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PTT和平大使)標題 [新聞] 色男偷拍同居女友4個女兒不雅照 分手6年時間 Wed May 14 06:23:27 2025
色男偷拍同居女友4個女兒不雅照 分手6年半後引爆下場曝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42041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46歲楊姓水果送貨員,與女友阿芬(化名)同居期間,
竟偷拍阿芬4個女兒洗澡及房內裸體影像,2人分手6年半後,林男把畫面傳給阿芬小女兒
,全家才知被偷拍,憤而報警提告。一審判楊男有期徒刑1年,可易科36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與阿芬在2015年7月到2017年1月期間是男女朋友關係,阿芬4個女兒
也同住在羅東租屋處,楊男未獲當事人同意,使用有數位錄影功能的電子設備竊錄4姊妹
身體隱私部位,案發當時,小女兒仍就讀國中,屬於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
阿芬的大女兒、二女兒、三女兒,均在浴室洗澡時被楊男偷拍,小女兒則在房內上衣往上
掀時被拍到裸露胸部畫面,4人遭竊錄影像包括照片與影片,偷拍時間介於2015年10月到
2016年間。
楊男跟阿芬在2017年1月分手,相隔6年半後,即2023年9月某天,楊男透過臉書通訊軟體
MESSENGER,用暱稱「楊X毛」傳送昔日偷拍4姊妹私密部位影像給阿芬小女兒,附帶「我
剛剛上情色網站…怎麼有你們全家人的影片」文句。阿芬母女看到畫面後氣炸了,向警方
報案,警詢後移送法辦,檢方查出楊男涉案,全案偵結起訴。
楊男接受調查時否認有竊錄四姊妹身體隱私部位。但被害人指稱,案發時租屋處只有楊男
、媽媽、4姊妹及年幼胞弟同住,胞弟有沒拍攝工具,一口咬定是楊男所為。
宜蘭地方法院合議庭審酌被害人證述、臉書帳號、登入紀錄、傳送影像等事證,認定楊男
犯行明確,應依法論罪科刑。楊男對阿芬大女兒、二女兒、三女兒的偷拍行為,犯竊錄他
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至於偷拍當年仍未成年的小女兒,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
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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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51.30 (臺灣)
※ 作者: yokann 2025-05-14 0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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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estal: 不做死就不會死2F 05/14 07:32
噓 bYvYd: 真的很智障9F 05/14 08:53
→ sdamel: 這次的色圖給過10F 05/14 08:58
→ njunju: 送對方一家第一桶金
是說這媽媽真的女兒製造機13F 05/14 10:17
推 nwkasim: 真的是白癡自爆耶,自己留著看也沒人知道17F 05/14 13:45
→ JUDO610: 智商這麼低難怪社會底層.....18F 05/14 14:22
推 Matz: 死北七一個20F 05/1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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