給你拍拍 但如果經濟上無法負擔搬出去你也只能吞下去建議你租個小套房 把車賣了+接受機車停路邊淋雨 會有隱私跟生活品質 在台北要養車子還要養車位 70F 06-15 05:59
作者:
freebaby (就是這樣)
175.111.36.61 (台灣)
2014-05-15 22:23:57 推 Coelacanthi: 拿起手機 打55688 or 55178 你可以不用這麼煩惱 33F 05-15 22:45
→ Coelacanthi: 不然你直接撒個小謊說有同事禮拜五也要搭高鐵 你下班 35F 05-15 22:46
→ Coelacanthi: 直接搭順風車順路又不花錢 所以不回家吃飯就好了 37F 05-15 22:46
推 Coelacanthi: 我也覺得直接說妳很想妳媽妳弟妳爸妳媽妳弟妳爸也很想 65F 05-15 22:57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10.69.128.66 (台灣)
2014-05-02 15:14:32 推 Coelacanthi: 夫妻間有日常家務代理權用對方名義買買生活用品大概沒 41F 05-02 22:01
→ Coelacanthi: 問題 不過買超過日常家務的東西還是會有刑責 43F 05-02 22:03
作者:
tonyswife (戰斧公主)
58.254.246.37 (中國)
2014-03-07 21:31:41 推 Coelacanthi: 這樣的情形 感覺很像直接生了就出養給親戚一樣
每天SKYPE 兩個月見個八天之類的 跟孩子的相處不像母親 比較像是家族比較相熟的阿姨或姑姑而已
比較建議原PO把這種情況想成把孩子給人收養 自己是常常聯絡的生母這樣 被收養長大的孩子養父母給予足夠的 184F 03-08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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